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船舶着色、标志、旗帜和命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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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渔政等

中国海事渔政等

中国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中国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主要负责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海上安全救生等职能。

直属海事局船舶的命名规则:第1个汉字为“海”字,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第2个汉字为“巡”、“标”、“测”、“特”字,代表船舶功能:“巡”代表巡逻船;“标”代表航标船;“测”代表测量船;“特”代表其他辅助船舶。

阿拉伯数字代表船舶隶属单位或所在海区编号和船舶序号。

大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所在海区编号,第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大型船舶所在海区编号:北方海区编号为“1”,东海海区编号为“2”,南海海区编号为“3”。

中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3位阿位伯数字组成,第1、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隶属单位编号,第3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小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隶属单位编号,第3、4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海巡11总长约144.44米,排水量3249吨,续航力达6000海里,自持力为40天,试航航速为22节,并装备舰载直升机。

“海巡11”号可利用船上的信息监控系统,锁定和跟踪多个目标,实施海上搜寻、海事监控和海上指挥等多项任务,将大大增强黄渤海海区的海事快速反应能力。

该舰再建,预计将在2008年国庆前后交付山东海事局使用。

海巡21总长93.23米,型宽12.2米,型深5.4米,排水量1500吨,航速22节,满载时最大续航力为4000海里,人员编制45人。

为满足使用要求,该船配备了一系列高科技、高性能的设备。

海巡31该船排水量为3000吨,最大航速在22节以上。

在18节航速时,继航力为6000海里,自持力达40天。

机库15米多长,5米多高,可存放一架EC-135型或海豚直升机系列直升机。

海巡071海巡113海巡151海巡153海巡0816海巡0908海巡1026海巡1721快艇采用五位编号海巡310065、地方海事部门采用省、直辖市简称家编号。

船舶安全标识规定有哪些(3篇)

船舶安全标识规定有哪些(3篇)

第1篇一、概述船舶安全标识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船舶安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船舶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船舶安全标识的规定。

本文将对船舶安全标识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船舶安全标识的种类1. 船舶标志船舶标志主要包括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水尺、船型等。

船舶标志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设置:(1)船名:船名应采用醒目的字体和颜色,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

(2)船籍港:船籍港应与船名一并标写在船尾船名下方。

(3)载重线:载重线应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以便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

(4)水尺:水尺应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以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船舶装载情况。

(5)船型:船型应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以便于识别船舶类型。

2. 船舶安全标志船舶安全标志主要包括:(1)脱险通道标志:规定脱险通道识别的脱险通道标志,如MES标志。

(2)应急设备标志:规定急救设施和便携安全设备使用和位置的应急设备标志,如EES标志。

(3)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规定救生系统和设备使用和位置的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如LSS标志。

(4)消防设备标志:规定消防设备使用和位置的消防设备标志,如FES标志。

(5)禁止行为标志:规定禁止行为的禁止行为标志,如禁止吸烟标志。

(6)危险警告标志:规定危险情况的危险警告标志,如易燃易爆标志。

(7)指定动作标志:规定指定动作的指定动作标志,如紧急停止按钮。

(8)安全和操作须知符号:规定安全和操作须知的安全和操作须知符号,如穿戴救生衣。

三、船舶安全标识的设置要求1. 标志材料:船舶安全标识应采用耐腐蚀、耐候性良好的材料,如不锈钢、铝、塑料等。

2. 标志颜色:标志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如红色表示禁止,黄色表示警告,绿色表示安全等。

3. 标志字体:标志字体应清晰易读,如宋体、黑体等。

设置船舶标识方案

设置船舶标识方案

设置船舶标识方案在船舶的运营过程中,船舶标识对于各方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个有效的船舶标识方案非常必要。

本文旨在为海事从业者提供一些有用的理念和建议,以帮助设置一个安全可靠的船舶标识方案。

船舶标识的重要性船舶标识是用来区分和识别船舶的符号、数字或字母组合。

正常情况下,船舶标识应能反映出该船的国籍、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

船舶标识不仅提供了关键的信息,还是其他管理流程的必备条件,比如船舶的航行许可、纳税等各种手续。

船舶标识的选择选择一个合适的船舶标识,需要从船队规划、船舶管理、海事监管、市场需求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因素:国籍船舶标识上的国旗图案是反映其国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

国籍不只是一个固定概念,也是一个涉及海事、税务、商业和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复杂问题。

船名船名通常是一个船舶的最重要标识之一。

船名是几乎所有船舶上的标准字符,也是所有船舶管理的关键要素。

一艘船的名字应该有其文化或地理背景,同时还应该易于记忆和拼写。

呼号船舶在特定频段上的无线电呼号是通讯的国际标准,也是反映船只身份的重要标识之一。

呼号通常由单词字符和数字组成,可以从呼号前缀中反映出其所属国家。

船舶标识的设立根据塞瓦斯托波尔公约、国家海事总局和国际海上运输组织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船舶标识设立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这些规定需要考虑到船舶的类型、航行区域和其它实际情况。

建立船队标识系统建立船队标识系统,可以统一和标准化船舶标识,并加强内部管理。

这种标识系统起到标记和推广船队品牌的作用,树立船队形象,也可以在竞争中提高船队的市场地位。

登录海事局船舶所有人须于开航前,将船名、呼号和规定的船舶标识等信息填写在登记簿上,并向当地海事部门提交登记申请。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获得有效的船舶标识和许可。

合理设置船舶标识在设置船舶标识时,需合理考虑船舶的大小、类型、航线等实际情况。

对于大型船舶,可以在更多的船体部位上安装标识,有助于提高可见性和辨识度。

与船舶引航有关的旗号、灯号的区别和使用

与船舶引航有关的旗号、灯号的区别和使用

与船舶引航有关的旗号、灯号的区别和使用
陆悦铭;刘琦;刘栋
【期刊名称】《航海》
【年(卷),期】2015(0)3
【摘要】与船舶引航有关的信号旗有三面,分别是黄蓝垂直相间、左白右红和上白下红的长方形信号旗,它们分别有不同的含义;与船舶引航有关的灯号只有一组,即垂直的上白下红的两盏环照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我国各个引航机构的引航船(艇)驾驶员和引航员对这些旗号、灯号有一些不同的使用方法.文章根据相关规则对这些旗号、灯号进行了解释,分析了它们的区别,提出了正确使用的参考观点,希望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讨论,最后达成共识.
【总页数】3页(P36-38)
【作者】陆悦铭;刘琦;刘栋
【作者单位】上海港引航站上海 200080;上海港引航站上海 200080;上海港引航站上海 20008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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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The regulation for surface colours of the visual aids to navigation in China GB17381-1998自 1999-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是参照国际航标协会(IALA)1980年5月通过并发布的《关于航标视觉信号表面颜色的建议》,并结合我国视觉航标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标准与GB 16161—199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GB 12708—91《航标灯光信号颜色》共同使用,对我国海区助航标志的视觉信号进行全面规范,以使其最有效地起到助航作用,保证船舶在海上的航行安全。

GB 4696—84 《中国海区助航标志》中有关视觉航标表面颜色的构成和涂色方法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均有效。

本标准中规定的表面色的色品范围是采用标准照明体D65,45°法线(45/0)的几何图形测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视觉航标的新生产产品的表面色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在用视觉航标可相应延缓一年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交通部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交通部上海航标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维、胡江山、董树江、王伟时、刘郁郁、张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的构成、涂色方法和色品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海港、通海河口的所有视觉航标。

内河视觉航标的表面色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696—84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 5698—85 颜色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船舶标识相关规定

船舶标识相关规定

船舶标识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船舶标志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船舶应当具有下列标志:(一)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二)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三)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四)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五)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

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臵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臵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二、小型船舶船名标志(一)小型船舶为200总吨以下的船舶。

(二)标志:小型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臵标明与其登记船名、船籍港一致的船名和船籍港,并接受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小型船舶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在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

船长20米以下或受船型限制不能在规定位臵标明船名标志的小型船舶,应按以下方式之一标明船名、船籍港:1、配备一式两块标志牌,面向舷外对称安装在驾驶室上层建筑顶部或左右舱壁的适当显著位臵;2、无舱室的小型船舶配备标志牌一块,面向前方安装在船上适当显著位臵;3、配备灯箱替代标志牌。

配备一具双侧显示灯箱的,安装在驾驶室上层建筑顶部中轴线的适当位臵。

(三)船名标志的尺寸:1、船名标志牌的形状为四角为小圆角的矩形,船长20米及以上的小型船舶的船名标志牌为长600mm,宽450mm(Ⅰ型);船长20米以下的小型船舶的船名标志牌为长500mm,宽375mm(Ⅱ型);无舱室的小型船舶的船名标志牌为长300mm,宽225mm(Ⅲ型)。

2、船名标志灯箱为长方体灯箱,船长20米及以上的小型船舶的灯箱尺寸为长600mm,宽450mm(Ⅰ型);船长20米以下的小型船舶的灯箱尺寸为长500mm,宽375mm(Ⅱ型)。

灯箱的厚度视实际需要而定。

3、船名标志牌、灯箱的内容为船名和船籍港,书写居中排列,且船名在上,船籍港在下。

4、船名标志牌、灯箱所使用的汉字为规范简化字,字体为方正准圆体,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为等粗线体。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如下:
1、红色:红色航标指示船舶航行危险区域、禁止航行区域及限制航行区域;
2、白色:白色航标指示船舶可以安全航行的水域;
3、黄色:黄色航标指示船舶可以安全航行的水域,但需要特别注意;
4、绿色:绿色航标指示船舶可以安全航行的水域,但需要特别注意;
5、蓝色:蓝色航标指示船舶可以安全航行的水域,但需要特别注意;
6、橙色:橙色航标指示船舶可以安全航行的水域,但需要特别注意;
7、紫色:紫色航标指示船舶可以安全航行的水域,但需要特别注意;
8、黑色:黑色航标指示船舶可以安全航行的水域,但需要特别注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就《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就《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就《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4.04.04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就《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
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内河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我局在前期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现就《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传真:************;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
附件:《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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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船舶着色、标志、旗帜和命名办法
颁布部门 :交通部海事局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海事系统的职责,加强全国海事系统船舶的统一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海事系统所属各类船舶。

第三条 船舶的着色
(一)船舶水线以上的船体、上层建筑及吊机、桅、旗杆、吊艇架、风筒等颜色为白色。

(二)所有室外甲板的颜色为墨绿色。

〖*2/5〗
(三)锚机、绞盘、缆桩、导缆钳、锚穴、锚(特殊金属材料除外)颜色为黑色。

第四条 船舶的标志
(一)船体标志
船体标志为一条宽红色与四条蓝白相同的斜线条构成,红色部分与蓝白相间部分的宽度相等,由船艉向船 艏方向倾斜,斜条与水平面的夹角为60度,标在船名后。

横向位:船艏至船体标志最后一条蓝色斜线与吃 水线交点的长度为船舶总长度的三分之一(/3),标志总宽度为总船长的九分之一(/9);纵向位:船体标志上 起主甲板边线护舷下沿,下至设计吃水线(见附件)。

(二)上层建筑标志
1 设置烟囱的船舶:在烟囱两侧(有两个烟囱的在烟囱外侧)距甲板三分之二水平线与垂直中心线交点为中 心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局徽主体。

局徽主体的具体尺寸视烟囱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2 不设置烟囱的船舶:在驾驶室正面窗户下居中的醒目部位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局徽主体。

局徽主 体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3 在主甲板上的上层建筑左右舷醒目部位设置“中国海事局CINA A”(中文字体为黑体、拉丁字母为ie new roan;颜色为深蓝色,色标:C100­70­10)字体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第五条 船舶的旗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按规定时间悬挂在船舶艉部旗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局旗
1 设置船艏旗杆的船舶,在船艏旗杆悬挂。

2 不设置船艏旗杆的船舶,在船舶主桅悬挂。

(三)局旗的尺寸大小应小于或等于国旗的尺寸大小。

旗帜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第六条 直属海事局船舶的命名
(一)船舶的命名由 2 个汉字加上 24 位阿位伯数字组成(字体为楷体,颜色为深蓝色,色标:C1007010),表 示直属海事系统船舶所属单位、船舶功能和船舶序号。

1 汉字表达的含义。

第1个汉字为“海”字,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巡”代表巡逻船; “标”代表航标船;
“测”
“标”
第 2 个汉字为“巡” 、
、 “测”“特”字,代表船舶功能:
代表测量船; “特”代表其它辅助船舶。

2 阿拉伯数字代表船舶隶属单位或所在海区编号和船舶序号。

(二)船舶的命名
1 大型船舶:指千吨级及以上的船舶。

大型船舶的命名由 2个汉字加上 2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 1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所在海区编号,第 2位阿 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东海海区编号为“2” ,南海海区编号为“3” 。

大型船舶所在海区编号:北方海区编号为“1”
示例:
例: “海巡11”表示北方海区序号为“1”的大型巡逻船;
“海标22”表示东海海区序号为“2”的大型航标船;
“海巡33”表示南海海区序号为“3”的大型巡逻船。

2 中型船舶的命名
中型船舶:指45米60米级的船舶
中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隶属单位编号,第3位 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3 小型船舶的命名
小型船舶:指45米级以下船舶(不含45米)
小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隶属单位编号,第3、 4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4 中、小型船舶隶属单位编号(见下表)
辽宁海事局02;福建海事局13;
营口海事局03;厦门海事局20;
河北海事局04;广东海事局15;
天津海事局05;汕头海事局12;
烟台海事局06;深圳海事局16;
山东海事局07;湛江海事局17;
江苏海事局08;广西海事局19;
连云港海事局09;海南海事局18;
上海海事局10;长江海事局31;
浙江海事局11;黑龙江海事局32。

中、小型船舶的命名组成示例:
例: “海巡021”表示辽宁海事局序号为“1”的中型巡逻船;
“海标153”表示广东海事局序号为“3”的中型航标船;
“海巡1812”表示海南海事局序号为“12”的小型巡逻船。

(三)船名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位置协调匀称为宜。

(四)特殊用途的船舶命名应报交通部海事局批准。

第七条 地方海事机构所属巡逻船舶的命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机构所属海事巡逻船舶的命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简称加两汉 字再加上阿拉伯数字组成。

例: “苏海巡10”表示江苏省地方海事机构的海事巡逻船。

“沪海巡20”表示上海市地方海事机构的海事巡逻船。

第八条 船籍港的命名
船舶的港籍以船舶隶属海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名命名,中文地名下注汉语拼音(字体为黑体,颜色为深蓝色, 色标:C1007010),字体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第九条 本办法中所述局徽和局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局徽、局旗使用管理办法》(海办字〔1999〕 591号)执行。

第十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对所属船舶进行命名。

直属海事 局的船舶命名报交通部海事局核准后方能启用,地方海事机构的海事巡逻船舶命名方案报交通部海事局备 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有船舶着色、标志、旗帜和命名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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