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道路安全隐患的报告

道路安全隐患的报告道路安全隐患的报告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
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道路安全隐患的报告1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张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张交委办发〔2019〕11号)要求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我队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新修建道路、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
现就我县辖区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情况及治理意见报告如下:一、通过实地排查,我县辖区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2处。
(一)高石公路黑泉镇定平村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该路段沿线虽架设闪光警告信号灯,但道路沿线农房较多,与高石公路形成的路口较多,村镇两端未设置限速标志、路面未施划减速震荡标线。
(二)黎山路与天合公路“T”型路口存在的安全隐患:因黎山路与天合公路形成“T”型路口,该路口未架设相关警示标志,路口两侧拐角处树木茂盛,造成视线遮挡。
二、治理措施及建议。
(一)针对高石公路黑泉镇定平村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交通局在沿线路口处喷划震荡减速标线,并在村镇两端增设限速标志。
治理结果:已协调交通局进行整改,现正在整改中。
(二)治理建议:针对黎山路与天合公路“T”型路口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由交通局架设“T”型路口警示标志,路口架设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北侧架设防护栏;由林业部门砍伐该路口处遮挡视线的树木。
治理结果:已协调交通局进行整改,预计9月底整改完成。
道路安全隐患的.报告2为保障全县公路安全畅通,按照省厅总队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临河临深水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排查我县辖区内国省道、县乡道路两侧有无临河临深水塘等交通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应急演练解说词

渝昆高速公路(宜宾段)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解说词引言部分:(放进场音乐、迎宾曲,人员全部就座后,上午09:50音乐停止时)(男):各位领导、同志们!(女):各位领导、同志们!(合):您们辛苦了!(男):在这“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正抓住机遇,开拓奋进,加快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时候,川南片区公司经过高速公路片区化管理改革后,正乘势而上,以崭新的面貌健康稳步发展。
在G85渝昆高速公路宜宾段建成通车12周年之际,我们在此举行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女)今天莅临演练现场的领导有: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葛燎原,宜宾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谭堃,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王锦平(男)以及宜宾市委宣传部、宜宾市政府应急办、宜宾市安监局、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卫生局、宜宾市环保局、宜宾市交通局、宜宾市水利局、宜宾市防汛局、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县人民政府、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宜宾市支队、翠屏区公安分局、宜宾市运管局、宜宾市120急救中心、邱场乡人民政府、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内宜高速公路交警一大队、二大队、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执法一支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公司、宜宾天畅物流公司、宜宾市诚意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及省、市多家媒体和行风监督(合)我们谨代表川南片区公司全体员工向您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女)我们此次演练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达到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男)此次演练由宜宾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指导,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宜宾市安全监管局、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环保局、宜宾市卫生局、宜宾市交通运输局、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市运管局、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宜宾市武警支队、内宜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高速公路交通执法一支队五大队、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公司、宜宾天畅物流公司、宜宾市诚意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
内宜高速交警钟志龙个人简历

内宜高速交警钟志龙个人简历
【最新版】
目录
1.钟志龙的基本信息
2.钟志龙的教育背景
3.钟志龙的工作经历
4.钟志龙的荣誉和成就
5.钟志龙的社会影响
正文
钟志龙,男,汉族,1970 年出生于四川宜宾,是中国内宜高速交警队伍中的一员。
他的个人简历,不仅展示了他本人的成长历程,也反映了我国交警队伍的发展变化。
1.钟志龙的基本信息
钟志龙在内宜高速交警队伍中服务多年,他的警号是 0001,这代表着他是内宜高速交警的第一人。
他的工作态度严谨,业务能力出色,深受同事和上级的认可。
2.钟志龙的教育背景
钟志龙在 1989 年至 1993 年间,就读于四川警察学院,学习刑事侦查专业。
在校期间,他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钟志龙的工作经历
毕业后,钟志龙被分配到内宜高速交警大队,成为一名普通的交警。
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迅速成为业务骨干,多次参与重大案件的侦破,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4.钟志龙的荣誉和成就
钟志龙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广泛认可,他先后获得了“优秀人民警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他的事迹也被多家媒体报道,成为了内宜高速交警的一面旗帜。
5.钟志龙的社会影响
钟志龙的事迹,不仅在内宜高速交警队伍中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激励了更多的人投身公安工作。
他用自己的行动,展示了一名优秀交警的责任和担当,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张荣兵、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宜宾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荣兵、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宜宾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5【案件字号】(2020)川15行终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媛窦音骆萍【审理法官】何媛窦音骆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荣兵;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宜宾市公安局【当事人】张荣兵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当事人-个人】张荣兵【当事人-公司】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宜宾市公安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荣兵【被告】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本院观点】2019年4月3日,上诉人张荣兵以施工单位曾于2017年11月占用自己土地尚未得到合理解决为由,强行进入该单位在其他人承包地内的施工区域,采用扭闹、阻拦、拉扯保护绳等方式阻工,要求先行解决抢占其土地争议后方可继续施工,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拒不接受劝离,其行为扰乱了单位秩序,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翠屏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张荣兵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拖延履行证人证言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9年4月3日,上诉人张荣兵以施工单位曾于2017年11月占用自己土地尚未得到合理解决为由,强行进入该单位在其他人承包地内的施工区域,采用扭闹、阻拦、拉扯保护绳等方式阻工,要求先行解决抢占其土地争议后方可继续施工,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拒不接受劝离,其行为扰乱了单位秩序,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翠屏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张荣兵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十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十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宜府办函〔2022〕44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十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22〕44号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十进”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5日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十进”工作方案为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识,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年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压事故、保安全、护畅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畅通宣传渠道,充分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创新宣传形式,线上线下、城市农村相结合,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交通安全氛围,让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道路交通参与者由被动管理向主动预防转变,让遵守交通法规成为人民群众的习惯养成。
二、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保畅保安,围绕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机关、军营、场所、媒体、网络十大宣教阵地,突出重点群体(重要路段周边居民及行人、驾乘人员特别是非机动车、实习期内的私家车驾驶员等)、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道路、重点企业和农村地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促进交通参与者和社会各界知法守法,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风尚,实现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优秀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篇一__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马凯副和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 7?19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公安、交通、消防、车辆、质检、化工、塑料加工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研究试验、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基本情况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湘A3ZT46轻型货车及其驾驶人。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篇xx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马凯副总理和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xx年7月21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 7?19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公安、交通、消防、车辆、质检、化工、塑料加工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研究试验、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基本情况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湘a3zt46轻型货车及其驾驶人。
关于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5篇

篇1各位司机们:刚才,xx支队长就规范涉酒驾驶案件办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十分赞同。
涉酒案件历来是交警执法的重中之重,备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为推动涉酒案件的规范办理,省交警总队去年3月2日下发文件,要求对20xx年2月1日前未办结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逐一排查、查清底数,进行全面清理。
接文后,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总队要求,于今年10月份起,对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市的4905起涉酒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数个月的艰辛工作,截至12月7日止,我市涉酒积压案件已办结3710起,剩余总数1195起。
其中办结率排在前五位的是环城大队(100%)、警卫大队(100%)、高新大队(98.59%)、特勤大队(98.11%)和长沙县大队(96.32%);排在末三位的是浏阳市大队、机动大队和望城区大队。
末三位中尤其是望城区大队和浏阳市大队,不仅积案总数较多(望城区993起,浏阳市466起),而且清理工作进展得不太理想(望城区清理了584起,浏阳市清理了255起)。
尽管未清理的积案中有一部分是报撤的,但这还是表明两个大队在平常办理酒驾案件中就不够规范,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酒驾案件处理不及时,不仅降低执法公信力、损害法律威严、埋下严重执法风险隐患、带来难以预料的执法风险,同时也会影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效果。
就如何进一步依法依规办理、及时高效处理此类案件,我谈几点意见: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规范涉酒案件办理工作涉酒驾驶案件是交通执法中处罚最重的几类案件之一,也最受到社会的关注,最容易影响法律的权威。
甚至可以说,处理好一起酒驾案件处理所能产生的法律威慑力,相当于处理许多起其他普通交通处罚案件所产生的威慑力。
法律越有权威,我们工作效果也就越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就越好。
我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看法。
我们越严格、越规范,就会越受到尊重,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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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O七年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打造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提升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形象,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增强交通设施的诱导作用,规范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构建开放、现代、生态和谐的活力宜宾,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工作意见》和七部委“五整顿、三加强”以及市委市府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对我市及宜宾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日常交通管理需求,提出了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方案。
一、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共分五个部分:即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交通隔离设施。
(一)交通标志
今年旅发大会前夕,我市完善了城区交通指路导向系统交通标志,极大地提升了我市城市形象。
2007年,拟在城区设置减速让行标志,增补禁行标志、禁停标志、限速标志、分车道标志等。
其中减速让行标志,设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支路口,主要作用是分清路权,保证主干道交通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他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是按照1999年
宜宾市人民政府《整顿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规定和城市道路改建的实际情况,对主干道路交通标志的补充和完善,以规范车辆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同时也为民警执法提供依据。
(二)交通标线
2006年,为迎接旅发大会召开,我市对城区主干道进行油化并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由于财政经费问题,部分支小街道交通标线未列入施工计划。
经实地查勘,这部分交通标线使用年限多数均在两年以上,标线磨损严重,模糊不清。
为此,拟在2007年完善我市城区支小街道交通标线,以规范车辆通行。
(三)交通信号灯
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年增长率27%)和城市道路的新建和改建,部分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大的交通流的通行需要,甚至有的路口由于改建后无信号灯控制,形成不安全隐患,经常造成交通事故。
为此,通过实地调研、论证,拟新建或改造24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确保路口交通安全。
(四)交通监控系统
随着我市城市道路的拓展,现有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已不能满足交通管理的需要,为及时掌握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需要在部分主要路口增设交通监控器,并对现有设备和机房进行扩容改造。
该项目
的建设,按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纳入我市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统一实施,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五)交通隔离设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一些街道得到加宽,车辆行驶速度加快,由于未实行目前推行的两块板道路模式,没有道路中心隔离设施,行人因不愿绕道走人行横道而随意横穿,车辆随意左转和调头的现象十分突出,也是造成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有效地制止这种现象发生,拟在长江大道、蜀南大道、旧州大道、岷江北路、岷江西路等道路较宽的路段设置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
该项目的建设,按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由城建部门负责实施。
二、宜宾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
宜宾县县城距离市区仅13公里,是我市九县一区中距离市区最近的一个卫星镇,也是我市主要的出省通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县城城区落后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已远不能满足交通管理的需求,为了统一规划,不出现重复建设,按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宜宾县城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并纳入2007年总体设施建设方案。
三、实施步骤
由于该方案需要市政府专门安排资金组织实施,鉴于目前我市财政经费十分困难,许多大型基础建设资金紧缺,为减轻财政压力,该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工程拟分三个阶段予以实施。
(一)第一阶段:今年年底以前组织实施部分当前急需设置的交通管理设施,包括我市目前城区内标志标线、南岸叙府路立交路口、南岸市政府路口、江北旧州大道红丰路口、江北巡警三大队红绿灯路口以及江北制材厂T形路口红绿灯等设施。
(二)第二阶段:2007年上半年组织实施城区道路中央隔离设施和现有路口规划设置的交通信号灯,包括:岷江桥北桥头人行过街红绿灯、旧州大道广厦路口、酒都路沃尔玛路口、北大街忠孝街T形路口、岷江西路实验小学人行过街、蜀南大道龙湾路T形路口、人民路广场人行过街等新建红绿灯系统,以及牛马场路口、金发市场路口、县府街路口、中山街酒乡路口、清华街人行过街等红绿灯系统改造工程。
(三)第三阶段:2007年下半年组织实施交通监控系统和新建成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包括:长江大道华荣酒店路口、长江大道中行路口、七星路商贸路口、七星路火车站路口、七星路大溪口路口、大溪口等红绿灯系统,以及女学街路口、县府街口、刘臣街口、凤凰溪口、大溪口路口、碧峰园路口、酒樽转盘、岷江桥北桥头、翠柏大道4个点的新建监控点,金发市场路口、大观楼路口、水井街路口、市委大门、酒乡路口、线子市路口、两路桥路口、华荣路口的监控点改造和机房改造等。
(四)第四阶段: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拟在2007年内完成宜宾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中央绿化
隔离带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