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统计范围:本报表统计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工业、商业、外贸、金融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非国有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具体包括:在建项目(含已安排投资未开工项目)、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当年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停缓建项目。

一、报表封面

1、单位名称:指建设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建设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建设单位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本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建设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建设单位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建设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建设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作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划分的依据。非国有单位按属地原则选择隶属关系。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2)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报。

10、单位性质: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工业、商业、外贸、金融等)和非国有单位。

11、所在地区:指建设单位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及调整情况按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主要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年末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编制本表的目的:①综合反映建设单位各种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及其增减变动;②分析资金构成是否合理;③考核、分析资金使用效果。

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表中有关科目“年初数”应根据上年末本表“年末数”填列。未执行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的企业参考以下指标解释,采取适合的方法计算填列。

(一)“资金占用”指标

1、基本建设支出合计:反映建设单位年末基本建设支出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合计=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在建工程。

2、交付使用资产: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总额。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3、固定资产: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建造、购置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固定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流动资产: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购置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流动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无形资产: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购置过程并经验收合格单独交付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无形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递延资产:反映不计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价值的各项递延资产费用(不分摊待摊投资),是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发生的并已单独结转使用单位的各种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如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农业开荒费用等。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待核销基建支出:反映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

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填该项目。

8、转出投资:反映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根据“转出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不在此科目反映。

9、在建工程: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各种在建工程成本的余额。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

10、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反映期末尚处于建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即没有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设备投资: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尚处于安装过程中的设备以及尚未交付使用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根据“设备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待摊投资:反映建设单位发生的期末尚未分配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费用性投资支出。根据“待摊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其他投资: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器具等购置投资支出;役畜、基本畜禽、林木的购置、培养、培育等投资支出;为生产企业用基建投资购置的尚未交付的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以及递延资产等支出。根据“其他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反映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收取的基建投资借款。根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5、器材: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在库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及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该部分成本应填列设备投资科目)。根据“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材料”、“库存设备”、“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设备损失”和“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材料损失”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6、待处理器材损失:根据“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设备损失”和“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材料损失”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7、货币资金合计:反映建设单位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现金、有价证券等。

18、银行存款: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存在银行自筹资金户、待转自筹资金户、清理资金户、基建资金户和采购用款户等款项,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财政应返还额度:反映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到年终注销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或注销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额度时,财政部门已下达预算指标未拨付资金的数额。根据年终“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的合计数填列。

20、现金:反映建设单位期末的库存现金。根据“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有价证券:反映建设单位购入的国库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根据“有价证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预付款合计:预付款合计=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

23、预付备料款:反映按规定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备料款。根

据“预付备料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4、预付工程款:反映按规定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根据“预付工程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5、预付设备款:反映按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设备款。根据“应付器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填列。

26、应收款合计:应收款合计=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7、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反映有偿调出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出未完工程的应收价款。根据“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8、应收票据: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未到期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其他应收款:反映除上述预付款项和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预付款项。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0、固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31、固定资产原价:反映建设单位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原价。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累计折旧: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固定资产净值:根据“固定资产原价”科目减“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填列。

34、固定资产清理:反映建设单位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号反映。

35、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反映建设单位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根据“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所属“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资金占用合计:资金占用合计=基本建设支出合计+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器材+货币资金合计+预付款合计+应收款合计+固定资产合计=82行资金来源合计。

(二)“资金来源”指标

37、基本建设拨款合计:反映建设单位年末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等。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也在本科目核算。投入基本建设的资金如果形成项目资本和资本公积,则不在本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拨款合计=以前年度拨款+本年拨款+预收下年度财政性资金拨款+本年交回结余资金(负值)。

38、以前年度拨款:反映以前年度拨入的到本年末尚未冲转的财政性资金以及其他拨款。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及部门和单位自筹资金相关账户期末余额填列。以前年度拨款=(以前年度)中央财政性资金拨款+地方财政性资金拨款+其他拨款。

39、中央财政性资金拨款:反映以前年度由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包括由中央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家主权外债资金。

40、地方财政性资金拨款:反映以前年度由地方财政预算拨入的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等,包括由地方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家主权外债资金。

41、其他拨款:反映以前年度由主管部门或企业自筹资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以及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

42、本年拨款:反映本年内拨入的财政性资金以及其他拨款。本年拨款=(本年)中央财政性资金拨款+地方财政性资金拨款+其他拨款。

43、中央财政性资金拨款:略。

44、中央基建拨款:反映本年内由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基本建设资金,目前主要是指国家发改委、国防科工局掌握和分配的中央基建投资,即由国家发改委、国防科工局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下达投资预算的资金。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基建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等填列。

45、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反映本年内由中央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车购税专项、保障性住房专项(含廉租住房专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三河三湖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环境监测能力专项、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农村环境保护专项、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专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专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大科技专项、医改设备购置专项等。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财政专项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等填列。

46、中央政府性基金:反映本年内由中央财政拨入的中央政府性基金,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央农网还贷资金、铁路建设

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港口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彩票公益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贸促会收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等。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由中央财政拨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通过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48-49:略。

50:省级拨款:反映由省级财政预算拨入的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包括由省及省以下各级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由省级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家主权外债资金。

51-53:略。

54、预收下年度财政性资金拨款:反映建设单位本年收到的下年度财政性资金拨款。

55-56:略。

57、本年交回结余资金:反映建设单位本年交回财政或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基建结余资金。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号填列。

58-60:略。

61、项目资本:反映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根据“项目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2、中央财政性资金拨入:反映中央财政通过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拨入,并作为项目资本的部分。

63、地方财政性资金拨入:反映地方财政通过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拨入,并作为项目资本的部分。

64、项目资本公积:反映经营性项目取得的项目资本公积,包括投资者实际交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等,根据“项目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填列。

65、中央财政性资金形成:反映中央财政性资金形成项目资本公积部分。

66、地方财政性资金形成:反映地方财政性资金形成项目资本公积部分。

67、基建借款:反映建设单位借入并偿还的各种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建设单位基建借款来源包括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投资借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投资借款、向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国外借款以及其他投资借款。但应根据偿还主体不同,区分填列科目。由建设单位偿还的,如:各级政府统一借入并转贷给建设单位的资金,填列本科目;未由建设单位偿还的,如:各级政府统借统还并无偿拨付给建设单位的资金,不填列本科目,应填列财政性资金对应科目。

68、企业债券资金:反映建设单位用于基本建设的企业债券资金以及应付债券利息。

69、待冲基建支出:反映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当年完成

的所有待冲销的交付生产单位使用的资产价值,根据“待冲基建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0、应付款合计:应付款合计=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其他应付款。

71、应付器材款:反映购入器材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根据“应付器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72、应付工程款:反映已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但尚未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根据“应付工程款”的期末余额填列。

73、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反映有偿调入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入未完工工程的应付价款。根据“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的期末余额填列。

74、应付票据:反映建设单位为抵付货款和工程价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5、应付工资及福利费:根据“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76、其他应付款:反映除上述应付款项以外的其他应付、暂收款项,根据“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填列。

77、未交款合计:未交款合计=未交税金+未交基建收入+其他未交款。

78、未交税金: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根据“应交税金”的期末余额填列。

79、未交基建收入: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基建收入。根据“应交基建收入”的期末余额填列。

80、其他未交款: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基建收入以外的其他款项,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1、留成收入: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从实现的基建收入中提取的留归建设单位使用的各种收入,根据“留成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2、资金来源合计:资金来源合计=基本建设拨款合计+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待冲基建支出+应付款合计+未交款合计+留成收入=36行资金占用合计。

三、投资项目表(财建02表)

本表反映建设项目自筹建起至本年年末止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累计情况。编制本表的目的:①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②考核分析投资效果;③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资料;④了解项目基本属性及行业分布。

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将属于报表统计范围的所有项目按项目名称逐项填列,逐级上报的数据软件中均应包括所有项目分项内容,逐级上报的纸版报表中可只显示合计数。

1、项目自动编号:本码由四位数字组成,由软件根据项目排序从0001号开始自动生成。

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全称,不能少于4个字符(2个汉字)。

3、单位性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单位”划分,以数字“1”、“2”或“3”代表。

4、基建程序进度:按照“在建”、“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已办理竣工决算”、“停缓建”划分,以数字“1”、“2”、“3”或“4”代表。其中:

在建项目:指已立项并安排投资但尚未完工的项目,包括已安排投资未开工项目。

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分两种情况,一是资产已交付使用,竣工决算未编制;二是资产已交付使用,竣工决算已编制,但尚未批复。

已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填报当年批复竣工决算项目。

停缓建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及其他原因,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再建设或短期内整个项目停止建设。

5、项目规模:按照大中型、小型划分,以数字“1”或“2”代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6、项目性质:按照新建、改扩建和其他划分,以数字“1”、“2”或“3”代表。其中:

新建:指从无到有建设,或者在原有基础上,经建设,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

改扩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性或扩大性建设,且建设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未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

7、项目类型:按照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划分,以数字“1”或“2”代表。其中:

非经营性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非盈利性投资项目,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监狱、劳教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

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环境保护、水利设施项目及其他。

8、建设管理模式:按照公私合作关系、代建制、项目法人模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模式、基建处/室模式和其他划分。以数字“1”、“2”、“3”、“4”、“5”、“6”代表。选择“其他”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模式。其中:

公私合作关系: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私营企业、国营公司、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具体模式包括设计-建造(DB)、设计-建造-融资-经营(DBFO)、建造-拥有-运营(BOO)、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购买-建造-营运(BBO)、建造-租赁-营运-移交(BLOT)、经营许可证、运营与维护合同等。

代建制: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项目法人模式:为某一建设项目专门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施工、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等全过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政府行政首长担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由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或经营单位组建,工程完工后,转为经营管理班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模式:由政府成立临时的专门机构,负责某一工程建设与监督管理全过程,机构负责人由政府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其他管理人员从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临时抽调,项目建成后即撤销。

基建处/室模式:经常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设有基建处/室,专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管

理。

9、项目行业性质:按照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划分——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水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0、其他。具体行业包含细类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

10、项目所属支出大类:按照项目所属支出大类划分,以具体数字代表:1、三农;2、保障性安居工程;3、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4、教育卫生科学文化等社会事业;5、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6、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7、灾后恢复重建;8、其他。具体支出包含细类参见填报软件系统。

11、开工年份:已开工项目反映实际开始施工的年份;已安排投资未开工项目以及停缓建项目反映立项批复的开工年份。年份以四位数字填列,如“2011”。

12、竣工年份:资产已交付使用项目,反映实际竣工验收年份;其他项目反映预计竣工年份。年份以四位数字填列,如“2011”。

13、项目已批概算数:经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概算如有调整,需经批准,否则不能填报调整后的概算数,但可在备注栏内注明。

14、投资资金来源:反映项目资金已筹措情况。总计数=财政性资金合计+其他资金合计。资金不论是否形成项目资本和资本公

积,均按资金来源渠道填列。

15、财政性资金:合计数=中央财政性资金小计+地方财政性资金小计。包括财政性资金拨入作为项目资本和资本公积部分。

16、中央财政性资金:小计数=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他。

17-21:略。

22、地方财政性资金:小计数=省级财政性资金+地市级财政性资金+县及县以下财政性资金。

23、省级财政性资金:略。

24、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开始,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以地方政府冠名的债券。本科目反映由各级政府统借统还的地方政府债券。

25-26:略。

27、其他资金:合计数=银行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其他。包括非财政性资金投入作为项目资本和资本公积部分。

28、银行贷款:反映建设单位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借入的各项贷款。

29、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反映建设单位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三类融资平台)向银行借入的各项贷款。

30、利用外资: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国外资金。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等。折算汇率为本年年末汇率。

向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国外借款,根据偿还主体不同,区分填列科目。由建设单位偿还的,包括各级政府统借

统还并转贷建设单位资金,填列本科目;未由建设单位偿还的,由各级政府统借统还并将借款无偿拨付给建设单位资金,不填列本科目,应填列财政性资金对应科目。

3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反映由一些国家的政府共同投资组建并共同管理的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

32、外国政府贷款:反映外国政府向本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与性质的优惠贷款。

33、外商直接投资:反映外国投资商以外汇现金、设备(或实物)、技术、专利或其他方式投入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34、自筹资金:反映建设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筹集的资金,以及单位自有资金。

35、企业债:反映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

36、股票融资:反映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配股)筹集的资金。

37、其他资金: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的资金。包括集资、社会捐赠资金等。

38、社会捐赠: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无偿捐赠的财产。

39、投资资金支出:反映自筹建起到本年年末止累计发生的投资支出。总计数=交付使用资产小计+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

40、交付使用资产:小计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41-47:略。

48、当年投资支出:反映本年年初到本年年末止累计发生的投资支出。

49、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反映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或已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已筹措资金在项目竣工后仍未全部支出留有结余部分,由系统根据“基建程序进度”筛选竣工项目,并按公式“结余资金=投资资金来源总计-投资资金支出总计”自动计算生成。

50、竣工项目超概金额:反映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或已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投资资金支出超过已批概算数部分,由系统根据“基建程序进度”筛选竣工项目,并按公式“超概金额=投资资金支出总计-项目已批概算数”自动计算生成。

51、在建及停缓建项目结转资金:反映在建项目及停缓建项目已筹措资金尚未全部支出需结转至以后年度支出的部分。由系统根据“基建程序进度”筛选在建及停缓建项目,并按公式“结转资金=投资资金来源总计-投资资金支出总计”自动计算生成。

52、是否使用财政性资金:系统根据“投资资金来源”项下“财政性资金”填列情况自动识别生成。

四、资产基本情况表(财建03表)

本表反映本年年末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基本情况。编制本表的目的:①了解国有单位资产存量情况;

②掌握国有单位新增资产情况。

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

一是本表按单位填报,不按项目填报。单位指作为资产使用方的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

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是单位填报数据应与报送财政部其他司局的有关数据一致。具体资产范围参照《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GB/T 14885-2010)填列。

三是本表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资产基本情况”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基本情况”两类,填报单位根据单位性质选择一类填列。

1、固定资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

2-8:略。

9、土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计入“固定资产”部分。

10、无形资产:略。

11、土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计入“无形资产”部分。

12、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自本年年初到本年年末止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

13-18:略。

19、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4:略。

25、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反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本年年初到本年年末止已经完成建造、购置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

五、项目统计分析表(财建04表)

此表由系统根据02表自动分类汇总生成。其中:

生产性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类中的(一)至(五)类,

即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水业,建筑业。

消费性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类中的(六)至(十九)类,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基础设施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类中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水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信息传输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2016年度)

201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订本套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资产负债表(会外财企01表)、利润表(会外财企02表)、现金流量表(会外财企03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外财企04表)。 (三)补充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会外财企补01表)。 三、分户填报报表封面解释 (一)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凡企业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会计(财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职能的专职机构的部门负责人。 (四)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五)企业类别:根据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置的企业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六)外方投资来源地和企业所在地区:根据外方投资者所在的国家(地区)填列。 (七)企业形式:按企业是否是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填列。

(八)企业状况:按已投产(经营)企业、已批准未投产企业和清算企业填列。 (九)组织机构代码: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 (十)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2)“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填列。 具体代码为:是-1,否-2。 (十一)管理级次:按财政登记的财务隶属关系填列。 (十二)企业初始设立方式:按新设、并购、母公司海外上市和其他填列。 (十三)企业设立年份: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具体年份。 (十四)备用码:各区根据需要填写。 四、资产负债表[会外财企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期末余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2.表内“年初余额”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3.表内“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准备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般风险准备”等指标仅由金融企业填列。 4.表内“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已归还投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等指标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列。

乡镇统计报表报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年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年报一套表 (一)农村组织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1、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乡村人口: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3、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 4、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指在乡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总数,即男性年龄在16-59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岁之间的全部人口数。包括在校学习的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押犯人、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工资的职工人口。资料来源可从农村人口统计报表中该年龄组内人口减去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职工工资的人口。 5、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指在劳动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有残疾(五种残疾标准,见国家统计局90年9月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3页至24页)但能参加劳动的人不包括在内。 6、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数:指男在59岁以上、女在54岁以上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7、乡村实有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实际参加各种行业劳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劳动力人数。包括劳动年龄内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数。 8、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是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从事采集、捕猎劳动的从业人员。 9、工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

基层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基表三

基层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基表三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主要指标解释 教财基表《企业办学民办学统计报表基层表》 教财基表填报范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地方)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成人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办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成人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成人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企业办学民办学校中,凡涉及多类学校合在一起的,如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九年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收支可采取手工拆分和软件拆分两种方式填报;但凡涉及到幼儿园(学前班)的拆分只能采取手工拆分方式。 、手工拆分:填报单位按实际情况拆分,分别填入相应学校类别的报表中,其机构数按就高不就低只填报一个。 、软件拆分:由统计软件按学生数的一定比例自动拆分。 教财基表 .在职教职工。编制在学校或学校正式聘用(半年或一学期及以上,不含临时兼课教师),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企业办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还需以工资关系为准。 ()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在职教职工。 ()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在职教职工。 .年末离退休人员:填报学校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 .学生数。填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数,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数填列;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 ()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的在册学生数。 ()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的在册学生数。 说明: ——高等教育学校填报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数,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科生、普通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中专生等。 高等教育学校学生数=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生÷+来华留学生×+中专生÷。 ——技工学校在校生数填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正式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不包括短期技能培训的学生数。 .年末校舍面积: 按统计年度月日实际数填报。校舍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已交付使用但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及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房屋面积。 “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月日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括、、三个级别。 .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总价值,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 ()房屋和建筑物: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房屋和建筑物原值。 ()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专用设备原值。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预算单位编写格式) 一、决算信息来源说明(基层预算单位编写)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及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据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本套决算填报说明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填列(中央单位编写);“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的规定填列(中央单位编写)。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编写)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

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地区,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范围编报本套决算。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其决算布臵文件另行下发。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二、填报口径 (一)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偿还性资金。 (二)本套决算中“基本建设类资金”指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管理的资金,根据单位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后相关数据填报(未实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参照有关会计制度并账要求填报)。其中:财决05至05-2表、

财决08至08-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和财决06-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拨款”指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臵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三)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 三、录入级次 (一)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 (二)县级以下(含县级)不具备分户录入条件的预算单位,可以汇总录入本套报表。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也可按乡镇汇总录入,两种录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定。 (三)预算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单位预算级次,逐级汇总建立决算数据的树形结构。树形结构应规范、清晰。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行政区划建立汇总节点。 四、填报要求 (一)一级预算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重复汇总数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财务决算报告(范文)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受董事会委托,我向股东大会作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号,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010年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一年,在产权治理方面,公司顺利地与控股股东进行了资产重组及业务合并事宜,实现了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的完全独立,成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及增资业务,顺利地向证券会提交了IPO材料申报工作,公司机构设置及内控制度趋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成熟;在生产经营方面,产能大幅增加,销售市场加速拓宽,生产成本大幅下降,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大幅上升;在品牌形象建设方面,成绩也是非常显着,本年度公司获得***奖。 全年生产产品***吨,比上年增加了51.87%;全年实现销售产品达***吨,比上年增加了37.03%;实现营业收入***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5.38%;实现毛利10345.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25%;实现利润总额7484.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86%;全年营业收入、产量、销量、利润、出口创汇、税金等多项主要财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实现了跳跃性发展。 二、财务收支情况 1、产销情况

(1)产量连破历史记录,全年通过技术改造,产量比上年大幅增长51.87%;(2)因中石化市场的打开,销售大幅上升,全年产品销售基本处於供不应求的局面,全年出口创汇867.24万美元,比上年406.92万美元增长了113.12%;(3)公司毛利率逐年增加,全年达到60.27%,比上年57.14%增加了3.13%,主要原因是因技术进步及工艺改造,产品生产成本有较大幅度下降。 (1)2010年9月份始,公司开始缴纳江西省地方教育费附加,2010年12月始,开始缴纳中央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维护税,以上税率分别为应交增值税的2%、3%、7%; (2)销售费用的增加与销量的增加比例基本一致; (3)管理费用比上年增加了59.72%,主要是人工费(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的较大增长,以及新增无形资产的摊销的大幅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的较大下降主要系全年贷款期限的减少及利息收入的增加;(5)公司对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减值准备,2010年公司应收帐款比2009年增加不多,而2009年比2008年有很大增长,故资产减值损失比2009年大幅下降。 4、利润情况

2014全国植保专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填表说明)

全国植保专业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2014) 一、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防治面积及挽回损失[农市(农植)1表] 1.全国范围统计的病虫草鼠对象。 (1)农作物病虫害在全国范围统计的农作物病虫害(除检疫对象)共306种(类),这些病虫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发生的都要统计。其他病虫统计对象由各省自定。 水稻病虫28种:〈1〉水稻稻瘟病(其中:穗颈瘟),〈2〉水稻纹枯病,〈3〉水稻白叶枯病,〈4〉水稻稻曲病,〈5〉水稻恶苗病,〈6〉水稻病毒病,〈7〉水稻线虫病,〈8〉水稻赤枯病,〈9〉水稻粒黑粉病,〈10〉水稻胡麻叶斑病,〈11〉二化螟,〈12〉三化螟,〈13〉稻纵卷叶螟,〈14〉稻飞虱(其中:褐飞虱、白背飞虱、灰飞虱),〈15〉大螟,〈16〉稻苞虫,〈17〉稻螨,〈18〉稻叶蝉,〈19〉稻赤斑黑沫蝉,〈20〉稻蓟马,〈21〉稻象甲,〈22〉稻负泥虫,〈23〉稻瘿蚊,〈24〉稻秆潜蝇,〈25〉稻螟蛉,〈26〉稻水蝇,〈27〉稻摇蚊,〈28〉稻蝗; 麦类病虫16种:〈1〉小麦锈病(其中:小麦条锈病、小麦叶锈病),〈2〉小麦赤霉病,〈3〉小麦白粉病,〈4〉小麦纹枯病,〈5〉小麦黑穗病,〈6〉小麦病毒病(其中:小麦丛矮病、小麦黄矮病),〈7〉小麦根腐病,〈8〉小麦全蚀病,〈9〉小麦霜霉病,〈10〉小麦黑胚病,〈11〉小麦线虫病,〈12〉小麦蚜虫,〈13〉麦蜘蛛,〈14〉小麦吸浆虫,〈15〉麦叶蜂,〈16〉麦杆蝇; 玉米病虫23种:〈1〉玉米大斑病,〈2〉玉米小斑病,〈3〉玉米丝黑穗病,〈4〉玉米锈病,〈5〉玉米纹枯病,〈6〉玉米褐斑病,〈7〉玉米灰斑病,〈8〉玉米弯孢菌叶斑病,〈9〉玉米尾孢菌叶斑病,〈10〉玉米青枯病,〈11〉玉米疯顶病,〈12〉玉米瘤黒粉病,〈13〉玉米根腐病,〈14〉玉米干腐病,〈15〉玉米茎腐病,〈16〉玉米顶腐病,〈17〉玉米病毒病(其中:玉米矮花叶病,玉米粗缩病),〈18〉玉米螟,〈19〉玉米蚜虫,〈20〉玉米叶螨(红蜘蛛),〈21〉玉米铁甲虫,〈22〉玉米蓟马,〈23〉玉米蛀茎夜蛾; 大豆病虫12种:〈1〉大豆锈病,〈2〉大豆霜霉病,〈3〉大豆病毒病,〈4〉大豆白粉病〈5〉大豆菌核病,〈6〉根结线虫病,〈7〉大豆胞囊线虫病,〈8〉大豆蚜虫,〈9〉大豆食心虫,〈10〉豆芫菁,〈11〉豆荚螟,〈12〉豆天蛾 马铃薯病虫13种:〈1〉马铃薯早疫病,〈2〉马铃薯晚疫病,〈3〉马铃薯环腐病,〈4〉马铃薯病毒病,〈5〉马铃薯黑胫病,〈6〉马铃薯青枯病,〈7〉马铃薯干腐病,〈8〉马铃薯疮痂病,〈9〉根结线虫病,〈10〉二十八星瓢虫,〈11〉蚜虫,〈12〉豆芫菁,〈13〉马铃薯块茎蛾; 其他粮食作物病虫8种:〈1〉高粱蚜,〈2〉粟灰螟,〈3〉甘薯天蛾,〈4〉甘薯黑斑病;〈5〉甘薯根腐病,〈6〉甘薯茎线虫病,〈7〉谷子黑穗病,〈8〉谷子白发病; 棉花病虫18种:〈1〉棉花苗病(其中棉立枯病、棉瘁倒病),〈2〉棉花铃病,〈3〉棉花枯黄病,〈4〉棉花炭疽病、〈5〉棉花角斑病,〈6〉棉花轮纹斑病,〈7〉棉蚜,〈8〉棉铃虫,〈9〉棉红铃虫,〈10〉棉红蜘蛛,〈11〉棉盲椿象,〈12〉棉小造桥虫,〈13〉棉大造桥虫,〈14〉棉花象甲,〈15〉棉花象鼻虫,〈16〉棉蓟马,〈17〉玉米螟,〈18〉烟粉虱; 油菜病虫7种:〈1〉油菜菌核病,〈2〉油菜病毒病,〈3〉油菜霜霉病,〈4〉油菜白锈病,〈5〉油菜蚜虫,〈6〉油菜甲虫,〈7〉油菜茎象甲; 花生病虫7种:〈1〉花生病毒病,〈2〉花生根结线虫病,〈3〉花生叶斑病,〈4〉花生炭疽病,〈5〉花生青枯病,〈6〉花生锈病,〈7〉花生蚜虫; 其他油料病虫7种:〈1〉向日葵菌核病,〈2〉向日葵锈病,〈3〉向日葵黄萎病,〈4〉向日葵列当,〈5〉胡麻枯萎病,〈6〉向日葵螟,〈7〉胡麻漏油虫; 苹果病虫18种:〈1〉苹果树腐烂病,〈2〉苹果炭疽病,〈3〉苹果轮纹病,〈4〉苹果白粉病,〈5〉苹果褐斑病,〈6〉苹果斑点落叶病,〈7〉苹果干腐病,〈8〉苹果锈病,〈9〉苹果叶螨,〈10〉山楂叶螨,〈11〉二斑叶螨,〈12〉桃小食心虫,〈13〉苹果小吉丁虫,〈14〉苹小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年月) 一、编制总体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以下简称项目决算表)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绩效评价和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号)的有关规定,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全面分析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编制容 根据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式的不同,项目决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和成本补偿式决算表。 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决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定额补助)》和《决算说明书(定额补助)》。 成本补偿式决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成本补偿)》、《决算说明书(成本补偿)》、《合作研究资金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设备费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测试化验加工费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和《劳务费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

决算支出数据截止到结题当年的月日。年及以后批准资助的项目只编报直接费用决算。 各表填报要求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定额补助、成本补偿) .本表反映结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中的直接费用批准预算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表中“批准预算”栏填列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资助的项目直接费用预算;“预算调整”栏填列项目执行过程中,经依托单位批准调整的预算数额;“调整后预算”栏填列“批准预算”和“预算调整”栏的合计数;“累计支出数”栏填列项目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累计支出;“结余数”栏填列“调整后预算”扣除“累计支出数”后的结余。 .表中:第行行;第行行;第()栏()()栏;第()栏()()栏。 (二)决算说明书(定额补助、成本补偿) 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对项目决算表中各项支出所做的必要说明,包括: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说明、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笔总额万元(含)以上的设备名称及使用说明、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三)合作研究资金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 .本表反映成本补偿式结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中实际发生的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包括:合作研究单位名称、是否为已注册依托单位、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直接费用金额、是

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编制说明共14页

附件2: 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担保公司填报。 二、报表封面(分户报表封面)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指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未设总会计师职务的,由实际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企业领导人签字盖章。 4、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负责人。 5、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6、负责审计事务所: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7、签字会计师:指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由企业代填。 (二)封面右边 1、企业统一代码:根据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如因客观原因暂未办理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临时代码,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编制临时代码发给企业填报。企业领取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停止使用。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19)编制。 (2)地方企业: 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19)编制。具体编制方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对照印发的表格,表内不能填数字的地方,已用“—”注明。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仅参加填写PS1表。 (一)人社统PS1号表 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 3.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4.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5.退休人员:指截止本年12月31日,实有退休人员的总人数。 6.系统: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本表审核要点: 1.行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5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的填法详见附表举例样式。其余一般事业单位按正常填写。 2.列22行23-26从业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8行8-11完全一致。 3.列26行23-26退休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9行8-11完全一致。 4.列21行2、行4、行10、行13、行15-21应为0 5.列22行6=表6列1行21+列19行21-列40行21+列42行21 列22行11=表6列1行2+列19行2-列40行2+列42行2 6.第二行“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一般指党校,公益一类,行业为教育 7.行23-26列10-16=行6-12列18-21,两边数字要完全一致。 (二)人社统PS2号表 1.其他等级人员:本类型在册正式人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等级不明确的人员。 2.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3.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 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取得中等技工学历的,学历填报在“高中及以下”栏。 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 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中专”栏,以此类推。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专科栏。 4.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如1955年12月出生的人员,在2005年12月31日统计时计算为50周岁;而1956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周岁。 5.博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6.硕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新)工会财务决算报表样式

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工会 2008 年度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表 目1、决算说明书3、经费收支决算表 录2、资产负债表(结帐后)4、往来款项明细表 本决算业2008 年 1 月 1 日本决算业经2008 年12 月31 日第届次工会委员会(常委会)讨论通过第届次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工会主席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巫红雨唐建华唐建华 报出日期2009年1月15日

资产负债表 工会01表单位名称: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工会2008年12月31日单位:元 科目编号科目期初数期末数科目编号科目期初数期末数资产类合计6135.06 14372.93 负债类合计 101 现金201 借入款项 102 银行存款6135.06 14372.93 202 暂存款 103 暂付款203 代管经费 104 借出款项 105 对外投资净资产类合计6135.06 6135.06 106 固定资产301 上年经费结余6135.06 302 固定基金 支出类合计42918.00 501 会员活动费42560.00 收入类合计51155.87 502 职工活动费401 会费收入 503 事业支出358 402 拨交经费收入15133.85 504 工会业务费403 事业收入22.02 508 其他支出404 上级补助收入 509 上解经费支出405 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36000.00

406 投资收益 407 其他收入 资产部总计6135.06 57290.93 负债部总计6135.06 57290.93 工会主席:巫红雨财务负责人:唐建华复核:唐建华制表:唐建华 表一 200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 编制单位: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公章)编报日期:200年12月31日单位:元 科目 全年 核定预算数全年决算金额 说明 上级工会 科目号名称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核定数 审核意见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401 会费收入 402 拨交经费收入 1 5 1 3 3 8 5 工会专用缴款书拨入 1 5 1 3 3 8 5 403 事业收入 2 2 0 2 存款利息收入 404 上级补助收入 4041 经常费补助 4042 回拨补助 4043 专项补助 4044 其他补助 工会02表

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六个部分。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字、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 (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有些指标,如是否独生子女户、是否双女户为部分省(区)选填指标,不需要的可以不采集,省里可以在纸质版采集时将该项内容剔除。 4.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二、指标解释 基本信息 1.联系电话(字符型) 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字符型) 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A17识别标准(字符型) 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和市定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4.A18贫困户属性(字符型) 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低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五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五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五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五保和扶贫双重待遇。五保贫困户一般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5.A19是否军烈属(是否项)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 6.A20是否独生子女户、A20是否双女户(是否项) 是指具有《独生子女证》或《二女证》的农户或经县级计生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的农户。 家庭成员信息 1.A1姓名(字符型) 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薄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2: 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报表封面 本套报表的封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主要反映基本建设单位(项目)决算报表负责人、编报人员情况;下半部分主要反映建设单位代码、性质、级次等信息。建设单位(项目)要按以下要求填写:1.单位名称:指主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建设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主管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基建决算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建设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的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建设单位的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建设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建设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单位性质:指建设单位的性质,分别按行政、事业、企业选择填列。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单位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以企业性质填列。 10.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

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报。 11.所在地区:指建设单位(项目)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主要反映建设单位(项目)年末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 表中有关项目“年初数”栏的数字,应根据上年末本表“年末数”栏的数字填列。在上年度决算未经审查批复以前,应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上年度决算已经审查批复的,应按审批后的数字填列。 1.“待核销基建支出”:反映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填该项目。 2.“转出投资”:反映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的投资,根据“转出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建设的专用设施,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按照《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经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才能作转出投资处理。 3.“货币资金合计”:反映货币资金合计数,根据“银行存款”、“现金”和“有价证券”期末余额填列。(注:本科目反映内容为以前年度报表中“货币资金合计”和“有价证券”合计数) 4.“以前年度拨款”:反映以前年度拨入的到本年末尚未冲转的中

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2011年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填报说明 一、填表对象要求 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企业 一、名词解释 1.期初:年报报表中的期初是指年初,比如2011年年报中的期初是指2011年1月1日。 2.期末:年报报表中的期末是指年末,比如2011年年报中的期末是指2011年12月31日。 3.代偿回收额:填写本期实际回收的担保代偿金额。 4.担保代偿额:指担保机构发生代偿的金额,报表中担保代偿额的“本期增加值”指本年新增的担保代偿额,不扣除追偿额。 5.担保损失额:担保损失额指有诉讼判决书或仲裁书和强制执行书,或者其他足以证明损失已形成的证据,证明担保代偿已无法收回的部分。 6.委贷:委贷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从中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7.存入保证金:指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向受保企业收取的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构成担保机构的一项流动负债。 8.贷款担保: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小额贷款公司或信托公司)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债务时,由担保机构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主要包括企业融资类贷款担保及个人消费类贷款担保等。 9.票据承兑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票据承兑所发生的债务予以保证的行为,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汇票担保及其他票据担保等。 10.信用证担保是指客户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融资性担保机构就客户依约偿债能力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11.信托计划担保:为保证购买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利益,为信托计划的发行人,对投资人投资本金的安全以及约定的收益而担保的一种担保。 12.短期融资券担保:为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债券到期本金、利息的及时偿还。 13.融资租赁担保:融资租赁担保是指承租人采用租赁方式取得设备时,委托担保人为出租人提供保证。当承租人未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给付租金时,由担保人代为给付。 14.非融资性担保:包括诉讼保全担保及履约担保,如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 15.履约担保:受保企业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的业务。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目录 一、报表封面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三、投资项目表(财建02表) 四、资产基本情况表(财建03表) 五、项目统计分析表(财建04表)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一、报表封面 1.当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单位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本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作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划分的依据。非国有单位按属地原则选择隶属关系。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9)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9)填报。 10.单位性质: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工业、商业、外贸、金融等)和非国有单位。 11.所在地区:指单位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及调整情况按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根据填报单位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结合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等分析调整填报。 本表主要反映:截至本年年初、年末,单位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表中有关科目“年初数”由上年“年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