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是指涉及跨越国家边界的商业交易和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这些规则旨在规范国际商业交易的各个方面,包括贸易、交付、支付、保险、知识产权、仲裁和争议解决等方面。
国际商法不仅涉及到私人之间的商业交易,也包括政府之间的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
国际商法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公平、稳定、透明和可预见的国际商业环境,以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合作。
国际商法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和国际商业仲裁等领域。
国际商法的发展离不开国际贸易和全球化的发展,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国际商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国际商法主要是由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构成的。
国际商法的主要公约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贸易单证统一规则》和《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等。
在实际应用中,国际商法的适用通常涉及到国家法和国际法的互动,在国际商法的运用中,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国家利益等因素。
因此,了解和应用国际商法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
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概述国际商法是关于国际商业交易和跨国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国际商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国际商法的定义、特点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进行简要概述。
一、国际商法的定义国际商法又称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分支,旨在调和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业交易关系。
它规定了各国之间商业交易的法律规则,减少交易不确定性,促进跨国经济合作。
二、国际商法的特点1. 多元性:国际商法是涉及多个国家以及其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体系,因此其规则多元复杂,需要各国之间进行协商和合作。
2. 国际性:国际商法适用于跨国经济活动,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领域,其适用范围广泛。
3. 合同自由原则:国际商法倡导合同自由原则,即各方在商业交易中享有自由选择合同对象、签订合同内容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 国际仲裁:为应对跨国商业纠纷的解决,国际商法常使用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争议解决,以提高效率和减少成本。
三、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经济活动:国际商法通过立法、公约等形式规范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为商业交易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跨国经济合作发展。
2. 降低交易成本:国际商法通过制定统一的法律规则和商事仲裁机制,降低跨国交易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减少纠纷的发生,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3. 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国际商法推崇合同自由原则,为各国之间的商业交易提供了自主选择合同内容和合同对象的权利,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
4. 维护合同权益:国际商法为各方在商业交易中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护,当合同发生违约或争议时,可以依据国际商法进行维权,维护合同权益。
5. 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国际商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不同国家之间加强经济联系和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四、国际商法的挑战与展望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国际商法面临着一些挑战。
国际商法详解课件

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的关系
总结词
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的联系和区别
详细描述
国际商法和国内商法在国际商业交易中共同发挥作用,但它们的来源、适用范围和管辖权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国际商法主要来源于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商业实践,而国内商法则是由各国的立法机构制定。国际商法的 适用范围更广泛,管辖跨国商业交易,而国内商法则主要适用于本国范围内的商业活动。
主要贸易术语
包括FOB、CIF、CFR、DPU、DDP等,每个术语都有明确的责任和风险划分,有助于买 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术语适用范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但不适用于个人消费品或初级产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法律标准, 旨在统一和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 务的,即为违约。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可以免除, 例如不可抗力等。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 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
国际商事合同的解除
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员 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仲裁
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 裁机构,通过仲裁裁决解决争
议。
诉讼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法院, 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争议。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 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同意
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机构
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国际仲裁 机构或国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国际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

国际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国际商法是指处理国际贸易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学科。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的法律和制度存在差异,因此需要一套国际化的商法来规范和协调各种贸易关系。
国际商法的特点:1. 国际化:国际商法是跨国贸易的法律规则,适用于跨国贸易活动。
2. 统一化:国际商法倡导统一的商事法律标准,以便于各国贸易活动的协调和规范。
3. 自由化:国际商法倡导自由贸易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原则。
4. 基于契约:国际商法强调合同的重要性,鼓励各国商事主体通过合同来规范贸易关系。
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
第二节:国际商法的法律体系国际商法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
1. 国际公法:国际公法是指规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贸易组织的法律规则,如WTO协定、国际货物运输公约等。
2.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是指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
3. 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跨国商事纠纷的有效方式,根据国际仲裁法院的裁决来实现纠纷解决和协调。
第三节: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WTO协定、国际商品贸易相关法规等。
1. WTO协定:WTO是全球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自由贸易和关税减让,通过签署WTO协定,各成员国可以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规范化发展。
2. 国际商品贸易法:国际商品贸易法是指规范国际商品交易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海运法、国际航空运输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
第四节: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是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等。
1. 国际投资协定:国际投资协定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签署的关于投资的法律协定,旨在促进国际投资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双边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是指两个国家签署的关于投资的法律协定,其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保护、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

(二)国际条约与转化为国内法的国际条约 的效力 直接承认国际条约优先适用, 1、直接承认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即使与本国 的国内法相抵触。 的国内法相抵触。 2、只有经议会立法手续,转为国内法后才能 只有经议会立法手续, 在国内适用。 在国内适用。 主张自动执行的条约优于国内法。 3、主张自动执行的条约优于法 (2) 划分公法和私法 2、大陆法系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典 (3)条例 (4)判例 学理” “学理”
(二)英美法系 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 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 指英国从十一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 惯法的普通为基础, 惯法的普通为基础,逐步形成的一种独特 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 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是西方国家中与大陆 法系并列的一种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 系。 1、英美法系的结构 划分普通法与衡平法 2、英美法系的渊源
二、大陆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2、民商分立 民法与商法的区别: 民法与商法的区别: 商事关系有着与民事关系不同的主体、 (1)商事关系有着与民事关系不同的主体、客 体和内容。 体和内容。 商法中所确立的一些制度, (2)商法中所确立的一些制度,只适用于商事 关系,而不适用于民事关系。 关系,而不适用于民事关系。 商法受习惯法和国际商业惯例影响较大。 (3)商法受习惯法和国际商业惯例影响较大。
民法与商法的适用规则: 民法与商法的适用规则: 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1)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商法应得 到优先适用。 到优先适用。 商法没有规定的事项, (2)商法没有规定的事项,则适用民法的一般 原则。 原则。 商法的效力优先于民法。 (3)商法的效力优先于民法。
三、英美法系的商法体系 英国: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制定法是判例法的补充 美国:《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UCC) 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National Conference of Commissioners for Uniform State Law /NCCUSL) 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ALI)
1国际商法概述

1
2
2
一、概念
1、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 律部门或组成部分
2、属于民商法和 私法范畴 3、具有国际法的性质
4、具体含义:是规范不同国家的民
事主体从事国际性商事活动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3
二、调整对象:国际商事关系
1、国际性:即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具有涉外或跨国 的特性。
2、商事性(平等性、商业性):商事关系——平等的商事主 体之间所进行的旨在营利的经济关系。
3、国际商事关系:是含有涉外或跨国因素的平等的商事主 体之间旨在营利的经济关系。
4
一、国际法渊源 1、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 涵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共同缔结的确定 其相互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各种协议。
┇
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 (丧失了国际性) ┇ 二战后统一的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
16
本章知识结构图
一、国际商法概论
一、概念 1、商事交易(有形和无形) 2、商事组织(大型公司和跨国公司)
3、法律规范(明文规定)
二、渊源 1、国际公约(实体法与冲突法) 2、国际贸易规则(贸易惯例、贸易术语) 3、国内法(产品责任、代理)
7
5、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23年《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1927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6、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891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
9
二、国内法渊源 1、涵义:指各国规范、调整涉外商事活动及其关系的成文法 和判例。
国际商法概述

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随着经济的一体化不断发展,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已经扩展到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三大贸易领域,并且增加了融资租赁、工程承包等新型国际商事行为。
注意一种社会关系受国际商法调整的几个条件:法律关系跨越国境,具有国际性;主体必须是商事主体;行为是商事行为。
国际商法含义的几个特征:1.国际商法源于传统商法,但其调整对象和范围比后者更为广泛。
2.国际商法中的“国际”不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而是指“跨越国界”。
3.国际商法的性质属于跨国私法。
4.国际商法主要是实体法。
二、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国际商法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如下阶段:1.中世纪商人的习惯法时期。
2.国内法时期。
3.20世纪,尤其是60年代以后的现代国际商法时期。
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是各港口、集市之间的商人们约定俗成的采用重罗马法流传下来的商事交易习惯规则。
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维护共同利益,他们自愿接受这些习惯的约束,自发的推举“法官”运用习惯法,采用简洁、迅速、灵活的程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裁决商事纠纷,建立起类似于现代的国际商事仲裁或调解制度。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表现形式)现代国际商法有两个方面的渊源:一是国际法方面的渊源;二是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一)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商事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共同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有关商事权利义务的各种协议。
按照条约的缔约方数目划分,可以分为双边,区域性和全球性国际条约。
条约必须遵守;条约仅对缔约国有效;国际商事惯例(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Practices) :是在长期反复的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或遵守的商事活动的习惯做法,由此成为公认的国际商事原则或规则。
教学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二)渊源 主要是宪法和法律。而司法判决仅仅是起到 加强对法律的解释作用,法理及学说则更不 是法律渊源。 (三)法院组织 三级:初审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
❖ 二、英美法系(Common law) (一)英国法 1、判例法(case law) 是指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 来的法律规则。 遵循“先例约束力原则 (rule of precedent) 2、成文法(statute) 是由英国的议会制定的法律规范,同样是英 国法律的主要渊源之一。不过,成文法必须 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到作用。
约的规定。
(二)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trade customs
是指国际经济法主体重复类似的行为上升为对其具 有拘束力的规范。 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修订本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效力:现在已经趋向于与国际条约的效力相等同,即 国际社会的经济法主体必须遵守国际惯例,否则将 被视为侵权或违约。
(三)国内法(National business laws)
是指各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当事人协商选择后将具有拘束力。
三、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及体系
国际商法
商事组织法 如公司法、合伙法、及我国的三资企业法)
国际商事交易法 如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渊源和主要内容
❖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是指调整商事组织(主体) 和国际商事交易(行为)的各 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1、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国际商法的主体又有哪些? 2、可能会有哪些行为? 解答: 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买卖(货物、技术、服务)、投资、租赁、融资、工程
承包及合作生产
❖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商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A.国际贸易关系
B.国际商事关系
C.国际经济关系
D.国际投资关系
2.国际商法最重要的渊源是()。
A.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
B.国际商事惯例
C.各国国内商事法律
D.国际公法
3.大陆法国家法律往往依据()不同,划分出不同的法律部门。
A.调整手段
B.强制约束力大小
C.所调整的经济关系
D.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国际商法属于()范畴。
A.民商法
B.私法
C.公法
D.国际法
2.下列属于国际商法的渊源的有()。
A.国际商事条约
B.国际商事惯例
C.国内商法
D.国际公法
3.下列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是()。
A.加拿大
B.新西兰
C.意大利
D.新加坡
4.由国际商会制订的较有代表性的国际惯例有()。
A.《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1994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D.199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5.关于大陆法叙述正确的是()。
A.法律渊源是成文法
B.原则上不把判例作为法的渊源
C.重视法律的系统化
D.通行归纳法的法律推理方式
四、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1.国际商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或组成部分。
()2.当国际商事条约与国内商事法律发生冲突时应采纳“条约优先适用”原则。
()3.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私法。
()4.立法、司法、行政等司法解释是现行中国法律的一个重要渊源。
()5.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典型案件判决,对同类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或指导意义,说明我国是判例法国家之一。
五、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关系:
2.英美法系:
3.国际商法:
4.先例约束力原则:
六、简答题
1.何谓国际商事惯例?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
七、案例分析
一)一个19岁的西班牙人A在中国缔结一份供应钢材的合同,逾期未交货,合同中方当事人诉至中国法院,要求A承担法律责任,A以自己未达到西班牙法律21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条件而抗辩。
请问:此案应当如何解决?
1、本案首先应解决的问题的是什么?
2、本案中A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2010年8月,中国杭泽经贸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货物的价格及运输条件,后双方发生纠纷,在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纠纷方面也产生了分歧:日方认为双方价格条件的约定基本是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贸易术语签订的,因此应当适用术语2000通则解决纠纷;中方杭泽公司则主张应适用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法律,即中国的法律中的合同法解决纠纷,你认为本案适用的法律是何种?
《国际商法概述》习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B
2.A
3.D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ABD
2.ABC
3.ABD
4.AC
5.ABC
三、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1.√
2.√
3.√
4.√
5.×
四、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关系:是含有涉外或跨国因素的平等的商事主体之间旨在营利的经济关系。
2.英美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和以此为传统或受其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其他国家的法的总称,主要代表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等。
3.国际商法:是规范不同国家的民事主体从事国际性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先例约束力原则:又称为“遵循先例原则”,是指在判例法形式下,包含在某一判决书中的法的原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可以作为一种先例,成为以后法院办理同类案件必须遵循的准则。
五、简答题
1.何谓国际商事惯例?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国际商事惯例是在长期反复的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或遵守的商事活动的习惯做法,由此成为公认的国际商事原则或规则。
对国际商事活动有约束力的国际商事惯例,必须具备三个构成要件:(1)该习惯做法或规则应当具有确定性的内容,也就是说有明确的商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定;(2)已经被各国当事人在长期的商事交往中反复使用;(3)为各国普遍承认、接受并遵守,成为一种“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