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权力制衡视野下的我国高校治理
大学学科治理中的权力运行:现实困境与机制超越

大学学科治理中的权力运行:现实困境与机制超越一、前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学科建设已经成为高校发展的核心任务。
在学科建设的过程中,权力运行的问题日益凸显,给学科治理带来了诸多现实困境。
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学学科治理中的权力运行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现实困境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机制超越措施,以期为我国高校学科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本文将对大学学科治理中权力运行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内涵和外延。
在此基础上,分析当前大学学科治理中权力运行面临的现实困境,包括权力过分集中、权力滥用、权力寻租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高校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学术界的公平竞争环境。
本文将从制度层面探讨大学学科治理中权力运行困境产生的原因。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设计不完善,导致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利益驱动下的权力寻租现象严重;三是学术评价体系的不合理,导致权力寻租的空间加大。
针对这些原因,本文提出了一系列超越现实困境的机制建设建议,包括完善制度设计、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改革学术评价体系等。
本文将以清华大学为例,对所提出的机制超越措施进行实证分析,验证其有效性。
通过对清华大学学科治理中的权力运行进行梳理和分析,本文发现清华大学在权力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其他高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本文通过对大学学科治理中权力运行的研究,旨在揭示现实困境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机制超越措施,以期为我国高校学科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对大学学科治理中权力运行的研究,可以丰富和完善相关领域的理论体系,为后续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向。
本研究提出的权力运行机制设计建议有助于推动我国大学学科治理的改革创新,提高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研究目的和方法权力运行的概念与内涵:首先,本文将对权力运行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在大学学科治理中的具体内涵。
西方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制衡对我国高校治理的启示

得到了主流思想 的认可 , 但是笔者认为 , 这三种类 型其实都属 于
“ 混合型” 的制衡方法 。例如 , 美 国虽说是以行政权力为主导 , 但 并没有放弃学术权力在高校内部治理 中应该发挥 的作用 ,比如
他们建立教授会 , 不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术事 务管理等等 。 而以
德 国为代表 的欧洲大陆国家虽 然以教授治校 ,但这并不意 味着
第2 9 卷
第3 期
山 西 青 年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 o u r n a l o f S h a n x i Yo u t h Vo c a t i o n a l C o l l a g e
V0 l _ 2 9 No . 3 S e p. , 2 01 6
时 间。就德 国而言 , 其 内部治理本 就 以学 术权力 为主 , 大学 章
得不 形成一套完整 的行 政管理系统来管 理大学 内部 日常事 务 。
西方 国家长期形成的制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 的路径主要有 以
下两种 :
( 一) “ 混合 型 ” 制衡
收 稿 日期 : 2 0 1 6 — 0 5 — 2 3
这些 国家放弃 了行政权力在高校治理 中的作用 ,这些 国家 的高 校 同样 由大学 、 学院 、 学系三大基本层 次构 成 , 政府 同样通过各
种手 段 参 与 高 校 的 治 理 。
、
西方发达国家高校学术权力 与行政权力的制衡
( 二) 制度保障— —大学章程 “ 护航 ” 大 学章 程是 大学 的 “ 宪法” , 是 以文本 形 式对 大学 中重大 的、 基本 的事项 做 出全 面规定 所形成 的规范性 文件 , 是大 学办 学最 根本 的依 据l 1 l 。西方大学 的章程始 于 中世 纪 , 与特许 状有
我国公立高校内部权力研究——基于治理理论的视角

理则 是 一 个 上 下互 动 的管 理 过 程 ,它 主 要 通 过 合
作 、协 商 、伙 伴关 系 ,确 立认 同和共 同的 目标 ,治 理 的权 力 向度是 多元和 相互 的 ,不是单 一和 自上而 下 的 ;政府 统治 的范 围是有 限的 ,而 治理涉及 的范
特将 治理看 作是所创 造 的结构 或秩序不 能 由外 部强 加 ,它之所 以发挥作 用 ,是要 考虑多 种进行统 治 的 以及 互相 发 生 影 响 的行 为者 的互 动 J 。联 合 国全 球 19 9 8年世 界 银行 在 概 括非 洲情 形 时 ,首 次 使用 “ 治理危机 ” ,此后 “ 治理”一 词被广 泛地应 用 于各 国的政治 发展研究 中。2 0世 纪 9 0年代 以来 西 方政 治学家 和政治社会 学 家对治 理 的概念 做 出了许 多新 的界定 。治理是 各种 公共 的或私人 的个人 和机构 管 理其共 同事务 的诸多 方式 的总和 ,是使 相互冲 突或 不 同的利益得 以调和 并且 采取联合 行动 的持续 的过 程 - ,这是 治理最 具代 表性和 权威性 的定义 。 4 J
围和对象要 宽泛很 多 ;统治 的权威来 源于政府 的命 令 ,治理 的权威 来源 于公 民的认 同和共 识 ;统 治 以 强制 为 主 ,治 理 以 自愿 为 主 J 。治 理 不 是 一 整 套
规则 ,也 不是一 种活 动 ,而 是一个 过程 ;治理 的基 础 不是控 制 ,而 是协 调 ;治理既 涉及公共 部 门 ,又
与 ,形 成社会 各种 力量共 同治 理 的局 面 。第二 ,治
一
、
治 理 的特 征 及 理 论 内容
理理论 确定 了在 各个社会 公共 机构 之间存在着 权力 的依赖 ,致 力 于 集 体 行 动 的组 织 必 须 依 靠 其 他 组 织 。为 了达 到 目的 ,各 个组 织必须 交换资 源、实现
基于权力制约要求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基于权力制约要求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以《基于权力制约要求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为标题,写一篇3000字的中文文章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内部的治理结构受到国家法规、社会发展和组织自身的规章制度的深刻影响。
高校管理机构和组织应促进高校的发展,并建立一种高效的治理结构,从而实现高校的长期发展。
在构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过程中,权力制约是根本性的,因此,要求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审视,认真检查其权力制约下的机制设置,以充分发挥高校管理机构和组织自身的功能。
首先,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必须以章程为核心,绝不容许自由改动,非法干涉。
按照《大学法》的规定,高校必须依据其章程发展,章程中的条款是对高校发展的基本制约。
其次,高校的校纪校规是高校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内容,因为它是一个重要的保护性措施,可以有效防止高校内部腐败和违法行为。
它们提供了一种可以被执行和遵守的法律制度,使高校能够维护其正常运行和发展,以及担负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使命。
再者,要构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保证不同组织机构、学校领导人和学生共同管理高校的权力。
高校的权力制约机制要通过规章制度的设计,使高校内部权力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并有利于减少腐败和不正之风。
此外,还必须建立监督机制,以维护高校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的有效性和必要性,以及维护其正确的应用,确保治理结构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最后,要建立有效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必须明确有效的责任和权限范围,以及向学校社会和社会公众报告管理状态,加强对管理结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要建立有效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必须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制定有效的章程、校纪校规,明确有效的责任和权限范围,加强对管理结构的监督和管理,支持高校的长远发展。
只有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充分发挥其有效的权力,实现高校的发展目标。
高校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现状与对策

高校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现状与对策
高校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现状与对策
一、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现状
1、教育改革的新要求
高校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的新形势的形成,主要是教育改革的要求,提出了新的权力审查机制,大学要求学校管理者接受权力审查。
2、权力分散
此外,权力分散也是高校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现状,由于教育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体制机构、部门和政府机构介入到了教育领域,特别是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更加复杂,使得权力在学校管理中变得越来越分散。
3、机理失效
另外,在多部门管理的状况下,审核权力及其机理的失效现象也随之产生。
缺乏良好的监管机制,权力运行趋向超越或扭曲,使得学校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学校决策和管理缺乏透明化和责任追究机制,学校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二、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对策
1、加强法治精神
要改善高校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首先要加强法治精神,落实“宪
法核心价值观”,落实责任追究体系,以法律法规和正当程序取代个人
意志,建立健全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
2、完善监管体系
其次,要完善监管体系,实行对低层级权力运行的审核,深化机构改
革和制度创新,增强权力的间接监督,限制有关部门的权力过分扩大,利用社会力量监督高校权力。
3、完善运作机制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加强督察、检查和评估,实施职责分权,建立财政支出监管机制,加快学校决策过程的透
明化,建立健全的代表民主机制,形成有效的多极立体的权力分配制度。
我国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制衡分析

我国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制衡分析 顾茜茜 【摘 要】 文章分析了我国高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的表现,提出我国高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制衡的对策:一是改革大学权力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二是建立多种权力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三是发展壮大学术权力;四是明确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作用范围,协调两者的关系。
【关键词】 高校 学术权力 行政权力 制衡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8418(2009)03-0039-03 【作者简介】 顾茜茜,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
江苏 南京 210046一、我国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表现潘懋元先生认为,“现行大学管理体制最大的弊端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失衡”[1]。
虽然近年来我国高校知识分子的地位有所改观,学术权力有所增强,但由于固有的体制没有根本的改变,因此在高校内部两种权力仍然存在严重的失衡问题。
我国高校目前采取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同时,高校内部普遍设立了学术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等,从而对高校内部的学术事务进行咨询和审议。
因此在高校横向结构上就形成了基于党务委员会的政治权力,基于校务委员会的行政权力和基于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力三元一体的分权组织结构形式。
在纵向层次上,形成“校—院—系”三级权力结构层次。
学院与系的主管一般都由校长委任,院长和系主任对校长负责。
因此,在纵向上,科层等级管理的特点很明显。
我国高校内部权力结构是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力主导模式,权力分布是倒金字塔形。
我国高校内部权力结构形式上看是横向三元分权结构,但在实际运行中,党政权力对各种事务享有最高决策权,大大挤占了学术权力的生长空间。
虽然高校内部又新设立了一些委员会,选拔一些教师进入行政部门,学术权力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但由于部门的组织、计划仍然是行政意志主导,所以他们行使的仍然是行政权力,没有发挥作为学者应当发挥的作用。
我国高校治理存在三大问题 学术权与行政权失衡
我国高校治理存在三大问题学术权与行政权失衡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
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政府及其部门要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我国高校治理存在三大问题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巨大影响,在大学内部管理中,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行政职能泛化、行政级别分明,大学的学术品行得不到显现。
我国高等学校的治理现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存在极大的差距,其中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责权不明确,教代会监督权弱化《高等教育法》虽然规定了党委和校长的职责范围,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校长与党委存在着职能交叉、重叠的现象。
另外,《高等教育法》第43条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教代会对校党委决策权的监督,以及对高校行政权的监督都还存在问题。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学术权力不断萎缩加拿大学者许美德将“学校自治”和“学术自由”作为西方大学的基本价值取向,并指出其作为“历史遗产的组成部分被延续下来”,大学组织的意义首先应该是作为“专门化”和“学术性”组织,其次才是行政组织。
但是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巨大影响,在大学内部管理中,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行政职能泛化、行政级别分明,大学的学术品行得不到显现。
学校、院、系权责不对等目前,我国大学校、院、系的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基本上属于行政系统和生产企业沿用的科层式管理体制。
这种以“贯彻执行”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管理体制,用来管理谋求研究创新和高学术水平的大其弊端是十分明显的;一是校领导陷于具体、琐碎、繁重的行政管理事务中,难以集中精力考虑涉及大学长远发展的重大事情。
大行政管理视野下的高校治理与决策研究
大行政管理视野下的高校治理与决策研究在当今高等教育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高校的治理与决策成为了关键因素。
而大行政管理视野下的高校治理与决策研究,旨在探讨如何有效地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高校治理水平和决策质量。
本文将从行政管理视角出发,对高校治理与决策研究进行探讨。
一、高校治理与决策的概念与特点高校治理是指高校内部各级管理机构对高校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过程。
高校决策则是指在高校治理过程中,各级管理机构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决策方案,并通过决策实施来推动高校的发展。
高校治理与决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多元化:高校治理与决策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层级之间的互动关系,具有多元化的决策主体和参与者,因此需要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形成共识。
2. 高度专业化:高校治理与决策需要针对高等教育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专业化的管理和决策能力,需要具备高水平的学术与行政能力。
3. 系统性:高校治理与决策需要考虑到高校的整体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形成系统性的治理和决策机制,确保各项决策相互衔接,共同推动高校的发展。
二、大行政管理视野下的高校治理模式大行政管理视野下的高校治理模式是一种基于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的高校治理理念和实践模式。
它着重强调高校内部各级管理机构的协作与合作,使高校的治理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和合理。
下面主要介绍三种常见的高校治理模式:1. 委托型治理模式:该模式强调高校的领导者将权力委托给下属管理机构,通过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实现高校治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这种模式注重高校内部的分权与分工,提高行政效能。
2. 参与型治理模式:该模式鼓励高校内外各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形成一个开放、民主的决策机制。
通过广泛的意见征集和集体决策,促进高校治理的透明化和民主化。
3. 责任型治理模式:该模式强调高校内部各级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性,通过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校治理和决策的结果导向。
三、大行政管理视野下的高校决策的方法与工具1. 决策理论:大行政管理视野下的高校决策要基于一定的决策理论。
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力制衡模式及其内涵_祁占勇
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 “ 以权力制约权力 ” 模 式, 其核心特质体现为对政府的公权力 、 高校的决策 权和行政权以及社会教育权等权力的制衡和权力制 衡中法治精神的遵守和弘扬 。 它表现为对政府的公 权力 、 高校的决策权 和 行 政 权 以 及 社 会 教 育 权 等 权 力进行基于自律与他律机制相结合的权力制衡 。 “ 以权力制 约 权 力 ” 首先 , 模式制约了政府的公 权力 。 一方面对政府的教育行政职能进行 “ 列举式 ” 的规定 , 使其严格遵 循 “ 法律授权即拥有” 的法律规 范, 其核心要义在于简政放权 , 即“ 转变政府职能 , 建 设既符合国际通则又照顾中国国情的政府与大学的 关系 , 以及充满活力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 成为人们 ” 另一方面通过健全立法权 、 的广泛共识 。 司法权 、
[ 2]
括为五大模式 , 即以 全 国 标 准 化 和 州 问 责 为 核 心 的 美国问责模式 , 法国的中央集权问责模式 , 英国中央 集权加地方自治的 问 责 模 式 , 荷兰中央集权加高校 自治的问责模式 , 新西兰以新自由主义为核心的市
·3 4·
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力制衡模式及其内涵
中共中央关 党的十八届三 中 全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 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指 出, 要“ 强 , “ 构 建 决 策 科 学、 化权力运 行 制 约 和 监 督 ” 执行坚 决、 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 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 , 使权力运行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 制约和协调机制 ” 衡 。 高等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 , 肩负着人才培养 、 科学研究 、 社会服 务 、 文 化 传 承 与 创 新 的 重 任, 不断 完善高等学校法人权力运行的制衡机制是健全高等 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 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权 力制衡主要指高校 法 人 与 政 府 、 社会等利益主体之 间的权力 分 配 与 权 力 制 约 、 权 力 配 置 与 权 力 协 调。 “ 一是平衡大学与政府 、 它包括三个核心问题 : 市场 、 社会的利益关系 , 二 是 平 衡 学 术 与 政 治、 经 济、 法律 的价值关系 , 三是平衡大学内部各种力量 ( 特别是行 政系统与学术系统 ) 的权力关系 , 用一个较为和谐的 共同目标去取代角 力 和 纷 争 , 使大学重新找回自己
基于治理视角的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研究的开题报告
基于治理视角的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公立高校的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加。
而随着各高校之间产生的激烈竞争和制度的改革,高校之间的权力整合和分配问题也日益凸显。
如何合理分配权力,优化资源配置,不仅事关各高校的发展和创新能力,也关乎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高校权力整合机制进行深入研究。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本文将基于治理视角,探讨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其中,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的基本原则和机制;(2)现阶段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存在的问题;(3)探讨如何优化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
本文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
通过对相关文献和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探讨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的特点、问题和挑战。
同时,通过对相关领域专家的访谈,了解他们对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的看法和建议。
三、研究预期结果本文预期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深入理解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的特点;(2)准确定位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存在的问题;(3)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为优化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提供参考。
四、可能的研究局限本研究可能存在的局限主要包括:(1)研究对象局限于中国公立高校,可能缺乏国际比较和案例借鉴;(2)专家访谈的数量和深度可能会受制于时间和资源等限制;(3)因为权力平衡的复杂性,该研究可能无法提供一种简单的权力整合机制。
五、研究意义本研究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公立高校权力整合机制的认识,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同时,它也将有助于提高我国高校管理水平和实现高校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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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卷第5期2015年10月南昌工程学院学报Journal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Vol.34No.5Oct.2015收稿日期:2015-05-28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JXGXDJKT.ZD -201410)作者简介:王水平(1964-),男,教授,WSP@.文章编号:1674-0076(2015)05-0094-04基于权力制衡视野下的我国高校治理王水平1,赖泽源2(1.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江西南昌330046;2.南昌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江西南昌330099)摘 要:高校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高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当下,我国高校治理存在着政治领导权、行政管理权、学术特色权和群众参与权等方面的关系不协调、职责不明、自主性不强等问题,基于权力制衡角度介入我国高校治理研究,旨在解蔽并厘清当下高校权力制衡关系,进而不断推动高校事业健康发展,最终提升我国社会治理水平。
关键词:权力制衡;高校治理;内部;途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为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治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
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国高校治理研究,对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也为激发高校改革创新活力,推进高校协同发展,完善人才培养氛围提供了主题参照。
一方面,当下,我国高校治理不断强调权力来源的多样性、治理的系统性、自我的调节性、管理的精细性和服务的高效性,在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积累了新经验。
另一方面,我国高校从全能手的管理模式走向多元平等的治理模式,从权力主观施令转向技术创新引导等过程,却面临诸多矛盾与挑战。
我国高校治理成绩的好与坏,权力制衡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一、我国高校治理的现状与根源字面概念理解,所谓高校治理,广义上讲,一般可以等同于泛高校治理,就是涉及所有高校治理的相关活动,既包含高校内部治理,也包括高校外部治理。
狭义上来看,主要是侧重于高校内部的治理。
从实质上来理解,高校治理,说到底是高校利益主体之间权力与义务的配置。
纵观国内外的高校发展史,关于高校治理的方式、模式、标准可谓各式各样、种类繁多。
例如,西方学者伯顿·克拉克在《学术权力》一书中就概括出了包含意大利高校治理模式、法国高校治理模式、美国高校治理模式、英国高校治理模式等在内的七国高校治理模式[1];学者罗柏特·伯恩鲍姆[2]则将高校治理模式归类为高校学会治理模式、高校官僚治理模式、高校政党治理模式和高校无政府治理模式四种形式;学者列奥·特拉克曼[3]也有自己的理解方式,他认为高校治理可划分为教授治校、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者和整合五种模式。
相对于国外情况,我国高校治理则先后经历过《钦定高等学堂章程》(1902)、《奏定学堂章程》(1904)的日本模式、1917年蔡元培北京大学的德国模式、1921年郭秉文东南大学的美国模式等阶段,特别是建国后,我国高校治理结构几经变化,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权与行政管理权方面,从建国初期的校长负责制,到八大前后的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再到改革开放前后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以及1985-1989年的校长负责制,到如今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加上学术权与群众参与权的不断演变,以2011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出台为标志,我国高校治理的模式基本稳定。
1.我国高校治理的现状当下我国高校治理出现的问题非常明显,大学的治理结构主要采用的是一种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大学行政权力成为大学管理的中心,其官僚思想、官本位思想等观念充斥着大学。
概括为以下三点:①倾向行政化、政府化、官僚化。
在高校外部权力方面,主要是体现在上一级政府对高校的有限任命、授权,比如“211”、“985”、“2011”、“小211”等资源方面的分配,教学水平、综治、重点学科、实验室、党建、思政等层面的运行监督,规模、类型、项目控制等;同时,在高校内部,一般的行政层级是学校———学院———系级———教研室,这种划分模式虽然能够解决一系列问题,但是也累积了一些自身不容易克服的困境,比如,注重文件、重视职位的级别、重视标志建筑、重视奢华设施、行政信息的直线式传递、机构庞大效率不高、办事死板等;②学术权、行政权、学生权、师生群体参与权等不均衡。
一方面,政治领导权与行政管理权权责不明;学术权失位严重;学生权缺失,群众参与权难以发声等。
术业应有专攻,当下,笔者经常听到一些教授抱怨自己天天忙于会议、报账、检查、关系。
实际上就属于一种“术业未专攻”的现象,反而在本该聚精会神的教学、科研、服务领域,一些教授学者往往抱着应付的心态走上讲台。
同时,师生群体参与权也没有实现最大价值。
在现实中,教师虽是高校一大主体因素,但教师在高校学术、行政等治理过程中自身价值并没有得到合理展示;③高校外部权力制约力量不足,比如社区、校友、家庭、媒体等校外权力在高校治理过程中发挥的实质效应还不够等。
这一切无不说明高校治理领域的改革,现已进入到了一种深水区。
2.我国高校治理问题出现的根源基于上述现状分析,权力失衡无疑是高校治理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
英国的阿克顿爵士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权力都需要制衡,缺乏制衡的权力都可能走向异化。
在我国高校治理中缺乏权利制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有效制衡的缺失。
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论上容易对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概念产生模糊认识,由于对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职责规定不够清晰,什么事项由党委决定,什么事项由行政决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权力与政治权力之间如何制衡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有效制衡的缺失。
通常讲,学术权力主要是讲学术自由、学术自治,而行政权力往往从高校的整体利益考虑,一定程度上对学术权力尊重不够,在很多高校,一些学术权力机构置于行政权力机构之下,能够发挥实质性的学术权力作用很少。
③民主权力与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有效制衡的缺失。
民主权力指的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权。
高校在行使权力的管理过程中应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但在落实民主监督权时执行的力度不够,相互之间的冲突不断[4]。
二、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的全景分析当下,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的全景是怎样的?笔者从高校权力制衡的原则、方式、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研究。
1.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的原则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的原则可以概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一种非工具性的目的性原则。
我国高校权力制衡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工具,而是一种带有功能性的发挥,这里主要侧重于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等方面。
基于此,可以发现,高校权力制衡并不仅仅属于一种工具,而是一种目的的指向。
②一种非单向的多元化原则。
高校权力制衡主要集中在校内的政治领导权、行政管理权、学术权、师生群体参与权、学生权、后勤权,校外的社区权、媒体权等,如何在高校治理过程中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是当下高校权力制衡需要解决的重要方面。
③一种非平均的动态原则。
高校权力制衡并不是一种各个主体之间平均的、静止的权力分配,而是一种处于动态下的建构、博弈过程,这种原则强调各个主体的参与平等,利益表达,权力多元,管理民主。
④一种非理想的可能性原则。
高校权力制衡并非是一种幻想、理想的状态,而是一种可以不断接近的现实存在。
因此,高校权力制衡要考虑不同高校的历史、文化以及现实基础,不断废除阻碍权力制衡的种种障碍。
同时,高校权力制衡并非是一种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研究。
2.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的方式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的方式是多种类型的,概括出来,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①高校内部主体间的权力制衡。
高校内部权力一般而言,主要是涉及到政治领导、行政管理、学术特色、师生群体参与等方面,这些权力之间需要有一种约定,就是每一种权力都需要有自己一定的不容侵犯的疆域,比如,党委把握但不包办的领导权、校长负责但不偏见的治校权、学术主管但不盲目的治学权、群众参与但不偏激的监督权等。
②高校各个权力内部的制衡方式。
这方面的制衡方式种类繁多,不同主体权力具有不同的特征。
比如,高校党委与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之间强调领导与服从、高校行政与上一级或下一级行政之间强调领导与负责、高校学术与上一级或下一级学术委员会之间强调指导与建议、高校师生与社会内外群众之间关系处理强调共性与个性等,这些都是值得进行深入探究。
③高校职能权力之间的59第5期王水平,等:基于权力制衡视野下的我国高校治理研究制衡方式。
这里主要强调的是高校自身所具有的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等方面的职能权力之间的关系处理,这些关系的协调发展对于高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职能权的制衡应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不能简单地复制他校的情况,当然,也不能想当然地一拍脑袋就拿出决策,而是需要各个主体参与的统筹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有效地制衡。
具体而言,一般是高层负责统筹领导,中层具体操作,群众参与监督。
3.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的注意事项结合当下我国高校权力制衡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尤其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足文章:①对于高校治理而言,权力制衡需要放置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予以考虑。
高校不是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而是一个独特的育人机构、学术组织、文化场所,其发展理应有自身的规律,需要在建设中充分调动包括学者、学生、后勤等在内的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②对于高校治理而言,权力制衡需要发挥合力效应,权力制衡并不等于取消政治、行政,而是更加强调权力之间的协同效应。
大学不是行政人员可以包办的大学,也不是教授、道德可以改变的大学,而是由党委、行政、学者、师生、后勤、家庭等各个群体共同组成的一种高校治理共同体。
③对于高校治理而言,权力制衡并不是一种政治排序那样简单,掺杂着复杂的社会成本、文化效益、人的发展等,通过权力制衡教育人,通过权力制衡影响社会,通过权力制衡引领社会发展,这些都是题中之义。
④对于高校治理而言,权力制衡需要考虑我国传统文化。
我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情、关系、面子、权威,这些因素一方面可以在精神层面制约掌权者的行为,但同时,也容易阻碍权力制衡的效应发挥,如何辨证地看待传统文化在高校权力制衡的作用,是相关专家、学者需要思考研究的问题。
⑤对于高校治理而言,权力制衡尤其需要注重“大学拥有者”概念的理解。
著名学者罗索夫斯基[5]5-6认为,“大学的四类群体是:最重要群体、重要群体、部分拥有者和次要群体”,这个“大学拥有者”并不是一种在“领导、教师、学生、行政、后勤、其他”之间的数列组合,而是一种高校治理的权力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