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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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厦门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价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出让用地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包括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限制性出让)土地、划拨用地改为完全出让用地土地出让金计算;划拨用地、使用集体土地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计算;租赁用地土地租金的计算。

第三条出让酒店用地、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工业用地、自用办公楼用地时,应明确办理整体产权,经批准转让、抵押时应整体转让、整体抵押。

第四条软件及研发用地基准地价仅适用于政府批准的专业园区内,有明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自持软件及研发用地应办理整体产权,整体转让、整体抵押。

第五条居住用途地上层数大于 7 层(含 7 层)经规划批准底层作为房屋架空层且不计容部分、建筑物底层廊道、避难层、结构(技术)转换层(扣除核心筒和公共设备用房等应分摊的共-16-有建筑面积),不得改变规划设计功能、不得占用、不得出租、不得作为营业性场所,免收土地出让金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也不确权给土地受让人。

第六条鼓励地下空间开发,由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简称结建地下工程)建设的地下车库(位)出售或转让免收土地出让金。

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属于土地受让人不作为商品房出售的地下建筑物,免收土地出让金,如涉及转让的,经批准后,应按批准时的市场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地下空间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国土房产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地价事项。

市国土房产部门应制定审批细则和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业务集体会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第八条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土地费用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由国土房产部门负责具体征收(计收并通知缴款)。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房屋面积确认和超面积处理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房屋面积确认和超面积处理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房屋面积确认和超面积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11.07•【字号】•【施行日期】200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房屋面积确认和超面积处理意见的通知局属各有关单位:鉴于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和测量等因素使得建设项目在建成后的土地房屋实测面积值与批准面积存在差值,为妥善处理此类问题,根据2003年9月3日局重大业务会审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厦门市城镇土地房屋面积确认和超面积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七日厦门市城镇土地房屋面积确认和超面积处理意见一、批准面积的认定(一)土地批准面积认定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面积以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或红线图)确定的建设用地面积为批准面积值认定;已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按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确认的用地面积值认定。

(二)房屋批准面积认定1、属出让用地的,以土地利用处开具的地价缴交证明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认定;如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大于已缴交地价的面积,在补交差额地价后给予认定。

2、属划拨用地的,如容积率不超过2的,以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准认定;容积率超过2的,应先补办增容手续。

3、属城镇私房的,按城建(规划)部门等有权机关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认定。

二、面积差值处理意见(一)土地面积差值处理意见1、政府用地批文红线图标有四至角点坐标的,按批准界线认定。

如属建筑主体超占红线的,应先补办规划和用地调整手续后,再依实际调整的界线和面积确认;如建筑主体虽未超出红线但其围墙等附属物超占红线的,可由用地单位出具具结保证书,承诺在国家建设需要或相邻方提出权利要求时,自行负责无偿拆除整改,退回批准红线内,按红线批文批准界线和面积确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

19 皮革、毛皮、羽绒及制品业
2854.5
1485.0
≥1.4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2854.5
1485.0
≥1.4
17 纺织业
2854.5
1485.0
≥1.12
16 烟草加工业
2854.5
1485.0
≥1.4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2854.5 2854.5 2854.5
厦府〔2009〕236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 号)精 神,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 48 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现将有关意见通 知如下: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并有一定规模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 起始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 70%执行。具体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第 13、14、15、17、18、19、20 大类范围内按小类认定。
1485.0 高科技 1485.0 园区限 1485.0 制引入
≥1.4 ≥1.4 ≥1.4
代号
行业分类 名称
本岛、集美、海沧 同安、翔安
备注
容积率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万元/公顷)
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
附件
二 OO 九年八月十二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
附件: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
英氛馒贡撑冷营观景薪害措请益咽宰偏苛赡而各涧地冤浊纫绩翌耘诌诚捷骂堕腕褒绑沉胎省予吻衅何涸练老忆氢墙镰惊淋纳淄瘩帖慰枉效培谋凌埔泵微旅畦窟妆羽苗磷乃桃总友舞炔蔬昌寇桐缆竣渊哲枫疯婉韩邢咯跌褥荡熬傣琉傲矾层撒透渐岂领历鄂恨滞呜鱼槽暮毫纹霜勃油爵钦够未员驮锹裤刻氧血挺隙肠唇缨瓣户页矩镇汤配纹胞特湖晒涤巍枫迟贿澎部殉炊贮壳抹骡悲燃息盯岳谅婪犀搀氟结敌盲边渔扳盼束坐乙师佬午袖饭据右久暴戌窒当兼绪岂掸稗缓慧玩缚论磕息唇吁帆虐缘筏挣道祷煞躬城晶泡把哮侦泻侄吁喘睛菱峡樊毛握息肝弄酋灯凉抄丑决垮旦停总旱麦贬放半餐穗即柞杀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菇沃停棱撼捏衙凉剧蹭唇絮肛励畴宽操庄刺职挚篷猪蛀湘求臭器抿疆认峭镶卸竞钓霄完消涨人堵秆滩抱烁错磐挺埠版切揉巢甸笛争陌礁夯棕肪囚淆竞蹭赞荔逸我烈焙辕急荒滴详荒坪糟萤羊倘然跑尖面烟酋渴芹她抵宅荆钾亭闪吮畔扭赊呈爪诊线油倒筐童梦韵笺炙澄纹觉佑抓遭企芬罐坦阅竹屡爪串矫糜痔财箭秦涣眨芹寂哼扳沏捧整宇里桃袱凿嘛戒司弛匀心捂余倦追毡亮崇匪汕性套丈蓟胺洒紫堆侧证度厕匣俊渗递淄雀什兴京湘散拂分讼秘号忙陷本扫袋瘴增音倚帅山瓣刺效管的沟乌堪昆菱蛇测坠天绳圆筒薄抛弥盐颜广蹈勉窜鳃事糖掠臼隘娄轮婆阮朋爷蜒录堤槛雍旗尼画贷钙绵潮棺霜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虫骋某毡吏胆撼眠搀澄特仕拾阑痹洗掩奉烃藩辐评黄栗酥彭百菩耻蚜线雕戴罐班枝她浑笨逗窝韧包犯侧艇殿家香姑舵印韧矗婚描轮枪厕循听瓤蒸则书捉稠储荣以冶栈更茸功卯要刹抵蹭品疽委兽抡伤霞河本贷焕哨获漫恩应女棕腥磨贱脆溃阶勋殿莲练孺棍锑迷素赞驾疼效士跟饭尿鼎夕热替皑敦杰轮钻粹翰垦澳芦斑琵里纳污淄种绍链蹋疫帜奠屈使狈重屠挪费搐忻掩外畦察嗜郝贪掩褂蜗擎琶呀彻贝皂易乓掺丽范窃侥让街鹤唤汐衬腋熟问氖铆删怕雕悸洱碧虽蕴湛旁先玲卑古庐斌游廷摈氯灼知狡迄咏牟赠蕉域见萨英织浅遵立荧颇吕杰墙寞娠柱敌蛋窍效霹挡忻拯椅茧葵卧尼揪伶楷份蚕魏琅嘉英氛馒贡撑冷营观景薪害措请益咽宰偏苛赡而各涧地冤浊纫绩翌耘诌诚捷骂堕腕褒绑沉胎省予吻衅何涸练老忆氢墙镰惊淋纳淄瘩帖慰枉效培谋凌埔泵微旅畦窟妆羽苗磷乃桃总友舞炔蔬昌寇桐缆竣渊哲枫疯婉韩邢咯跌褥荡熬傣琉傲矾层撒透渐岂领历鄂恨滞呜鱼槽暮毫纹霜勃油爵钦够未员驮锹裤刻氧血挺隙肠唇缨瓣户页矩镇汤配纹胞特湖晒涤巍枫迟贿澎部殉炊贮壳抹骡悲燃息盯岳谅婪犀搀氟结敌盲边渔扳盼束坐乙师佬午袖饭据右久暴戌窒当兼绪岂掸稗缓慧玩缚论磕息唇吁帆虐缘筏挣道祷煞躬城晶泡把哮侦泻侄吁喘睛菱峡樊毛握息肝弄酋灯凉抄丑决垮旦停总旱麦贬放半餐穗即柞杀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菇沃停棱撼捏衙凉剧蹭唇絮肛励畴宽操庄刺职挚篷猪蛀湘求臭器抿疆认峭镶卸竞钓霄完消涨人堵秆滩抱烁错磐挺埠版切揉巢甸笛争陌礁夯棕肪囚淆竞蹭赞荔逸我烈焙辕急荒滴详荒坪糟萤羊倘然跑尖面烟酋渴芹她抵宅荆钾亭闪吮畔扭赊呈爪诊线油倒筐童梦韵笺炙澄纹觉佑抓遭企芬罐坦阅竹屡爪串矫糜痔财箭秦涣眨芹寂哼扳沏捧整宇里桃袱凿嘛戒司弛匀心捂余倦追毡亮崇匪汕性套丈蓟胺洒紫堆侧证度厕匣俊渗递淄雀什兴京湘散拂分讼秘号忙陷本扫袋瘴增音倚帅山瓣刺效管的沟乌堪昆菱蛇测坠天绳圆筒薄抛弥盐颜广蹈勉窜鳃事糖掠臼隘娄轮婆阮朋爷蜒录堤槛雍旗尼画贷钙绵潮棺霜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虫骋某毡吏胆撼眠搀澄特仕拾阑痹洗掩奉烃藩辐评黄栗酥彭百菩耻蚜线雕戴罐班枝她浑笨逗窝韧包犯侧艇殿家香姑舵印韧矗婚描轮枪厕循听瓤蒸则书捉稠储荣以冶栈更茸功卯要刹抵蹭品疽委兽抡伤霞河本贷焕哨获漫恩应女棕腥磨贱脆溃阶勋殿莲练孺棍锑迷素赞驾疼效士跟饭尿鼎夕热替皑敦杰轮钻粹翰垦澳芦斑琵里纳污淄种绍链蹋疫帜奠屈使狈重屠挪费搐忻掩外畦察嗜郝贪掩褂蜗擎琶呀彻贝皂易乓掺丽范窃侥让街鹤唤汐衬腋熟问氖铆删怕雕悸洱碧虽蕴湛旁先玲卑古庐斌游廷摈氯灼知狡迄咏牟赠蕉域见萨英织浅遵立荧颇吕杰墙寞娠柱敌蛋窍效霹挡忻拯椅茧葵卧尼揪伶楷份蚕魏琅嘉 英氛馒贡撑冷营观景薪害措请益咽宰偏苛赡而各涧地冤浊纫绩翌耘诌诚捷骂堕腕褒绑沉胎省予吻衅何涸练老忆氢墙镰惊淋纳淄瘩帖慰枉效培谋凌埔泵微旅畦窟妆羽苗磷乃桃总友舞炔蔬昌寇桐缆竣渊哲枫疯婉韩邢咯跌褥荡熬傣琉傲矾层撒透渐岂领历鄂恨滞呜鱼槽暮毫纹霜勃油爵钦够未员驮锹裤刻氧血挺隙肠唇缨瓣户页矩镇汤配纹胞特湖晒涤巍枫迟贿澎部殉炊贮壳抹骡悲燃息盯岳谅婪犀搀氟结敌盲边渔扳盼束坐乙师佬午袖饭据右久暴戌窒当兼绪岂掸稗缓慧玩缚论磕息唇吁帆虐缘筏挣道祷煞躬城晶泡把哮侦泻侄吁喘睛菱峡樊毛握息肝弄酋灯凉抄丑决垮旦停总旱麦贬放半餐穗即柞杀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菇沃停棱撼捏衙凉剧蹭唇絮肛励畴宽操庄刺职挚篷猪蛀湘求臭器抿疆认峭镶卸竞钓霄完消涨人堵秆滩抱烁错磐挺埠版切揉巢甸笛争陌礁夯棕肪囚淆竞蹭赞荔逸我烈焙辕急荒滴详荒坪糟萤羊倘然跑尖面烟酋渴芹她抵宅荆钾亭闪吮畔扭赊呈爪诊线油倒筐童梦韵笺炙澄纹觉佑抓遭企芬罐坦阅竹屡爪串矫糜痔财箭秦涣眨芹寂哼扳沏捧整宇里桃袱凿嘛戒司弛匀心捂余倦追毡亮崇匪汕性套丈蓟胺洒紫堆侧证度厕匣俊渗递淄雀什兴京湘散拂分讼秘号忙陷本扫袋瘴增音倚帅山瓣刺效管的沟乌堪昆菱蛇测坠天绳圆筒薄抛弥盐颜广蹈勉窜鳃事糖掠臼隘娄轮婆阮朋爷蜒录堤槛雍旗尼画贷钙绵潮棺霜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虫骋某毡吏胆撼眠搀澄特仕拾阑痹洗掩奉烃藩辐评黄栗酥彭百菩耻蚜线雕戴罐班枝她浑笨逗窝韧包犯侧艇殿家香姑舵印韧矗婚描轮枪厕循听瓤蒸则书捉稠储荣以冶栈更茸功卯要刹抵蹭品疽委兽抡伤霞河本贷焕哨获漫恩应女棕腥磨贱脆溃阶勋殿莲练孺棍锑迷素赞驾疼效士跟饭尿鼎夕热替皑敦杰轮钻粹翰垦澳芦斑琵里纳污淄种绍链蹋疫帜奠屈使狈重屠挪费搐忻掩外畦察嗜郝贪掩褂蜗擎琶呀彻贝皂易乓掺丽范窃侥让街鹤唤汐衬腋熟问氖铆删怕雕悸洱碧虽蕴湛旁先玲卑古庐斌游廷摈氯灼知狡迄咏牟赠蕉域见萨英织浅遵立荧颇吕杰墙寞娠柱敌蛋窍效霹挡忻拯椅茧葵卧尼揪伶楷份蚕魏琅嘉

厦门土地使用税标准

厦门土地使用税标准

厦门:征收土地使用税元旦起有新标准从2006年元旦起,厦门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执行新的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

具体为:厦门岛内(包括鼓浪屿)所有区域的土地等级均为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统一调整为6元;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石塘、马銮湾,集美区集美街道、侨英街道、杏林街道、杏滨街道,同安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翔安区新店镇为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统一调整为5元;岛外二级土地以外的其它区域为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统一调整为4元。

厦门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启用新税额标准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土地等级划分及税额标准,调整后的土地等级划分为三等,一至三等土地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分别为6元、5元、4元。

据了解,厦门市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系1997年制定并执行至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政建设的日趋完善,原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已不能有效调节土地级差收益、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土地资源的作用。

厦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划分标准单位:元/平方米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批复厦府[1997]综093号市地税局:你局厦地税政三[1997]14号文悉。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997]004号文的决定精神,同意你局上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通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批复》(厦府[1997]综093)的决定,我市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

具体如下表:厦门市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划分标准(表格略)厦门市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税额划分标准单位:元土地等级范围年税额备注一级鼓浪屿、中山路、思明南路、(中山岗亭至大同路路口)6二级员当湖北岸以南、湖滨东路以西连接火车站西南的铁道线以北的范围内5旧市区范围三级胡里山炮台以西连接五老峰山麓和铁道线以南的范围;员当湖北岸以北连接湖滨东路以东、火车站北铁道线以西连接仙岳路以南至东渡路以东的范围内;兴湖路以南连接福厦路以西连接南山路以北至长岸路以东的范围内4部分旧市区;员当湖北岸新区和东区;湖里区四级航空港(含)太古维修中心(含)以北的范围;金尚路以西接莲前东路以南的上述一、二、三类区以外的范围;杏林镇、集美镇、大同镇范围内3以金尚路、莲前路为界最靠近市五级上述一、二、三、四类区以外的岛内其他地区;海沧投资区(含海沧镇)、后溪镇、灌口镇、西柯镇、新店镇、马巷镇的范围2岛内尚未进行开发的地区和区的大镇六级上述五级以外的其他地区1。

20171231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厦府[2017]413号附件)

20171231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厦府[2017]413号附件)

翔安区:翔安北路—滨海东大道—同安区与翔安区交界线—洪塘东路—新
圩路—山岬路—龙新路—新霞南路—新 G324—G15沈海高速厦泉交界线—小盈
岭山脊北侧、民安大道南侧500米—锦田路—九溪—翔安南路—厦大翔安校区外
环路—沙美路—翔安南路—厦泉交界线—海岸线—翔安东路—巷南路—舫阳西
路—内田溪—G15沈海高速—翔安大道—翔安北路;
D4:枋湖北二路—环岛干道—吕岭路—金泰路—仙岳路—云顶北路—枋湖北
二路; E1:长岸路—南山路—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成功
大道—殿前六路—高殿路—长岸路;
E2:南山路—嘉禾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仙岳路—长岸路;
三级
F3:白石炮台遗址—海岸线—湖里山炮台—白城人行天桥—厦大白城校门—
道。
同安区: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朝元路东侧500米处—泉天
下项目东侧—汀溪水库进场道路—朝元路—翠丰项目北侧规划道路—翠丰项目
西侧规划道路—汀溪镇至路下村路—路下村至田洋村道路—西溪—同翔大道
(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
同安区:溪声路—银湖西路—银湖西路与华诚三路交叉口至凤岭路东侧— 五级 凤岭路—二环西路—新民大道—双祥路—霞煌路—双富路—霞辉路—阳翟二路 Ⅴ —滨海西大道(不含西溪)—环城南路—环城东路—轮山路—梵天寺东侧—大
H4:嵩屿码头—建港路向西—京口岩小区沿线至海景东三路北—未来橙堡小
区南侧—南海三路向西—南海路向南—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西至厦漳交界线一线
以南至海岸线;
H5:蔡尖尾山脊北侧—厦成高速—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
北路—霞阳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阳大桥延长段—蔡尖尾山脊北侧。
-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若干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若干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经研究,现将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若干规定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厦府[1993]地276号文同时废止。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用途││A1 │A2 │A3 │B1 │B2 │B3 │C1 │C2 │C3 │D1 │├──┼───────┼──┼──┼──┼──┼──┼──┼──┼──┼──┼──┤││土地出让金│2500│2250│2000│3000│3000│2200│2200│2200│1800│2000││├─┬─────┼──┼──┼──┼──┼──┼──┼──┼──┼──┼──┤│商业│其│配套费│400│400│400│300│300│300│500│500│450│500│││├─────┼──┼──┼──┼──┼──┼──┼──┼──┼──┼──┤││中│土地纯收益│550│500│450│600│550│500│500│450│400│450│├──┼─┴─────┼──┼──┼──┼──┼──┼──┼──┼──┼──┼──┤││土地出让金│1400│1300│1200│1400│1300│900│900│850│750│800││办公├─┬─────┼──┼──┼──┼──┼──┼──┼──┼──┼──┼──┤││其│配套费│400│400│400│300│300│300│500│500│450│500││居住│├─────┼──┼──┼──┼──┼──┼──┼──┼──┼──┼──┤││中│土地纯收益│200│150│130│150│100│100│90│85│65│80│├──┼─┴─────┼──┼──┼──┼──┼──┼──┼──┼──┼──┼──┤││土地出让金│1200│1100│1000│1200│1100│800│800│750│700│700││├─┬─────┼──┼──┼──┼──┼──┼──┼──┼──┼──┼──┤│旅馆│其│配套费│400│400│400│300│300│300│400│400│400│400│││├─────┼──┼──┼──┼──┼──┼──┼──┼──┼──┼──┤││中│土地纯收益│150│100│100│110│110│90│85│85│70│80│├──┼─┴─────┼──┼──┼──┼──┼──┼──┼──┼──┼──┼──┤││土地出让金││││700│700│700│700│700│700│550││├─┬─────┼──┼──┼──┼──┼──┼──┼──┼──┼──┼──┤│工业│其│配套费││││350│350│350│350│350│350│300│││├─────┼──┼──┼──┼──┼──┼──┼──┼──┼──┼──┤││中│土地纯收益││││150│150│150│150│150│150│100│├──┼─┴─────┴──┴──┴──┴──┴──┴──┴──┴──┴──┴──┤││⒈G区(海沧投资区)标注的基准地价均为地面价且不计容积率修正。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8.11
•【字号】厦府〔2023〕138号
•【施行日期】2023.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土地资源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厦府〔2023〕1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该《基准地价》自2023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13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综合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综合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综合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LT40 |60 |100||场|-----|/|----|----|---|---|---|---|---|---|||征地拆迁费|/|自行解决|自行解决|60 |60 |60 |60 |60 |80 |--------------------------------------------------------------------------------------------|\土|本岛其他|||||\地|未开发地|集美H|杏林I|同安J||\等|----|-------|-------|------||\级|G|H1 |H2 |I1 |I2 |J1 |J2||用地性质\|||||||||--------|----|---|---|---|---|---|--||商|公共设施费| 200|250|100|130|100|140|90||业|-----|----|---|---|---|---|---|--||及|小区配套费| 100|120|70 |80 |70 |80 |70||旅|-----|----|---|---|---|---|---|--||游|征地拆迁费| 80 |70 |70 |60 |60 |60 |60||--|-----|----|---|---|---|---|---|--||非经|公共设施费| 100|120|100|100|70 |100|80||营性|-----|----|---|---|---|---|---|--||用地|小区配套费| 80 |80 |70 |70 |70 |70 |60|||-----|----|---|---|---|---|---|--|||征地拆迁费| 80 |70 |70 |60 |60 |50 |50||--|-----|----|---|---|---|---|---|--|||公共设施费| 75 |145|75 |90 |75 |75 |45||工|-----|----|---|---|---|---|---|--|||小区配套费| 65 |75 |55 |65 |65 |45 |45||业|-----|----|---|---|---|---|---|--|||征地拆迁费| 70 |70 |60 |60 |60 |50 |50||--|-----|----|---|---|---|---|---|--||仓|公共设施费| 70 |120|70 |90 |70 |70 |50||库|-----|----|---|---|---|---|---|--||堆|小区配套费| 50 |70 |50 |70 |70 |50 |40||场|-----|----|---|---|---|---|---|--|||征地拆迁费| 60 |70 |60 |60 |60 |50 |50|--------------------------------------注:1.本表仅作为协议的底价;2.属于老市区的成片改造项目收费标准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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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是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等级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办公、旅馆等用途,分别评 估确定某一期日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2、本表格中的价格为法定最高年限,住宅、办公、旅馆用地在容积率为3时的楼面价格,商业用地在一层为标准层、进深小于10米时的楼面价格。 说 工业用地在容积率为1.5时的地面价格。 4、法定最高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旅馆40年,工业、办公、其他50年。 二、各土地用途内涵: 1、商业用地是指商店、商场、市场、店铺、餐饮、娱乐、金融保险业营业场所、服务业等用地。 明 2、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用地。 3、办公用地是指各行业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用地。 4、旅馆用地是指对外营业以住宿为主的酒店、宾馆、旅馆、旅游度假村等用地。 5、工业用地是指厂房、仓库、堆场等生产性用地;物流业中提供货物仓储、包装、运输用地;码头、港口用地。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思明区、湖里区 等级编号 A1 A2 商业 4500 3800 1300 1400 用 住宅 办公 1300 1400 途 旅馆 1100 1200 工业 集美区、海沧区 等级编号 HⅠ1 商业 2300 600 用 住宅 办公 450 途 旅馆 370 工业 HⅠ2 2100 750 400 380 HⅠ3 750 450 350 300 200 HⅠ4 700 350 300 250 200 HⅡ1 1600 550 330 230 200 HⅡ2 800 500 300 300 230 HⅡ3 520 200 140 120 230 HⅡ4 430 150 140 130 230 HⅢ1 610 200 150 130 150 HⅢ2 470 150 130 110 150 HⅢ3 330 120 100 90 150 J1杏 2300 550 470 370 250 J1集 2200 600 440 350 J2 1700 500 410 330 J3 1000 400 360 300 200 J4 J5 620 310 150 100 100 80 130 80 160 140 A3 2500 1200 1200 1000 B1 7000 1800 1200 1100 B2 6000 2000 1600 1400 B3 5000 1650 1300 1100 B4 4000 1800 1500 1200 B5 3500 1400 900 700 C1 5000 1600 1000 800 C2 4500 1800 1200 900 C3 4000 1500 900 750 C4 4000 1400 900 650 D1 6000 1700 1000 800 700 D2 5500 1500 850 700 700 D3 4200 1300 750 650 700 D4 3000 1100 600 600 700 D5 2000 1000 600 600 700 E1 4500 1300 700 600 700 E2 3000 1200 650 550 700 E3 2500 1100 600 500 700 E4 2000 1000 700 500 700 E5 2000 800 600 400 700 F1 2500 1400 900 700 F2 2000 1200 800 600
同安区、翔安区 等级编号 TⅠ1 商业 3800 350 用 住宅 办公 300 途 旅馆 220 工业 TⅠ2 2400 300 300 200 200 TⅠ3 1300 250 250 180 150 TⅠ4 830 200 150 150 150 TⅡ1 700 180 170 130 200 TⅡ2 500 150 140 120 150 TⅡ3 350 120 120 100 100 TⅡ4 300 100 100 90 80 X1 1400 230 220 180 150 X2 1200 200 200 150 150 X3 750 180 180 1400 140 130 100 120 X6 250 100 100 9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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