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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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能力与表现评定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注重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细则由教育部门负责制定。

第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初级职称评定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初级职称评定。

第九条初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条初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自主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初级职称评定由学校内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初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初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章中级职称评定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在初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中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实践。

第十六条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中级职称评定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中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中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十年。

第四章高级职称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在中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高级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高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发展能力、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第二十二条高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教师发展和教研合作、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一、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是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重要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等。

2.学历背景: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获得情况,如所在学校、专业、学位等。

3.工作经历:包括教学工作的时间、学校名称、职务等。

4.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成果,如教学法研究成果、教科研论文、教材编写等。

5.奖励荣誉:包括获得的各类教学奖励、科研奖励以及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奖项。

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是评审材料中的重点内容,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承担的教学任务、参与的教研活动、教学效果等。

2.学科建设情况:包括学科建设成果、参与学科竞赛等。

3.学生成果情况:包括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学生乐队、班级管理等。

4.教研成果情况:包括发表的教研论文、教研课题研究等。

5.评价意见:包括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情况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是评审材料中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具体描述自己在教育教学领域的与研究工作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情况:包括参与的教育教学项目、教学模式创新等。

2.教育教学研究情况:包括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参与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等。

3.教学经验交流:包括参与的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组织的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等。

四、继续教育情况继续教育情况是评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详细描述自己在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参加的培训情况:包括参加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

2.完成的学习任务:包括完成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等。

3.继续教育证书:包括获得的各类继续教育证书。

4.继续教育成果:包括在继续教育方面取得的优秀成绩、教学改进等。

以上是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的相关内容,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为了搞好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类别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岗位职数卡1份。

3、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院校申报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结业证书原件。

4、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6、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原件。

7、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原件。

8、普通话培训证书原件。

9、中小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以上三证的具体要求见《关于“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有关证书的说明》)。

10、根据邵教发〔2002〕041号文件规定:2003年起每个参评教师需提供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

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2、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的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原始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责任卡》(以下简称“责任卡”)1份。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2、2、2份(不装订)。

2、任现职期间的本人述职材料1份。

本人述职材料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近三年内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

近三年内教过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教案不装订)。

湖南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标准

湖南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标准

湖南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标准
湖南省的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标准根据教师所在的教育阶段和岗位类型有所不同。

在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的高级岗位指标控制比例是10%,中级岗位控制比例是50%,初级岗位控制比例是40%;而小学的中级岗位控制比例是60%,初级岗位控制比例是40%。

这意味着,学校只能按照这些控制比例来申报职称参评。

例如,如果一所初中学校有教师30人,那么高级职称就只能评3个人,其他人要评高级,就只能等到本校高级职称教师少于3人时,才能申报参评。

对于湖南省的高校教师,从现有的职称结构来看,中级职称教师人数偏多,所占比例较高。

例如,在本科院校中,正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百分比为14.48%,副高级职称教师为29.97%,中级职称教师为31.72%,初级职称教师为18.77%。

而在高专院校中,正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百分比为7.05%,副高级职称教师为30.25%,中级职称教师为29.86%,初级职称教师为29.86%。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方案》是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和《教师技术职务考核评聘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我校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方案》而制定的。

本方案须遵从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如有不符之处,以岗位设置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第三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说明及相关规定一、计分说明I.“正本”、“正专”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录取且在相应全日制学校修满所学专业学分所获得的相应文凭。

“他本”、“他专”指除全日制本、专科学历以外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这里的“教龄”指获得文凭后的任教年数,未满规定任教年限,每少一年减0∙5分(补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纳入计算非教龄工龄,五年制大专算三年非教龄工龄,正式编制人员在非教育部门工作时段计算非教龄工龄,以工资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

2 .“党政与教育行政部门奖”指近五年内各级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授予的相应奖励(县级“嘉奖”的先进教师放在“优岗”中记分,这里不重记),“其他部门奖励”指近五年内参评对象所负责工作的对应上级行政或科研主管部门所授予的奖励(不含各类“优秀学员”、各类“优秀辅导员”、“技术教育先进个人”、“课题实验先进个人”、“优秀教练员”等)。

“其他部门奖励”必须附具相关原始通报,缺原始通报者一律不记分;为地级者必须附具县级同类荣誉证,否则降为县级记分,其余类推(补充:优秀教研工作者,凭原文件通报认定为市级先进教师,同年同一个人既是先进教师又是优秀教研工作者不重复计分)。

3 .“继续教育”指近五年内参与我局组织的除普通话、高级信息技术之外的其它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以参训结业证为依据,每证记1分。

普通中小学参评教师必须持有《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

4 .“职务”:市管、局管、校管干部连续任职满3年,各记其基本分,连续任职5年以上者,从第6年起每年增加0.5分。

湖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湖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doc

湖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湖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doc

2019年湖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湖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湖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湖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

《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

要完善评价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对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要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委会成员,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

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

要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

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湖南省合法教师资格证书;
2. 在公立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
3. 表现良好,德育与业务水平优秀;
4. 无不良行为记录;
5. 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学历要求
1.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并有不少于3年教学经验;
2.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不少于5年教学经验。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1.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2.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并有成果发表;
3. 在课堂教学中获得较好的评价,并能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四、科研与著作成果
1. 积极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参与科研项目并获得研究成果;
2. 发表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著作或参与编写教材等。

五、社会影响力
1. 在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声誉;
2. 获得过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荣誉。

请注意,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标准以相关部门最新通
知为准。

教师们在评定职称时,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采取符合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简单策略。

湖南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湖南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要求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湖南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要求”,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要求一、材料种类及要求(一)参评资格审查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附件3,1份,不装订);2.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4.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5.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6.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每年1份);7.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8.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其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辅证材料;9.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1份);10.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各1份);11.《郴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1份);12.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评审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附件4,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3.个人述职报告(1份);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5.任现职以来一学年的原始课表(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等业务工作计划;幼儿园教师提供一个学年《活动安排表》);6.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的完整原始教案(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方案,或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本人所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全部原始教案与听课、评课记录;幼儿园教师提交与一个学年原始教案相对应的《班级幼儿成长档案》一套);7.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如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与科研项目、专利、技术创新等)的材料;8.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提交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的佐证材料(如学校或单位备案文件,师徒合同等);9.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人员需提供用A3纸打印的《公示表》1份,《公示表》请使用本文附件的表格(附件2)。

邵阳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评分细则(1)

附件一:
邵阳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评分细则(中小学教师)
四、教研能力与实绩20分
9.教研能力7
试考官、教师培训、督导评估、远程教育培训辅导员(管理员)、兼职教研员等教育教学专业性工作分别记2、1、0.5分;
(22)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经高评会评审最高各记2分。合计不超过7分。
10.教研实绩8
级<含其它系列的相应职称>职称之后的年限);(33)在农村(含薄弱)学校工作年限以满1年为基数,每增加一年加0.1
分,满30年的另加3分。
13.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
(34)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水平符合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附件12的各加3分,长期(20年及以上)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计算机水平;(35)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获得人社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2020),记3分;(36)近五年参与省及以上、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得优秀学员的分别记1.5、0.7、0.2分。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的,每次扣1.2分。2.近五年来受处分的,按警告、记过、降等(撤职)三类分别扣2、4、6分。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类论文记3分,市级发表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奖记2分,获市级奖记1分,论文最高不超过4分;(27)教研组(或集体备课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县级表彰奖励,教研组长(或主备人、主讲人)分别加2、
1、0.5分,参与人员折半记分。合计不超过8分。
11.示范引领5
任现职以来:(28)在省级及以上、市、县、乡镇上过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分别记3、2、1、0.5分;(29)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类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乡镇级奖励分别记3、2、1、0.5分;(30)在国家、本省、本市、本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命题工作、考试分析、资料编写、专业评审、面试考官、教师培训、督导评估、远程教育培训辅导员(管理员)、兼职教研员、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优质空间课堂首席名师、教师工作坊坊主等教育教学专业性工作中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正高级部分)(节选自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湘人社发〔2016〕5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一、基本条件(一)政治素养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养。

2.实践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

3.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和体系。

(二)法纪意识1.依法执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

2.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维护人民教师崇高职业形象。

不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不乱收费,不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

无“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等行为;无任何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

(三)敬业精神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时期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选择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

认真抓好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注重教育教学感悟和反思。

(四)育人行为1.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了解学生发展需求,注重个体差异,尊重、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并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耐心细致教育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学生考试名次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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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为了搞好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类别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岗位职数卡1份。

3、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院校申报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结业证书原件。

4、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6、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原件。

7、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原件。

8、普通话培训证书原件。

9、中小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以上三证的具体要求见《关于“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有关证书的说明》)。

10、根据邵教发〔2002〕041号文件规定:2003年起每个参评教师需提供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

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2、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的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原始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责任卡》(以下简称“责任卡”)1份。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
2、2、2份(不装订)。

2、任现职期间的本人述职材料1份。

本人述职材料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近三年内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

近三年内教过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教案不装订)。

教学研究(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以下简称教研人员)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听课、评课全部原始记录,其中,电化教育研究人员亦可提交电化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具的成果材料,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亦可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学仪器的成果材料。

5、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人员提交年度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1
-2份)。

实验教学人员提交指导学生实验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各1份)。

职业高中(中专)专业课教师提交本人拟定的专业课教学大纲或年度教学计划(1份),指导学生实习的计划1份,年度工作总结1份。

教研人员提交指导本地区或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实验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各1份)。

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所写的学校(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1-2份)。

6、申报中学高级职务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实验实习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开发、培养和指导教师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经验总结、论文、着作(1-2篇)。

其中教研人员的要求在省级刊物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论着。

申报中级职务应提交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1篇(不限公开发表)。

7、外语学科的参评对象提交反映本人口语水平的录音磁带1盒(时量不少于30分钟)。

录音内容选自其所教外语课文。

录制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音时要有两人在场监录,并由县(市、区)教委和监录者证明所录磁带的真实性。

美术类科的参评对象提交作品2件。

音乐学科的参评对象提交反映个人业务水平的录音(或录像)带1盒(时量不少于15分钟)。

录音(录像)带的制作要求与外语录音
制作要求相同。

职业中学(中专)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专业课教师要提交本人主持和组织实验实习教学、生产经营、科技推广与开发等方面的原始材料和证明材料。

原始材料一般为任命书、协议书、成果鉴定书或专项工作总结等原件。

证明材料需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县级有关科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

8、获过奖励的人员应提交经验证后奖励证书的原件。

三、几点具体要求
1、各单位应将送审材料按上述要求及顺序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类装订好。

每本材料都要有封面,封面上要注明“×××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2、参次不齐的材料原件或证书复印件等一律用70g以上16开白纸作底粘贴,粘贴要整齐、规范。

3、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案、大部头专着不装订外,其他所有材料均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后,再装订成册。

装订的材料要求美观、整齐、规范。

4、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规范工整,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

填写“姓名”时,应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5、送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教案、年度考核登
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涂改或借用、窃取他人证件和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在“责任卡”上登记,并按要求由同一工作部门两人以上签名证明,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证明人除在“责任卡”上签字外,还须在其所出证的材料及材料复印件上签字。

6、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实施公示。

公示内容是: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着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

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应在申报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材料需张贴在本单位的宣传栏内或本单位的醒目位置。

凡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

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还需在原单位进行第二轮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职改办。

7、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

经核实申报材料确有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以后,对申报材料无异议的,公示单位需在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

凡使用假材料、出示假证明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门或单位领导为申报人的送审材料出伪证的,停止该单位一年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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