新三板挂牌前的股改阶段你必须要做的三件事!实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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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

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

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运营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中的“股份转让层”,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服务的平台。

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是企业融资和退出的重要方式之一。

下面将介绍新三板股权转让的流程。

一、股权转让准备阶段1.确定股权转让计划: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意愿,制定股权转让计划,包括转让的股份比例、转让价格、转让方式等。

2.确定股权转让对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意愿,确定股权转让对象,包括股东、员工、战略投资者等。

3.制定股权转让方案: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意愿,制定股权转让方案,包括股权转让的时间、方式、价格等。

4.准备股权转让材料:企业应准备好股权转让的相关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公告、股权转让说明书等。

二、股权转让公告阶段1.发布股权转让公告:企业应在全国股转系统上发布股权转让公告,公告应包括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转让的股份比例、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方式等。

2.向股东发出转让通知书:企业应向股东发出转让通知书,通知股东有关股权转让的事项,包括转让的股份比例、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方式等。

三、股权转让交易阶段1.报价:股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报价,报价应包括报价的股份比例、报价的价格、报价的方式等。

2.撮合交易:全国股转系统会根据报价情况进行撮合交易,撮合成功后,股权转让交易即完成。

四、股权转让完成阶段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企业和股东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企业和股东应向全国股转系统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包括股权转让登记、股权转让过户等。

3.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企业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权转让的流程。

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股权转让计划和方案,选择合适的股权转让对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

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一、上市公司股改程序一、上市公司股改程序按照当前实行的先规范改制,后股票发行上市的原则,企业首先须规范地进行股份公司改造,在股份公司完成设立后,由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满一年后,如果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才能提出股票发行的申请。

企业规范地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按以下步骤进行:1、工作准备(1)主发起人设立改制工作筹备委员会。

(2)选择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召开筹备委员会,并制订工作计划。

2、改制工作的实施(1)提出企业改制方案和股票发行上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① 公司的设立方式。

设立方式有整体改制设立、部分改制设立、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等形式。

② 注册资本的确定。

为了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要求相衔接,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

③ 股权结构的确定及发起人情况。

为了避免出现变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嫌疑,发起人的个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一般不应超过30个。

④ 出资及折股情况。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须与主营业务相关,并办理过户手续。

⑤ 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确定。

公司的主营业务须突出,即主营业务收入应占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的利润占总利润的70%以上;控股股东不得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⑥ 股份公司应当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不得形成严重的关联交易。

对所形成的关联须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

⑦ 改制的企业应当分离其办社会的职能,剥离非生产性资产,控股股东与拟上市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二、上市辅导及申报材料制作股份公司设立完成后,即可进入辅导程序。

1、股份公司与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全公司签订辅导协议,并进行上市辅导。

在辅导期间,股份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对公司的运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

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

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壮大,企业融资的需求逐渐增大。

而新三板是中国境内非上市企业股权转让市场的一种融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申请流程、上市要求以及上市优势几个方面,介绍企业如何登陆新三板挂牌。

一、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是企业登陆新三板的第一步。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自身资产的评估和整理,明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然后,企业还需要配备专业团队,包括财务会计、法务顾问、注册会计师等,以确保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合规性。

最后,企业还需要完善内部制度和风控措施,以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和信用度。

二、申请流程企业登陆新三板挂牌需要按照一定的申请流程进行。

首先,企业需要选择一家证券服务机构作为挂牌辅导券商,并签署挂牌辅导协议。

然后,企业需要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书、内部管理制度等。

接着,企业需要进行一系列审批、备案和审核流程,包括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审核,以及信息披露备案等。

最后,企业需要签署券商退费协议,并支付退费后才能正式挂牌。

三、上市要求上市要求是企业登陆新三板挂牌的重要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并具有一定的经营历史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其次,企业股权结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股东人数、股权分配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条件,包括净利润、资产规模、负债情况等。

最后,企业必须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核和评估,取得上市资格。

四、上市优势登陆新三板挂牌可以为企业带来一系列的上市优势。

首先,新三板市场具有较低的上市门槛和费用,相对于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来说,对企业的要求相对较低。

其次,上市后,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融资,实现企业价值的变现和扩大融资渠道。

此外,上市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增加企业的招聘和业务合作的竞争力。

最后,上市还可以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内部治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据统计,截止至2016年11月23日,新三板共有227家已接受上市辅导的挂牌企业。

其中当前有154家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这也是当前新三板持续吸引投资者目光的一大热点。

与此同时,国务院、证监会对西藏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的IPO支持政策频发,也促使部分拟上市企业根据政策要求变更注册地址,以追求更快地走完IPO流程。

目前已有5家企业完成注册地址向政策支持地区的迁移,8家企业拟变更其注册地址。

而已接受辅导的227家企业中则有10家已经位列政策扶持地区。

一、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第一步IPO辅导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

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

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通过辅导阶段。

比如,2015年4月8日,海容冷链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

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

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入的机会。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2015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5年11月6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自2015年11月9日起,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至今。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

新三板股改、申报、挂牌日程表(建议收藏)

新三板股改、申报、挂牌日程表(建议收藏)

新三板股改、申报、挂牌日程表(建议收藏)2-2 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股票发行(如有)的董事会决议2-3 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股票发行(如有)的股东大会决议2-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5 股东名册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2-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股情况2-7 申请挂牌公司设立时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2-8 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两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时,需要提供差异比较表2-9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第三章主办券商相关文件3-1 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3-2 尽职调查报告3-3 尽职调查工作文件3-3-1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相关工作记录和经归纳整理后的尽职调查工作表3-3-2 有关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依据性文件3-3-3 历次验资报告3-3-4 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3-4 内核意见3-4-1 内核机构成员审核工作底稿3-4-2 内核会议记录3-4-3 对内核会议反馈意见的回复3-4-4 内核专员对内核会议落实情况的补充审核意见3-5 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内部核查表及主办券商对申请挂牌公司风险评估表3-6 主办券商自律说明书3-7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说明用途)及项目小组成员任职资格说明文件第四章其他相关文件4-1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主办券商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4-2 相关中介机构对纳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中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无异议的函4-3 申请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对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保持一致的声明4-4 律师、注册会计师及所在机构的相关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说明用途)4-5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4-6 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附录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目录(适用于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第一部分要求披露的文件第一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推荐报告1-1 公开转让说明书(证监会核准的最终稿)1-2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1-3 法律意见书1-4 公司章程1-5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1-6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如有)1-7 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第二部分不要求披露的文件第二章申请挂牌公司相关文件2-1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的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股票发行(如有)的报告2-2 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股票发行(如有)的董事会决议2-3 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股票发行(如有)的股东大会决议2-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5 股东名册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2-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股情况2-7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2-8 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2-9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2-10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申请挂牌前新增重大事项的说明文件(如有)第三章证券服务机构相关文件3-1 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3-2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说明用途)及项目小组成员任职资格说明文件3-3 律师、注册会计师及所在机构的相关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说明用途)。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
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首次挂牌条件:企业需完成股权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审计报告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挂牌。

同时,企业应当在挂牌前连续盈利两年,并在挂牌前6个月内实现纳税。

2. 挂牌审核:挂牌公司须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的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合规性、经营风险等。

审核通过后,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挂牌。

3. 挂牌方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发行股票或转让股权的方式在新三板挂牌。

发行股票挂牌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转让股权挂牌包括协议转让和竞价转让。

4. 挂牌报告和披露:挂牌公司应当依法及时向新三板披露公司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

同时,挂牌公司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股东、投资者披露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信息。

5. 挂牌退出:挂牌公司如果发展较好,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市场进行股票发行;如果财务状况不佳或其他原因,可申请退出新三板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新三板股票挂牌规则,具体挂牌流程和细则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有所不同。

企业
在挂牌前应当详细了解新三板相关政策及规定,并与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指导。

新三板交易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新三板交易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新三板交易规则流程是怎样的一、准备阶段1.挂牌条件审查:挂牌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注册资本、盈利能力、业务规模等。

公司申请挂牌后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新三板的审核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审核。

2.审核通过:如果公司符合挂牌条件,并通过审核,审核机构将发出挂牌批复文件,挂牌公司可以正式进入交易规则的申报阶段。

二、股权转让1.股权变更申报:挂牌公司需要委托证券服务机构进行股权转让申报,包括申报股权的数量、价格、交易方式等相关信息。

证券服务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信息提交给交易机构。

2.交易规则审查:交易机构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如果通过审查,交易机构将生成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由双方签署。

3.股权转让过户:完成交易规则审查后,股权转让双方需要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包括资金支付和相关证券账户变更手续。

4.股权登记:完成过户手续后,证券服务机构将更新挂牌公司的股权登记簿,确保新股东的权益得到登记和确认。

5.交易信息披露:交易机构将公示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日期、交易价格等,并将交易结果通知证券服务机构和挂牌公司。

三、交易保护和监督1.交易结算:交易机构根据股权转让的协议,为申报双方进行交易结算。

包括股权交割、资金清算等。

2.投资者保护和信息公开:交易机构负责监督交易的公开、公平性,防范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同时,交易机构也负责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不当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3.信息披露:挂牌公司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定期披露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相关事项,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

四、市场化交易1.交易市场:新三板交易市场是多层次市场,由多个证券服务机构组成,提供信息发布、股权转让、投资者服务等功能。

2.交易方式:新三板交易可以通过场内协商、定向定价方式等进行。

交易机构根据交易方式提供相应的服务和规则。

3.市场监管:证券监管部门负责对新三板交易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和审计交易机构的业务,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新三板企业上市操作流程

2024年新三板企业上市操作流程

2024年新三板企业上市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公司准备阶段:-首先,公司需要对自身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摸底调查,了解自身的业务、财务和法律问题,确保公司做好了上市的准备工作。

-公司需要进行内部组织调整,制定公司上市计划,明确上市目标和时间表。

-公司需要进行财务报表的审查和整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需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公司在上市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需要制定上市方案和募集资金计划,包括筹备申请上市所需的资金和拟募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对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背景进行深入调查,以确保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2.申请上市阶段:-公司需要申请参与新三板市场,包括填写申请表格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被受理后,公司需要与交易所进行沟通,根据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并配合交易所进行现场检查。

-公司需要提交上市辅导机构的申请,与辅导机构进行沟通,制定上市计划。

-公司需要完成上市辅导机构的验收,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和接受辅导机构的审核和评估。

3.发行过程阶段:-公司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和年度报告等。

-公司需要与保荐机构进行合作,制定发行方案和发行计划。

-公司需要组织投资者路演和交流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和发行计划,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需要按照发行计划进行配售和发行股票,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发行结果。

-公司需要与交易所进行沟通,办理股份划转和上市登记手续,完成上市准备工作。

4.上市交易阶段:-公司股票开始在新三板市场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进行买卖股票。

-公司需要定期进行股票交易公告和财务报告的披露,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及时更新公司信息。

-公司需要与交易所和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定期沟通,接受监管和审核。

5.上市后运营阶段:-公司需要遵守新三板市场的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披露。

-公司需要与投资者和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和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和相关方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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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前的股改阶段你必须要做的三件事!实用!
企业挂牌新三板,主要经历三个阶段:挂牌前的股改阶段、挂牌阶段以及挂牌后的融资阶段。

其中首要也是很重要的阶段便是股改阶段,在此阶段企业不仅要对内按照《业务规则》、《基本标准指引》等规定完善治理、整合公司资源,而且要对外做好与中介机构的协调配合。

本文拟就股改阶段,净资产折股能够弥补出资不实;缴税;折股比例为1:0.N时,净资产剩余部分中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能否先通过划转为资本公积,而后转增资本三个问题略谈。

(一)净资产折股能否弥补出资不实
1、出资不实有两种情形及有关规定
出资不实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不一致。

在股改时,必须股东出资全部缴纳,实收资本=注册资本;二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没有进行评估或者评估瑕疵。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通过净资产折股弥补出资不实
例: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实收资本500万,后整体变更时,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万,全部折为2000万股。

严格说通过净资产折股不能弥补出资不实,普遍认为其不合理之处有三:第一、账面资产反映的是历史成本,即历史上的出资必须规范,资本缴足;第二、净资产由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组成。

如果换个角度考虑的话,公司如果当初缴足注册资本,
那么审计结果还会是2000万吗。

第三、净资产中的注册资本少了500万,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就是说500万的亏空会一直存在,因此理应补足。

涉及资产折股的公司法规定有: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的税务问题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税务处理
1.1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两份文件可以总结,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并不是必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只有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对此做了充分解释,只有资本溢价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在转增资本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资本公积产生的方式除了股票溢价还有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其他这些方式则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项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2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可见法人股东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免缴企业所得税。

2、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税务处理
2.1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2.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重点强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关于此部分规定已经失效,详细见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3、未分配利润的税务处理
3.1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规定:“加强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

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对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2企业所得税
详细请见上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三)折股比例为1:0.N时,净资产剩余部分中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能否先通过划转为资本公积而后转增股本
此问题,具体可以涉及三方面的考虑
1、剩余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能否划转到资本公积;
2、如果能划转,是否缴税;
3、缴税阶段是在划转时还是划转后成为资本公积进行增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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