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问题 9-1
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

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一、经济补偿金的误区误区一、经济补偿金仅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
经济补偿金并不是仅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几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期限不得超过2年。
2.拖欠劳动报酬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具有公私兼容性质的社会法,具有社会管理的基本属性,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经由与劳动者的约定而不履行该义务。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违法了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培训专题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

培训专题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经济补偿金是指公司在解雇或岗位调整时向员工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补偿。
HR部门需要了解并掌握相关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以确保合理的赔偿金额,并避免法律纠纷。
本文将介绍HR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牢记的十四个公式及常见问题。
一、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月平均工资 = 月工资总额 / 工作月数月工资总额是指员工在被解雇或调整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的工资总和,工作月数则是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的月份数。
二、每月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每月经济补偿金 = 月平均工资 ×服役年限 ×补偿比例补偿比例可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判断,通常以员工工作年限为基础,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三、工龄补偿金计算公式工龄补偿金 = 月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 ×补偿比例工作年限一般以完整的年数为单位计算,不满一年的按照1/12计算。
四、辞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辞退经济补偿金 = 月平均工资 ×辞退通知期限内的工作年限 ×补偿比例辞退通知期限内的工作年限是指员工收到辞退通知后的工作年限。
五、提前通知天数计算公式提前通知天数 = 辞退通知期限 ×每个月的工作天数各地区辞退通知期限有所不同,通常以一个月为单位计算。
六、补偿年限计算公式补偿年限 = 实际工作月数 / 12通常情况下,未满一年的工作月数不计入补偿年限的计算。
七、公司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公司经济补偿金 = A + B + C其中,A表示月平均工资,B表示年度奖金或其他红利分配,C表示福利及其他津贴。
八、特殊制度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特殊制度经济补偿金 = D + E + F其中,D表示补贴和津贴,E表示竞争附加和权益附加,F表示岗位补贴。
九、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金 = 试用期月平均工资 ×试用期天数 / 每个月的工作天数试用期月平均工资是指试用期内员工的月工资总和。
HR必知的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人事工作者必知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
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
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
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三。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首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
一般来说,劳
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十年的,经济补偿金为十个月的工资;工作满二十年的,经济补偿金为二十个月的工资。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工作年限。
其次,月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最近一个月的工资为基准。
如果劳动者
最近一个月的工资不稳定,可以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最近一个月工资总额/工作月数。
另外,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如果劳动
者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开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地区性规定或者用人
单位内部规定的影响。
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定,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总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最近一
个月的工资,同时需要考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情况,以及地区性规定和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影响。
希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以下是关于经济补偿金之相关规则之具体阐述:经济补偿金之基准定额为每满一整年便须支付等同于一个月薪酬之数额;对于累计服务六个月以上尚不足以满足一整年的情况,则可按照一年期限进行核算;若任职未达六个月之期,则仅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薪资之金额即可作为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此情形下,所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总年限不得多于十二年。
此外,劳动法律法规亦明确规定劳动者若身染疾病或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在特定医疗期满之后无法再继续从事原职位工作,或者无法胜任用人单位特别部署的其他岗位;或者由于劳动者自身能力所限,即便经过相应的职业培训或职务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现有工作要求时,均需依照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4版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24版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 补偿金适用情形:
-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工龄和月工资支付经
济补偿金。
- 员工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计算方法:
- 经济补偿金=员工月工资×补偿月数。
- 补偿月数=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 月工资标准:
- 月工资按照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 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
倍月平均工资计算。
4. 补偿金上限:
- 经济补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倍。
5. 支付时间:
-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6. 不适用情形:
- 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
- 员工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7. 争议解决:
- 双方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8. 法律依据:
- 本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
9. 其他约定:
- 双方可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特别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注:本条款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及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及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于补偿员工解雇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所遭受经济损失的一种金钱福利。
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支付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既关系到雇主的权益,也涉及到劳动者的利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支付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1. 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这两种合同的不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也有所区别。
- 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当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雇主不再继续续签合同,或者雇主与员工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满一年工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为一个月工资。
不足一年的工龄按比例计算,一般为15天工资。
-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一般指员工被辞退或雇主提前终止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每多一年工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会递增,一般为一个月至三个月工资。
不足十年的工龄按比例计算,一般为15天至一个月工资。
2. 根据违法解雇:如果员工的解雇是由于雇主的违法行为引起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也会有所不同。
- 雇主违法解雇: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雇主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雇员工,员工有权获得2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
3. 根据双方协商:除了以上规定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以根据协商自行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指该福利金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如下:1. 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员工解雇后的30日内,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员工。
2. 其他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也可以将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但是分期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 不可抵扣:经济补偿金不可抵扣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等。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举例经济法基础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举例经济法基础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由雇主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以补偿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根据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工资水平、离职原因等因素进行。
下面以经济法基础为题,给出具体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示例,以加深理解:1. 以工龄为基础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例如,小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每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的经济补偿金为3个月的工资,即5000元/月 * 3个月 = 15000元。
2. 以工资水平为基础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企业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离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如,小红在某公司工作了18年,离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她的经济补偿金为6000元/月 * 3倍 = 18000元。
3. 以离职原因为基础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因企业经营困难、技术进步、重组、裁员等原因被解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其在企业工作年限的不同支付不同比例的经济补偿金。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5年,因企业重组被解雇,根据规定,他可以获得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 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基础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已满,但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可以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例如,小王在某公司签订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但在合同结束后,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他,那么他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 以行业惯例为基础的计算方法在某些行业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能根据行业惯例来确定。
例如,某公司所属的行业规定,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6. 以地区规定为基础的计算方法不同地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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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人力资源管理
近几年,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比例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
以下是HR需牢记的十四个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及问题分享,本文将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中争议较多之处加以归纳,以供所需时参考。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
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
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
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企业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费有何区别?
解答:劳办发(1995)50号文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246号)所指的“生活补助费”是《劳动法》第28条所指经济补偿的具
体化,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所
指的“经济补偿金”是同一概念。
五、经济补偿金以何为计算基数?
解答: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
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
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
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六、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解答: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社会保险福利
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
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
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
译费等。
七、本单位工作年限怎么计发经济补偿金?
解答: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八、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何上限限制?
解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九、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解答: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
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4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
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
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
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
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十、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
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5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
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
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
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十一、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有何下限限制?
解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3款或第27条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
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
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解除
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须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其它情况按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
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十二、劳动者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对于获批准出境定居的职工,享受的一次性离职费不属于《劳动法》及
其配套规章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获批准出
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三、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如何征缴个人所得税?
解答: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
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情况外,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
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标
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
超过该标准的一次
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
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四、经济补偿金与失业救济金是否可以同时领取?
解答: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
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
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