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大全——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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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 引言内部审计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旨在评估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合规性。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内部审计的目标内部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同时管理风险、保护资产、提高运营效率,以及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具体目标包括:•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和解决公司运营中的风险和漏洞;•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确保集团公司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保护公司的资产免受欺诈、浪费和滥用。

3.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是独立、客观地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并根据风险评估进行优先排序;•对公司各部门、项目和流程进行审计,并确定潜在风险和改进机会;•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流程、政策和程序;•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和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情况;•提供有关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的建议和意见。

内部审计部门应有足够的权限和资源,确保其独立性和效能。

其权限包括:•拥有访问公司所有信息和记录的权力;•与各部门和员工自由沟通和交流,收集必要的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必要的报表和文件;•向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汇报审计结果,并建议采取改进措施;•合理调整和优化审计计划,并按照需要进行特殊审计。

4. 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内部审计应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主要程序和方法包括:4.1 风险评估基于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内部审计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风险的程度和优先级。

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特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趋势。

4.2 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涵盖各个部门、项目和流程,确保全面覆盖公司的关键风险和控制点。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涵盖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等方面。
二、内部审计管理原则
2.1 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不受其干预和影响。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应具有独立的思维和判断能力,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影响和压力。
2.2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审计结果应基于实际数据和客观事实,充分保证被审计部门的合法权益。
3.3 审计执行阶段
审计执行阶段是内部审计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数据收集、事实调查、内部控制评估、财务核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需遵循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3.4 审计报告编制阶段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审计报告,全面总结审计工作的结果和发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应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确保相关方能快速了解审计结果。
4.4 高管层
企业高管层应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高管层还应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评估和决策,并确保相关行动的执行和有效性。
五、总结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建立明确的管理原则和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综合性和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达到预期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应明确分工,高层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和高管层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集团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三、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3.1 审计计划制定阶段
内部审计计划由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风险管理需求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范围、目标和时间安排,并经集团公司高层批准。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流程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流程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为充分完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内部审计任务,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审计人员应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按流程规定遵照执行。

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审计工作可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实施。

一、审计立项与授权(一)审计立项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1、集团法审部通过对集团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集团总经理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批准与授权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法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与授权。

二、审计准备在确定内部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

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范围1、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助集团组织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针对已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

2、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资产的完整和利用情况。

5)工程项目的预(概)、决算情况。

6)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可控性和效益性。

7)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计划的遵守、执行情况。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审计任务确定具体的审计范围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研究背景资料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

当审计对象为集团子公司、职能部门时,背景资料主要包括其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管理人员相关资料、定期的财务报告、有关的政策法规和预算资料等。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职能作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与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检查评价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及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有效整合系统内部审计资源,建立全面覆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执业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建议,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第七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原则,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考核评价,检查、监督工作质量,培训审计人员。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可暂时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与其承担的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条分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和公司内控审计部的双重领导;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公司内控审计部的业务指导。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审计流程和审计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高效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

审计法务部负责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确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组建内审团队,监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督促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被审计单位需要根据审计通知进行自查,并提供审计资料,配合审计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审计对象包括实物、账务、规则和责任人。

审计报告书和整改要求需要整改并编写整改报告书并执行整改。

审计资料需要归档,以便跟踪审计。

整个流程需要规范化和标准化,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客观性。

5.1 管理规定5.1.1 审计法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5.1.2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审计岗位所需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了解各业务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及应用,持有审计专业职称或参加过正规的审计专业知识培训,并具备审计工作经验。

5.1.3 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并经集团领导同意,可以从集团总部其他中心或项目公司临时调派人员从事内审工作。

审计法务部应对调派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5.1.4 内部审计事项也可以委托外部中介机构办理,审计内容和工作程序按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本流程的规定执行。

审计法务部应与外部审计机构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配合做好外部审计工作。

5.1.5 审计法务部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包括:1)有权参加集团有关经营决策会议,有权研究制定和修改集团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2)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包括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会议资料、批复文件、经营计划、资金计划、招投标资料、合同协议、工程预算和决算、内部管理报表等有关文件和资料;3)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簿、报表、凭证,现场盘查相关实物资产,查阅计算机软件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4)有权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5)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对重大、紧急的违法违规事项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集团领导报告;6)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经集团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7)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缺陷,有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流程被审计部门 总部/分公司) (总部 分公司) 分公司 内审部 内审部①总经办财务总监/总经理 财务总监 总经理②总裁/董事会 总裁 董事会制订 内审 工作 计划制订内审计划审批接到审计通知,做 好相关准备④ ⑤③下发审计通知配合审计工作 实施 审计 计划按内审工作制度实施审计指导审计工作⑥参与审计讨论 确认初步结果当场讨论/ 处理收集资料、 记录 检查过程⑦分析总结,编制审计报告审批阅批提交 审计 报告提交反馈意见或建 议,并改进工作⑧汇总改进意见或建议,跟 踪改进结果,编制报告⑨改进报告建立审计档案“内部审计管理流程”管理标准 内部审计管理流程”进程 控制点① 制订 内审 工作 计划任务名称制订内审计划任务程序及控制重点内审部经理组织内审员找出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 制订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的项目、内容及每个项目检查所需要的时间、人 员等。

内审部经理对工作计划要进行初步审核,对计划的可行性负责。

审计工作计划呈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未获上级主管领导批准的,则重新修 改,直到获得批准实施。

1)内审部根据工作计划向主管领导作实施计划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总经办 行文下发检查通知。

2)公司高层领导(总经理、总裁、董事会)指示对某个项目要 专项检查的, 内审部将批文转交总经办下发检查通知, 请被检查单位给予协助与配合。

被检查单位要认真执行内审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和配合审计检查,提供相关材料,材 料务必真实、 全面, 不可缺少或有隐瞒, 要随时回答审计人员的疑问, 做好后勤服务。

内审人员审计时查阅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业务处理程序等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 解、询问,比较实际业务活动的运行是否与相关的内部控制相符合,内部控制措施是 否得到贯彻执行。

1)内审人员对存在风险和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进行调查取证,复印有关文件、资 料、凭证。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竞争的加剧,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而内部审计作为一项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和改进企业内控机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企业利益、提高企业效能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

二、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内部审计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建立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并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岗位描述和工作要求。

2.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计划是内部审计的基础,应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风险管理需求和内控要求等因素来制定。

内部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和审计方法等信息,确保内部审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应根据审计计划,通过采集证据、评估风险和内控效能等方式,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和提升。

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内部审计流程和方法进行工作,包括调查、访谈、文件审阅等,确保审计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结果整理为内部审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方法、审计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提供,以便于他们理解审计结论和采取相应的行动。

5.确保内部审计成果的跟踪和整改内部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由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内部审计人员应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和问题的彻底解决。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内部审计职责制度内部审计职责制度明确了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保密性作出了规定。

2.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制度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审计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3.内部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明确了审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为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保护集团公司的利益和资产。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力资源、采购、销售、生产等各个领域。

3. 审计组织与职责分工3.1 审计管理层审计管理层负责制定审计策略和计划,监督和管理审计工作的整体进行。

其职责包括:•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制定和更新审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审计人员的绩效;•向高层管理层提供审计结果和建议。

3.2 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是执行审计工作的核心力量。

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

其主要职责包括:•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和测试;•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发现和报告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供建议和改进建议。

4. 审计流程4.1 策划阶段在策划阶段,审计管理层将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法,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并分配资源。

同时,与被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了解其需求和关注点。

4.2 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审计人员将根据审计计划和方法,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

他们将检查内部控制流程、核对财务报表、进行抽样和测试,并与被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和访谈。

4.3 报告阶段在报告阶段,审计人员将整理审计结果和发现,并编写审计报告。

报告应包括审计的目标、范围、方法、发现和建议。

审计报告将提交给审计管理层和被审计部门,并进行评估和跟踪。

5. 审计结果和建议审计结果和建议是审计工作的核心成果。

审计人员应准确、全面地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被审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报告进展情况。

6. 审计监督和评估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审计管理层将定期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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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管理办法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结合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审计的任务、范围、权限以及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审计职责和权限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置审计中心,在集团公司总裁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进行审计;1)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审计;3)对集团公司投资的项目及子公司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和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审计;4)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5)对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对子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7)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执行公司各项管理管理办法和流程的情况进行审计;(2)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的重大经济、管理责任进行监察取证;(3)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舞弊嫌疑进行专项审计;(4)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董事会、集团公司总裁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5)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中心必须会签:(1)董事长、集团公司总裁要求督办的事项;(2)重大经济活动,如工程施工招标、战略物资采购等;(3)下属子公司经营者的离任(调任)。

第七条审计中心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等;(2)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3)参加审计中心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各种会议;(4)对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纪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集团公司总裁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7)向被审计单位和股份有关领导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的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建议集团公司总裁或提请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通报。

情节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第四章审计准备第八条确定审计事项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应根据对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集团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九条组成审计组确定了审计事项后,集团公司审计中心组织成立临时审计工作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子公司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收集资料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子公司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子公司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子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1)被审计子公司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2)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3)银行账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4)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5)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6)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7)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8)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子公司的影响;(9)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子公司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总体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计划。

(2)总体审计方案是对从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

具体审计计划是依据总体审计方案制定的,对实施总体审计方案所需要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所作的详细规定和说明。

总体审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和审计事项名称;2)审计方式;3)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4)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5)预计的审计工作进度、时间;6)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7)其他有关的内容;8)编制总体审计方案的日期。

(3)总体审计方案应当由总部审计总监审核批准,重要审计事项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具体审计项目的以下基本内容:1)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目标;3)审计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4)执行人和执行日期;5)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6)其它相关内容。

具体审计计划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定。

第十二条发送审计通知书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有关部门。

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亦可在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子公司时向被审计子公司递交。

审计通知书一式两联。

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3)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4)被审计子公司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5)审计中心门公章和签发日期。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认为需要被审计子公司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被审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审计实施第十三条听取情况介绍审计组进驻被审单位后,应向其子公司领导说明审计意图,提出有关要求,并听取被审单位和财务负责人介绍情况。

主要听取被审计子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经营规模、范围、财务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审计事项的要求,审计组应随时调取有关资料,填写《资料登记表》,办理接收、归还手续。

第十四条实施检查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分工,按照具体审计计划,可运用详查、内控测评,抽样审计、计算、分析性复核、观察、询证、监盘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子公司银行账户、会计凭证、帐表;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

审计重点应根据不同行业的子公司和审计种类确定。

第十五条收集证据(1)审计证据是审计机构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材料。

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2)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3)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言证材料;5)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6)其它证据。

(2)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客观性;2)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审计证据具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相关性;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充分性;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合法性;5)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场。

(3)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当经过审计组组长复核后,交被审计子公司有关人员、被审计子公司或者被审计子公司有关部门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调查取得的其他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者签名或签章。

(4)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对其出具的审计证据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原因和日期。

该证据仍可作为审计证据。

(5)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6)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7)审计组对现金、有价证券的盘点监督,对被审计子公司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取证,以及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办理。

(8)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通知书。

(9)审计组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要按审计目标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评价,以便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10)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发现审计证据不足或取证手续不完备时,应及时补充取证或补办手续。

第十六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1)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得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有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应当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3)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形成,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

(4)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2)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3)审计过程记录;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5)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初步处理意见及建议;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8)索引号及页次;9)其他说明事项。

(5)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如实反映被审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工作底稿不得擅自删减或修改。

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证明材料若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6)审计底稿必须要用钢笔书写,以便保存。

(7)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号及顺序编号(8)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9)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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