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现场检查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案件的查处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案件的查处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污染海洋环境,还会影响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利益,国际社会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船舶排放行为,各国政府也积极开展查处行动。
在我国,违法排放生活污水行为被依法规定为环境污染,违法者将被处以行政罚款、责令停航、吊销船舶证书等惩罚。
同时,海事部门还设立了专门的查处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具体的查处流程如下:
1. 接到举报或发现可疑船只
当海事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巡逻船艇发现有船只进行排污行为时,应立即加强巡逻监管,确保证据充分。
2. 调查与取证
对可疑船只展开调查,收集证据。
在此过程中,需要对船舶相关手续(如船舶登记证明、排污放射口等)进行核实,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进行检测并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分析,以确保取证完整、准确。
3. 行政处罚
4. 公告曝光
海事部门应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公众,对其进行公告曝光。
此举有利于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海洋环境保护问题,从而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环保事业向前发展。
总之,针对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行为,海事部门应通过加强巡逻监管、建立查处机构、完善法规制度等多方面措施,切实保护海洋环境,遏制违法行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内航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及取样检测程序

国内航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及取样检测程序蒋智1,钱灵艳1,贾英2(1. 宝山海事局,上海 200949;2. 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海 200050)摘要: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的要求,对近50艘不同种类的船舶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取样和污染指标检测,从处理效果、设备使用情况和采样流程等角度进行分析,从监管的角度确保船舶生活污水取样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检测结果能作为海事机构违法行为查处中的一项重要证据,对公司和船舶如何提升船舶生活污水设备运行效果具有参考意义。
关键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取样检测中图分类号:X55 文献标志码:A DOI:10.14141/j.31-1981.2021.03.011 Treatment Situation and Sampling Detection Procedure of Sewage Water from Vessels Sailing DomesticallyJIANG Zhi1, QIAN Lingyan1, JIA Ying2(1. Baoshan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Shanghai 200949, China; 2. Shanghai Chem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onitoringStation, Shanghai 200050, China)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Control Standards for Discharge of W ater Pollutants from Ships” (GB 3552—2018), the sewage water after treatment from nearly 50 different types of vessels is taken the sampling and done the pollution index detection. The sewage water is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treatment efficiency, device usage condition and sampling detection procedure, so as to ensure the sampling and detection work is scientific and accurat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Thus the detection result can be used as an important evidence for maritime organizations in investigation and punishment of illegal acts. It offers reference for companies and ships to improve the treatment efficiency of domestic sewage equipment of ships.Key words: ship sewage water; treatment; sampling detection0 引言随着海洋开发和航运业的不断发展,船舶运输总量占全球外贸运输量比例逐渐升高,船舶运输带来的船舶生活污水排放也成为海洋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中国船舶运输主要在近海岸和东海,近海岸富营养化情况日益严重[1]。
浅谈船舶防污染检查

浅谈船舶防污染检查矫恒忠摘要:船舶防污染检查是海事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授权对船舶进行的一种专业检查,本文对船舶防污染检查的依据、基础、重点、难点以及 ISM 规则的新要求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结合文书检查、设备检查、非法排污检查对船舶防污染检查作了进一步阐述。
关键词:防污染检查中图分类号:U698.7 重点难点非法排污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07)12-0025-03随着人们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日益关注,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工作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和我们国家的高度重视,海事部门船舶防污染检查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
本文试着对船舶防污染检查的特点、重点和难点进行一些简单的探讨和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海事部门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的依据为控制船舶对海洋的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首先在立法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首先形成了现在最重要的国际防污公约《MARPOL73/78》防污公约,我国 1983 年加入该公约,同年 10 月 2 日该公约对我国生效。
其次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它规定无论是作为船旗国还是港口国,都有对在该国内水、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内违规排放,可能造成海洋污染的船舶进行调查的权力;同时船旗国还有保证本国船舶具备应有的防污能力的义务。
再就是《SOLAS》公约第IX 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即ISM 规则中有关防污染的规定。
我国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环境的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主管部门。
上述国际公约和国内法明确赋予我们海事机关防污染检查的依据。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造成污染事故时,应尽快向就近的海事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含油舱底水必须达到15PPM 的排放标准。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测与数据分析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测与数据分析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是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对海洋生态和人类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合规性,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测与数据分析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的目的、方法和数据分析的重要性。
一、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的目的船舶生活污水指的是船员的废水,包括厨房废水、浴室废水和驾驶舱的污水。
监测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确保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法规要求: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法规要求,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进行规范和限制。
监测的目的是验证船舶的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法规,以确保船舶操作的合法性。
2. 保护海洋环境:船舶的污水排放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微生物,如果不加以监测和控制,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海洋生物死亡和水质恶化。
3. 维护船员健康与生活质量:船员常年在海上工作,生活环境对他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合理监测和控制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可以确保船员的健康与生活质量。
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的方法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测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法:1. 实地采样监测:通过实地采样监测的方式,可以获取到船舶生活污水的样本。
采样点一般包括厨房、浴室和驾驶舱等不同区域。
采样时需要确保样本的真实性和代表性,采集样本后需要进行标记、封存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分析。
2. 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是一种相对先进的监测方法。
通过安装传感器和仪器设备,可以实时监测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情况。
这种方法可以更加准确地得到数据,并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
三、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数据分析的重要性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数据的分析对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具有重要作用:1. 法规依从性分析:通过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数据的分析,可以评估船舶是否遵守相关法规的要求。
数据分析可以发现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排放量的变化趋势等问题,进而评估船舶的法规依从性。
2. 监控异常情况:数据分析可以帮助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如污水处理设备的故障、排放异常增加等。
浅谈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现状和对策

1 能 够使 海 洋生 物 和人 感染 的大量 细 菌 、 生 虫 , . 寄 甚至病毒 。
( ) 附则生效 之 日5 3本 周年 后 ,0 总 吨及 以上的现 有 40 船舶 ( 指不属 于新 船 的船 舶 ) () 4 附则 生 效之 日5 周年 后 , 核定 许可 载运 1 人 以 经 5 上 以及 4 0 0 总吨 以下的现有船 舶 3 国际航行船 舶最高允 许生活污 水排使 水 中 的氧 气有很 高 生化需 要 的 、 解于 水 中的 . 溶
有机成分 和悬浮成 分。 3 本 身生 化 衰 变 时 需要 消耗 氧 气 的 、 淀 于 海 底 . 沉 的、 有机或无 机的 固体 微粒 。 4 对海 滨浴 场有严 重影 响 的 , 单个小 碎块 或悬 胶 . 呈 体的, 浮在水 面的浮游微粒 ( 有机 的或无机 的 ) 。
水
浅 谈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的 现 状 和 对 策
口李健 强
摘 要 : 舶 对环境 的 污 染主要 有 油污 染 、 装 有毒 液 船 散 体物质 污 染、 生活污水 污染 、 垃圾 污染、 气 污染 以及噪 声 废 污染等 , 或 间接排 出的废 弃物 正 污染 着水域 环境 , 直接 危
水
距最近 陆地 3 里 以 内 海
项目 悬 浮 固体 、\ m/ gL m/ gL 不大 于 5 O 不大 于 1 0 0 生 化需氧 量
距 最近 陆地 3 1 海 里 ~ 2
经粉 碎和 消毒 后的颗 粒直径 不大于 1
.
检 验 , 不 申请 发 给 《 止生 活 污水 污 染 对 防
6m ( 国 l 8m 美 2号筛)
公 约》 I 附 v是全 球 最重 要 的 防止船 舶 生 活污水 污 染方 面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解读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解读一、引言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是针对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管理的一项法规。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其中的内容和要求。
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1. 排放标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以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
船舶应装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要求。
2. 污水处理设备要求船舶应配置适用于不同船舶类型和大小的污水处理设备。
这些设备应具备高效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在航行过程中有效减少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3. 污水贮存与处理要求船舶在进入敏感水域或停泊时,应停止与环境直接接触的污水排放,并将其储存于指定的污水贮存装置中。
同时,船舶还应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为生活污水进行必要的处理。
三、监督检查规定1. 监督检查机构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的监督检查由相关海事管理机构负责。
他们将对船舶是否符合排放标准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2. 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和配置情况、污水排放的实际情况以及船舶在敏感水域或停泊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3. 处罚机制对于违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规定的船舶,监督检查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确保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四、结论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治理和管理,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
船舶应配备适用于不同情况的污水处理设备,并严格遵守污水排放标准。
监督检查机构将对船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促进法规的有效执行。
总之,通过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的解读,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其中的相关要求和监管措施。
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船舶生活污水管理,促进海洋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浅谈内河船舶污染防治

浅谈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摘要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路运输事业迅猛发展,船舶排污需求也随之加大。
当前,内河船舶仍采取垃圾禁排、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的措施,但受经济利益驱使、污染物接收处置体系不健全等多种因素影响,船舶污染物偷排、直排现象仍然存在,这些行为影响恶劣、危害巨大。
虽然我国从立法要求和实施推进方面采取了一定的船舶防污染措施,但在船舶污染物产生量的实时监控、污染物的接收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导致船舶污染物偷排直排入水体的现象时有发生,进而污染水体。
当前航运快速发展,船舶污染物对环境形成了较大影响危害仍不容忽视。
本文对生活污水产生量在线实时监测系统进行了总体方案设计,该系统的运行从源头上控制船舶污染物的偷排直排。
通过合理布局船舶污染物的固定接收装置和移动接收装置,确保接收能力大于船舶污染物的产生量,确保船舶污染物的及时有效排放。
关键词:内河船舶船舶污染污染防治监管一、内河船舶污染的概念1.1内河船舶污染的概念总所周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内河运输的船舶已达到三十多万艘,船舶在内河航行、港口停泊以及装卸货物等作业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油污、化学品等,稍有不慎就会对周围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是不可忽视的水污染源。
船舶油类污染,是我国内河船舶污染中最严重的,主要是一、船舶操作性排放事故,在船舶运营的过程中向内河中排放各种含油水及残渣:二、事故性排放的原因是因发生碰撞、触礁搁浅、装卸货过程中操作失误或者为了减少损失、避免发生更大灾害应急排放,油类排放入内河水中严重影响水体的自净作用、水生物的生活、甚至影响渔业生产。
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品化学品、污染,其大多具有易燃、易腐蚀、毒性强等危害性,如是载有这些危险物的船舶在内河发生泄漏事故,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污染水域,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引起用水恐慌。
船舶生活污水污染多来自船员和旅客的日常生活排水含有大量的耗氧有机物,一般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内河水域消耗水中溶解氧气,使水质恶化,动物迁移或者死亡。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案件的查处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案件的查处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日益加深。
而船舶在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行为。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对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案件的查处尤为重要。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严重危害海洋环境。
生活污水中含有多种有害物质,例如重金属、病原体、有机物等,直接排放到海洋中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一方面,有害物质会对海洋生物产生毒性影响,破坏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和生态链;过多的有机物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蓝藻和赤潮等水体变质现象,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的恶化。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违反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明确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应当按照规定处理生活污水,禁止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海洋中。
而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公约-防止船舶垃圾和污染物污染海洋公约》等相关国际公约也明确规定了船舶排放污水的处理要求。
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海洋环境的整体利益。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
各级海事、环保、公安等部门应加大对船舶违法排放生活污水的巡查力度,增加执法人员和海上执法船舶的数量,加强对违法船舶的监控和检查。
对于违法排放生活污水的船舶,应该依法予以处罚,并动员社会力量举报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舆论监督。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航道导航、海事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对船舶航行中违法排放生活污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船舶管理人员和船舶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三是建立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管平台,实现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在线监测和数据共享,加强对违法船舶的实时监控和追踪。
并建立健全违法船舶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违法排放生活污水的船舶进行限制和处罚,形成严厉的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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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检查摘要:随着港航业的不断发展,船舶特别是靠泊港口的船舶生活污水防治工作已经引起海事部门的重视。
由于某些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理设施不完备和责任船员的疏忽大意,大量生活污水在禁止直排区域直接排放,严重污染水流航道和口岸。
恶化港口环境,因此,船舶生活污水防治工作成为船舶防污染工作中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关键词:生活污水处理装臵检查建议日前,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化,环保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作为海洋的主要污染之一——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不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公约和国内法规对其排放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为切实履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防止船舶生活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本文结合连云局辖区对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检查的实际及近期查处的多起未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的违法案件来阐述船舶生活污水检查的方法,以使我们对船舶生活污水检查执法更切实际,使我们的检查更具成效。
一、船舶生活污水的定义及危害1、船舶生活污水的定义MARPOL 73/78公约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定义的船舶生活污水系指:任何型式的厕所和小便池的排出物和其他废弃物;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面盆、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装有活畜禽货的处所的排出物;或混有上述排出物的其他废水,即通常所说的“黑水”。
MEPC.159(55)号决议《经修订的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装臵排出物标准和性能试验导则》中定义的“灰水”系指:排出的洗碟水、淋浴水、洗衣水、洗澡水以及洗脸水等,并要求在生活污水处理装臵型式试验时,原污水中应考虑可能有的灰水。
因此,通常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臵设计成能够处理灰水,但并不设臵灰水入口。
2、船舶生活污水的危害以粪便污水为主的船舶生活污水中含有较多的氮、磷等营养元素,因此在湖泊、河口及海湾等区域船舶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将促进水体富营养化的形成,破坏水体的自净平衡,促使藻类等大量繁殖,在流动缓慢的水域聚集而形成大片的水华或赤潮。
而藻类的死亡和腐化又会引起水中溶解氧的大量减少,使鱼类等水生生物死亡,从而恶化区域水环境质量。
另外,由于粪便中含有大量的病毒和细菌,其直接排放还将影响水体的卫生学指标,导致疾病的船舶和流行。
二、国际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防止船舶排放生活污水污染海洋环境,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于1973年通过了MARPOL 73/78防污公约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以加强对船舶生活污水的管理,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该附则已于2003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其2004年修正案也于2005年8 月1日正式生效。
我国于2006年10月8日加入,并于2007年2月2日正式生效。
1、公约的适用范围(1)400总吨及以上的新船和小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的新船;(2)本附则生效之日5年后,400总吨及以上的现有船舶和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400总吨以下的现有船舶。
2、公约对生活污水处理装臵的配备要求(1)生活污水处理装臵应为主管机关认可的型号,并符合IMO制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或(2)经主管机关认可的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
该系统应装有主管机关认为合格的设施,当船舶距最近陆地不足3海里时用于临时储存生活污水,或(3)主管机关认为容积足够储存所有生活污水的集污舱,该容积的确定应考虑到船舶操作、船上人员数目和其它相关因素。
集污舱应按主管机关的要求来制造,并应提供一种能通过视觉来观察舱内污水量的指示方式。
3、国内法律、法规对生活污水处理装臵的配备及生活污水排放的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船舶生活污水问题可以纳入“废弃物”的管理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规定“海域内的一切船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害物质”。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规定“任何船舶不得向内河水域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
(5)《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在第5篇第5章中明确了适用范围、生活污水的定义、排放、设备要求及标准排放接头的具体规定。
该规则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4、船舶生活污水IMO排放标准(1)大肠杆菌(fecal coliform)平均数≤250个/100ml;(2)悬浮固体(suspended solids)≤50mg/l;(3)五日生化氧气需求量(BOD5 )≤50mg/l(非强制)。
5、船舶排放生活污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国国家标准)三、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方法MARPOL附则IV第9条规定了满足400总吨及以上和小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的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应配备下列三种方式之一的生活污水系统:1.生活污水处理装臵(即生化处理法):该装臵应经主管机关型式认可,并考虑到本组织指导的标准和试验方法。
经过该装臵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应该符合MEPC.2(VI)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安装到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其排放标准由新的决议MEPC.159(55)取代的规定。
该装臵是利用微生物氧化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以使污水净化,船上主要采用活性污泥法。
所谓活性污泥就是指专门经过培植的好气性微生物群体,在进行生化处理时,在氧气和适当温度条件下,污水中的溶解性有机物就会通过上述细菌的细胞壁为细菌所吸收,而固体则先被吸附在细菌体外,由细菌所分泌的霉分解为溶解性物质,然后再渗入细胞。
这样,细菌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氧化、还原、合成等过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物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而另一部分有机物则被转化为生物体所必须的营养物质,使细胞赖以发育和繁殖。
船上常见的ST型生活污水处理装臵主要由曝气池、沉淀池、消毒池、曝气风机和排出泵等组成。
生活污水首先进入曝气池,空气由曝气风机供入污水中,借以使空气产生强烈搅动,从而使生活污水与活性污泥充分混合,同时保证好气微生物所需的氧气。
经曝气后,污水中的有机物就会被活性污泥消解而转化为CO2 、H2O等无机物,同时生成新的微生物。
此后,活性污泥随污水进入沉淀池,沉淀于底部,其中一部分在空气吹搅下由回流管返回曝气池,以补偿活性污泥的流失,而多余部分则定期排放。
在沉淀池的上部还有浮渣盘,用以收集浮渣,并借助空气由另一回流管将浮渣送往曝气池。
在沉淀池内,澄清的净水从溢流管经加药室流入消毒池杀菌,然后由高低位浮子开关控制的排出泵自动排出舷外。
2.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即物理化学处理法):该系统也应经主管机关认可,并应配备令主管机关满意的各项设施,用于在距离最近陆地不到3海里时临时贮存生活污水。
它是采用物理、化学的方法,首先使污水固液分离,继而对液体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即可排出舷外或用作为再循环的冲洗水,而分离出的固体则被送到污泥柜或焚烧炉因此,这种系统能够实现“无排放”要求。
3.集污柜(也就是贮存处理法):该柜的容量应参照船舶营运情况、船上人数和其他相关因素,能存放全部生活污水,并使主管机关满意,该柜还应设有能指示集存数量的目视装臵。
贮存处理是在船上专设粪便贮存舱(柜),将粪便暂存其中,以便排入港口的污水接收设备或污水接收船,或者在船舶航行到非限制海域时排放入海。
除了以上3种处理方法,另外还有电化法、真空处理法、超滤和反渗透法等。
但常用的是前述三种方法。
四、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1、相关证书文书有效性的检查确定《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有否进行初次检验、换证检验(每5年需进行换证检验)。
该证书中标明了本船配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类型,以表明是属于哪一种处理方式。
如属于生化处理,证书中则标明了生活污水处理装臵的型号、制造厂家名称等,并应备有一份型式认可书和厂家测试报告或检验合格证,以证实该装臵是否符合流体的排放标准。
2、生活污水系统的监督检查(1)处理措施的配备情况附则IV规定,每艘适用船舶的生活污水系统,至少应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装臵、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储蓄生活污水的集污舱中的一种,且均应配备标准排放接头。
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 以外排放生活污水的,至少应备配备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排放至接收设施或在12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或消毒的生活污水的,至少应设有集污舱;在其他水域排放生活污水的,必须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装臵。
检查证书所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型号与实际装臵的铭牌是否一致;现有处理设施是否满足船舶实际配员的要求;如船舶配备集污舱应通过测量检查该舱的剩余容量能否满足下航次的需要,以及是否能够通过视觉方式观察集污舱内污水的量;生活污水的通岸接头的连接法兰是否符合国际标准。
(2)生活污水处理装臵运转状况检查重点以常见的生化处理装臵为例,主要检查该装臵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以及能否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①检查生活污水转换阀是否已经转换到生活污水处理装臵一侧(即关闭生活污水直通舷外的阀门而开启生活污水进入处理装臵的阀门,有的船舶用三通阀进行转换)。
从上述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中我们已经知道,该装臵应在距离最近陆地12n mile 之前就该装换到生活污水处理装臵一侧。
②由于活性污泥需要不断的氧气供应才能维持生命,所以应检查曝气风机是否处于运行状态,并保持压力在0.1-0.5kg/cm2之间,压力表是否完好。
如果风机损坏,允许使用从机舱控制空气接出的经过减压后的空气连接到相应的供气管路上,但轮机长应及时向公司申请了有关备件。
③消毒柜内有否投入消毒药片。
处理装臵中通常会有两个加药罐,在说明书中由规定:正常的投药量(通常是氯片)为5g/人/天,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其氯离子的含量应在1~5ppm之间,如果高于5ppm,则只需要加满一个药罐的1/3即可;如果低于1ppm则应在两个加药罐内加入药片。
④排放泵的吸入侧阀门的开关位臵是否正确。
在排放泵吸入侧有三个阀门:分别从曝气池、沉淀池和消毒池吸入、正常情况下,只有消毒池的排出阀处于开启状态,而曝气池和沉淀池的两个出口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这两个阀是在装臵停用进行内部冲洗时才打开的。
如果在装臵运行中,这两个阀门也处于开启状态,就导致了没有进行消毒处理的生活污水也通过排放泵排放到舷外,同时也导致活性污泥的流失,不能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⑤沉淀池底部和浮渣盘的回流管(通常是透明的胶管)是否有可见的液体回流(检查人员可用于手电筒进行照射验证)。
如果没有,说明管路存在堵塞,需要船员进行内部清理。
又是由于船员的不规范使用卫生设施,将部分果皮、瓜壳、茶叶等倒入抽水马桶内导致回流管的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