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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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概述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控制人口数量和优化人口结构而设计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一制度旨在平衡人口增长与资源供给的矛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政策目标、政策措施和影响等方面对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进行解析。

一、历史背景中国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

当时,人口增长迅速,生育率居高不下,危及到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中国政府决定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通过控制人口增长来提高人均资源分配水平。

在此后的几十年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二、政策目标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实现人口数量的稳定和优化人口结构。

通过控制生育率和人口增长率,政府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通过调控人口结构,政府还能够改善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政策措施为了实现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目标,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实施生育许可制度,要求夫妻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时方可生育。

其次,实行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支持度。

同时,政府加大了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和稳定性。

四、影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人口数量的控制使得中国能够更好地分配和利用资源,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通过优化人口结构,政府调整了人口年龄分布,从而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

此外,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还有助于提高居民的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

然而,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人口老龄化和性别失衡是其中两个主要问题。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给养老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带来了巨大压力。

此外,由于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和生育偏好,中国也面临着严重的性别失衡问题。

结论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是中国为控制人口数量和优化人口结构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确保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权限第一节生育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第一条制定并修订当地的生育政策,根据人口情况和经济社会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条负责宣传生育政策,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问。

第三条确保生育政策的落实,加强生育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四条监督计划生育措施和服务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积极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第二节生育服务管理第一条组织开展生育服务,提供孕前保健、生育咨询、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二条指导和组织计划生育技术和手术实施。

第三条加强生育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生育保健意识。

第四条进行家庭康复、计划生育特殊工作(如优生优育、药具供应)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

第三节组织与指导第一条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并评估工作的效果。

第二条指导和协调计划生育工作单位的工作,推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三条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单位的督导,监督其工作进展和效果。

第四条组织生育护理人员、计划生育科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第一条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二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依法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法律意识。

附件:________1.生育登记表格2.生育政策宣传材料3.生育技术培训教材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生育政策:________指国家对人口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的规定,包括生育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计划生育技术:________指用于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的科学技术手段,包括避孕、终止妊娠等技术。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调整人口结构,控制出生人口数量,促进人口发展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准则计划生育工作应遵循计划生育法和“行八” 精神,实行计划生育管理,既保护预备生育人群的健康,又确保达到人口控制和改善人口结构的目标。

第二章计划生育的定义和内容第四条计划生育的定义计划生育是指为了控制人口出生率、增加生育与生活的质量,来达到预防人口过度增长和促进人口合理结构的目标,对于女性生殖机构(子宫内膜、输卵管、卵巢及其他与生育有关的组织和器官)进行技术手段调控的现代生育措施。

第五条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计划生育的核心内容包括婚育指导、避孕、节育、引产、不孕不育等。

同时也是控制生育率、总和生育率、人口因素结构和质量的主要手段。

第三章计划生育方针第六条人口规模设置我国的人口规模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生育政策进行调整。

包括关注农村和城市居民的人口结构,发展人口普查和其他相关技术手段,并向生育政策制定单位提交具体的人口规模报告。

第七条制定生育计划为了控制生育行为,贯彻节育意识,我们需要制定全民生育计划。

同时,针对特定人群也需要制定它们的专门计划。

第八条推行避孕节育技术为了控制生育,应大力推广避孕节育技术,不断提高技术和服务质量。

要加强医务人员对居民避孕药具的优惠政策的认识和宣传,促进避孕节育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第四章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第九条全民责任制本城市实行计划生育全民责任制,包括政府和全民两个层面。

(一)政府责任政府应当坚持科学的生育政策,为了人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全民责任全民应当自觉履行生育计划,保持避孕节育意识,配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工作积极,生育健康。

第十条计划生育领域权责分明各级政府和单位应当在计划生育和其他任务中明确权责。

(一)政府职责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方面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制定计划生育技术、管理规程和政策,培训计划生育相关从业人员,促进生育健康。

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被长期视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实现全面可持续的社会发展。

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作为管理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规定,对于单位内部的生育管理、员工权益保护以及人口优化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二、目的和意义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单位内部的生育管理事宜,确保人口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同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有利于提升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促进单位与员工的和谐关系。

三、制度范围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单位雇员。

四、相关职责和权利1.单位的职责:(1)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2)定期组织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计划生育观念;(3)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员工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被泄露。

2.员工的权利:(1)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所赋予的权益,包括产假等;(2)在婚育等个人决策上,受到单位的尊重和支持;(3)享受到与其他员工平等的待遇,不受因婚育等原因的歧视。

五、生育管理流程1.员工申请生育:(1)员工在准备生育前,应及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2)单位应尽快反馈批准或者拒绝的决定,并说明理由;(3)单位有权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调查,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生育计划和安排:(1)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生育计划和安排;(2)单位应与员工充分沟通,了解员工的意愿和计划,尽可能满足员工的需求;(3)在生育期间,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休假和福利待遇。

3.禁止不当干预:(1)单位不得强制或限制员工的婚姻和生育权利;(2)单位不得进行强行的流产或堕胎行为;(3)单位不得对员工的婚育等情况进行不合理的评价和处罚。

4.员工离职或调动:(1)员工在生育后,享受产假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员工的薪酬待遇;(2)员工在复职后,享受与其他员工平等的待遇和发展机会;(3)员工调动时,单位应优先保障员工的婚育利益,尽可能满足员工的调动需求。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质量,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所有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全面贯彻实施。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促进人们正确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增强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

第五条政府应当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力度,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规章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措施、计划生育奖励和处罚等方面。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计划生育管理细则,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计划生育政策第九条我国采取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原则。

第十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政府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列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必须坚决执行。

第十二条鼓励婚后晚育,提倡孕产前期检查,保障胎儿的健康。

第十三条鼓励家庭规划,建立健康的家庭关系,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第十四条政府将制定相关措施,奖励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惩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政策的执行。

第三章计划生育措施第十六条政府将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科学指导,提供婚育指导服务,帮助人们做好生育规划。

第十七条政府将建立健全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供婚姻登记、生育登记、避孕授教等服务。

第十八条政府将加大对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增强执行力。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政府将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帮助其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政府将提供奖励,鼓励其继续执行下去。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七篇)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七篇)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

二、计划生育工作由局长任第一责任人,副局长担任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担任,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信息通报、避孕药具发放、相关的服务以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优待奖励日常具体工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三、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情况。

四、在调入、招考、招聘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时,应检查其计划生育证明,并按“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原则进行办理。

在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与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向其户籍地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移交计生档案。

五、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六、按规定每年至少二次(间隔半年),____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

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效果进行检查,引导政策外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因避孕节育方法发生副反应或并发症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诊治,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保障妇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做好对本单位、本系统已婚男干部职工配偶计划生育情况的反馈和监控,计生兼职人员每年至少二次与本单位已婚男性配偶(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的)所属单位联系交流情况,做好计生调查,并由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孕情检查证明或男性配偶所在单位回函。

八、建立健全计生信息、档案。

全体已婚育龄人员的婚姻、生育等情况的档案;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登记册;已婚育龄妇女普查普治专用记录表;配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镇)计生部门计生调查回函登记册。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范本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____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灵武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

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2、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5、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

建立流动人口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档案。

6、掌握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验证率均达到____%以上。

7、对新来员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员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8、在暑假和春节期间,____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9、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

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10、每年____月____日前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队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备案。

11、计生领导小组按时向矿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馈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育龄妇女管理制度:1、建立职工及家属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

定期____“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2、协助职工家属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职工,以及对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设施,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计划生育管理第五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工计划生育档案,记录职工的婚姻、生育等情况,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当开展职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七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工的计划生育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统计制度,保证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的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计划生育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优惠。

第十一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章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分工负责相应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职工应当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其他职工应当协助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制度仅作为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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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公司及项目部的计划生育工作,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和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宜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

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条发文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三条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项目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和卡片,按公司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

第五条掌握所属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雇佣外来流动人口时,必须先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证或证件过期的应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
验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得雇佣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

第六条对新进场的农民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第七条在暑假和春节以及工程新开工时,组织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第八条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

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第九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建立避孕药具领取、发放帐册,做好避孕药具的领取、发放工作。

第三章育龄妇女管理制度
第十条建立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育龄女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

定期组织“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一条协助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第十二条对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限期采取节育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从当月起停发工资、福利及一切补贴,年终不得评奖。

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计生管理部门。

第四章计划生育填报制度
第十三条每年12月25日前由公司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公司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需
求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考核。

第十四条项目部计生领导小组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按时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馈表》。

在填写报表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项目部计生领导小组组长若在月报中隐瞒流动人员实际情况,公司计生领导机构将依据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六条公司计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计划外生育的职工,除了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其中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奖金、不享受有关生育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因落实不力,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实施“一票否决”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九条公司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配合不力,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困难的,除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外,“一票否决”当事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条对拒不服从计生管理,又不接受计生教育的人员,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开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假证明的、打骂计生工作人
员的要追究责任,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完成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的人员或专职计生员,年终公司和项目部分别给予实物兑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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