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精神,落实省有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要求,引导广大职业院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和专业实践,提升职业素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结合我省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特设立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面向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领域,以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为核心,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内容开展应用性研究。
第三条设立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组成,负责对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编制课题指南、组织评审立项、实施日常管理、鉴定课题成果、开展成果评奖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章课题设置与申报组织第四条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按专业开发、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专业技能课程教学、职业培训和综合等五类,分别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选题范围主要包括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方法与模式、资源建设、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保障以及职业培训的项目开发、培训模式、学习方式、培训手段与方法等。
第五条课题申报组织工作每两年一次,主要面向全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院(校)长、教师,以及专兼职教研人员,通常在第一年的第二季度向全省发布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
每次课题申报的受理期限为申报通知发布后的两个月。
第六条课题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为我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有关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2.课题申请人均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其中,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根据《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与科研活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XX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下属机构名义或以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级各类教研科研项目,包括利用上级主管部门资金立项的纵向教研科研项目、与校外其它单位横向联合的科研项目,以及院内利用教研科研专项经费立项的项目,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其研究经费应一律汇入XX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账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上述经费汇入其它财务账号。
XX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由教务处与财务处共同负责管理。
第三条XX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教研科研项目经费来源于学院拨付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我院教研科研事业的发展。
该经费由学院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负责管理。
教务处根据学院教研科研情况,提出每年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学院教研科研立项评审委员会审议后由学院批准执行。
第四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方便教研科研、有利于调动教研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第五条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项目经费的使用同时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第六条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限于项目研究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1、资料费: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报刊、档案、文献、稿件的抄录、誊印、复印、复制、翻拍、翻译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用等。
2、小型设备费:指与科研直接相关的计算机、收集资料所需的数码相机、扫描仪等及其它视听仪器设备购置费用。
3、办公用品及耗材:含纸张、墨粉、文具、工具、计算机等各种媒体的存贮材料、记录材料、消耗材料。
4、国内调研及学术活动差旅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须进行的国内社会调研活动及参与和课题研究有关的学术会议等活动开支的差旅费。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为了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职员工业务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促进我院各项建设的长足发展,应该大力推动和开展教职员工的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
为规范申报及立项的各项程序,严格管理过程,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的申报与立项1、我院允许申报的科研项目是指自然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和其它社会科学研究产生的课题项目。
申报项目应参照国内外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教育科研的现状,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所选课题思路清楚,方向明确,符合我校的总体教改要求,并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培养计划的完善及实施;学校鼓励以单位组织力量申报改革力度大、学生收益面广的重点项目,同时也鼓励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内容申报项目。
2、学院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制。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编正式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总参与项目(含申请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除因研究特殊需要外,一般研究周期应不超过2年。
3、申报科研项目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研究内容、过程设计、经费预算等可行性分析。
集体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选聘责任心强、专业结构合理的成员组成课题研究小组。
4、院内立项项目必须是符合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体现高职教育特色,能促进我院各专业学科建设或教学管理发展进步的科研项目。
5、院高职教育研究所是学院科研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学院科研项目的协调、组织以及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转化。
学院各系各部门是开展科研工作的主体,部门负责人应为本部门在立项项目中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时间保证,并负有日常管理的责任;对于跨部门的项目任务,也应给予充分的支持与协作。
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职业院校越来越受到重视,教育部门也在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
而职业学院中的教科研工作管理,也成为了各级领导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增强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制定本办法。
2. 目的与职责2.1 目的本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2 职责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管理负责职业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职业学院教育教学规划、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保障计划等文件;2.制定并执行职业学院的教师发展计划,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3.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研究,促进先进教育理念和组织管理理念的借鉴和交流;4.负责职业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课题申报、中期查收、结题验收及科研成果转化等;5.组织开展考试、测评等与教育教学科研相关的工作。
3. 机构设置为了实现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的有效管理,设立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科研部门,具体机构设置如下:1.教学部门:下属办学机构,具体包括招生就业部、实践教学部、教务处、质量管理部、教师发展中心等;2.研究部门:下属研究机构,具体包括科技创新研究院、人文社科学院等。
4. 工作规则4.1 教学管理1.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并执行职业学院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计划合理、科学;2.教学质量保障: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考核;3.师资建设:制定职业学院的教师发展计划,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4.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4.2 科研管理1.科研项目管理:设立科技部门,统筹职业学院的科技项目,制定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查收、结题验收及转化等管理文件,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2.学术交流:举办学术研讨会、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推动职业学院教师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的交流;3.成果转化:做好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提高职业学院的科技创新能力。
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和经费投入情况,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集体项目、个人项目、获奖项目等三大类别。
(一)集体项目,是指经费投入额度大、需要依靠集体力量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和任务落实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专业、专业综合改试点、优秀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分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开放课程)、大规模在线网络课程、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文化传承与创新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项目重大项目、专业核心课程改项目、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规划教材和校本教材、名师工作室等。
(二)个人项目,是指由个人牵头申报,组织相关研究力量推进研究计划实施和任务落实的项目,包括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获奖项目,是指由单位或个人申报,取得的各类教育教学获奖,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项目。
二、申报及评审第三条项目限项。
单位或个人在申请项目时,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各项限制性条款:(一)作为主持人,同一年度内在同一类别项目中申报同级别(级别是指级、省级、校级,下同)项目数不超过1 项;作为参与人,同一年度内参与申报同级别同一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已确知为未获批立项者,可继续参与后续批次申报。
(二)在同一类别项目同级别及以上级别中主持在建或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该类别同级及以下级别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设1人,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满足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在年龄、职称、前期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对于涉及学校及院(系)总体发展及规划、具有全性、集体性的项目,经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 不受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款限制。
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X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X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一、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1、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2、“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的研究与实践3、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4、高职服务地方经济的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研究与实践5、高职院校特色发展战略研究——以XX专业为例6、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的研究与实践7、产学研结合与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研究与实践8、以专业群为基础的工学结合课程体系研究9、“工学结合”模式下的课程体系建设与课程开发10、高职院校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11、高职院校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12、高职院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研究与实践13、高职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14、校企文化融合与职业素养培养的研究15、高职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二、高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研究16、高职院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17、高职院校特色专业的建设与专业评估研究18、高职院校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19、高职院校教改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20、高职院校网络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21、高职院校精品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22、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23、高职院校实训体系建设与实训项目开发的研究与实践24、高职院校实验实训管理与考核体系的研究与实践25、高职院校优秀多媒体课件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三、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26、高职院校教师评价与管理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践27、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结构优化的实践与研究28、高职院校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29、教学基层组织(项目团队、教研室、课程组)设置及其运行模式的实证研究30、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与实践31、高职院校“导师制”的研究与实践32、高职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研究与实践33、高职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研究四、高职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研究34、教学质量管理及保障机制的应用研究35、以提高服务水平、质量、效益为中心的教学管理研究36、高职院校推进学分制的创新与实践37、职业技能训练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证管理的实证研究38、关于加强“工学结合”课程质量管理的研究39、高职“工学结合”课程考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40、关于项目课程评价体系构建的研究与实践41、关于定岗实习管理模式的研究与实践42、关于提高高职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质量的研究43、关于x x专业学生学习成效评价体系的研究。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教育研究的重要性及背景介绍教育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和课题已经成为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重点探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项目与课题的定义及区别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是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形式,二者在定义和性质上有所区别。
项目是指以一定内容和目标为基础,采取系统的方法进行一段时间的研究工作。
课题是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常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和范围。
第三部分: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办法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设置、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执行和项目评估等环节。
针对不同规模和内容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学校可以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第四部分: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办法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办法与项目不同,主要包括课题选题、课题申报、课题审批、课题研究和成果展示等环节。
对于课题的管理办法,学校可以借鉴项目管理的经验,同时也要兼顾课题研究的特点和需要。
第五部分: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的联动机制为了推动教育研究的持续发展,学校可以建立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的联动机制。
这一机制可以促使项目和课题之间的有机结合,形成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体系,并且提高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
第六部分: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的质量评价体系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的质量,学校可以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
这一体系主要从项目和课题的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成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并且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完善。
第七部分: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的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研究项目和课题的顺利实施需要有足够的经费支持。
因此,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和课题的正常开展。
这一机制可以包括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学校自筹等多种方式,以满足教育研究的需要。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实施科研项目管理,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1.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组由项目组长、研究人员、理论指导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组成。
2.项目人员配置:(1)项目组长:负责项目的整体组织和管理,协调各个研究人员的工作,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2)研究人员:负责具体的研究工作,根据项目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3)理论指导人员:负责对项目进行指导,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指导;(4)技术支持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实验设备的维护。
三、项目立项和申报1.项目立项:(1)学校负责确定教育教学项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2)教师根据学校的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并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申报书,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立项。
2.申报流程:(1)项目立项申请;(2)项目申报书编写;(3)申报书提交;(4)项目立项审核;(5)结果通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1.项目实施:(1)项目组按照项目研究内容和计划进行实施;(2)项目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和交流研究成果。
2.项目管理:(1)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协助项目组解决实际问题;(2)项目组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研究成果。
五、项目成果评价和奖励1.项目成果评价:(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组整理成果,并提交给学校进行评价;(2)学校评价委员会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并给出评审意见。
2.项目奖励:(1)对于优秀的项目成果,学校将给予奖励,包括财务支持、学术荣誉和职称晋升等;(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学校可对项目研究人员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
六、资金支持和保障1.资金支持:学校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实验设备,并确保项目组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资金支持。
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改革与建设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了搞好教学改革与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提升社会知名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电培科[2009]1号)和《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陕电培科[2009]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管理实行学校和系部两级管理,采用项目管理的形式。
第三条学校进行升级扩能等阶段性或专项建设时,与阶段性或专项建设的相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按照阶段性或专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实施。
第二章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思想第四条教学改革与建设按照“依托电力、校企共建、教培融合、注重内涵、突出示范”的思路,以企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需求为目标,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强化教学团队建设,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改革,推进“做、学、教”一体化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专门人才,促进电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章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内容与目标第五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五部分。
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能与教学研究项目重复立项建设。
(一)专业建设主要内容是:专业培养目标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培养计划(方案)研制,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包括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学院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是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为主体进行的有关教育思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教学管理等进行改革研究,以及解决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项目。
为了加强对我校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研究的进度与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权分工1.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务处负责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宏观管理。
制定研究项目经费标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推广应用和结题验收等事宜。
2.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部门负责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为项目研究的实施、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提供所需的必要条件。
3.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研究工作。
二、工作程序1.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
项目负责人在开展实际研究工作之前,要组织好开题工作。
开题报告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课题内容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涉及学校、教学部门、专业、课程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应做到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制订的方案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经学校批准方可实施。
实施过程中要边研究、边实践、边改革、边建设。
3.结项验收。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期满须接受学校组织的结项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研究成果,其具体形式为:项目研究报告、教研教改论文、调查报告、实施方案等。
每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至少须公开发表一篇与项目相关的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未能公开发表论文的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送校内外教学管理专家评审。
三、项目管理1.凡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教务处将视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拨款以及撤销立项、追回经费等方式处理。
2.若项目因负责人不负责任而造成项目研究中断,教务处将撤销项目、追回经费、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一次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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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多出教学及教学管理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与教改项目的立项
1.院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以立项方式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同时鼓励各教学单位自拟项目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2.教研与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内容: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研究;
(2)高职、中职、技工人才素质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3)学院专业布局、专业结构调整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4)大学生创新和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5)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建设;试题库与试卷库建设;
(6)实践教学的改革及实践;
(7)教学管理的改革及实践;
(8)课程思政、教书育人研究与实践;
(9)学院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3.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结构合理: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
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项目研究的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
理人员,鼓励和倡导集体申报;
(2)每个项目组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3)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教改项目,有在研教改项目的负
责人,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4)参与人参研教改项目不能超过2项(包括主持的项目)。
4.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重大或特殊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5.教研与教改项目应围绕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瞄准创新人
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研究与实践相结
合,注重实践的原则,纯理论性研究一般不予立项。
项目的研
究过程要尽量做到边研究、边实践、边改革、边建设α
6.教研项目不能与科研项目重复申报,已经在科研管理部
门立项研究的项目不得再申报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二、教研与教改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1.教研与教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采用自上而下发布与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的办法,重大项目采取招标形式。
2.每年申报一次,每年的3月份由教务处发布教学改革研
究项目立项通知,4月份为项目申报受理期(以通知为准),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申请书》;
3.项目申请书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初审、推荐并签署意见,如项目组主要成员涉及几个单位,则应由主要成员所在单位会签,以保证人员落实到位。
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充分考虑研究项目的需要和可能,以便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4.教务处成立专家组按一定程序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研与改革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审批。
原则上全院每年立项一般教研与教改项目10个左右,重点项目5个左右,重大项目1个。
5.每年5月份向全院公布教改立项项目,同时正式启动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项目管理
1.教研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教务处要对项目进展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主要指每学年末对项目年度报告、经费使用和教改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2.教研教改项目负责人每学年结束前应对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小结,汇报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按附件
2格式填写《教研教改项目进展年度报告》。
教学单位进行检查、审核后上报到教务处。
学院对各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与评估;对进展好的项目予以表扬,并可视项目需要及经费情况追加经费;
3.经学院批准的各项教研教改项目均须按计划切实进行。
对于不能按计划进行的项目,须陈述原因,申请延长或中断。
对于无故自行中断项目计划的,将相应中断经费资助,并追回前期已投入的经费。
4.项目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期完成或变动建设内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5.立项研究到期后,项目组必须提交《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报告》。
逢结题年度可不提交《教研教改项目进展年度报告》。
6.学院统一组织结题和验收,通过验收的学院发给证书。
对完成情况好的项目组织申报区级、国家级教改项目。
7.通过验收的教研教改项目可以申请成果鉴定。
学院
在对项目的水平进行综合考查后,组织专家或委托专家进行成果鉴定。
8.学院采用适当方式,对教研教改成果组织交流。
9.凡取得显著成绩(经鉴定为优)的教研教改项目可以优先申请各级教学成果奖。
该项目组在下批申请立项时,给予优先考虑。
10.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半年后重新申请验收。
对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教务处予以撤项处理。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列为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的由学院拨给专项经费。
一般项目OOOO元(待定),重点项目OOOO元(待定),自治区、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定经费。
经费使用范围为办公用文具、纸张、资料及在校内组织小型会议支出,其他较大项目支出另行申请。
招标项目的经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2.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作相应项目以外其它用途。
通过验收后的项目的经费节余,原则上用于巩固项目成果。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