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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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公立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园薪酬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幼儿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3. 坚持与幼儿园发展相适应的原则;4.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三、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当地工资水平,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2.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教学质量、班级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3. 奖金:根据幼儿园年度经营状况和教职工工作表现,设立年终奖金。

4. 补贴: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给予教职工相应的补贴,如工龄补贴、职称补贴、高温补贴等。

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薪酬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薪酬分配应公平合理,体现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业绩和贡献。

2. 效率原则:薪酬分配应与幼儿园的经营效益相挂钩,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 动态管理原则:薪酬分配应根据幼儿园发展、市场变化和教职工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薪酬分配流程1. 幼儿园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幼儿园根据审批后的方案,对教职工进行考核,确定薪酬。

3. 幼儿园将薪酬分配方案及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4. 幼儿园将薪酬发放至教职工工资卡。

六、监督管理1. 幼儿园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分配方案的制定、审核和监督。

2. 教职工对薪酬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幼儿园薪酬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3. 幼儿园定期对薪酬分配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幼儿园薪资规章制度

幼儿园薪资规章制度

幼儿园薪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的薪资待遇管理,确保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条幼儿园按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情况、职位等级、工作年限等订定薪资水平。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依法支付教职工薪资,不得拖欠或压低教职工工资,确保按时发放。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完善的薪资管理制度,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由固定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固定基本工资按职位等级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衡量。

第七条幼儿园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岗位、职务、特长等确定相应的岗位津贴。

第八条幼儿园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学历、培训等确定年终奖金和绩效奖金。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薪资构成政策,促进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薪资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建立薪资档案,详细记录教职工的薪资情况,保密存档。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及时核算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三条幼儿园不得随意扣除、拖欠或压低教职工的工资,不得私自调整薪资标准。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市场行情和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整薪资水平。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评定薪资等级,明确升级和晋升条件。

第四章薪资保障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完善的薪资保障体系,确保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合理、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员工薪资意见反馈机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共同解决薪资问题。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加强薪资管理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薪资意识和维权意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加强薪资管理制度的宣传普及,确保教职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幼儿园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幼儿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员工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幼儿园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

2. 公平性原则:按照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

3. 激励性原则: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4.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薪酬成本。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幼儿园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工作性质、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幼儿园员工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岗位变动、职称晋升等因素,对薪酬进行特殊调整。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幼儿园员工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实行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幼儿园薪酬发放需经财务部门审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幼儿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细则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细则
第七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分配原则、分配标准、分配程序等。
第八条幼儿园应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薪酬体系。
第九条幼儿园应加强薪酬信息管理,确保教职工薪酬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幼儿园应定期向教职工公示薪酬分配情况,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五章:违规处理
(二)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岗位性质、职责、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
(三)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因素发放。
(四)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加班费等。
第三章:薪酬调整
第五条幼儿园应根据以下情况,适时调整教职工薪酬:
(一)国家政策调整。
(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旨在规范幼儿园教职工薪酬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激励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条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二)公平竞争原则: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鼓励教职工提高自身素质,激发工作潜能。
第十四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第三章:薪酬调整
第五条幼儿园应根据以下情况,适时调整教职工薪酬:
(一)国家政策调整。
(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三)幼儿园经营状况。
(四)教职工工作绩效。
第六条薪酬调整方案应由园长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本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细则,从总则、薪酬构成、薪酬调整、薪酬管理、违规处理以及附则等方面,全面规范了幼儿园教职工的薪酬管理。坚持按劳分配、公平竞争、激励约束和合理调整的原则,确保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了工作积极性。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幼儿园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幼儿园将不断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共同营造和谐、公平、有活力的工作环境。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幼儿园管理,明确教职工的福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及员工职业道德操守,提高幼儿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薪酬制度应公平、公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2. 竞争原则:与当地同类幼儿园相比,保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3. 发展原则:薪酬制度应随着幼儿园的发展和教职工工作绩效的变化而调整。

二、工资结构1. 基础工资:每月按幼师人均2500元(随幼儿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由幼儿管理费中拨付,用于发放结构工资。

基础工资应根据当地人均工资标准上下浮动。

2. 结构工资:由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占结构工资的50%,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称、学历等因素确定。

(2)考核工资:占结构工资的20%,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

(3)绩效工资:占结构工资的30%,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

三、奖金提成与福利1. 提成:根据幼儿园的总体经营状况,给予教职工一定的提成。

2. 考勤奖:每月200元,考勤所扣从考勤奖扣除。

3. 教学奖:每月20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4. 卫生保健安全奖:根据幼儿园卫生保健和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奖励。

5. 行为规范及进取奖:根据教职工的行为规范、工作态度、进取精神等方面进行奖励。

6. 福利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等。

四、奖励类别与标准1. 考勤奖:200元/月。

2. 教学奖:200元/月。

3. 卫生保健安全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4. 行为规范及进取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幼儿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幼儿园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薪酬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

3. 教职工对薪酬制度有异议,可向薪酬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某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某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幼儿园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员工,包括教师、保育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薪酬体系与幼儿园发展战略相一致。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幼儿园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从事岗位的职责、要求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进行处罚。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旨在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九条奖金:根据幼儿园年度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给予一定的奖金。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幼儿园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薪酬水平及幼儿园经营状况,对薪酬进行一次全面调整。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岗位变动、市场薪酬变化等因素,对薪酬进行适时调整。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幼儿园薪酬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前,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薪酬进行审核,确保无误。

第十五条员工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答。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六条幼儿园薪酬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传播薪酬信息。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对薪酬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幼儿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幼儿园薪酬规章制度

幼儿园薪酬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规范幼儿园员工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员工,包括教师、工作人员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一、薪酬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级、绩效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

二、薪酬支付方式为月薪制。

三、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等。

第三章薪酬测算一、薪酬测算依据各员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

二、根据员工的不同表现制定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标准。

第四章薪酬支付一、薪酬按月支付,支付日期为每月底,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薪酬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员工可根据个人选择支付方式。

三、每月的薪酬明细将以工资条形式发送至员工,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

第五章绩效考核一、绩效考核是确定员工薪酬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部分。

二、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包括教学水平、工作表现、团队合作等方面。

三、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不同等级将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

第六章奖金发放一、幼儿园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发放奖金。

二、奖金发放包括团队奖、个人奖等,奖金金额依据发放标准进行确定。

三、员工获得奖金后会有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福利待遇一、幼儿园为员工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福利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益。

二、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婚假等假期制度。

三、幼儿园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第八章纪律规定一、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幼儿园的相关纪律规定,如违反规定将影响薪酬待遇。

二、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除薪酬、警告甚至解雇等。

第九章附则一、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属单位所有。

二、员工在工作中如有疑问或不满,可通过幼儿园制定的投诉渠道进行申诉。

三、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幼儿园薪酬规章制度,各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率。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1为规范幼儿园管理,明确教职工的福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及员工职业道德操守,提高幼儿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及细则》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学历补助+园龄补助+教龄补助+考勤奖100元+福利补贴。

一、基本工资1、没有接受过相关工作专业培训及工作经验不足三年者,入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600元/月。

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700元,第二年起基本工资800元/月。

2、有相关工作专业培训及有三年工作经验(保教人员可为两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800元/月。

第二年基本工资900元/月。

3、入职本院工作第三年起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

4、连续两学期被评选为园级及以上先进工或优秀老师的教职工可在原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提升50元/月,连续两年被评选为园级及以上先进工或优秀老师的'教职工可在原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提升100元/月。

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老师(至少一年以上教龄)参与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老师的,可将以往的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薪酬管理制度做相应的基本工资调整。

二、绩效工资人力资源部门以工作岗位中不同的评价要素确定岗位的绩效工资酬劳,制定各工作岗位的绩效薪资标准。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做出嘉奖和惩罚决定,升降其绩效工资。

三、学历补助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平凡话合格证书的老师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教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30元/月。

4、持有文体类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特色课程证书的将依据课程的开设进行相应补助,补助金为10—30元/月。

四、园龄补助1、入园前三个月每月可领取工作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四个月起可领取工作补助30元/月。

3、由外园转入本园的老师(至少两年以上教龄)前三月可领取工作补助20元/月。

幼儿园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幼儿园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幼儿园员工薪酬管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管理标准1. 薪资结构幼儿园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补贴组成。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和工作年限确定的底薪。

•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有所差异,详见《幼儿园岗位工资制定表》;•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的增长而逐年提高。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确定的奖金。

•幼儿园将每年设立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年度考核评定结果确定。

(3) 福利补贴福利补贴是为员工提供多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

•福利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性质和工作年限确定。

2. 发薪周期和方式幼儿园员工的薪资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薪资全额支付到员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3. 加班工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加班,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将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劳动法规定进行制定;•加班工资将在工资计算周期内与当月工资一同支付。

三、薪酬考核标准1. 绩效考核幼儿园将每年设立绩效考核,评定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和贡献程度。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绩效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员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2. 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并结合幼儿园财务状况进行核算和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周期为每年一次,与年度绩效考核周期相一致;•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将由幼儿园根据员工评定结果和财务情况确定。

3. 薪酬调整幼儿园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变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薪酬调整。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在年度薪酬调整中获得适当的加薪;•岗位变动或市场需求变化较大时,幼儿园可能会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幼儿园薪资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员工薪资管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保育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薪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幼儿园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加班费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性质、职责和任职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教学质量、园所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等。

第九条加班费:根据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按法定加班费标准支付。

第三章薪资调整第十条幼儿园员工薪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因员工工作表现突出、晋升、职称评定等原因,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四章薪资发放第十三条幼儿园员工薪资实行月度发放,每月固定日期发放。

第十四条薪资发放前,员工需完成当月考勤、请假等手续。

第十五条薪资发放后,幼儿园向员工出具工资条,明确薪资构成。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幼儿园设立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十七条奖励:对工作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十八条惩罚:对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损害幼儿园利益、工作失职等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幼儿园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以下为详细薪资构成及调整说明:一、基本工资1. 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2. 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的基本工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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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细则
为促进本园健康、快速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采用总分100分制,教师按每一条认真履行职责。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

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

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

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

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

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

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

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

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教学(80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教育教学:(40分)
(1)认真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

(2分)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

(2分)
(2)周计划由周一早班老师填写并于上午之前上墙。

(1分)
(3)教案要求字迹清楚、目标明确、过程详细。

(1分)教案每周五下午班老师于放学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办公室,逾期视为不交。

(1分)
(4)按周计划认真上课,组织幼儿活动。

不得私自调课,如发现不上课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课期间不得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1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课题或教研活动任务。

(2分),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示范课(2分),认真听课、评课,互听互评不少于10节。

(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学习心得、随笔或个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视为不交。

(1分)
(7)每学期按时交计划、总结。

(1分)
(8)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集会等。

(2分)态度认真,准备充分,辅导尽力,追求创新。

(2分)敷衍失职,不加分。

(9)积极组织幼儿晨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区角游戏。

(1分)
(10)每天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按规定保证幼儿适度活动量,注意幼儿安全,使幼儿在有趣的游戏中成长(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换家园联系栏,要求结合教学需要,内容新颖(2分,逾期酌情减分)。

(12)不断收集废旧材料,制作增添幼儿玩具,每学期人手3件。

(10分)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园联系记录本(1分)。

(14)每学期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2分)
(15)每月认真填写各项表册,并随时接受检查。

(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办公室,(1分)隐瞒不报的家长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伤等由保健室处理。

(1分)
(3)重大事故:缝针、骨折、烫伤、丢失、咬伤、死亡的必须报办公室,办公室再视情节上报。

(3分)本班幼儿发生意外的,老师必须打电话或亲自上门看望。

(4)将危险物品放在幼儿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

(2分)
(5)由于当班教师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情况属实,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分)
(6)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遗失和损耗的向办公室汇报,学期结束清点本班财产。

(1分)
4、卫生保健:(10分)
(1)幼儿进园,认真进行晨检,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幼儿。

(1分)
(2)每周定期剪指甲,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1分)。

(3)当班老师认真记好幼儿姓名、药名、数量,如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4)禁止幼儿带零食进园,教育幼儿不吃过期食品。

教育幼儿不乱扔纸屑、果壳。

(1分)
(5)各班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

(1分)每天消毒桌椅、门把手,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

(1分)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随机检查。

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园内卫生,教室卫生由本班老师负责,如发现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离园前为幼儿整理衣裤。

(1分)
三、奖励:
1、全学期出满勤,5分。

2、幼儿安全无事故,全学期安全5分。

3、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是3、2、1分,在州级优质课获奖分别是5、
4、3。

优秀论文省、市、县级每篇分别3、2、1分(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

指导学生获得州、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2.
5、2、1.5分。

园内获奖分别是2、1.5、1分。

4、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是3、2、1分;州级4、3、2分;省级和国家级的
5、4、3分,同一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

5、按班额计算每多一名幼儿每学期总分加0.5分。

(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学前班50人)
6、园长分数按全园前三名的平均分计算。

7、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加2分。

四、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分。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到上级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4、无故拒收幼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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