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祥律师:死刑复核期间律师反映意见最高法院应当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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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通祥:最高检设立死刑复核检察厅 可减少死刑案误判

谢通祥:最高检设立死刑复核检察厅 可减少死刑案误判

北京谢通祥律师:最高检已于去年下半年设立死刑复核检察厅,对最高法死刑复核案件进行监督。

2007年1月,最高法收回了下放长达27年之久的死刑复核权。

经过6年司法实践,最
高法死刑复核已经进入规范化阶段。

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可以向最高法提出意见。

最高法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

从最高检内部了解到,早在2007年,最高检便成立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对死刑复核案件进行法律监督。

去年下半年,死刑复核检察厅已正式取代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成为最高检21个内设机构之一。

查阅发现,死刑复核检察厅内设4个处级机构,承担多项职能,包括对最高法复核的死刑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的,向最高法提出意见;对最高法通报的死刑复核结果进行分析研究等。

对于死刑复核检察厅最新的工作进展,最高检死刑复核检察厅厅长叶峰今年曾称,最高检将通过对死刑复核结果的分析研究、收集典型案例等形式,梳理出法律、政策、证据适用标准,推动死刑适用标准的统一规范。

最新法考《刑事诉讼法》考前复习题带答案分析(共90套题)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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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4题,单选)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勘验、检查【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勘验、检查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可见,有专门知识的人也可以参与勘验、检查,故A错误。

130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故B正确。

132条第3款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法条并未限定必须由女医师进行,故C错误。

133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22题,单选)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辩护和代理。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首席律师谢通祥谢通祥现任中国律师司法网总裁、首席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首席律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法律服务志愿者联谊会专家、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西城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东城律师协会人大政协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商务参赞与企业家联谊会法律顾问、亚洲新闻周刊法律顾问、第一页共十六页北京佳木斯企业商会法律顾问。

谢通祥学历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曾先后任公证处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中国中央数字电视法律频道制片人。

谢通祥主要典型成功案例:谢通祥擅长重大刑事、民商事案件辩护代理、专业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与死刑辩护律师业务,参加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首次开庭,是办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死刑辩护案件最多的律师,代表性大案主要有:李有斌绑架罪致人死亡案二审死刑改判;累犯温珂踢死警察故意杀人罪死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依法改判;杨方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死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依法改判;累犯李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死刑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依法改判;北京市中汽乾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明坤涉嫌合同诈骗案800万元无罪释放;吴玉民合同诈骗罪法院直接判决无罪,中央电视台直播新型地沟油八千万元大案被告王佃生的辩护人。

资格证书:谢通祥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人事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

业务专长:谢通祥擅长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死刑辩护、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民事、商事案件诉讼代理。

国务院与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企业兼并与重组、国企改制、股票、证券发行与上市领域的法律业务,擅长于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及治理结构的设计,公司设立、收购、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相应的诉讼和仲裁事宜。

最新法考《刑事诉讼法》考前复习题带答案分析(共90套题)第(79)

最新法考《刑事诉讼法》考前复习题带答案分析(共90套题)第(79)

最新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对于讯问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B、侦查笔录需要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C、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D、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一般应当在现场进行,或者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询问证人、被害人【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讯问和询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2.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以外,一般应公开进行B、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C、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D、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而不是一般情况下应该公开,故A项错误。

B选项体现了第5条规定的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原则,C选项体现了第9条的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D选项体现了第12条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2023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7

2023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7

2023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30题)1.(多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张某犯抢劫罪和爆炸罪经中级法院审理后,抢劫罪、爆炸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经高级法院复核后,上报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在复核张某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最高法院应当将该案的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B. 最高法院如果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C.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期间,应当讯问张某,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D. 最高法院如果认为抢劫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2.(单项选择题)(每题1.00 分)乙购物后,将购物小票随手扔在超市门口。

甲捡到小票,立即拦住乙说:“你怎么把我购买的东西拿走?”乙莫名其妙,甲便向乙出示小票,两人发生争执。

适逢交警丙路过,乙请丙判断是非,丙让乙将商品还给甲,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

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如认为交警丙没有处分权限,则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B:如认为盗窃必须表现为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C:如认为抢夺必须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抢夺罪D:甲虽未实施恐吓行为,但如乙心生恐惧而交出商品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3.(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00 分)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

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

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

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万元,将剩余6万元据为己有。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B、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新事实、证据);★★★
C、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法律原因);★★★
D、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序原因)。
③改判
对于一人数罪被判处死刑,或者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经复核认为其中部分犯罪或者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
同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程序
处理
★★★
①核准死刑
A、直接核准: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B、纠正后核准: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②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A、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事实原因);
④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应当核准死刑意见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仍拟不核准死刑,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列席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应当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高检规则》第613条)
全面审查原则
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①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②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应当改判;
④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
★★★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理:一人数罪、一案数人
①部分犯罪、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一并原则)

踢死警察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为何不核准主犯死刑

踢死警察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为何不核准主犯死刑
36 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
2013-12-25 周三
责编 / 霍 雷 设计 / 王金辉
校对 / 张丽娅
踢死警察 主犯为何死刑有缓?
三年前,哈尔滨市发生一件大案,警察马某被温珂等人踢打致死。此案一度被 当地警方定性为恶势力团伙,主犯温珂也被黑龙江高院判处死刑。不过,在死刑复 核阶段,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并将案件发回重审。最终,温珂被改判为死缓。
警察马某因头面部多次受钝性外力 作用,在被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警察曾忽视同事受伤
当天与马某一起在该歌厅203包房内 唱歌的,还有他的7名同事。然而,可能是 歌声嘹亮,发生在过道的嘈杂并未引起这 些同事的注意。甚至有的警察看见有人倒 在过道的地上, 也当作醉鬼而视而不见, 完全没想到是自己的同事。
首先, 温珂的父母代温珂给被害人家属 积极赔偿了50万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被害 人家属的经济损失, 并且得到了被害人家属 的谅解,达成了谅解书,被害人家属也积极要 求法院从轻处罚温珂。如果核准了死刑,被害 人家属得不到赔偿,不利于社会稳定。
其次,温珂没有涉黑,也不是黑老大, 他和几个朋友都是临时聚在一起玩, 根本 不是恶势力团伙。他们喝多了酒,偶尔并且 恰巧遇上了被害人马某,马某虽然是警察, 但是案发当时马某不是执行公务。 双方在 没有任何预谋的前提下临时发生口角,只 能按照一般刑事案件处理。 温珂与被害人 无冤无仇,就是喝酒喝多了,发生口角后才 殴打被害人,其主观上无杀人故意,因此定 性为故意杀人罪属于罪名错误, 应处以故 意伤害罪。
“三进宫”累犯一审获死刑
温珂今年26岁,哈尔滨市人,初中文化。 早在2003年,当时尚是未成年人的他就因故 意伤害罪而被处缓刑。到2009年8月,温珂又 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死刑复核听证会

死刑复核听证会

死刑复核听证会《北京晚报》《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等2013-06-17日对北京谢通祥律师报道杨方振涉嫌抢劫罪一、二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北京谢通祥律师成功为杨方振辩护,是目前唯一一次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首次在最高法院直接阅卷,谢通祥律师曾两次会见被告人,一二审未出现的新证人被允许出庭作证,该案被誉为中国死刑复核第一案,杨方振已经被最高法院不予核准死刑,杨方振案在国内影响重大。

被认为是死刑复核向诉讼化改革的开始2013年6月1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省黄骅市法院开庭,就被告人杨方振被二审判处死刑一案进行复核。

辩护律师为北京著名死刑辩护律师谢通祥,据悉,这是自2007年1月1日最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以来,首次参照二审的庭审程序开庭。

辩护律师首次直接在最高法院阅卷、谢通祥律师曾两次会见被告人,一二审未出现的新证人被允许出庭作证。

如何开庭商量一小时杨方振出生于1991年,初中文化,河北省沧州市人,2011年10月5日涉嫌抢劫罪被逮捕,于今年1月份被河北省高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并上报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以来,在类似案件中,法官也会根据情况审阅案卷、赴案发地实地查看现场、讯问有关证人、向侦查人员了解核实情况。

但是,即使在影响巨大的浙江吴英案中,也未在复核阶段专门开庭由控辩双方讯问证人并发表意见。

17日下午,3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在黄骅市法院传新的证人到庭。

由于《刑事诉讼法》并未就死刑复核阶段如何开庭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在开庭之前,检察官询问按什么程序开,法官回答参照一审和二审的程序开。

于是,检察官又去请示领导,经过一个小时的等待,下午3点半才开始庭审。

杨方振的辩护人、北京著名死刑辩护律师谢通祥律师介绍说,17日的庭审主要是由新证人出庭作证,陈述其所了解到的杨方振被刑讯逼供的情况,然后由检察官、辩护人、法官分别发问,再由书记员打印出庭审笔录,由证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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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谢通祥律师: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最高法院近日公布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司法解释还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仅是死刑复核程序更加完善,为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二审案件监督、纠错功能充分发挥,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二审案件开庭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

规定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二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同时,司法解释还特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即使被告人并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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