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控制方面的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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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技术和政策

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技术和政策

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技术和政策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短缺和水环境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如何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

本文将就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技术和政策进行探讨。

一、技术方面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技术是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重要手段,以下几个方面就是当前主流的技术手段。

1、卫生填埋措施垃圾填埋场是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

卫生填埋是一种专业的填埋方法,通过控制填埋场的渗漏液、沥青层和掩埋土等技术手段,防止垃圾中的有害物质渗入地下水,保障水源的纯净性。

2、污水处理技术污水处理技术是保障水环境的核心技术。

传统的污水处理工艺大概可以分为生物处理和物理化学处理两大类。

生物处理利用生物学作用的特殊能力来除去有机物和氮磷等物质,常见的生物处理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好氧池等。

物理化学法则是利用化学反应和物理过程除去水中的甲苯、氨、氰化物等物质,常见的有暴凌、沉淀、气浮等工艺。

3、工业循环水技术工业循环水技术是工业企业用水减量、污水零排放的重要手段。

循环水利用的水源主要来源于反应过程中的废水、洗涤、补水等过程中的废水,经过处理处理成优质循环水,再次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加工、洗涤、补水等过程,实现了工业企业用水量的减少,同时水污染排放减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重要的保障。

二、政策方面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重要保障。

以下几个方面是当前主流的政策保障手段。

1、《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中国制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法》,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从源头治理、结构调整、生态保护、加强企业自我监管等方面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规定,为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2、城市排水费征收城市排水费征收制度也是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通过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收费,鼓励企业和个人节约用水,同时促进了对排放污水的治理,带动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水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一大环境问题,对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各国纷纷制定并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

本文将对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全球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全球范围内,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

其中,主要包括立法、监管、技术创新等方面。

首先,立法是水污染防治的基础。

许多国家均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监管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各国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网络和监管体系,对水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同时,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其排放标准,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再次,技术创新是水污染防治的核心。

各国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污水处理技术、水质监测技术等方面的创新。

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水的处理效果和处理能力,降低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实现水的可持续利用和循环利用。

二、中国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工业大国,面临着巨大的水污染压力。

为了改善水环境质量,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

首先,中国加强了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和要求,强化了对水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次,中国大力发展污水处理技术,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

建设了一大批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对污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并且实现了水的循环利用。

再次,中国加强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

制定了《水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了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大了对非法取水和乱排乱放的打击力度,推动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挑战。

为了保护水资源,各国纷纷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政策,并实施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本文将对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进行分析,以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水污染防治政策的基本原则1. 污染源减排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减少或消除污染源,重点是控制工业和农业排放的污染物。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手段,迫使企业和农民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2. 水资源综合管理原则水资源综合管理是指在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类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资源。

政府应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调查和监测,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推行水资源补偿和奖励制度,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生态保护原则生态保护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

政府应加大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水生态修复基地,恢复和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提高水质净化和自净能力。

二、水污染防治政策的主要内容1. 污染物减排措施各国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排污进行减排控制。

例如,对存在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进行关停或强制治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农田高效灌溉技术和精准施肥,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2. 水质监测和评估措施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对水体的主要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监测结果用于制定和调整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

3. 水生态修复措施通过湿地保护、水生态补偿和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提高受损水生态系统的功能,促进水质的自净和净化。

4. 水资源管理措施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的水资源调控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5. 涉水企业的准入和监管加强涉及水污染的企业准入管理,对新建或扩建的涉水企业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和审批,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水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分析

水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分析

水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分析水是生命之源,对于人类的生存、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的平衡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如短缺、污染和不合理利用等。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对水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分析。

一、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是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节约等行为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水资源的所有权、开发利用原则、水资源规划、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节约以及水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明确了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强调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要求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则侧重于水资源的污染防治。

该法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明确了企业和个人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污水排放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保障水资源的质量和生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要针对水资源的防洪管理。

它规定了防洪规划、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与管理、洪水调度以及防洪区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还有一系列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水资源管理政策水资源管理政策是政府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

我国的水资源管理政策主要包括水资源规划政策、水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水资源节约政策和水资源保护政策等。

水资源规划政策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

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

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

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随着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加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水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政策和技术的完美结合。

本文将深入探讨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

一、政策政策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关键。

政府在多个层面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对水环境质量的认识、推进水污染整治和节水、务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具体的政策措施有:1. 法律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污染排放标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同时,中央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对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对环保领域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规范。

2. 财政支持方面政策和财政支持是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核心。

例如,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中国政府实施了对绿色发展工程的稳定投资。

除此外,政府还出台了相关的财税激励条款,如节水产品消费税减免、水源地保护奖励等。

3. 城市绿色建设城市化加速,城市绿化建设已经成为重要的城市管理方向。

中国城市绿地覆盖率最高已达到51%,为保障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发挥了关键作用。

二、技术1. 污水处理技术随着水污染问题的恶化等,污水处理技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

现代污水治理技术不断创新和完善,突出了高效、低成本的特点。

如厌氧和好氧处理过程。

2. 农业环境中的应用在农业生产中,合理选用肥料、控制农药、科学施肥等应用也可以达到可持续地利用水资源的目的。

近年来,在农村地区不断尝试以水农业、沼气等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解决水污染和其它问题。

3. 水资源利用和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水的目的是很重要的。

目前,人工降雨的技术在雨量稀缺地区已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还有末端检测、信息传输、仪表管控等杂项技术被广泛应用。

结语水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政策、技术和全社会参与。

政府在各层面制定的环保政策,为控制水污染奏响了警钟;而科技进步则为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注入了新的活力。

《2024年我国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处理措施分析》范文

《2024年我国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处理措施分析》范文

《我国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处理措施分析》篇一一、引言水是生命之源,是生态环境的基石。

然而,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水环境面临着严重的污染问题。

水体污染不仅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分析我国水环境污染的现状及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水环境污染现状1. 水质恶化我国许多河流、湖泊和水库的水质严重恶化,主要污染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

这些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农业排放和城市生活污水等。

2. 湖泊富营养化湖泊富营养化现象普遍,导致水体藻类大量繁殖,消耗氧气,使其他生物因缺氧而死亡,破坏水生态平衡。

3. 水环境生态问题突出水污染不仅影响水质,还对水生生物和底栖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影响生态多样性。

三、水环境污染成因分析1. 工业污染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中,是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2. 农业污染农业活动中的化肥、农药等随雨水流入河流、湖泊,造成水体污染。

3. 城市生活污染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垃圾的随意丢弃等也是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

四、处理措施1.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惩处违法排污行为。

同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实时监测水质状况。

2. 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对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渣进行严格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推广科学施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同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和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

4. 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完善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

加强城市内河治理,改善城市水环境。

5. 生态修复与保护对已受污染的水体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的功能。

同时,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6.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

水污染防治政策与实施措施分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改善水质,保护水资源,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政策和实施措施。

本文将对水污染防治政策的目标与原则以及相关的实施措施进行分析。

一、水污染防治政策的目标与原则1.1 目标水污染防治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管理和监管,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水体的污染程度,提高水质,保护水资源,以实现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2 原则(1)预防为主:水污染防治政策倡导在源头上采取措施,通过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避免水污染问题的发生,减少治理成本。

(2)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应综合考虑不同污染源的影响,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全面提升水体质量。

(3)依法管理:水污染防治政策要依法管理,完善法律法规,确保防治措施的实施以及责任的落实。

(4)科学创新:水污染防治政策鼓励科学创新,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等手段,提高防治效率和水质改善水平。

(5)社会共治:水污染防治政策倡导广泛参与,通过政府、企业、民众的共同努力实现水污染防治目标。

二、水污染防治实施措施2.1 源头治理源头治理是水污染防治的首要措施之一。

各国通过制定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强化工业企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的排污标准和排放监管,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2.2 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修复和保护湿地、河流、湖泊等自然水体,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提升水体的生态功能,降低水体的富营养化程度,减少水中有害藻类滋生,改善水质。

2.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针对农业化肥、农药、畜禽养殖等活动引起的污染问题,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推广有机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等,减少农业对水体的污染。

2.4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是水体受到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各国通过改造工业企业、提升污染物治理设施、加强监管等措施,促使工业企业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降低对水质的影响。

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方法分析

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方法分析

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方法分析水污染是当今环境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它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保护水资源和环境,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水污染防治法。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和实践层面两方面来分析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方法。

一、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于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它是我国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法律。

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面临着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等新的挑战,为此在2018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19年正式实施。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从立法宗旨、法律基础、法规体系、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措施。

其中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加强了对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强化了公民对水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惩罚措施以及加强了水资源保护和近岸区域环境管理等。

总的来说,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充分体现了我国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保护水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水污染防治方法水污染防治方法是指用各种手段来减少或消除水污染的发生和扩散,保护水资源和环境的手段。

目前,常见的水污染防治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源头控制:源头控制是指对企业和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进行管理和规范,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

例如,对重点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其排放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物的浓度。

2.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是指通过生物、植物等自然或人工手段,使被污染的水体恢复到正常状态。

例如,通过水生植物承载和吸附有害物质、建设人工湿地、进行水生态系统恢复等。

3.工艺处理:工艺处理是指对污染水进行生物、化学或物理等处理方式,将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将污染物从水中分离出去。

例如,利用生物法、吸附材料、氧化法、膜分离等技术手段对污染水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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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控制方面的政策分析王世汶1.综合决策急待解决制度和组织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决策的制度安排和实际运用水平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国家层面上的重大经济决策中,对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这种关注相对于对经济发展所投入的热情来说,则显得空洞和乏力,而现实中的实际投入则往往流于了形式。

而这种明硬实软,言重于行的现象在地方和行业部门的决策中则表现得尤其突出,甚至有些时候综合决策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是名存实亡。

综合决策作为均衡发展的一种制度保证,其本身的执行也需要有制度来加以保障,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措施和手段还是相当有限的。

综合决策在我国的另一个实际功效还是各地方、各部门之间的一种利益的平衡,为做到这一点,综合决策的机构必须在组织、权利、获取有效信息等方面得到有效的保证和充分的授权,并且其本身的工作也要受到充分的监督与制衡。

我国人大、政协在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中,已经在综合决策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相对于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还远远不够,尤其在地方的决策过程中更是这样。

2.环境保护明显缺乏应有的动力机制在我国,环境保护之所以往往呈现举步维艰的特点,在政府和百姓两个层面上都存在明显的动力不足,激励不够的因素。

我国各级政府,在以任命为主要形式的干部选拔制度背景下,其最大的利益驱动就是尽可能地满足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政绩考核指标。

当前,一方面在我国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尽管在兼顾发展与环境方面已有一定的进步,但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忽视或轻视环境和生态的特征依然相当明显,尤其是在考核指标中缺乏较为刚性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目标。

从而使得各级干部尤其是地方主要领导干部追求环境改善的动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我国的政绩考核程序不是基于独立的调查统计,而是以层层上报为主要形式,这就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在虚报成绩方面存在较大的可操作空间。

与政府保护和改善环境动力不足的原因相对照,中国百姓的“动力不足”则来源于对自身生存环境了解的知情权和表达愿望的参与权。

中国百姓在获取环境和生态方面信息的渠道一般只限于每年一次的环境公报和大中城市的空气质量周报以及新闻媒体的有关新闻报道。

国家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所获得的许多基础资料变相地成了某些部门的“资源”,有些甚至使得这些至关老百姓身心健康的信息成了“内部消息”和牟利的工具,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进步,其中的一个主要的动力来源是发达的民间团体和个体在维护公民环境权益方面给予政府和企业的压力,这种压力是积极的。

3.环境部门的管理体制急待改善当前,我国的各级环保机构尽管在业务上受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但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其真正的管理领导权属于同级的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最为重要的人事任免权和财政管理权。

这就使得地方的环保部门在行使其正当权利时无法避免当地领导和其他部门的干预和影响,尤其当地方的环保效益与地方经济利益甚至是长官意志发生冲突时,其公正执法的能力就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当然更谈不上“一票否决”权利的行使。

环保部门领导职务的升迁变动往往取决于地方领导对其“满意”与否,环保部门的行政事业开支同时又受惠于来自当地污染企业的排污收费,在这样的具体生存环境中,环保部门只有主动积极地配合当地“政治、经济的需要”才能客观地“生存”下来。

所以,我们许多地方环境质量的持续走低,既有环保部门客观条件有限,工作不力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当地的政府部门尤其是最高行政领导的“注意力偏好”所致。

所以如果要想能够真正保证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加强各级环保部门在当地独立的监管、处置和管理能力,变横向领导为纵向领导,将环保部门从地方的管辖中“解脱”出来,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环保系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经济来源是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

只有在地方的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个可以“挺直了腰杆”监督、限制地方政府不顾环境代价,盲目追求“高产政绩”的独立机构,才能从客观上确保当地环境破坏的“失控”,国家订立的环保目标才有了真正的守护神。

4.环境保护的投入明显不足我国近几十年来在环保领域的投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实现的实际效果上,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

参照国外多年的实践经验,我国目前的环保投资总量,即使百分之百地发挥作用,也只能部分地削减污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考虑到投资的实际运行质量,我国环境质量难以改善就不难理解了。

当前,中国已经在环保投资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历史欠帐,同时,以国内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不断提升的对发展质量的要求来看,新增的环保投资需求也是水涨船高日益膨胀,数额十分巨大。

可能的,但十分有限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要想维持和保证这样高额的持续性资金投入,其面临的困难和缺口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中国的环保投资不论从数量上,而且从使用的分配上都存在迫切改革的需要。

5.相关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新情况就在我们为传统的污染加剧忧心忡忡时,新的污染种类和新的污染途径正以很快的速度在我们的周围积聚着同样巨大的环境压力和威胁。

如近年来含磷洗涤用品使用数量的迅速增加,农村养殖废水数大量广的迅速蔓延,化肥、农药在环境中的大量流失等等,这些已经在我们的环境污染负荷中占有了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在部分区域和水域已经上升为主要的污染来源。

这些新的污染物由于其进入环境的渠道更加分散,污染源面广,所以对其在实施有效控制时的难度和投入上都使我们面临更加沉重的挑战。

由于我国政府实行很强的部门化管理,各自都有其不同的工作目标和价值取向,所以在涉及生产、消费、城市、农村等不同的部门和领域中,很难完成统一的和协调一致的政策设计和协同管理,尤其在涉及改变产品种类和原材料构成等生产性领域中,环保部门的直言权利和干预力度都受到极大的削弱。

在经济市场化程度日渐提高,污染物的种类和传输方式都在发生不断变化的今天,如何使用控制成本相对较低,管理成效最为显著的方式实现今后污染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就迫切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高度配合和实现社会总利益最大化的一体化制度保障,而且,用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的领域也应不仅仅局限于污染物的排放,更应该对产品在消费中给环境造成的污染给予积极的关注,而这也需要不同部门和相关政策之间的协同创新。

6.水资源和水污染要尽快实现一体化管理我国在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管理上一直都存在部门林立,条块分割的现象,水资源和水环境之间更是缺乏协调。

我国是一个人均水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先天性的区域缺水和严重的水污染使得本已十分短缺的水资源雪上加霜,构成了区域可用水资源存量的锐减和使用效率的严重低下。

多头管理和各取所需是导致水资源不能发挥正常功效和无法实现可持续使用的主要原因。

国外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已经在流域和水域的综合管理上探索出了成功的模式。

我国个别城市已经或正在考虑引进基于同样原理的城市水域综合管理模式,但对于我国水资源保护利用最具决定意义的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管理由于涉及不同的利益主体,在授权和协调方面尚存在艰巨和大量的工作要做。

7.乡镇企业的污染控制要有新的对策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和蓬勃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同时,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和丰富物质供给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几乎无一例外地伴随着对当地资源和环境的超量和无偿“开采”,哪里乡镇企业高速发展,哪里的生态环境就会迅速恶化,这几乎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标志性特征。

我国1997年的乡镇企业调查统计表明,1995年,我国乡镇企业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9.1亿吨,占当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21%。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11.3万吨,占全国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4.3%,重金属占63.35%,挥发酚占65.4%。

从中可以看出,1995年,我国乡镇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几乎已经占到了全国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左右,有些危害严重的污染物已经主要来自乡镇企业。

但同时,乡镇企业对污染排放的处理和控制能力却十分低下,1995年,其工业污水的处理率就比县及县以上企业的工业废水处理率低36个百分点。

而且,对于相当数量的乡镇企业,由于其规模、技术条件等原因的限制,其污染的治理成本已经远高于其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可能的处理结果是要么任其污染环境,要么令其关门。

1997年国家联合采取的突击关闭“15小”就是这种无奈选择的结果。

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如何发展农村经济,起动农村市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有效保护当地环境资源之间寻求一种可能而且可行的平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而又不得不解决的新课题,这一矛盾已经超越了企业和环境管理部门之间的“明争暗斗”,而上升为我们要在广大农村和小城镇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执行什么样的环境标准的大问题。

当前,特别是在开发中西部的浪潮中,这一问题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必须提上日程。

8.改革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在环境管理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止新污染源产生的一项基本制度。

1992年~1996年间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年均执行率为68.8%,这项制度的执行对于抑制污染的增长速度和蔓延程度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也逐渐发现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的环评范围仅限于建设项目,而对于那些对环境的未来状况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和地方发展规划以及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法规政策的出台却未能列入评价范围。

而这些重大的社会经济决策往往比一个独立的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来得更加深远广大。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局限性也充分说明我国目前并没有把对环境的影响的认识提高到一个应有的高度,或者说对环境的重视并没有在宏观的可操作层面上得到具体的反映,我们希望国家《环境评价法》的出台能够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2)由于环境评价的需求和供给已经形成了比较充分的竞争市场,评价单位和一些评审管理部门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违背原则,迎合建设单位的意图,造成了环评行业中腐败、交易之风盛行,严重影响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在实际工作中也会发现,一些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却是合格的,符合应有的手续。

目前,这种腐败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迫切需要建立一种独立、公正、公开、没有利益关联的检查质询制度,以确保环境评价不仅仅流于一种形式。

(3)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一个严肃的执法过程,但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却对执法的严肃性、责任和意义等方面不仅缺乏法律意识,而且在项目建设和完成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不按法律责任追究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这就成为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的根本原因。

鉴于环境与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责任和处罚办法。

(4) 现行的环评参与机构往往只限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评审委员会之间,为了环评结果的顺利通过,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都尽量挑选自己熟识的关系组成评审委员会,而那些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周围单位和群众却没有参与评价的权利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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