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绝对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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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本票、支票记载事项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记载事项区别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
付款地
出票地
付款地
出票地
收款人名称(授权可补记)
付款地
出票地
可能记载事项
在票据上记载的其他事项不发生票据的效力
票据行为:
汇票: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本票:出票、背书、保证
支票:出票、背书
汇票、本票、支票记载事项的区别:
汇票
本票
支票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的名称
5、收款人的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1、表明“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的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第60讲_票据保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第60讲_票据保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第3单元票据法基础知识考点19:票据保证(★★★)(P415)1.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国家机关提供票据保证的,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票据保证的除外。

2.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票据保证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2)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2018年、2016年案例分析题)【提示】虽然不成立票据保证,但保证合同已经依法订立,保证人应当依照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3.相对必要记载事项(1)被保证人名称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2)保证日期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4.附条件保证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5.保证的效力(1)汇票保证人的票据责任从属于被保证人的债务,与被保证人负有同一责任。

【提示】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可以主张的任何票据权利,均可向保证人行使,包括在行使票据权利的顺序上,也是一致的。

如果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由于持票人可以向承兑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则也可以向保证人行使付款请求权。

如果以特定的背书人作为被保证人,则持票人不得对保证人主张付款请求权,只能对其行使追索权。

(2)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提示1】如果被保证人的债务乃是因为形式要件的欠缺而无效,那么,保证人也不承担票据责任。

【提示2】如果被保证人的债务乃是因为实质要件的欠缺而无效,例如,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签章伪造、无权代理、欺诈、胁迫等,则不影响票据保证行为的效力。

当然,即使票据保证有效,可以对保证人主张票据保证责任的,只能是票据权利人,即“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

票据法票据行为要件

票据法票据行为要件
本案中,某支行得诉求就是否能够成立?
案例四: 2003年12月31日,佛山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纸业
公司)出具了一张编号为得某银行支票给南海市某风扇厂, 票面金额为10万元,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后来该风 扇厂将支票转让给广州某综合贸易部(以下简称贸易部),贸 易部将自己补给为收款人。2004年1月5日,贸易部持该支 票到某银行佛山分行提示付款时,因出票人纸业公司签章 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银行拒绝付款,并出具了退票理由书。 贸易部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纸业公司支付票据款10万 元及利息938元。
意思主义 VS、 表示主义
《票据法》第4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 章,并按照所记载得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其她票据债务人在 票据上签章得,按照票据所记载得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三)票据行为得合法性
形式合法性:符合票据法关于票据得形式性要求 实质合法性:
目得和内容得合法性 VS、 票据行为外观
3、有益记载事项
指法律规定可以记载得行为人得选择记载,会产生票据法或者 其她法律上效果得记载事项。
(1)绝对有益记载事项:又称任意记载事项,指法律规定可 以由行为人任意加以记载,一旦记载就会发生相应票据法 上效力得事项。如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等。
第35条:票据得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和防伪技术要求和 印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支付结算办法》第9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 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得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得结 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得票据,票据无效。
《支付结算办法》第120条:签发支票时所使用得笔墨,必须就 是碳素墨水或墨汁。
百货公司于支票出票日后第8天,到付款银行办理转账, 得知该支票已被挂失止付。在向河东办事处请求付款未果 得情况下,百货公司于当月25日以河东办事处、银河家电 城以及王某之父为被告提起诉讼。

票据证券法最新律制度习题答案解析

票据证券法最新律制度习题答案解析

第六章票据证券法律制度(答案解析)打印本页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有关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的()。

A.以票据上较小的金额为准B.票据无效C.以中文大写为准D.以数码记载为准【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该汇票无效B.该背书转让无效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该汇票无效B.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付款责任【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4.票据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为()。

A.保证人名称B.被保证人名称C.保证日期D.保证人签章【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保证应记载事项分为绝对应记载事项与相对应记载事项两种。

绝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表明“保证”的字样和保证人签章。

相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保证人的名称和地址、被保证人的名称和保证日期。

5.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的()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10天【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四大票据基本知识

四大票据基本知识

是出票银行签发 的,由其在见票 时按照实际结算 银行汇票 金额支付给收款 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
1.出票人 2.付款人 出票银行 (出票银 行) 3.收款人
见票即付 定日付款
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指 定日期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 商业汇票 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种类:商业承兑 汇票和银行承兑 汇票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由银行签发的承 诺自己在见票时 无条件支付确定 银行本票 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 据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 发的,委托办理 支票存款业务的 银行在见票时无 条件支付确定的 金额给收款人或 者持票人的票据
1.表明“银行本票”字 样; 1.出票人 1、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可以 2.无条件支付的承兑; (银行) 支取现金。2、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 3.确定的金额; 银行 2.收款人 可申请签发现金本票,单位的不得签发银 3.付款人 4.收款人名称 (即出票人) 行本票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支票”.无条件支付的承兑; 账,普通支票两者都可,但在上角划有两 条平行线的划线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转 1.出票人 3.确定的金额; 出票人 2.付款人 账支票只能转账;2、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3.收款人 但用于支取现金的不能背书转让;3、存款 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 4.付款人名称 银行注销 5.出票日期
1.出票人 2.付款人 出票人 3.收款人 (持票人)
1、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付有条件,附 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付款期限不得 超过6个月;3、商业汇票既可以背书转 账,也可以支取现金;4、银行承兑汇票的 两个“万分之五”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 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2)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 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 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付的汇 7.出票人签章 票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公司法、票据法记忆口诀

公司法、票据法记忆口诀

针对内容:经济法口诀如下: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口诀编号:02针对内容:经济法-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口诀如下:经济法最后一章,违法税法的法律责任一,不纳税申报,少缴税或不交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二,偷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三,欠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四,逃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四,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五,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警察同志对你说:你偷了钱(欠)不来申报,不上交,还要逃跑罚酒:五杯(倍)半如果你欺骗政府。

顽抗到底罚酒:一至五杯(倍)口诀编号:03针对内容:经济法-公司法口诀如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条件其中一个:千人千股25%,超过4亿是15%,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生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现因业务拓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来招聘公司资本5000万开业3年,守法3年,我赚3年共有员工1000人人均工资1000元现求25岁以上的司义15个口诀编号:4针对内容:经济法-公司法口诀如下: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公司发债券,主体受限制,净资36千,累计低40,三一付利息,利率和水平弥补亏损的口决:有亏即补、先亏先补、弥补连续、不超过5申请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股票要上市,先要公开发,股本5千万,33双一千,3年都守法,报告没有假。

各种票据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和相对应记载事项

各种票据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和相对应记载事项

票据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和相对应记载事项汇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故汇票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格式。

汇票的格式就是作成汇票后表现于汇票之上的内容。

该内容可分为绝对应记载事项、相对应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

1.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

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该七个方面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具体内容如下:(1)表明“汇票”的字样。

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

如果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须表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

换言之,如果汇票附有条件(如收货后付款),则汇票无效。

(3)确定的金额。

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

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4)付款人名称。

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

(5)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

(6)出票日期。

这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签发汇票的日期。

(7)出票人签章。

这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亲自书写自己的姓名或盖章。

这一问题在前述有关内容已作说明。

如果汇票出票人不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即为无效。

2.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1)付款日期。

这是指支付汇票金额的日期。

汇票除见票即付外,其金额一般是在签发汇票后一段时间才支付。

见票即付汇票的法定付款提示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指汇票上记载的从出票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

这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直到汇票上记载的一定期间(如2个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于付款人承兑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如见票后3个月付款或承兑后6个月付款等。

票据行为考试知识点

票据行为考试知识点

票据行为考试知识点知识点、票据行为(★★)(2016、2017 年单选题;2019 年多选题;2020 年单选题)(一)概念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思考 1】出票是否票据行为?是【思考 2】票据丢失后的挂失止付行为是否票据行为?否【思考 3】提示付款行为是否票据行为?否(二)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老侯提示】其签章无效会导致该项票据行为无效。

【例题1·多选题】甲签发一张票据给乙,乙将其背书转让给赵某,后赵某因患精神疾病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后赵某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票据到期丙提示付款被拒绝,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丙可以向甲追索B.丙可以向乙追索C.丙可以向赵某追索D.丙不享有票据权利『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所以丙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具有追索权。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者无缺陷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合法,与此无关。

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1)关于签章签章者要求个人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单位签章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注意 1】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签章”;【注意 2】“支票的出票人”(企业)在票据上未加盖与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公章,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与盖预留银行签章具有同等效力)银行签章银行汇票(本票)专用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注意】“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银行)未加盖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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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①绝对记载事项(7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
①绝对记载事项(6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和汇票、支票不同的是,没有付款人名字)
3、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①绝对记载事项(7点):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①绝对记载事项(7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
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5、汇兑的必须记载事项:
①必须记载事项(7点):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
名称5汇款人名称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8受
托日期9汇款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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