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的规划共83页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施行日期】200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一、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优劣势、潜力和机遇分析“十五”以来,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产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在县域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加大,工业布局日益集中,为产业集群化奠定了良好的生产力布局雏形。
但是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整体竞争力较弱;工业经济现代化水平低,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滞后;第三产业起步晚,规模小;县域经济自主增长乏力,对外开放程度偏低,县级财政运转困难;县域城镇体系不完善,缺乏必要得联系和协作,县域内建设统一的市场还存在着许多障碍;县域内生态建设问题突出,“十一五”期间扶贫问题任重而道远。
县域经济发展优势。
西宁市县域经济发展最显著的优势是区位优势,交通发达,口惠而不实;地域辽阔,草场资源丰富,中藏药资源独特,矿产储量大,旅游资源丰富,加之气候冷凉,有利于发展高效农业和反季节农业。
西宁市县域自然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劣势,加之县域远离我国主要的经济发展中心,消费市场,农牧区对外通达性差;县域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基础薄弱,区域分工不明,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产品流通不畅;县域建设面临资金和人才的双重约束。
产业开发潜力大。
三县草业发展的潜力巨大,多数牛羊肉来自无污染的草场,有利于发展特色农牧业;县域范围内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储量巨大的水力资源工业发展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各具特色的旅游资源为旅游业市场空间的开拓奠定了重要基础。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亲爱的市民朋友: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
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08年东区发展旅游实施方案

08年东区发展旅游实施方案
一、总体发展思路
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高原旅游名省的目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区本着打造旅游东区、历史东区、人文东区的思路。
着重从加强领导、理顺机制、整体规划、形成品牌四个方面着手,依托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快旅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旅游产业的规模和素质。
在东区打造一批亮点工程,长远工程,使东区的旅游事业成为带动整个东区经济发展的起点和动力。
二、具体实施方案
具体实施方案可分为前期筹划准备(4月份)、中期实施(5-8月份)、中期调整(9月份)、二期实施(10月份)、后期总结(11-12月份)、次年规划(12月份)6个部分。
按照月份对08年具体实施方案划分为: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城东区旅游局
2008年3月22日
08年城东区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
城东区旅游局
2008年3月20日。
青海西宁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第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第五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第六章相关绿地规划第七章树种规划第八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第九章古树名木保护第十章分期建设规划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编制依据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1.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04《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1.05《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1.06《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1.0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84号;1.08《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1.09《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1]192号;1.10《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1.11《青海省绿化条例》[2001年6月];1.12《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1995年];1.13《西宁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2003]195号;1.14《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15国家及青海省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二条规划期限《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01—2020年,其中:近期至2005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至30年。
西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在规划时序上比总规晚了整整五年,为保持与城市总体规划统计口径的一致和对应,因而确定西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其中: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根据西宁市的自然山水地貌,充分尊重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市域研究范畴,着重从宏观的城市生态发展角度来划定绿地系统范围,加强生态城市外围大环境的保护和控制,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西宁市城东区简介

西宁市城东区简介城东区是一个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集区,辖区总面积为114平方公里,20个行政村、3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全区总人口34.07万,以汉族为主,有回、藏、满、土等27种民族,其中回族人口10.2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0.14 %。
城东区地处河谷地带,湟水河自西向东流经北境。
年均温4.9℃,年降水量379毫米。
城东区辖7个街道、2个镇:东关街道、清真巷街道、大众街街道、周家泉街道、火车站街道、八一路街道、林家崖街道、乐家湾镇、韵家口镇。
其中乐家湾镇(不含曹家寨村)委托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区人民政府驻东关大街街道。
城东区是省会西宁的东大门,区位优势比较明显,西宁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西宁海关均位于区内,加之青藏铁路的开通,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流入城东区,夏都“东大门”门户作用日益显现;区域面积较广,城东区目前可待开发的危旧房面积占全市的2/3,随着西宁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城区的进一步拓展,城东区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显现;民族特色十分浓郁,西宁东关清真大寺、马步芳公馆等省级重点名胜古迹和旅游景点均在区内,且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少数民族手工业品、宗教用品、民族服饰等逐渐成为深受欢迎的旅游产品和纪念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专业市场较为集中,全市最大的小商品、虫草、粮油、畜产品、汽车交易和糖烟酒等六大专业市场聚集东区,集散、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东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针对特有的区情和实际,研究确定了“第三产业主发展,地区工业强发展,城郊农业精发展,民族团结促发展”总体发展思路,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和“抓基础就是抓发展”的意识,以城区危旧房的拆迁和生态环境的治理促进城区建设和发展,全面集中改造清真巷、周家泉等片区危旧房,城区载体功能得以进一步完善;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大城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以郁金香节、青洽会、清真食品节、环湖赛为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方引进外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以不甘落后、团结拼搏、艰苦创业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0•【字号】宁政[2006]26号•【施行日期】2006.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宁政〔2006〕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西宁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关于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2006年1月24日西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西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骆玉林市长所作的《关于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审查了《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长足发展,是西宁市发展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同意“十一五”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措施以及今年工作的安排。
会议决定批准《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骆玉林市长所作的《关于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
会议指出,“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纲要》面向未来,立足实际,科学全面,重点突出,符合各族群众意愿,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行动纲领。
全市各族人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急迫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纲要》的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牢牢把握发展与和谐的主题,把已经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把西宁建设成为山青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1.25•【字号】宁政办〔2014〕208号•【施行日期】2014.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宁政办〔2014〕2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25日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责任分工为扎实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和《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市创标办:1.牵头组织、协调和推进创建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2.研究制定全市创建工作扶持奖励措施;3.组织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安排落实阶段性工作任务;4.加强与市创城、创森、创模、建卫、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做好联动联创工作;5.督导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创建进度,及时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创建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6.负责创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旅游局相关检查的准备工作。
市委宣传部:1.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宣传方案;2.督促新闻单位在各自媒体上开辟专题专栏,做好旅游标准化创建的新闻宣传及文明旅游公益宣传。
市旅游局:1.编制《西宁市旅游标准化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西宁市旅游业标准体系表》,制定《西宁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开展城市旅游公共服务“温馨便捷”、景区“提档升级”、旅行社“转型提质”、区域旅游营销“合作共赢”行动。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5•【字号】宁政〔2014〕212号•【施行日期】2014.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2014〕2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5日西宁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是国务院为加快发展旅游业实施的一项战略性工程,是旅游行业管理的重大创新和主要手段,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今年8月,西宁市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之一。
为扎实开展西宁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年)》、《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西宁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旅游观为指导,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以培育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方向,深入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提升,全面推进国际知名的高原山水花园旅游名城和青藏高原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建设。
二、总体目标通过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实施范围和影响力,建立具有西宁特色的地方旅游标准化体系,促进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引导涉旅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