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视野中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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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学如何正确使用电视

道德与法治教学如何正确使用电视

道德与法治教学如何正确使用电视在现代社会中,电视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重要渠道,也是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电视的使用可以起到辅助和促进的作用。

然而,由于电视具有多样的节目内容,使用不当可能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如何正确使用电视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选择适宜节目、引导积极思考、培养批判意识和开展互动讨论四个方面,探讨如何正确使用电视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

选择适宜节目是电视教学的首要任务。

目前,电视上有各种各样的节目,有的偏向于娱乐,有的充斥着暴力和低俗内容。

教师在使用电视进行教学时,应该选择那些具有积极正能量的节目,例如道德故事、法治纪录片等。

这样的节目能够给学生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激发学生的思考和学习兴趣。

引导学生进行积极思考也是电视教学的关键。

观看电视节目只是第一步,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对所观看的内容进行深入思考。

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探讨节目中的伦理道德和法治的问题,促使学生思考事物的背后原则和价值。

例如,对于道德故事中的冲突,教师可以问学生“你觉得其中哪个角色的行为是正确的?为什么?”通过这样的引导,学生能够从观看电视节目中获得深层次的道德与法治教育。

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也是电视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

学生需要学会辨别信息的真伪,分辨节目中的道德与法治观念是否正确。

教师可以从引导学生查找更多相关信息、对节目内容进行评价和辨析等方面入手,培养学生对电视节目的批判性思维。

同时,教师还可以帮助学生了解电视制作的工业流程和商业运作,让学生更加理性地看待电视节目。

开展互动讨论是电视教学的有效方法之一。

教师可以通过课堂上的讨论和小组活动,让学生相互交流观点,拓展思维。

可以让学生就电视节目中的道德困境或法治问题进行辩论,从而培养学生的分析推理和论证能力。

同时,学生之间的互动也能够更好地加深对电视节目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总之,正确使用电视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有助于促进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法治观念的养成。

论法制电视栏目的大视角

论法制电视栏目的大视角
题 材 ,就 是 法 制 电视 栏 目的 大视 角 。
通过 立点调整获 取大视角 的动力 、通 营造和谐 社会的关键 ,更是我们新 闻
过聚焦守法诚信 实现大 视角 的根本 。
关键词 :法制 电视栏 目;大视 角
【 中图 分 类 号 :G 2 . 22 5 【 献标 识 码 :A 文
媒体宣传报道 获取大视 道 线。 内容 , 不外 乎内 、 外两个方面:“ ” 内 是 毋庸 置疑 ,广大政法战线的干部
指 政法部门 自身 ,即通过 我们的荧屏 战士本身就是我们栏目 “ 受众” 的一部 大 力宣传加强 和改进党 对政法工作的 分 , 因此 , 我们的法制 电视栏 目围绕 政
渡河过海必须取得 船和 桥等物质 结 了过去的工作和基 本经验的基础上 ,
响越 大 , 正 确 的舆 论 导 向作 用越 好 、 的保障 , 其 同理 , 获取大视角就要获得基 进 一步明确 了党 的宗旨是 “ 全心全意 宣 传教 育 的 实 际效 果越 佳 。笔者 认 为 , 础 、 动力等要素的保障 。 笔者结合多年 为人 民服务 ” 党和政府活动的核心就 ,
【 章 鳊 号 :10一 46(06 0一I7 0 文 9 I1 20) 5 - 2 领导 、 0 . I . 提高政法 队伍素质;以保证 司法 法 部门和 队伍 自身的宣 传报道是必要 【 稿 日期 :2 0 - 6 收 0 6 0 -1 7 公 正为目标 ,逐步推进 政法体制改 革 的 。 但是 ,更重要的是 , 我们的笔 、话 【 者 简介 : 贾 国 防 (9 0 ) 作 15 一 ,男 ( 汉 以及政法 战线 不断涌现 出来的先进个 筒和镜头应该专注 “ 执政为民” 一宗 这
主 要 从 事 法制 节 目研 究 。

法制节目道德观察心得体会范文_心得体会范文_

法制节目道德观察心得体会范文_心得体会范文_

法制节目道德观察心得体会范文法制节目道德观察大家看过吗?《道德观察》是中央电视台第一个系统、全面、深入报道中国道德生态的电视栏目。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法制节目道德观察,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法制节目道德观察心得体会篇1:我,打有了电脑开始对电视的注意力可以说完全就转移了,唯独对中央十二台的法制频道有着特别的青昧。

犹其是傍晚时节路一鸣播出的《道德观察》,我几乎是无一放过,如果实在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及时收看那么第天中午我也会将重播尽收眼底。

每每收看这一节目,如果懂事的儿子在家他首先会为我准备一叠纸巾,他知道情感细腻而又丰富的妈咪一看这台就会哭鼻子。

我性情中人,时常会被生活中的一些好人或美好事物所感动,也嫉恶如仇经常会为路一明所讲述的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伤怀,同时也为那些不近人情亦或是跟本就没有人性的制造者们不耻。

道德一词,在汉字中可追溯到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一书。

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美德、品行、王道。

当代社会我们的道德即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的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它不是靠国家强制,而是靠一定社会舆论,靠传统力量,靠风俗习惯,靠人们的思想信念,靠教育形成的。

道德在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树立社会风尚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作用道德品质,即品德,是一种个体现象,它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表现。

一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稳固的特征,便是他的道德品质。

一个人的品德如何,是对一生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

然而,今社会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那些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事在我们身边却时有发生,并以最残酷最激烈的方式上演着。

诚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是面对这世间的百态,人情的冷暖我们应该做到不要抿灭那做人的起码良知。

如果没有了最起码的良知,那岂不是形同蚁畜。

2024年道德与法治《健康看电视》课件完美版7

2024年道德与法治《健康看电视》课件完美版7

2024年道德与法治《健康看电视》课件完美版7一、教学内容本节课选自2024年道德与法治教材四年级下册第五单元《健康生活》中的第一课《健康看电视》。

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电视节目的选择、看电视的时间安排、看电视的距离和角度、电视对眼睛的影响以及如何保护眼睛等。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电视节目的种类,学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健康节目。

2. 使学生认识到合理安排看电视的时间、距离和角度对眼睛健康的重要性。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如何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合理安排看电视的时间和距离。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师准备:课件、电视节目单、视力检查表。

学生准备:学习单、彩色笔。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5分钟)(1)教师出示电视节目单,让学生说说自己喜欢的节目。

(2)讨论: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健康节目?2. 新课导入(10分钟)(1)教师通过课件展示,让学生了解电视对眼睛的影响。

(2)讨论:如何保护眼睛,合理安排看电视的时间和距离?3. 例题讲解(15分钟)(1)教师讲解如何选择健康节目。

(2)讲解合理安排看电视的时间和距离的方法。

4. 随堂练习(10分钟)(1)学生根据所学,为自己设计一份合理的看电视计划。

(2)学生相互交流、讨论,教师点评。

(2)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

六、板书设计1. 选择健康节目2. 合理安排看电视的时间和距离3. 保护眼睛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为自己设计一份合理的看电视计划。

答案示例: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观看1小时以内,选择有益身心的节目。

星期六、星期日:每天观看不超过2小时,合理安排节目类型。

2. 观看节目后,写下自己的感想和收获。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1. 反思:在本节课中,学生是否能够真正理解电视对眼睛的影响,以及如何保护眼睛?2. 拓展延伸:引导学生关注其他影响视力的因素,如手机、电脑等,并学会合理安排使用时间。

重点和难点解析1. 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安排2. 教学目标的设定3. 教学难点与重点的把握4. 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情景引入、例题讲解和随堂练习5. 作业设计一、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安排1. 贴近学生生活:选择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电视节目,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共鸣,提高学习兴趣。

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 关键 词 J 法制节 目 视 法为刑 普遍性价值
d i1 .9 9j s . 0 — 9 62 1 .20 4 o : 03 6 /.s 1 2 6 1 .0 21 .3 in 0
以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起 到 教 育 观 众 、 震 慑 犯罪 分子 的作 用。但 节 目长 期偏 展 , 以其 品 牌 化、 高 收视 、高 播 出 产 生收 视 疲劳 。有 些 节 目为 丰 富形 重 于此 ,容 易催 生暴 力意识 和 猎 奇 密 度 ,成 为 中 国 电视 的一 个 重要 组 式加入影视资料 、MV l h等等。 、f s a 成 部 分。 法 制节 目成 为继 新 闻、娱 但这些 手法 必须与节 目内容相协 调 , 倾 向 ,对 公众 的教育 也 流于 粗暴 生

 ̄ -1 t  ̄ j分 『 【
电视法 制节 目存在 的问题及应对策 略
[ 摘要 】部分法制节 目存在 “ 视法为刑 ”的倾 向,所选案例 多为刑事案件 ,显 示 出强烈 的 “ 重刑轻 民 ( 民事 ),重刑轻政 ( 行政 法 )”的特征 ,其原 因之一 与
我 国 “ 法为刑” 的文化传 统有 关。 视
电视 法 制 节 目经 过 二 十年 的发 词 几 部 分 组 成 ,形 式 单 调 , 观 众 易
乐 之 后 的第 三 大 电视 节 目门类。 但 不要 过 度 渲 染案件 细节 ,否 则可 能 是 近 几 年来 ,法制 节 目盛 极 而 衰 , 产 生不 良传 播 效 果。 一些 法 制节 目 各期 节 目叙 述 风格 差 异 很 大,有 的 在受众眼 中 , 正在渐渐丧 失吸引力 , 也 不 再 是 收 视 增 长 点 。 法 制 节 目 的 侧重 现 场 的采 访 ,有 的通 篇 是 画外 症 结 在哪 里? 本 文将 对 电视 法 制 节 音对 案 情 的客 观叙 述 ,有 的 是将 其 目存在 的 问题 进 行 梳理 ,并 探讨 应 他 法 制 节 目重 新剪 辑 ,容 易让 观 众 对策略。 感觉杂乱无章。 三、部 分法 制 节 目存 在 “ 法 视 大 多 数 案例 类 法 制 节 目内容 既 包括 个 案 故 事 ,也 有 法 治 资讯 和 防 为刑 ” 的倾 向。 所选 案 例 多 为刑 事 案件 ,显示 出强烈 的 “ 重刑轻 民 ( 民 范措施介绍 , 兼顾娱 乐性和 实用性 , 主要 的问题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事 ) 重刑轻政 ( , 行政法 ) ”的倾 向。 其 原 因 之 一 与 我 国 “ 法 为 刑 ” 的 视 案 例 故 事叙 述 不够 明晰 , 悬 念 营 造 不 足 ,而 且 缺 乏 必 备 的 细 文化传统 有关 ,如西汉桓宽所著 《 盐 节 信 息。不 少 节 目中警 方介 绍 案情 铁论 ・ 圣 》中 : “ 诏 法者 ,刑罚也 , 时使 用 法 律 术语 较 多,枯燥 难 懂。 所 以禁 强暴 也。 ”这 种观 念 在 有 意 却 缺 少对 被害 人 基 本信 息 的说 明。 无 意 中 渗入 法 制节 目的创 作 理念 , 案例 故 事 大 多靠 悬 疑和 冲 突 取胜 , 表 现 在 节 目选 题 上 即 呈 现 为 选 题 面 节 目应 注 重叙 事 技 巧 ,突 出案例 的 狭窄 ,重刑事案件 ,如谋 杀、抢 劫、 传 奇 色彩 ,不 应只 是 平铺 直 叙地 介 强奸、 巨额 盗 窃 等 等。 主题 表 达 有 绍 发 生 了什 么 ,应 有 意 识地 营造 悬 强 烈 的惩 罚 意识 和 复 仇情 结 ,经 常 出现 “ 网恢恢 ,疏而不漏 ”、 “ 天 法 疑 感以吸引观众。 二、部 分 法制 节 目形 式 不够 丰 律 不 会 冤枉 一 个好 人 ,也不 会 放过 个坏 人 ”的话 语 。诚 然 ,刑 事 案 富 , 自身 风 格 不够 统 一 ,节 目形态 不 够 稳 定。 通 常案 件故 事 能够 获 得 件 本 身 大 多具 有强 烈 的视 觉 效 果、 的影 像 资 料很 有 限,报道 基 本上 由 剧烈 的矛盾 冲突、曲折 的故 事情节 , 模 拟 拍摄 现场 画面、 当事 人 及相 关 能够提 供 故 事消 费从 而 起 到拉 高 收 人 员访 谈、 再加 上 画 外解 说 和 主持 率 的作 用 ,惩 乏亲和力。

道德与法治健康看电视评课稿

道德与法治健康看电视评课稿

道德与法治健康看电视评课稿一、引言电视作为现代社会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已经深入到我们的家庭和社区中。

然而,电视所播放的内容对于道德和法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综合分析电视对道德和法治的影响,以及如何保障电视节目的健康发展。

二、电视对道德的影响1. 电视对儿童道德发展的影响电视作为儿童主要的娱乐方式,扮演着塑造儿童道德观念的角色。

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电视节目内容不健康,甚至存在负面价值观的情况。

这对儿童的道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 2. 电视对青少年道德观念的影响电视对青少年的道德观念也有很大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个性形成和价值观建立的关键时期,电视节目可以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也可能误导他们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念。

### 3. 电视对成人道德观念的影响尽管成人的道德观念相对稳定,但电视节目对他们的道德判断和行为也有一定的影响。

对于成人而言,电视节目能够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行为。

三、电视对法治的影响1. 电视对法律意识的培养电视节目是一种普及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的途径。

通过电视节目能够向观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一些法治教育节目可以提高观众对法律的理解和尊重。

### 2. 电视对法律道德的引导电视节目对法律道德的引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些电视剧和综艺节目以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法律和道德的冲突与解决,引导观众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

### 3. 电视对法治教育的补充电视节目可以作为法治教育的补充,通过案例分析、法律宣传等方式向观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

四、保障电视节目的健康发展1. 加强电视内容审查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视节目的内容审查,制定更严格的审查标准,杜绝不健康和违法内容的播出。

同时,加强对电视节目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社会责任感。

### 2. 提倡正面价值观鼓励制作和播出正面向上的电视节目,宣传正面价值观,引导观众形成良好的道德和法治观念。

浅谈电视媒体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浅谈电视媒体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电视媒体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它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当代社会中,电视媒体在普法宣传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电视媒体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法律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石,而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

通过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向广大公众传达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使他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

只有公众具备了正确的法律观念,才能够更加主动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

一个社会的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而好的法治建设离不开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通过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提高公众对法治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增强公众的参与主体意识,推动社会的法治建设。

电视媒体可以通过宣传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法律实践等方式,引导公众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推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增进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

现代社会,法律规范是非常复杂的,常人很难完全了解和适应法律的要求。

通过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向广大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

公众可以通过电视媒体了解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纠纷处理方法等,从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法律风险。

电视媒体可以利用生动有趣的宣传形式,提高公众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运用。

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加强社会的法律办案机构和公检法机关的公信力。

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而公信力的提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电视媒体普法宣传,可以向公众展示法律办案机构和公检法机关的工作成果,表达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司法公平的承诺,增强公众对法律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电视媒体可以及时报道和宣传一些典型案例,展示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性,推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与发展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节目也成为了电视节目中的一部分。

法制节目是指在电视媒体上,通过各种形式来介绍和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度和法律素养的一种电视节目。

现状当前,电视法制节目数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一些媒体在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打造出了一批精品节目,受到了观众的广泛关注。

数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大电视台每年播出的法制节目超过1000档,这些节目涵盖了各个方面,如:选择经典的法律题材、真实案例、全球相关法治动态、人民法院工作现场、重大案件公开宣判等。

内容此外,由于法制节目的特殊性质,内容涉及很多方面。

目前,类别多样,如有名校课程录播,优秀案例点播,法制微电影推介,法治动画片编写等等,广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注意。

观众群体观众也经历了变化。

以前,观众往往是年过40岁,重视节目的知识性和娱乐性,但现在随着年轻观众的加入,法制节目的呈现也向年轻化、多元化发展。

不仅吸引着当前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和研究生,更是大热门的律师培训和司法考试备考的必备媒介。

发展方向但是,法制节目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制节目的发展,在未来的发展路径方向上,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着重强化内容可以说,当前法制节目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内容的数量比质量多,这也导致了很多法制节目在节目内容和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该注重节目内容和质量,每个节目都应该持有一定的法律价值,不能让法制节目空洞、平庸。

深化普法理念法制节目应更大程度的使用“普及法律知识”的功能,针对社会群体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推出更加系统、科学、严谨的节目,让普法教育从根本上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

尤其是在针对大众的普法教育方案中,要把握好宣教语言的难易程度,尽可能让更多的居民清楚、理智地认识到诸如知识产权,信用等法律易出现的问题,并教他们应当如何避免、解决,避免社会黑盒机制。

强化节目收视效果法制节目也需要超越自我的“文化品位”和“制作技术”水平及优异的表演形式,以节目打破口碑德评估法制节目中的强势态势。

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上册统编版7《健康看电视》(第一课时)教学设计

四上道德与法治《健康看电视》教学设计(第一课时)一、教学目标1. 知识与技能:(1)让学生了解电视在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2)使学生能够识别并区分不同类型的电视节目及其作用。

2. 过程与方法:通过讨论、推荐等活动,加深学生对电视节目的理解,并培养他们合作共享的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使学生感受到电视对生活的积极影响,并学会选择对自己有益的电视节目。

(2)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健康、科学地观看电视。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学会探索电视对生活的意义。

学会区分不同类型电视节目的不同意义。

2. 教学难点:从多个角度体会电视的作用和意义。

反思和调整自己看电视的行为,做到健康看电视。

三、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猜谜语:四四方方一只眼,千里万里看得见,唱歌跳舞排球赛,好像就在我眼前。

引导学生猜测谜底,并讨论电视给他们带来的乐趣。

老师:(出示一张写有谜语的卡片)大家好,上课之前我们先来玩一个猜谜语的小游戏吧!请大家看这里:四四方方一只眼,千里万里看得见,唱歌跳舞排球赛,好像就在我眼前。

学生A:老师,这个谜语是不是在说电视啊?老师:非常好,学生甲反应很快嘛!那你能告诉大家为什么你觉得谜底是电视吗?学生A:因为电视就是四四方方的,而且我们可以通过电视看到千里之外发生的事情,就像它有一只眼睛一样。

而且电视里可以播放唱歌、跳舞和排球赛等各种节目,让我们感觉就像在现场一样。

老师:说得非常准确!电视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乐趣和便利。

那么,同学们,你们平时都喜欢看什么电视节目呢?它给你们带来了哪些乐趣呢?学生B:我喜欢看动画片,因为里面的角色都很可爱,故事也很有趣。

每次看完都觉得很开心。

学生C:我喜欢看新闻节目,因为它能让我了解到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事情,让我感觉视野更开阔了。

学生D:我喜欢看体育比赛,尤其是足球和篮球。

看到自己喜欢的球队赢球,那种激动和喜悦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老师:大家说的都很好。

道德与法治人教版四年级(上册)7健康看电视


节目名称
神 奇
频道



时间


喜欢看的原因
1
2
说一说你从看电视中收获到了什么。
3
4 5
我从电视科普

栏目上知道了我国
奇 的
的国宝是大熊猫。




获得快乐、增长见识、开阔视野……
1
2 眼睛的“抗议书”
3
阅读“眼睛的‘抗议书’”,说一说:眼睛
4
5 为什么“抗议”?

我认为是眼睛受到了伤害,
睛 的

的 “
看电视半个小时左右,应把
抗 议
时间 视线转向稍远的地方,或闭一会


儿眼晴稍作休息。
1
2 3
观看视频,说一说看电视还会出现哪些问题。
4
5
眼 睛 的 “ 抗 议 书 ”
1
2 别让它抢走太多
3
观看下面图片,想一想电视抢走了什么。
4
5
我们一起去打篮球吧!





太 多
不去,我还要看
动画片呢!
新课导入
我国电视机的发展历程
四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7 健康看电视
神奇的“宝盒”
目 眼睛的“抗议书”
别让它抢走太多
板书设计

课后作业
1
2 神奇的“宝盒”
3 下面的电视节目,你最喜欢看哪种类型的呢?
4
5





盒 ”
《动画片》
《电视剧》
《综艺节目》
1
2 把你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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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间,一只美丽的蝴蝶在南美洲扇了一下翅膀,结果在北美洲,也许在全世界,掀起了一场风暴。

这是被经济学家反复引用的关于经济现象因果关系的一个说法。

这个说法似是而非,颇为可疑,百无一用。

之所以制造这个说法,也许是某日某时某个经济学家在某个美丽的书房,幻觉出一只美丽的蝴蝶。

这个解释其实是有几个版本的。

实际上,蝴蝶的翅膀是有力量的,尤其是当成百上千论万的蝴蝶同时扇动翅膀的时候,这个版本的解释大家都觉得无可厚非。

你能否认,各大报纸雨后春笋般涌现的法制报道、各大电视台抢尽风头的法制频道、诸多法律类杂志的锋芒毕露没有像一只只飞动的蝴蝶,在中国扇起一次又一次的风暴?
法治与传媒这个敏感而备受关注的话题,一直像只美丽的蝴蝶飞舞着……
一、传媒促进法治的完善
传媒监督与法治从来就是一对矛盾共生体,在运动中此消彼长。

正确的传媒报道不仅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防止腐败,也有助于推动司法改革,促进生成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在我国,舆论监督有明确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这为大力推进传媒监督包括对司法的监督提供了政策依据。

宪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这确立了传媒监督的法律依据和宪法地位。

概括起来讲,传媒监督司法是建设民主政治的需要,人民群众言论自由的需要,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公开审判的需要和司法公正的需要。

二、媒体审判使法治处于被动和尴尬
没有媒体的报道,也就谈不上司法公开。

同时,司法独立与司法公开也同样重要,媒体的报道决不能影响司法独立。

司法活动有其特殊的运作规律,而这些往往是新闻人所不熟悉的。

在一些“局外人”的心目中,案件事实似乎总是泾渭分明、非黑即白。

即使认定案件事实不是一道简单的加减乘除运算题,也一定是一道能够找到确切答案的几何题。

然而,这些人的观点实际上反映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习惯。

换言之,这些人喜欢或者习惯于非此即彼、非真既假、非对即错、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

一个证据,要么是真的,要么就是假的;一个判决,要么是对的,要么是错的,绝对不能有第三种可能性。

然而,案件事实一般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并且司法人员对这些事件的认识不是直接实现的,而是间接地通过各种证据来实现的。

案件中各种证据的情况错综复杂,人们对证据的收集和使用要受时间、空间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因此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更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模糊性。

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通过新闻报道乃至道听途说所断定的案件事实并不等同于法庭上依法认定的案件事实。

诚然,新闻记者在其采访活动中也经常要进行调查,也经常要对事件性质作出判断,但是他们的调查方法不同手司法调查的方法,他们的判断也不同于司法判决。

“菲律宾挟持人质事件”的惨痛教训中,虽然菲律宾政府对特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不足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菲律宾政府对此次事件负最大责任是责无旁贷的。

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当我们通过电视直播看到劫持人质现场最新消息的同时,挟持人质的匪徒也通过同样的渠道了解到警察的所有行动和部署,同时激怒了匪徒。

从本来可以和平解决的人质事件发展到最后的悲剧,难道新闻媒体就没有责任吗?
实践中,新闻媒体的不实、夸大甚至扭曲的报道,常常把法治推至风口浪尖,使法治处于被动和尴尬的地位。

从某个角度出发,审判人员的“孤独的贵族”。

他们应该保持理性的
头脑,基于法律与事实,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正如法律女神的形象。

但是,由于新闻媒体对于案件渲染的铺天盖地,媒体审判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了审判人员心中最后一片净土。

三、磨合中双赢
在司法与传媒的对立中,司法并未接受传媒这一非制度化的监督形式,理由是认为传媒的立场是道德的,因而传媒很难理解司法机构依据法律,特别是依据法律程序对某些社会事实所作出的与道德情感或公众情绪不尽一致的判定或处置,而且,媒体无法恰当筛选或过滤公众所宣泄的,与法治要求并不一致的社会情绪,相对司法而言,传媒在表述某种认识和见解时,更缺少事实基础,更缺少技术性证实或伪证手段,通过域外经验,法官只有经历了舆论的风雨,才能变得更为强大和公正,以此赢得人民的信任、尊敬与服从,树立司法真正的权威。

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待媒体监督应当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这种宽容不仅是一种个人态度,而且应当是一种制度设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积极行使,对促进司法公开的角度来讲,是十分有益的。

公开就意味着暗箱操作的机率减少,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悉度增加,也就使司法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提出的“阳光审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国家在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同时,也就从相反方面规定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活动的公开性(确需保密的除外)。

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活动公开的范围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的内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新闻媒体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实际需要。

当前,新闻记者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受到很大的限制,对审判机关来讲,新闻记者只可以采访报道的只是合议庭或独任庭对案件的审理活动。

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限制新闻记者即使是以普通公民身份参加案件的旁听,这就使媒体的监督就无法实现,成为名符其实的“睁眼瞎”。

也才出现很多媒体不得不依靠采访当事人来获得新闻线索,而作为案件一方的当事人,我们要其保持一个客观和平和的心态来叙述案件审理的过程是不现实的,容易导致媒体态度的“一边倒”,也就更容易损害媒体自身和司法机关的形象,使公众对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和司法机关的公正性产生怀疑,造成我们都不愿看到的两败俱伤。

我们在看到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监督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时,也不可忽略应把握的尺度,否则,就会侵犯司法的独立性进而影响司法公正。

如前所述,独立和公正,都是司法所不可或缺的要素,司法公正既是一种结果,更是一个过程,在具体的司法过程中,任何不恰当的司法干预都将对司法者产生错误的影响,从而导致部分司法者对自己内心的信念产生怀疑,。

因此既应坚持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同时又应维护司法活动的独立性。

为此,媒体对司法的监督应当把握三个尺度:
一是严格保持中立立场,只作客观报道,不对案件的处理提前下结论,不发表任何评论或意见,即使是新闻写作中的“春秋笔法”等方式,也应当尽量避免;目前新闻界和司法界共同认可的媒体报道司法的基本原则有维护法律权威,注重客观真实性,无罪推定与程序共进,在合理界限内充分享受报道自由。

同时恪守职业道德,防止感情用事,杜绝情绪倾向,在新闻界加强自律规约。

二是维护裁判文书的尊严,在没有其他的判决取代现有的生效判决之前,即使裁判确有不公,也应当通过正当途径予以解决,要尊重司法裁决的即判力和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这也是媒体的从业准则之一。

三是不得对司法机关的形象进行歪曲和丑化,不得对司法人员的人格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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