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将城市用地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并制定相应的规划标准和要求,以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通常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首先,居住用地是城市规划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居住用地的规划要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以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舒适度。
在城市规划中,居住用地一般包括住宅区、宿舍区等,根据不同的人口规模和居住需求,规划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商业用地是城市规划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商业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商业活动的集聚效应、交通便利性、消费需求等因素,以促进城市商业的健康发展。
商业用地一般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零售业区等,规划要求也会根据不同的商业类型和规模有所不同。
另外,工业用地是城市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工业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交通便利性、环境保护等因素,以促进城市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业用地一般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规划要求也会根据不同的产业类型和规模有所不同。
此外,交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也是城市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交通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交通网络的连通性、交通需求的满足度等因素,以确保城市交通的顺畅和便利。
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设施配套的完善度等因素,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的重要性,加强规划管理,推动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对城市用地进行分类划分,以便规划和管理城市发展。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需求进行划分,一般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医疗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下面将对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居住用地居住用地是用于建设住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土地。
按照建筑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居住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和住宿用地。
其中,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建设永久性住房的土地,包括别墅、花园洋房、小高层、多层住宅等。
住宅用地一般应具备安全、舒适、宜居的条件。
住宿用地是指用于临时性居住服务的土地,包括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寓酒店等。
二、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用于建设商业设施的土地,主要包括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市场、商业街等。
商业用地的选择要考虑到市场需求、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等因素,以满足商业设施的需求。
三、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用于建设工业设施的土地,主要包括工厂、仓库、厂房等。
工业用地的选择要考虑到生产环境、供应链、劳动力等因素,以提高工业设施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用于建设学校、大学、培训机构等教育设施的土地。
教育用地的选择要考虑到学校规模、师生容量、教育资源等因素,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条件。
五、医疗用地医疗用地是用于建设医院、诊所、保健机构等医疗设施的土地。
医疗用地的选择要考虑到人口密集程度、交通便利度、医疗资源等因素,以提供完善的医疗服务和紧急救治能力。
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的土地,主要包括政府办公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体育用地、公园绿地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选择要考虑到公众需求、社会功能、环境效益等因素,以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以上是常见的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不同城市可能有特殊的用地需求和划分方式。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权衡不同利益的关系,合理安排和分类用地,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城市居住用地规划-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 为城市规划期后的发展留有余地 • 为城市发展准备绿色空间 • 与其他功能用地发展的关系
四、城市居住区规划结构
• 1、城市居住区的布置
– 集中布置
城市规模不大,自然条件较好,有足够的用地的城市中 • 可以节约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费用,充分发
挥其效能,可以密切各部分在空间上的联系。
– 分散布置
在规模较大的城市中,或在城市总体布局为组团式布局时 • 分散布置的基本原则应使居住用地与工作地点接近,使组团
内的居住与就业基本平衡,尽量减少、城市交通。 • 不能机关大院内建宿舍
• 2、居住区的组织
– 按小区理论进行组织
• 邻里单位理论为基础 • 以小学、托幼、商店为中心布置住宅群 • 现在逐渐向外向发展
– 按均衡布置公共设施进行组织
以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公共设施为中心,按不同服 务半径布置——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小区级
– 按 环境区组织
• 强调选择自由、交通自由,改变邻里单位概念
– 我国居住区的一般组织方式
• 居住区规模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户数 10000—15000
2000—4000
绿地≥7
占建设用地比例 % 20—32 15—25 8—15 8—15
五、城市旧居住区改建
• 1、旧居住区改造的必要性
– 城市新区占用大量农田
而耕地已经人均不足一亩
– 旧居住区的条件不适应现代生活
• 2、旧居住区的一般问题
– 城市布局不甚合理
功能混杂,污染工业在其中
– 城市道路不成系统
道路狭窄弯曲,过境交通穿城
• 2、周围环境
– 自然环境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对居住区的规划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它涉及到居住区的布局、绿化、交通、设施等方方面面,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居住区的规划应该合理布局。
合理的布局能够使居住区内的道路、建筑、绿地等各项设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宜居的环境。
同时,布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性,尽量避免交通拥堵,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
其次,绿化是居住区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充足的绿地能够改善空气质量,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给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因此,在居住区规划中,应该合理设置公园、绿化带等绿地设施,增加居住区的绿化率,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居住区规划还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规划中应该设置商业设施、教育机构、医疗服务等配套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所需。
这些设施的合理设置,能够方便居民的生活,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
最后,居住区规划还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在规划中应该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保护自然环境。
同时,应该注重节能减排,采取环保措施,建设低碳、环保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居住区规划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到居民的需求,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才能建设出宜居、宜业、宜游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未来的居住区规划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4.0.2.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4.0.3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4.0.4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环境风貌。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2.0.28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9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2.0.30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4.0.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窨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4.0.1.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4.0.1.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居住区规划相关标准

⑥结合人行步道带状绿地四、居住区的道路规划私人轿车正在迅速增长,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一般要求,小区小汽车拥有量:按总量不低于小区总居住户(套)数的20%;几种途径的探索(解决方案):①结合住宅组团(邻里单位)、设置户外集中停车场;②利用自然地坪的高差,在住宅组团(邻里)内部空间设置架空平台,平台下作停车库,并与各住宅楼相连,平台作居民户外活动空间,人车分流;③结合住宅的底层空间或是高层住宅综合体的裙房(或地下)的停车库;④利用小区内社区中心(广场)、集中绿地、活动场地的地下设置的停车场库;⑤独立设置的多层停车库;⑥适当加宽小区道路的沿道路的停车场。
1、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2) 使居住区内外联系通而不畅、安全,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4) 小区内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7) 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 考虑居民小汽车的通行;9) 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2、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 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3)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
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 1.按照用地组成划分,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
• 2.按照用地质量划分,居住用地可分为一~四类居住用地 • 3.按照人口规模划分,居住用地可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
和居住组团
二、城市居住用地规划的概念
• 居住用地规划是满足居民的居住、工作、文教、生活等方 面要求的综合性建设规划,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之 一,主要对居住用地的布局结构、住宅群体布置、道路交 通、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活动场地、市政公共设施和市 政管网等各个系统进行综合、具体地安排。
10户,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半英里(合0.8公里); • (6)邻里单位内小学附近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
公共活动中心。
佩里的“邻里单位”
(二)从邻里单位到小区规划—— 居住用地规划在中国的实践
•
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上海等城市的总体规划中,
已从西方引进了邻里单位的规划概念,例如上海1950年后
• (1)过多模仿外国建筑风格(特别是欧式风格),忽视了 中国传统民族建筑风格,造成城市特色模糊,居住区景观 陷入混沌;
• (2)由于土地二级市场分割转让小块土地,造成分头建设, 装饰材料五花八门,建筑风格千差万别,居住区生活环境 混乱。
第十一章 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第一节 城市居住用地规划概论
• 一、城市居住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 二、城市居住用地规划的概念 • 三、城市居住用地规划的发展和展望
一、城市居住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一)城市居住用地的概念
• 城市居住用地,泛指城市中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 聚集地,是由建筑群、道路网、绿化系统,对外交通系统 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所组成的复杂综合体。它在城市中往往 集聚而呈地区性分布。
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城市居住区进行合理规划,以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城市居住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规划城市居住区时,需要考虑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交通便利度、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等。
此外,还应该考虑到居民的生活环境,包括绿化率、环境卫生等方面,使居住区成为一个宜居的生活空间。
其次,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中,应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在规划中要合理规划绿地和水系,提高城市居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宜居的生活氛围。
另外,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还应当注重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中,要合理规划学校、医院、公园、文化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还应该注重社区建设,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最后,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还应当注重建筑风格和品质。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中,要注重建筑的风格和品质,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建筑群,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
同时,还应该注重建筑的功能性和实用性,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提高城市居住区的品质。
综上所述,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城市居住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合理规划城市居住区,才能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注重建筑风格和品质,共同打造宜居的城市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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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旧居住区的改建方法
改变过去见缝插楼的现象
– 结合重大工程建设改建
妙应寺白塔地区、牛街地区
– 结合道路建设沿街改建
北京前三门大街
– 保护性改建具有特色的旧居住区 菊儿胡同、张家界沿河
– 国际居住标准
耕者准:每人一个床 • 文明标准:每户一套房 • 舒适标准:每人一个房间 • 豪华标准:每人一套房
现在我国正朝着舒适标准努力,争取每户一套房,每人一间 房。
– 住宅制度的改革
二、城市居住用地的组成
• 1、城市居住区的类型
– 按所处位置分类
• 城市型居住区
绿地≥7
占建设用地比例 % 20—32 15—25 8—15 8—15
五、城市旧居住区改建
• 1、旧居住区改造的必要性
– 城市新区占用大量农田
而耕地已经人均不足一亩
– 旧居住区的条件不适应现代生活
• 2、旧居住区的一般问题
– 城市布局不甚合理
功能混杂,污染工业在其中
– 城市道路不成系统
道路狭窄弯曲,过境交通穿城
一、城市居住问题
居民是城市的主人,居民的生活是城市最主要的活动之一。城市生 活居住体系包括两个层次:住宅(家庭生活单元)、居住区(社区、
多个家庭的组合、社交活动)
• 1、城市居住问题
– 我国城市住宅发展情况
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的变化
50年代 1978 1985 1990 1992 1994 2000 4.3M2 /人 3.7 5.0 6.8 7.1 7.5 >10
• 4、可持续发展
• 为城市规划期后的发展留有余地 • 为城市发展准备绿色空间 • 与其他功能用地发展的关系
四、城市居住区规划结构
• 1、城市居住区的布置
– 集中布置
城市规模不大,自然条件较好,有足够的用地的城市中 • 可以节约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费用,充分发
挥其效能,可以密切各部分在空间上的联系。
– 分散布置
在规模较大的城市中,或在城市总体布局为组团式布局时 • 分散布置的基本原则应使居住用地与工作地点接近,使组团
内的居住与就业基本平衡,尽量减少、城市交通。 • 不能机关大院内建宿舍
• 2、居住区的组织
– 按小区理论进行组织
• 邻里单位理论为基础 • 以小学、托幼、商店为中心布置住宅群 • 现在逐渐向外向发展
1986年第一次全国房屋普查结果表明,全国1/4位缺房户、无房户、生活不 便户(人均小于4M2、老少三代同堂、成年未婚男女分不开等)。
我国住宅建设投资比例的发展
1949—1978年 1979—1989 1991 2000
0.78%
1.0% 3.67% > 5%
根据联合国的标准,正常投资比例为5%,小于3%时,是会出现住宅问题的 临界点。
城市功能用地的一部分,相对集中的居住用地,与城市其它功 能用地相连,不含居住区以上级公共设施
• 独立工矿型居住区
独立性较强,与城市其它功能用地距离较远,含有部分居住区 以上级公共设施(医院、商业服务、公园等)
– 按建设条件分类
• 新建居住区
按照规划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型居住区
• 旧居住区
城市内部原有的、相对集中的居住用地,基础设施条件较差
三、城市居住用地的选择
城市居住用地市城建设用地中比例最大的部分, 又是城市居民直接使用、关系最密切的部分。
• 1、自然地质条件
• 不能存在地震、洪水、滑坡、崩塌、沙土液化等 自然灾害的隐患
• 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尽量选择通风和向阳的坡 面
• 应当尽量少占高产农田和不占基本农田保护区
• 2、周围环境
300——700
人口 30000—50000
7000—15000
1000—3000
• 居住区规划结构
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 4、城市居住用地的技术经济指标
• 规划用地面积 • 建筑基底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总面积 • 容积率 (建筑面积毛密度) • 绿地率 • 人口毛密度 • 平均层数
• 2、城市居住用地的组成
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人口规模的居住聚居地
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具有 一定人口规模、配有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 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 居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设施用地
– 道路用地
– 公共绿地
– 用地平衡表
• 3、居住用地的分类 R
– 自然环境
• 接近水面、森林,将人文景观组织到居住区中 • 与城市主导风向的关系
– 功能用地环境
• 与工业区的关系 • 与对外交通的关系 • 与公共设施的关系
– 建筑环境
• 城市小气候 • 高层建筑群
• 3、与旧城区的关系
• 新建居住区应充分依托旧城区,利用原有设施 • 尊重城市原有结构,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文物建筑
– 按均衡布置公共设施进行组织
以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公共设施为中心,按不同服 务半径布置——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小区级
– 按 环境区组织
• 强调选择自由、交通自由,改变邻里单位概念
– 我国居住区的一般组织方式
• 居住区规模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户数 10000—15000
2000—4000
– 一类居住用地 R1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 的用地
– 二类居住用地 R2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 住宅为主的用地
– 三类居住用地 R3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 工业的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 四类居住用地 R4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建筑基底面积
• 建筑密度=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毛密度,单位:万平方米/ 公顷)
• 绿地率 • 人口毛密度 单位:人/公顷
• 5、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
用地类别 用地指标 m2 /人
居住用地 工业用地 道路用地 绿 地
18—28 10—15
≥9 7—15 其 中 公 共
– 建筑密度高,质量差
有些已成危险房屋
– 城市基础设施缺乏
给排水、通讯、燃料、供暖设施
– 公共服务设施不足
教育、商业、医疗等
– 公共绿地极少
• 3、旧居住区改建的原则和内容
– 注意保护城市基本格局
历史名城、历史街区
– 合理调整土地功能布局
经济杠杆,搬迁工业
– 改善城市交通,增加绿化
– 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