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结算单

合集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政办字[2004]445号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政办字[2004]445号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政办字[2004]445号2004年12月27日)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区本级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节约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第三条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基本要求,本着价格优惠、服务优良、设备先进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和价格,报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布,并通过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布各定点维修单位主要零配件和维修工时费的价格和优惠率,供车辆维修单位参考。

第四条定点维修单位有效期为一年。

有效期满,重新确定,予以公布。

第五条经公开招标确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

具体维修价格可由修车单位与定点维修单位在最高限价内协商确定。

第六条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代表自治区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与车辆维修定点单位签订《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协议》(以下简称《定点维修协议》)。

第七条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原则上在车辆定点单位维修。

各单位对定点维修单位不能维修的车辆,应持定点维修厂出具的证明,提出到非定点厂维修的申请,报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未经核准,不得到非定点厂家维修。

第八条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2020年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2020年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2020年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1.30•【字号】锡财购〔2019〕5 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2019—2020年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的通知锡财购〔2019〕5 号市各行政事业单位,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财政局,各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集中采购目录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56 号),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采购人代表委托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了12家定点供应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9-2020 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1. 无锡市兴发汽车维修有限公司2. 无锡市高山进口汽车修配厂3. 无锡市壹零壹玖汽车维修有限公司4. 无锡市新纪元欧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5. 无锡市众合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6. 无锡旭日进口汽车维修厂7. 无锡东方进口修车有限公司8. 无锡市华庄汽车修理厂9. 无锡市正原大昌修车有限公司10. 无锡新泰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11. 无锡市锡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2. 无锡市第二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各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有效期限本次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定点的有效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一)自主选择定点厂家。

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上述各定点供应商的报价(详见附件2)以及各定点供应商应共同遵守的基本服务承诺(详见附件3),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定点维修厂家,不得在非本年度定点供应商处进行公车维修。

事业单位2024年定点车辆维修服务协议

事业单位2024年定点车辆维修服务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事业单位2024年定点车辆维修服务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概述1.1:协议双方1.2:协议期限1.3:车辆维修服务范围第二条:服务内容2.1:维修服务项目2.2:维修质量标准2.3:维修时间承诺第三条:服务费用3.1:费用计算方式3.2:费用支付方式3.3:费用调整机制第四条:维修材料4.1:材料质量标准4.2:材料供应方式4.3:材料费用承担第五条:维修质量保证5.1:质量保证期限5.2:质量问题的处理5.3:保修服务第六条:售后服务6.1:售后服务内容6.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6.3:售后服务责任划分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7.1:变更条件7.2:终止条件7.3:终止后的事宜处理第八条:违约责任8.1:违约行为8.2:违约责任承担8.3:违约金计算方式第九条:争议解决9.1:争议解决方式9.2:仲裁机构9.3:诉讼管辖法院第十条:保密条款10.1:保密信息范围10.2:保密期限10.3:保密泄露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事件11.2:不可抗力影响下的协议履行11.3:不可抗力后的协议恢复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2.1:合同生效条件12.2:合同变更条件12.3: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合作宣传与推广13.2:双方联系信息13.3:附件说明第十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4.1:适用法律14.2:争议解决方式14.3:法律解释机构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概述1.1:协议双方甲方:事业单位乙方:汽车维修有限公司1.2: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3:车辆维修服务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工作,具体服务范围见附件一。

第二条:服务内容2.1:维修服务项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发动机维修、底盘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车身维修等在内的全面维修服务。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管理暂行规定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管理暂行规定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维修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维修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实现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维修适用本规定。

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是指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含特殊公务车辆)。

第三条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维修企业。

第四条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工作实行定点维修、分散管理。

即市级机关所属公务车辆必须到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维修企业维修,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车辆的具体维修工作。

新购置的公务车辆,在保修期内应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

第五条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在定点维修企业维修享受时间优先、价格优惠和服务优质。

凡在定点维修企业内维修的车辆在市区一定范围内施救一律免费(具体范围由投标企业承诺)。

范围以外的(限本市内),由车主单位与定点维修企业协商同意后,可就近进行维修,经费结算需开具正规发票,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管理处)审核后方可报销。

政府集中采购第六条市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包括提出定点维修企业投标资格、条件和标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政府采购公告、组织招标,签订定点维修协议、审核维修单据及维修企业履约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务车辆的数量、型号和分布情况,本着优质、高效、便捷的原则选定定点维修企业。

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集中采购定点期限为两年以上。

合同期满后,市管理处根据履约情况与市财政局协商确定续标或另行组织招标,并在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公布。

维修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在定点采购维修企业范围内自行选择1-2家汽车维修企业,在本规定和招标约定标准前提下,签订维修合同,维修合同一年一订。

车辆多的单位或工作需要须增加定点维修企业的,报市管理处同意后,可适当增加。

公务车维修工作通告

公务车维修工作通告

公务车维修工作通告市直各单位:2012-2013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确定维修企业27家。

参加定点维修单位范围为我市使用和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中标有效期从2012年1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市直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在定点维修企业维修,如因定点维修企业技术或设备、个别厂牌型号车辆的条件所限不能进行车辆维修的,经单位领导、机关局车管处同意后方可到定点以外的汽车维修厂维修。

对不符合程序在非定点维修企业修保车辆的行为,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查处。

2、各单位可根据定点维修企业投标书的报价和服务承诺,结合本单位的车型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1至3家定点维修企业与之签订市公务车辆协议维修服务合同或小修包月维修车辆合同,为保证单位车辆的维修质量,各单位与定点维修企业签订的小修包月合同应不低于半年,合同有效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

3、定点维修企业必须使用政府采购网的送修单、结算单,并按权限确认。

车辆修复后,各定点维修企业应将车辆维修结算清单上传市政府采购网,市机关局车辆管理处进行网上统计,各单位凭发票和从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打印的结算单报销。

对有的单位与维修企业签订年维修保养总包费用形式的,在签订后应送市机关局车辆管理处备案。

4、市直单位和定点维修企业应使用市政府采购网中的车辆管理卡来建立单位车辆的基本档案和单车维修信息档案。

各单位要定期从网络上将本单位车辆维修费用开支情况下载打印并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监督。

少数市直单位及所属机构未使用政府采购网送修车辆应用软件的,可要求定点维修企业的电脑操作人员帮助建立。

市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络进行监督管理,开展车辆维修开支情况检查监督。

5、车辆定点维修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建设和“阳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范畴,2012-2013年市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检查车辆定点维修工作。

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送修单

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送修单
注:此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下载)
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送修单
年月日NO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车辆品牌
电话
行驶里程
牌照号码
送修Βιβλιοθήκη 项目送修人(签字):
工时费×
(1-优惠率)
材料费×(1-优惠率)【4S店】)
材料费×(1+加价率【综合和快修】
其他费用
合计
完工时间
承修单位
厂方签字
(盖章)
送修单位
审核人
单位领导(签字)
备注
1.送修时,应与定点维修厂确定维修内容,注明工时费、材料费和完工时间,再办理审核程序;
2.各单位对车辆送修的审核手续、权限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决定;
3.维修时如发现需增加、变更修理项目或维修费用超过预估的,应重新填写本送修单,经单位审核后(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继续修理;
4.其他费用一栏需列明具体明细内容;
5.维修时更换下来的主要零部件应带回单位查验;
6.本单分二联,一联送修单位财务结算用,二联承修单位留存。(可复印)

最新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范本5篇

最新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维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机关汽车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效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需的汽车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鉴于甲方对机关车辆的维修需求,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选定乙方作为甲方定点维修单位,承担甲方机关车辆的维修工作。

二、合同范围本合同涉及甲方所有机关车辆的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养、故障排除、零配件更换等。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高效、优质的汽车维修服务。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四、服务标准与质量保证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2. 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零配件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 乙方应在维修完成后,提供维修记录、保修单等相关文件。

4. 乙方应对维修服务提供质保,质保期不得少于____个月。

五、采购程序1. 甲方在需要维修时,需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

2.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甲方车辆进行维修,并提供维修方案及报价。

3. 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维修。

4. 维修完成后,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交维修报告、发票等相关文件。

六、费用与支付1. 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费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修报告、发票等文件后,按照约定支付方式及时支付维修费用。

3.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4. 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上述保密信息。

八、违约责任1. 若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锦江区区级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验收结算单概要

政采购收费金
1
2
3
4
5
小计
报修单位验收及审核意见:
合计:政府采购金额合计:
政府采购金额大写:
维修及保养是否合格
定点维修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维修及保养Leabharlann 否执行政府采购价验收人(签字)
报修单位(盖章)
制表人:
锦江区区级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验收结算单
附件二:
报修单位:报修日期:年月日单位:元
车型
车牌照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维修类别
报修单
编号
项目
序号
报修及检验内容
材料费及材料管理费
工时
工时费
材料费
材料管理费收费标准
管理费政府采购优惠率%
政府采购收费金额
维修工时定额
政府采购优惠率%
政府采购维修工时
维修工时收费标准
政府采购优惠率%

政府采购公务车常规项目维修零件报价表

3 外协加工费应包含在维修项目的工时或维修材料管理费中,结算时,维修企业不得重复收取
该费用
政府采购公务车常规项目维修工时费报价表
相关车型丰田凯美瑞(4缸)
序号
项目编号
维修项目名称
工时个数
保备工时费(元
费率(%
投标工时费(元
质保期
1
1378
换机油机滤器
2
1379
换电瓶
3
1380
换防冻液
4
1381
换高压线
34
1411
换曲轴后油封
25
550
27
402
20000/120天
35
1412
换曲轴前油封
24
380
27
380
20000/120天
36
1413
换水箱
8.2
180
27
131
20000/120天
37
1414
换涨紧轮
3.6
80
27
58
20000/120天
38
1415
换马达
5.5
120
27
88
20000/120天
329
市场价
5%
313
广汽丰田
凯美瑞
32
更换机油格
90915-10004
机油格
51
市场价
5%
49
广汽丰田
凯美瑞
33
更换点火线圈
90919-T2005
点火线圈
215
市场价
5%
205
广汽丰田
凯美瑞
注:
1 维修人工费报价中的工时单价为最高限价,在实际执行中,允许中标单位向下调低工时单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5.12.20•【字号】合财购[2005]41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合财购[2005]419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2006-200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已确定,现将有关执行事宜通知如下:一、定点维修车辆范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业务)用车,一律实行定点维修。

因公出差时期发生的故障车辆、专业工程车、大型客车不在此范围。

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定点维修的组织实施1、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在定点维修有效期内,根据本单位的车辆情况及各定点维修企业的分布、优惠条件、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等因素,自主选择一家或多家中标维修企业作为本单位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并与选定的维修企业签订维修服务合同。

2、车辆进行一般性维修时,送修单位填制维修单,注明要维修或保养的内容和要求,由车辆管理单位按其车辆管理程序送修;车辆维修后,由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验收签字后方可出厂。

3、车辆如需大修,实行事前鉴定制度。

对需要进行大修的公务用车,单位须事先填制《合肥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书》,由我局批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鉴定,鉴定意见书作为财政执行预算和单位支付维修费的依据。

维修前,单位应对各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比较,可通过竞争性方式在综合类定点维修企业中确定一家并签订车辆大修合同。

4、单位可以与定点维修企业就维修价格进行谈判,谈判必须遵循以下规则:在工时(人工)优惠率和材料管理费率中,工时(人工)优惠率只能提高,材料管理费率只能降低。

5、资金支付:维修费用由各单位根据维修合同、验收资料、维修企业的发票进行结算,维修资金按国库支付的规定实行直接支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属单位意见:
(签章)
(时间)
经办人员:车管人员:
注:1、政府采购价=市场价经供、购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市场价×(1-中标优惠率)
2、综合报价:指市场价经供、购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市场价
附件一、
江西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结算单
编号:
送修单位
送修人
电话
承修单位
接车员
电话
车牌号
行程里数
燃油量
进厂日期
预取车日期
交车日期
接车人
车辆型号
车架号码
序号
已维修项目及已更换零、配件
材料费
管理费
工时费
检测费
综合报价(元)
中标优惠率%
政府采购价(元)
(维修厂签章)(时间)
负责人:制表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