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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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1. 引言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供车主休息、用餐和加油等服务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2. 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和责任2.1 服务区管理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区管理部门,负责对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2 管理责任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责任,确保服务区的基本功能的正常运作。

具体责任如下:•运营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和运营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服务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处理、水源保护等;•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客户服务工作,包括接待车主、提供相关信息等。

3. 服务区的基础设施设备3.1 加油站服务区应当设有加油站,以提供车辆加油服务。

加油站应配备专业的加油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加油安全。

3.2 餐饮服务设施服务区应提供餐饮服务设施,以满足车主的饮食需求。

餐饮服务设施应符合卫生标准,并提供多样化的餐饮选择。

3.3 卫生间设施服务区应提供卫生间设施,以满足车主的生理需求。

卫生间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4 停车场服务区应设有停车场,以供车主停车休息。

停车场应合理规划停车位,并配备必要的标志和设施,确保停车秩序和交通安全。

4. 服务质量管理4.1 客户服务服务区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礼貌热情的接待车主、解答相关问题等。

服务区管理机构应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客户的投诉。

4.2 环境保护服务区应保持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垃圾,并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机制。

同时,服务区应采取措施保护水源和自然环境。

4.3 安全管理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高速服务区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服务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服务区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服务区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岗位人员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服务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各岗位人员要加强对各自责任区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安全教育与培训(1)服务区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服务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服务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服务区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5. 防盗安全管理制度(1)服务区加强治安巡逻,确保服务区治安秩序良好。

(2)服务区加强内部保卫力量,确保旅客财产安全。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

(2)服务区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应急预案与处置(1)服务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服务区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8.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服务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安全出行。

(2)服务区对服务区周边道路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服务区经理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服务区经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环保节能、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服务区规划与建设第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规划应符合高速公路总体规划,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五条服务区建设应满足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美观的要求,确保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第三章服务区运营管理第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提供停车、加油、餐饮、休息、信息服务等基本服务功能。

第七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维护服务区秩序。

第八条服务区应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全天候服务。

第四章安全与应急管理第九条服务区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第十条服务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五章环境卫生与维护第十一条服务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设施维护。

第十二条服务区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服务区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等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服务区经营者,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暂行办法草案,实际制定时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规划和调整。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高速公路服务区是高速公路沿线的重要设施,为广大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休息、就餐、加油等服务。

为了确保服务区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和执行科学的服务区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

服务区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服务区的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1.管理目标服务区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稳定的服务机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确保服务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体验。

2.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服务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对用户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特殊待遇。

(2)便捷高效原则:服务区内的设施和服务应满足用户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安全环保原则:服务区管理应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三、管理内容1.服务设施建设(1)服务区内应建设标准化的厕所、洗手间,保证清洁卫生。

(2)提供餐饮服务,餐厅内应有各类菜品,符合用户需求,保持食品卫生安全。

(3)提供加油服务,并提供清洗、打气、换胎等相关服务。

(4)建设商店、休息区等设施,并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

(5)建设充电桩,满足电动车用户的需求。

2.服务区管理(1)制定服务区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加强岗位培训。

(2)建立服务区管理网络平台,方便用户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在线投诉和建议的渠道。

(3)加强安全监管,设置监控设备,确保服务区内的安全与秩序。

(4)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对服务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修复和更新。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3.服务质量评估(1)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以评估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并及时改进。

(2)对服务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机构应公正、客观地评价服务区的运营状况。

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本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划定在高速公路沿线、供旅客停车休息、饮食、购物等各类服务的专用区域。

第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依法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服务,满足旅客的休息、饮食、购物等需求。

第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务区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管理职责、服务质量差、环境脏乱等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章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立和标准第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并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按照功能分为固定服务区和临时服务区。

第八条固定服务区应当设有停车场、餐厅、酒店、加油站、卫生间、便利店等基本设施。

第九条临时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设施可以相对简单,但应当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第三章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责任第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责任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服务区的管理细则,明确服务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区管理机构的要求,严格履行经营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定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公开服务质量评价结果。

第四章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质量第十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基础服务,确保旅客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保障供应的食品饮料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提供健康、营养的饮食选择。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提供洁净、舒适的卫生间,保证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提供安全、便捷的停车场,确保旅客车辆的安全和有序停放。

第十九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物服务,为旅客提供各类商品和服务。

服务区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办法

服务区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办法

服务区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服务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服务区,是指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沿线设立的,为旅客提供餐饮、休息、加油、购物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服务区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合理布局、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服务区建设第五条服务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公路发展规划、交通流量、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服务区的规模和服务项目。

第六条服务区建设应当遵循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要求,合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七条服务区建设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卫生等设施,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服务区建设完成后,应当依法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服务区管理第九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区的管理,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第十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服务区的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保障服务区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确保旅客的卫生需求。

第十二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保障食品安全,不得经营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三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保证旅客的休息质量。

第十四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提供便捷的加油服务,确保加油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提供公平、合理的商品价格,不得擅自提高商品价格。

第十六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税费,遵守国家有关收费规定。

第四章旅客权益保障第十七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尊重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旅客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十八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提供必要的旅客帮助,如遇旅客困难,应当及时提供协助。

第十九条服务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旅客的投诉,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级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管理.第三条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具体负责服务区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行业监督管理。

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

第四条省高管局应将高速公路服务区国有资产等附属资产,采用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交具备经营资格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营运和管理。

高速公路建成的资产以及服务区在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国有资产,统一由省高管局运营管理,由省高管局编制国有资产明细表,并建立实物台账,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第二章功能设置第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具备符合标准的停车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餐饮、购物、加油、汽车维修等服务功能,车流量较大且具备条件服务区适当增加住宿服务功能.第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匝道入口设置功能区域标志牌,服务区内各交通节点应设置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引导标线和标志牌.第七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设置明显的停车导向标志并由专人进行车辆引导,车辆按序停放,保证停放车辆进出顺畅.第八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设备。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第九条省高管局应与高速服务区经营单位签订国有资产受托管理和经营协议,高速服务区经营单位对其受托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在与经营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经营合同时,应根据租赁的国有资产价值按一定比例向经营者收取保证金。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因合同终止退出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时,由省高管局会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对经营者租赁的国有资产进行核查,经核查国有资产完整无损的退还保证金;国有资产有损坏或损失的,由经营者负责恢复、赔偿后退还保证金.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坏或损失,经营者拒不或无法恢复、赔偿的,保证金用于冲抵国有资产修复费用,不足部分的由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全部承担。

202x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细则-word版

202x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细则-word版

202x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细则-word版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高速公路上设置的服务区(含停车区)。

高速公路服务区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区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服务性设施,均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范围。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以下称服务区)的行业主管部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服务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具体负责所属服务区的建设、养护和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服务区应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合理获取经济利益。

第五条服务区应与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开通,做到布点合理、设施完好、功能适用、管理有序、价格合理、环境优雅、安全有序。

第六条服务区应逐步开展IS09001质量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2x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细则-word版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以下职责:(一)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制订全省服务区规划,组织服务区设计评审;(二)指导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工作。

第八条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负责服务区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二)组织开展服务区学习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三)定期检查考核服务区管理工作;(四)完成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服务区日常经营管理;(二)负责服务区的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三)负责服务区秩序、保洁、环保、公共照明及绿化管理等;(四)负责制定服务区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十条服务区经营(含承租)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充分利用服务区设施设备,依法经营,文明服务;(二)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对经营场所进行完善和维护,按要求合理配置设备和服务人员;(三)负责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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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经营管理办法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机构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岗位设置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目标五、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标准1、三星级标准2、四星级标准3、五星级标准六、高速公路服务区突发事件管理办法1、餐饮部应急预案2、客房部应急预案3、加油站应急预案4、修配厂应急预案5、超市应急预案6、公益性项目应急预案7、特殊气候应急预案七、服务区星级员工标准1、一星级员工2、二星级员工3、三星级员工4、四星级员工5、五星级员工八、服务区安全管理制度九、卫生管理制度十、员工管理制度十一、现金管理制度十二、考勤管理制度十三、星级服务区管理办法十四、星级员工管理办法十五、员工聘用管理办法十六、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辖管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场、加油站)的管理,充分发挥服务区的功能与作用,全面提高服务区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更好的为过往的车辆和司乘人员提供安全、快捷、文明的服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是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服务区征地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均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组成部分。

本办法对集团公司辖管的高速公路所有服务区适用。

第三条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作为行业监督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各服务区的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包括检查、监督经营单位(集团公司)的经营行经营行为和经营成果,处理重大顾客投诉,处理和处罚各种重大违规、违约行为。

第四条服务区的各个经营业户须作为一个整体,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并作为一个服务整体,自觉接受经营管理部等上级或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并举,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从事影响高速公路声誉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服务区的各个经营业户在与经营单位(集团公司)签定合同时本办法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七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做到功能适用、设施齐全、买卖公平、服务周到、安全卫生、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色。

第八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各种设施,应按有关要求进行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服务区要逐步开展ISO9001质量体系、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二章服务区的经营管理第十条服务区须成立完善的统一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统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统一制定各项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统一制定各类公共安全、卫生和特大雪、雾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统一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第十一条所有服务区经营方案、经营合同、转包或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合同送交集团公司备案。

服务区无论采用何种经营方法(租赁、BOT、承包、股份制等),都必须以保证服务质量为前提。

第十二条服务区在经营期间,各类经营性设施(如营业场所的房屋、管道、揽线、油库、围墙、加油站车道、场区路面等)新建、扩建和改建时,需申请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服务区的各项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认真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和诚信履约,公开商品价格标准,接受上级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服务区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各种与顾客的沟通方式,积极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和各种便利措施,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及微笑服务;在经营地点的明显位置公布顾客投诉电话号码,对顾客的有理投诉或合理建议,服务区管理机构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处理并建立意见反馈制度。

正确处理与顾客之间的矛盾,避免或减少投诉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标牌(广告)管理第十六条经营业户不得擅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设立广告标志牌。

第十七条服务区如要设立宣传自身企业形象的广告标志需申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广告牌长期闲置或锈迹、损毁影响观瞻限期未整改的,主管部门有权清除或长期无偿使用该广告牌。

第十八条经营业户不得在经营的区域内擅自经营有偿的其它广告和无偿的友情广告及非法广告等。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九条服务区的各类服务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保安员和保洁员等)均应经专业培训,并统一着装,持证和戴牌上岗,微笑服务。

能准确使用文明用语,口齿清晰、谈吐文雅。

服务态度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二十条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技巧,熟练掌握餐饮服务的基本工作要领。

新录用的餐饮服务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一条宾馆服务人员能熟练介绍宾馆的各种设施及功能。

具备相应的技能技巧,熟练掌握客房服务的基本工作要领。

第二十二条商店服务人员能熟练结算,介绍商店内主要商品的价格、特点及性能。

第二十三条汽车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专业技术技能,按有关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新工作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加油站加油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

每位加油员必须能随口说出当天的油价和安全常识并会使用灭火工具。

第二十五条服务区要设广告、牌匾管理员(可以兼职)以确保服务区内的各种标志、标线、标牌清晰、有效、齐全、醒目。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二十六条各服务区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服务区卫生工作,分段划区,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第二十七条服务区餐饮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并定期组织检查身体。

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对外进行营业,并将该证悬挂于明显的位置。

第二十八条各服务区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管理力度。

对从业人员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和考核档案。

第二十九条食品卫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五四制”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做到商(食)品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品和其它商品分开摆放,过期变质食品不出售。

店内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

第三十条服务区饮食经营部门要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餐具要做到“一客一消毒”。

餐厅必须设有专用消毒间或消毒器具,并配有专职消毒员和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

第三十一条客房达到“三无”(无积尘、无杂物、无异味)、“六亮”(玻璃、灯具、镜面、电器、地面、卫生设备干净明亮)的标准,各种茶具和用具“一客一消毒”,严格区分专用消毒容器和工具,不能将炊具和其它用品混合消毒。

床上用品要一客一换,并对换下用品采取消毒洗涤的方法进行处理,各种备品要按规定备足。

第三十二条公厕卫生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随脏随扫,定期消毒。

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污渍,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第三十三条停车场卫生设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并维持好车辆停放秩序,要放置足量的卫生箱,花草树木要整洁美观,并设专人养护,负责定期修剪,营造优美舒适的环境。

第三十四条加油站、修配厂各种设施(包括地沟)和设备无油污、无烟蒂、无锈蚀、清洁光亮、保持整洁。

第三十五条服务区内必须安装污水处理设备,排污、排水设施按要求使用,并经常检修保养,保持性能完好,做到排污达标、排水畅通。

垃圾房、垃圾桶、化粪池等卫生设施应经常清理、消毒,做好防虫处理。

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设备,烟尘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第六章物价管理第三十六条服务区各项经营业户必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行业制订的各项规定,服务区建立健全各项物价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必须做到明码标价、按规定开具发票。

发生特大雪、雾天气等突发事件时,不准因物品短缺等情况来抬高物价。

第三十七条住宿、餐饮、汽车修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公厕和停车场免费开放,车辆免费加水,不得巧立名目收费;加油站计量器具要按规定定期检查,确保油质、油量,油价按所属地区石油公司制定的价格执行;商店、配件商店的商品价格根据当地市区同行业同规格商品的价格制定。

第三十八条商店商品价格应做到“一货一签”,货签相符,并加盖物价员印章;修配厂维修价格应全部公开上墙,并设有顾客举报板和举报电话。

第七章员工的管理与培训第三十九条员工管理一、员工招用要符合省劳动厅颁发《招工标准》的各项规定,按有关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存档。

二、员工的考评只是服务质量保证的起点,而员工素质是保证服务质量的有力基础。

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尤其是影响企业声誉的,要视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十条员工的培训培训的目的是培养和训练一支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业务素质高的员工队伍。

各服务区均应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技能水平等具体情况实行等级管理。

培训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餐厅、旅店、修理厂、商场、加油站等部门服务规范,服务心理学、服务美学等等。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档案内要有员工培训内容、地点、人数以及图片资料等,员工全年培训率必须达到98%。

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各服务区的培训计划定期检查、抽查各服务区员工培训情况。

第八章党、团组织与企业文化建设第四十一条各服务区要加强党、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建立健全党、团、工会组织,全面开展工作。

第四十二条各服务区应重视服务区的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服务区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软、硬件设施,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星级服务区和星级员工等各项活动,努力维护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良好形象。

第九章秩序和安全保卫第四十三条服务区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和服务秩序,保证各项服务工作昼夜不间断有序开展,并在服务区主要部位安装防盗监控设施。

第四十四条服务区的工作人员有权依法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内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以及损害服务设施、影响服务区管理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保安人员必须做到爱岗敬业、热情服务。

第四十五条服务区内道路应保持完好、安全、畅通。

服务区的进出口道路应保证二个(含)以上车道。

区内道路设施管养标准参照高速公路路面养护标准执行。

第四十六条非服务区自用车辆禁止从服务区通行口出入高速公路,杜绝逃费现象发生。

第四十七条服务区修理厂人员进入高速公路内维修故障车辆必须经路政、交警部门允许,并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

未经路政部门允许,不得私自打开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

第四十八条服务区内的道路应设置清晰有效的反光标线、引导标志和指示牌,保安人员必须做到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应有序引导车流、客流,确保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畅通,并及时提醒司乘人员随身带好贵重物品;运送危险品的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全程管理。

第四十九条各服务区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及相关的各种岗位责任制度和紧急情况预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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