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各地区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情况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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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省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优惠政策

省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导向和推动作用,地税之窗本期推出"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广阔纳税人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税收应优尽优,扶持和推动省房地产及建筑业安康开展。

1、营业税对中华人民国境(以下简称境)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假设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11号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对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1〕277号上述关于县级以上(含)地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5]74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4.30【实施日期】2015.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15〕7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经济平稳运行,鼓励和引导住房消费,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走精品特色之路,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各市县要加快房地产结构调整步伐,增加高端经营性房地产比重,逐步降低普通商品住房开发比例,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坚持走精品特色发展之路。

积极引导和发展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房地产类型和规模,改变以住宅为主导的单一房地产产品结构,构筑以经营性地产为主导,居住、商业和办公地产协调发展的多元化产品体系。

积极引导房地产与旅游、医疗、健康、教育、商业、文化等产业相融合、跨界发展。

科学把握房地产发展的时序与节奏,坚决制止优质资源的低水平、低品质开发,要从初级、粗放和片面追求数量的开发向深度开发与品质提升转变,优化增量,积极消化存量,真正体现海南稀缺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

强化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严格按规划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及房地产开发的限建区和禁建区,严格控制中部核心生态保护区等区域房地产开发,确保生态底线和生态安全,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各市县要完善土地供应机制,结合当地商品住房库存量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

对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或在建住房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相应减少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

商品住宅用地应当以挂牌或者拍卖方式出让,避免稀缺土地资源低价贱卖。

对已出让的土地,未按规定的开发期限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土地、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2024年海南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2024年海南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2024年海南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1. 背景介绍海南位于中国南海之上,是中国最大的岛屿省份之一。

近年来,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海南的房地产市场也迅速崛起。

本文将对海南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2. 市场概况海南房地产市场主要分为两个领域:住宅市场和旅游地产市场。

2.1 住宅市场海南的住宅市场主要以拥有产权的商品房为主,其中包括公寓、别墅和普通住宅。

由于海南气候宜人、风景优美,许多人选择在海南购买第二套或度假用的住宅。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购买海南的房地产成为一种时尚。

2.2 旅游地产市场由于海南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设施发展,旅游地产市场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许多开发商在海南投资兴建度假村、高尔夫球场、海景别墅等项目,以满足不断增加的游客需求。

3. 市场分析海南房地产市场存在以下特点:3.1 市场需求旺盛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住房和旅游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

海南作为一个热门旅游目的地,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投资者。

市场需求旺盛,导致了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

3.2 政策支持力度大为了推动海南的经济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房地产市场。

例如,鼓励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降低购房限制等。

这些政策吸引了更多的购房者和投资者进入海南市场。

3.3 应对挑战的措施海南房地产市场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土地资源有限、房价过高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政府应加大土地供应,控制房价上涨速度。

同时,鼓励开发商开发更多的中小型住房,以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

4. 建议和展望为了进一步发展海南房地产市场,以下建议可供参考:4.1 推动产业升级除了住宅和旅游地产市场外,海南还可以发展其他产业,如医疗、教育、养老等。

通过推动产业升级,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

4.2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水电等设施建设,提高海南的交通和生活便利性。

这将进一步提升海南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建发[2010]1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0.01.21【实施日期】2010.0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琼建发〔2010〕15号)各市、县、自治县住建、规划、房产局:为有效遏制目前海南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少数开发商捂盘惜售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卫留成书记、罗保铭省长关于保持海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我厅研究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准确掌握海南房地产现状,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控。

要对2008年以来规划报建的项目进行详细统计,以便准确掌握报建项目的开工、竣工、验收、销售、价格等情况,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并对预售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尽快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整顿,重点对已批准预售项目和未达到预售许可就擅自销售的项目进行以下全面检查整顿:1.经批准预售的项目是否在10日内全部公布房源并明码标价,已销售的商品住房是否及时开具发票,并办理买卖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

2.严查捂盘惜售、炒房和哄抬价格等行为。

如发现捂盘、惜售、不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和未经备案哄抬价格的行为,责令3天内进行整改,逾期不加以整改的,将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以后不再批准土地供应,将开发企业踢出海南市场。

3.对未达到预售许可的,不得以“内部认购”、“预交诚意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琼府〔2015〕9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琼府〔2015〕9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琼府〔2015〕9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发展引导和管控,促进我省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积极引导房地产业转型发展(一)发展思路。

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统筹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积极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科学安排房地产建设时序,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同时,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重要载体作用,形成房地产业与其他产业良性互动局面,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重点。

以本岛长居型居住地产为基本、经营性房地产为主导,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房地产产品供应体系与住房保障体系。

在适度发展公租房和商品住宅等长居型居住地产,满足本岛常住居民住房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分时度假(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宾馆、酒店、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等以旅游度假或商业经营为目的的经营性房地产,实现与旅游、文体、健康、医疗等产业相融合,从单一产品向多元化产品转变。

力争到2020年末,全省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不高于67%,房地产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规划管控,统筹优化房地产业发展(三)强化“多规合一”,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全省“多规合一”改革中,统筹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

北部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发展区,综合发展居住、旅游、商业、办公、会展等各类房地产;南部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发展区,重点发展与旅游、文体、健康、医疗、养生结合的房地产;东部地区重点发展以旅游、会展、医疗、养生为特色的房地产;中部地区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西部地区重点发展产业配套与旅游度假相结合的房地产。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03•【字号】琼府[2004]16号•【施行日期】2004.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琼府[2004]1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 [2003]18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科学制订规划,协调发展房地产业结合建设海南生态省、旅游度假休闲胜地、健康岛的目标和实施城镇化、发展优势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建设花园城镇的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持续、健康的科学发展观,编制、修订省及市、县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发展规划,规范管理全省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开发及房地产业投资建设。

同时,要加强对房地产业规划建设情况的统计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向社会公布商品房建设、供求、价格、空置等情况,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引导房地产行业理性投资和消费。

二、出台优惠政策,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制订和完善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支持城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进城购房置业;研究制订鼓励岛外、境外人员来海南购房置业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作用,大力延伸房地产岛外销售市场;研究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住房补贴制度,积极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认真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障碍,积极培育存量房交易中介代理机构,推进存量房交易和租赁市场发展;研究落实廉租住房政策,结合当地处置积压房地产情况,利用收购停缓建工程和积压商品房作为廉租住房,或根据需求另外兴建廉租住房,或利用已退的旧公有住房,满足廉租住房市场需求。

廉租住房租金政策定价标准由市、县政府按与最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并逐步与同期公有住房租金水平相衔接。

2024年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引言海南省房地产市场是海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近年来,海南省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和调整的阶段,本文将对海南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综合分析,探讨其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 房地产市场现状1.1 市场规模海南省房地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海南省房地产市场总体规模达到XX亿元,其中住宅市场占据市场主体地位,商业地产和办公地产市场也呈现出较快增长的态势。

1.2 土地供应与投资规模海南省持续增加土地供应,吸引了大量的房地产投资。

近年来,海南省政府通过土地拍卖、划拨等方式,不断增加土地供应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各类房地产开发商也纷纷进入海南市场投资开发,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增长。

1.3 房价趋势近年来,海南省的房价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上涨。

在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入的推动下,海南省房价逐渐上涨,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热门旅游城市。

然而,房价上涨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如高房价导致普通居民的居住困境,促使政府加强调控政策。

2. 问题与挑战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发展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2.1 高风险投资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投资者开始关注海南省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机会。

然而,不少投资者对市场情况了解不足,盲目投资,存在较高的风险。

政府应加强监管和宣传,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2.2 供需失衡尽管海南省加大了土地供应,但供给仍然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特别是住宅市场热度持续高涨,供需失衡现象日益凸显。

政府应加强土地规划和住房保障政策,增加住房供应,缓解供需矛盾。

2.3 调控压力高企的房价和投资热潮给政府调控带来了巨大压力。

政府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制定合理的调控政策,稳定市场预期,防范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风险。

3. 发展机遇3.1 旅游和度假地产市场作为国际旅游岛,海南省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

旅游和度假地产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政府和开发商可以通过打造高品质、智能化的旅游度假地产项目,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新建商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1999]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新建商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1999]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新建商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新建商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1999]6号1999年1月29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朱总理的指示,尽快盘活我省积压房地产,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1999年1月20日省财经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决定在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期间严格控制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新建商品房。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政府及其规划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控制商品房建设,并结合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认真解决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通过调整着重解决住宅小区绿地比率偏低、功能不配套等问题,创建优美、舒适的城市居住环境。

二、国家重点项目、省重点项目以及对我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设施、工业、高新科技、教育和旅游项目配套的房地产项目应首先使用已圈占的闲置土地,如闲置土地不足或不适宜项目建设,可新征用土地,除此之外,不再批准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

三、不再批准高档宾馆、酒店项目立项。

已立项报建但未开工的实行缓建;已开工的项目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通过修改设计转化为普通住宅项目进行建设。

四、凡利用银行贷款建设的高档商住楼、高档公寓项目,有关部门不再批准立项和新开工;对自有资金投资的高档商住楼、高档公寓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

五、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不再批准市区内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包括集资建房)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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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地区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情况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海南各地区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情况房地产行业的整个规划:北部“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综合发展居住、旅游、商业、办公、会展等各类房地产;南部“大三亚”旅游经济圈,重点发展与旅游、文体、健康、医疗、养生结合的房地产;东部地区重点发展以旅游、会展、医疗、养生为特色的房地产;西部地区重点发展产业配套与旅游度假相结合的房地产;中部地区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逐步形成特色各异、互补。

性强的房地产空间发展格局。

合理配置房地产用地规模,重点向经营性地产和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区倾斜。

加快房地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引导房地产业与旅游、医疗、健康、文化、教育、商业等产业相融合、跨界发展。

鼓励发展经营性房地产,逐步降低普通商品住宅开发比例。

支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继续开展房地产宣传促销。

——2016年1月《海南十三五规划纲要》48页2018年6月11日和2018年5月13日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我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我省任一城镇落户。

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海南将为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同时,为其他各类人才提供住房租赁补贴,其中拔尖人才每月5000元,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每月3000元,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生每月2000元,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连续补贴3年。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2018年5月13日海南省委——《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2018年6月11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3日海南全域限购1、实施全域限购也有差别化应对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只针对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突击入户受“限制”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补缴社保、个税买住房行不通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4、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5年后方可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海南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5、房企需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

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30日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实施棚户区改造,满足本地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宅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额共有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00平方米。

限售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中无房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家庭,或经省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的人才。

限售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12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省住建厅、省规委会、省国土厅、省物价、人行海口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2018年3月30日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范围内只能购买1套住房。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商品住宅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本通知印发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省规委会、省国土厅、省物价、人行海口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2018年1月26日海南两会: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去库存坚决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海南不能变成房地产加工厂”,减少房地产投资比重。

继续深化“两个暂停”、中部生态核心区永久停止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等调控政策,严格执行预售许可证、价格备案、公建配套等制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科学调控房地产开发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

紧扣生态宜居,使海南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生态岛、健康岛和长寿岛。

2018年1月23日省住建厅: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私下购买宅基地,禁止在农村搞变相房地产开发!制定整治违建三年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私下购买宅基地,或与非法提供土地的本辖区居民合作建设建筑等违法行为。

对城镇规划区存量违法建筑和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违建整治,各市县要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

同时,全省要继续深入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

2018年1月19日2018房地产发展“小目标”:销售面积降10%左右开发投资增长约10%全省住建工作会议:2018年海南对房地产发展提出“一增一降”的工作目标,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约10% ,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0%左右,逐步保持合理销售规模。

2018年1月10日海南最严土地管理措施:禁止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用地捆绑出让出台最新土地管理措施,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禁止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禁止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将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作为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实行“弹性年期”+“对赌协议”供应方式。

鼓励发展租赁型商品住宅,对用于租赁的商品住宅基准地价可以按照商品住宅基准地价的70%确定。

严禁其他用地改变为住宅用地,保障本省刚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2018年1月5日海南实施“双暂停”,叫停一批违法违规项目|海口已暂停受理重大围填海项目海南省要求各市县立即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违规违法项目,实施“双暂停”(暂停建设、暂停营业),即在建项目一律暂停建设;房地产项目暂停销售和宣传,其他酒店、餐饮、旅游、娱乐等经营类项目暂停营业。

2018年1月1日海南明年起施行新一轮分税制引导市县摆脱房地产依赖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我省已印发《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

要坚决摆脱对房地产的发展路径依赖,树立为产业培育、转型发展而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2017年12月28日书记和省长批示!海南迅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意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案卷调查问责工作于12月28日启动。

2017年12月23日海南遏制房地产过度发展,坚守生态红线在生态红线区周边严格控制商品住宅开发,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

海南要坚守生态红线,遏制房地产过度开发和海水养殖无序发展对海域岸线的生态破坏。

2017年12月18日海南年内6次出台公积金新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增加购房合同为业务申请材料;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时限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起一年内。

2017年12月15日海南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医教文娱等设施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消防安全、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以及其他设施。

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居住区户数在4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小学;居住区户数在9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初中。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2017年11月30日海南商品房售价将网上公示擅自提价或停发预售许可达到预售(现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企在办理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前,应向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预售(现售)价格备案。

商品住宅备案价格要按要求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一套一标”,并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2017年11月30日海南全面实行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管理,进一步缩减住宅用地规模!落实“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0%的目标任务。

全面实行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在保障省内居民住房基础上,进一步减缩商品住宅用地规模。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2017年11月28日海南停止受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下发《关于停止执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全省停止执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再受理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017年11月24日《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拟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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