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相关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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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的资金使用流程

定向增发的资金使用流程

定向增发的资金使用流程1. 简介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用于公司运营或其他特定目的。

本文将介绍定向增发的资金使用流程及相关事项。

2. 资金使用流程以下是定向增发的资金使用流程:2.1 资金接收和管理1.公司与投资者达成定向增发协议后,投资者将资金支付给公司。

2.公司设立专门的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定向增发的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透明化。

2.2 资金用途评估和决策1.公司首先进行资金用途评估,确定定向增发筹集的资金将用于何种目的。

2.公司根据资金用途评估结果,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3.资金使用计划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并获得投资者的批准。

2.3 资金使用监管1.公司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和监控机构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2.内部审计和监控机构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测。

3.公司需向投资者或其他相关机构提交定向增发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4 资金使用报告1.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报告定向增发资金的使用情况。

2.资金使用报告应包括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结果和与资金使用计划的一致性。

3. 资金使用注意事项定向增发的资金使用需要遵守一些规范和注意事项:3.1 合规性公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2 透明度和披露公司需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相关信息。

3.3 专款专用公司需要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不得挪用资金。

3.4 审计和监控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和监控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4. 结论定向增发的资金使用流程需要公司遵循一系列步骤和注意事项,从资金的接收和管理到资金的使用和报告,都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通过合规、透明和专款专用的方式,有效管理和运用定向增发的资金,为公司的发展和运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值得收藏】定向增发必备知识及定增详细流程(非常详细)

【值得收藏】定向增发必备知识及定增详细流程(非常详细)

【值得收藏】定向增发必备知识及定增详细流程(非常详细)一、定向增发必备知识1、新三板交易对投资者有何要求?(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2)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2、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3、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目前主要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并逐步实现做市商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主办券商按照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申报,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 有什么特点?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豁免核准?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定向增发简易流程

定向增发简易流程

定向增发简易流程一、定向增发的前期准备。

1.1 公司决策。

公司得先有个打算,为啥要搞定向增发呢?这就好比一个人想赚钱,得先想好做啥买卖。

公司可能是为了项目融资,或者是想引入战略投资者。

这可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事儿,得经过公司内部的深思熟虑,董事会得讨论,股东会也得点头。

这就像一个家庭要做个大投资,全家老小得商量好了才行。

1.2 确定发行对象。

这时候就得找合适的人或者机构来参与增发了。

这些对象可不是随便拉来的,得是和公司有点缘分或者对公司发展有帮助的。

比如说,找个同行业的大佬,那就是“强强联合”;或者找个有钱的投资机构,就像找到个“大金主”。

这就像找对象,得找个门当户对、能一起过日子的。

二、定向增发的申报与审核。

2.1 制作申报材料。

这材料就像学生的考试答卷一样,得详细又准确。

要把公司的情况、增发的目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都写得清清楚楚。

就像给别人介绍自家宝贝,有啥优点、值多少钱,都得明明白白。

这里面的数字可不能瞎编,就像做人得诚实,不能弄虚作假。

2.2 提交审核。

把做好的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这审核就像过筛子,把不符合规定的东西都筛出去。

审核部门会仔细检查,看公司是不是合规,增发有没有损害小股东的利益等。

这时候公司就得老老实实等着,就像等待老师批改试卷的学生一样,心里有点忐忑。

2.3 审核反馈与回复。

要是审核部门发现问题,就会给公司反馈。

公司就得赶紧回答,就像被老师提问了要马上作答。

这回答得有水平,不能含糊其辞,得把问题解释清楚,让审核部门满意。

三、定向增发的实施。

3.1 确定发行价格与数量。

这可是个关键环节。

发行价格定得高了,可能没人愿意买;定得低了,又会损害老股东的利益。

就像卖东西,价格得定得刚刚好。

发行数量也得合适,多了少了都不行。

这就像做饭放盐,得掌握好量。

3.2 股份登记与发行。

一切都确定好了,就可以进行股份登记和发行了。

这就像完成了一场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新股东的股份登记好,公司拿到了增发的钱,就可以按照计划去发展项目或者做其他事情了。

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增发的流程

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增发的流程

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增发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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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流程图及详细解读

定向增发流程图及详细解读

新三板增发流程及政策解析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新三板定向增发的优势及特点详见下图:(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业务规则(试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

(二)小额融资豁免审批。

《监管办法》第42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条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由此可见,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三)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

最新的业务规则中不再对新三板增资后的新增股份限售期进行规定,除非定向增发对象自愿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别约定,否则,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

二、新三板定向增发操作流程新三板定向增发总体流程包括以下五个环节:•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议案并披露•召开监事会并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召开股东大会作出相关决议并公告•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发行对象缴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券商:制作申报材料和工作底稿•股转系统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向公司出具问题清单•中介机构对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中登公司进行股份登记并出具股份登记证明文件•备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1、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2、发行后累计股东人数应不超过200人,若超过200人需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材料。

定向增发的条件与流程三篇

定向增发的条件与流程三篇

定向增发的条件与流程三篇篇一:定向增发的条件与流程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

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定向增发,也叫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一般认为它同常见的私募股权投资有相同之处,定向增发对于发行方来讲是一种增资扩融,对于购买方来讲是一种股权投资。

定向增发有着很大的投资机会,定向增发发行价较二级市场往往有一定的折扣,且定增募集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反过来会助力上市公司股价,因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私募产品参与到定向增发中来,希望能从中掘金。

定向增发投资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越来越多私募热衷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条件较为宽松,没有业绩方面的要求,也无融资额的限制,极大刺激了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冲动。

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

定向增发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增发部分的锁定期不是很长,锁定期结束以后,这部分股票将会进入二级市场流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定向增发不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也不用漫长地等待,并且可以减少发行费用。

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券商承销的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目前,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并没有关于公司盈利等相关方面的硬性规定。

对于一些过往盈利记录未能满足公开融资条件,但又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而言,定向增发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关键性的融资渠道。

财务型定向增发,主要体现为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外资并购或引入战略投资者财务性定向增发其意义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有利于上市公司比较便捷地实现增发事项,抓住有利的产业投资时机。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流程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流程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流程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公司制定定向增发的初步方案,并召开董事大会提出预案。

预案公布后,公司需要与中国证监会进行初步沟通,获得同意。

2.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并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

3. 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4.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5. 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6. 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定向增发对股东提出了锁定机制期限的要求,一般投资者为半年,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缩短至一年半。

另外,定向增发的一般流程可能因具体公司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遵循以上步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金融人士或查阅相关法规文件,获取更详细准确的信息。

2023年定向增发的主要流程

2023年定向增发的主要流程

2023年定向增发的主要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增发方案: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讨论确定定向增发的方案,
包括增发股票的数量、价格、时间、发行对象等。

2.董事会决议:董事会通过定向增发的决议,并发布董事会决议
公告。

3.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定向增发方案进行表
决。

如果定向增发方案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则需要有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编制申请材料:上市公司聘请保荐人和律师配合公司编制申请
材料,包括定向增发的报告书、财务报表等。

5.审核和核准:定向增发申请材料提交给中国证监会审核,如果
审核通过,则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定向增发的申请。

6.披露信息:在审核和核准通过后,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定向增发的相关信息,包括发行对象、价格、数量、募集
资金用途等。

7.发行和缴款:上市公司按照定向增发的价格和数量发行股票,
投资者按照规定进行缴款。

8.上市和交易:定向增发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
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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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相关规定流程
一、定增的相关条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证监会令第30号)
第三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定增的定价方式及参与方式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302(2011年修订)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
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章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二条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
1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
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合同即应生效。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数量区间、限售期;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三)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限售期。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

董事会决议还应当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是否相应调整。

(五)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等事项。

三、战略投资者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99]证监发行字94号,1999-07-28)
四、本通知中所称的法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除证券经营机构以外的有权购买人民币普通股的法人。

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称为战略投资者;一类是与发行公司无紧密联系的法人,称为一般法人。

与发行公司有股权关系或为同一企业集团的法人不得参加配售。

法人不得同时参加配售和上网申购。

四、定增的一般流程
五、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3、《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8年10月9日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302(2011年修订)
5、《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证监发行监管函[2007]194号)
6、《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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