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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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前的准备
1. 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矿山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程序。

2. 熟悉工作场所的环境、设施和设备,了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检查并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无损和完好。

4. 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方式。

二、安全作业规范
1.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作业区域,违者将面临严厉处罚。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特别是头盔、安全鞋、护目镜和耳塞。

3.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环境变化,确保自身安全。

4. 定期维护和检查工作场所的设施和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步骤或违反操作规定。

三、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1. 遵守矿山的交通规则和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2. 严禁在设备正常运行时进行维修或调整,必须停机后方可操作。

3.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稳定,避免发生倾覆或滑动事故。

4. 注意观察天气变化,遇雷电风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

四、应急安全处理
1. 发生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保持冷静并迅速报告给相关责任人。

2. 根据安全培训中学到的应急处理知识,采取适当的求救和自救措施。

3. 避免盲目冒险,等待救援人员到达并协助进行救援。

总结:露天矿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严格遵守规程才能有效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希望所有
从事露天矿工作的人员都能时刻铭记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放在首位。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采石场)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采石场)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采石场)1000字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采石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煤露天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营、集体、个体经济等采石场的经营管理,以及从事采石场的职工。

第三条采石场生产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负责人必须对本采石场生产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第四条所有职工必须按照“三讲”(讲纪律、讲安全、讲卫生)和“三有”(有眼力、有观察、有判断)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五条采石场必须开展安全生产的先期准备工作,使生产环节中的安全准备措施得到落实。

第六条采石场要杜绝违章生产行为,不得超负荷作业、临时改变采石法、载重物品超限、乱摆乱放私拉电线等违章行为。

第七条对于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工具、机具等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经过认可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八条对于需要涉及到环境保护的问题,采石场必须按照法规,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

第九条遇有突发情况,采石场应从事故自救和抢救,同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采石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一条采石场岗位负责人必须具备行业知识,认真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岗位负责人必须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并对本岗位人员的安全素质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监检员必须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根据生产操作要求,全面了解生产环境、设备、物品和操作流程,及时发现拖地、毒石、路面障碍等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护岸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规程,严禁超员、载货过多,对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应进行制止,保证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物料管理员对于料场及采石作业场地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防止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

第十六条维修工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保养手册维修保养设备,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防止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工具设备安全可靠。

露天煤矿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露天煤矿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露天煤矿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一、安全作业规程(一)采剥1、单斗挖掘机向汽车装载应遵守系列规定:(1)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

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后并发出装车号后,方可装车。

挖掘机不得跨电缆装车。

(2)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卸料是应量放低勺斗,其插销距车箱底板不得超过0.5m。

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装入汽车里的物料超出车箱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生号。

装车时严禁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装入车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装载、超载。

2、单斗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1)遇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

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2)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挖掘遇水有可能被淹。

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

3、操纵单斗挖掘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转中严禁维护和注油。

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严禁跨越接触网。

在回转或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

. ... .(2)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严禁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横坡面上工作。

严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

挖掘机作业时,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将废铁道、废铁道、勺牙、配件等金属物和未爆的火药、雷管等装入车。

(3)正常作业时,天轮间隔高压线的间隔不得小于1M,距回流线和通讯线不得小于0.5m。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半径以。

4、两台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一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汽车运输时,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2)两台挖掘机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运输l、矿用汽车在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

应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自卸车应设示宽灯或标志。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为矿工在露天矿工作期间提供详尽的操作指导,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的安全生产。

严格遵守本文档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是每一位矿工的职责。

2. 人员管理2.1 所有进入矿区的人员必须佩戴统一颜色的安全帽。

2.2 未经培训、未获得相关证书的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

2.3 当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迟到和早退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4 工作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停止相关操作。

3. 设备操作3.1 在使用设备之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理解设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 使用设备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耳塞、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3.3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4 在操作设备时,严禁超负荷操作,避免设备过热或故障。

3.5 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将设备归位,并做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4. 动火作业4.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由专门人员进行操作。

4.2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区域,移除易燃物品,并设置有效的火焰隔离设备。

4.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足够的通风,以确保火焰的稳定燃烧。

4.4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周边区域的巡查,确保火势已经完全熄灭。

4.5 禁止在高风险天气条件下进行动火作业。

5.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5.1 露天矿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2 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报告矿山领导。

5.3 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知道如何撤离和自救。

5.4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6. 环境保护6.1 严禁在露天矿内乱丢乱倒垃圾,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与安全。

6.2 减少噪音和粉尘排放,使用环保型设备和工艺技术。

6.3 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避免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

6.4 定期检测大气、水质和噪音等环境指标,确保矿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采用的开采工艺和设备制定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设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第三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

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嘹望。

(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第四条未经煤矿企业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作业区。

第五条移动设备应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充填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加锁,并应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七条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八条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内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缆横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第十一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十二条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

露天矿山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操作规程露天矿山是一种相对开放且较为广阔的矿山开采方式,其操作规程对于矿山的安全、生产效益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采矿区域划分及安全措施1.1 采矿区域划分(1)按照矿脉的分布和矿体的结构,将采矿区域划分为开采区、堆放区、运输区、探矿区和设备维修区等区域,并为各个区域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2)制定明确的安全线,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采矿区域。

1.2 安全措施(1)在采矿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采矿作业期间严禁烟火。

设立专门的吸烟区,矿工在就餐和休息期间才允许吸烟,并在吸烟区设置烟蒂箱。

(3)采矿作业期间严禁酒后作业,对于发现有酒后作业的员工,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4)严格防火管理,设立消防站,并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5)设立安全区域,为矿工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开采作业规范2.1 设计施工方案(1)对不同类型的矿体制定相应的开采方案,在考虑到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合理规划采矿区域和开采顺序。

(2)根据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和装载方案,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爆破作业(1)选择合适的爆破药剂,确认爆破量、爆破时间和爆破方式,确保爆破安全。

(2)对于挤压矿脉和胶结矿体,采用断层爆破和预裂爆破技术,减少爆破震动,对周边环境和设备进行保护。

(3)设立爆破警戒区,爆破前通知周边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2.3 装载作业(1)采用合适的装载设备和工具,保证装载作业的效率和安全。

(2)设立合理的装载区域,规定装载作业的数量和间隔,避免过度装载和装载区域过度拥挤。

2.4 运输作业(1)选择合适的运输设备和工具,确保运输作业的安全和高效。

(2)设立运输路线,规定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和间隔,避免车辆碰撞和拥堵。

(3)严禁短期急行急停,提醒运输司机保持安全距离和平稳行驶。

三、环境保护措施3.1 防尘措施(1)加强道路湿洒和矿体覆盖,减少尘土扬散。

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口罩和护腿等。

第二条:在远离挖掘机械的范围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章,不得擅自在挖掘机械周围行走或停留。

第三条:在露天石灰石矿附近的区域内,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滚石块或异物伤人。

第四条:在进行矿石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并做好安全标志和警示工作。

第五条:矿石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通行路线行驶,不能在非指定区域停放或逆行。

第六条:操作人员在进行机械设备维护和检修时,必须先停止设备运行,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进行维护作业。

第七条:矿区周边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以上是《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的部分要点,希望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2023年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

2023年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

2023年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采矿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采矿作业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作业的矿山企业。

第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同时要求各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突发事件处理应当依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规程由国家矿山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露天矿采区划分管理第六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根据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矿石性质等因素确定,划定采区边界,明确各个采区的范围。

第七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采矿活动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第八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因素,避免采区交叉干扰。

第九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建立相应的标示牌和警示标志,提醒人员进入采区的风险。

第十条露天矿采区划分管理应当及时跟踪和调整,根据采矿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改。

第三章采矿安全设施建设第十一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双重目标,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采矿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配备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耳塞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备尽量安装固定护栏等设施,减少作业人员的事故伤亡。

第十四条露天采矿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防雷系统,确保作业人员遇到雷雨天气时的安全。

第十五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扑灭火灾。

第十六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区域。

第四章采矿作业管理第十七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制定周密的作业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作业的高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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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资料矿山作业规程一:动火作业安全规程1、动火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制订、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电气焊工作业证,3、禁止对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动火。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二:高处作业安全规程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或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电工登高用踏板等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从事高处作业的前,必须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5、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作业平台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6、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7、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时,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8、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9、电工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三:装卸作业安全规程1、装载机、挖掘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作业前,应预先在装卸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内。

3、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配合装卸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所有作业人员禁止酒后作业。

5、装卸作业时,必须规定联络信号,各种操作均应发出警示信号,防止配合不当发生事故。

6、通向装卸地点道路的坡度大于10%时,禁止车辆倒车驶向装卸地点。

7、任何人不得随同装卸重物或装卸机械升降。

8、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同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9、装载机、挖掘机装矿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铲斗回转半径安全范围下方严禁通行和工作。

10、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二。

11、装载机、挖掘机装矿时、铲斗与运输车辆的高差不得超过50厘米,并应缓慢卸矿。

四:爆破作业安全规程1、爆破物品的管理、涉爆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必须执行爆破说明书有关钻眼、装药、填泥、起爆顺序等项规定。

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并归档管理。

3、爆破作业必须有人监护,严禁独自一人实施爆破作业。

4、在爆破危险区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

爆破作业时,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应有专人进行警戒,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爆破危险区内的人、畜必须撤至安全地带;施工机具应采取防止爆破飞散物打击的安全措施。

5、必须确保爆破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撤离时间;放炮前必须检查好撤离路线并保证撤离路线畅通。

6、放炮作业应当由两个以上爆破工进行,采用火雷管引爆时必须采取一次点火法点火;点火时必须使用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点火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一人一次点炮个数不得超过10个。

6、严格执行“一炮三哨”制,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

7、工作面遇有盲炮时,必须及时处理,处理盲炮时,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

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米;对于浅孔爆破,可在采取了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用木、竹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小心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去掉部分封泥,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8、遇大雾、炮烟、尘雾等影响能见度或有暴风雨、有雷击危险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

9、露天爆破作业后,爆后应超过5分钟,方准许检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不少于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区。

10、采用分段电雷管起爆,炮孔间距应保证其中一个炮孔爆破时不至于破坏相邻的炮孔。

11、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等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的衣物。

12、爆破物品执行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1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作业地点严禁放置雷管;1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15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装药,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16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严禁任意切割。

17、若采场爆破危及相邻采场作业安全时,起爆前,要通知相邻采场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18采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在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

并应在双方向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

19、禁止使用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运输工具运输爆破器材。

20、爆破结束时做好剩余爆破材料的清理与退库工作,严禁私放私存。

五: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检修前的准备1、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如下安全教育。

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1、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爬梯、栏杆、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或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采取措施,并应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照明及警示红灯等。

5、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3对生产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作业人员联系。

如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当班作业人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检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必须恢复正常。

3、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检修人员会同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调校,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并做好记录。

六:破碎机、打砂机安全操作规程1、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2、开机前,对设备所有固件、运转件及联接件作全面、仔细检查,验明全系统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发出警报,按操作程序进行开机。

3、在设备运转中,要经常检查设备运转状况,监听机内有无异常声音,如有异状应停机作检查处理。

4、设备运转过程中,应密切注视卸料口有无异物,特别是超标准大块石料、金属件(如铲牙、钻头、钻杆、履带板)等卸落,如发现立即停止喂料,及时处理。

5、进入破碎机内检查或处理问题时,必须待破碎机完全停止后,通知电工停电,挂好“检修严禁合闸”安全警示牌;确认己完全切断电源后,检修人在现场将设备的紧停开关断开,然后才可进人破碎机内,同时必须有专人在破碎机口外作安全监护。

6、皮带运转时,禁止触摸皮带及其它转动部件,禁止从皮带上面跨过(可从人行过梯上通过),发现有杂物需拣出,应停机捡出,不得在运转过程中处理。

7、破碎机内严禁进行爆破。

8、对设备的各紧固螺栓应经常检查。

设备转动部位(如飞轮、联轴节、皮带轮等)的防护罩不得随便拆除;若检修需拆除的,检修完毕必须恢复安全状态。

七: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1、驾驶员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严禁酒后、带病驾驶。

2、装载机工作前,应作的准备工作,参照挖掘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

若需在公路上行驶,驾驶人员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5、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得在铲斗下通过;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6、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7、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8、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9、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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