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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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2•【字号】徐政发[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徐政发〔20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为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职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江苏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和《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回顾“十一五”期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明显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组织领导体系基本确立。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市政府每年召开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和协调防震减灾工作。

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工作,解决问题。

强化防震减灾目标责任管理,市与县(市)区政府每年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抓好落实。

市级财政累计投入防震减灾事业经费1310.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防震减灾事业经费达350余万元,保障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报批〈江苏省防洪规划〉的请示》(苏水计〔2010〕7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苏省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意《规划》提出的全省防洪排涝目标任务、主要工程布局和防灾减灾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到2020年,长江干流和太湖流域防洪标准全面达到50年一遇以上,洪泽湖及淮河下游流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流域防洪标准全面达到5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规划设防标准。

二、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河湖工程维护管理,切实提高流域、区域、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中,要依法执行防洪影响评价制度,同步规划建设防洪排涝设施,确保防洪保安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坚持“流域与区域统筹、左右岸兼顾、上下游协调、城乡一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的原则,不断巩固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我省水利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编制区域和城市防洪规划,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开展涉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土资源开发等活动,都应符合防洪规划要求。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要求,统筹推进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一市、一县范围内的防洪排涝工程,原则上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流域和跨市跨县(市)的区域骨干防洪排涝工程,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市、县共同建设。

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时期之一,南方低温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特大灾害接连发生,严重洪涝、干旱和地质灾害以及台风、风雹、高温热浪、海冰、雪灾、森林火灾等灾害多发并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面对严峻灾害形势,有关各方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不断完善。

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减灾委员会或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形成。

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海洋、环境等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和预警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天气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台风早期预警水平得到提高,农林病虫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

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A、B星和风云三号A星、风云二号E星成功发射,卫星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初步建立。

三是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提升。

实施了防汛抗旱、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公路灾害防治等重大工程,大江大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人口密集区、大中城市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初步治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扎实推进。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苏政办发[2013]152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5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5日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篇发展背景与规划目标第一章发展背景第一节发展现状第二节发展趋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篇发展重点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章基本医疗卫生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五章就业与社会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六章社会救助与福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七章人口与家庭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八章基本住房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节保障政策第九章公共文化体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一章基本公共交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二章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三篇实施保障第十三章机制创新第一节财政保障机制第二节服务供给机制第三节管理运行机制第四节监督检查机制第五节城乡统筹机制第六节区域协调机制第十四章组织实施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与绩效评价第二节推动法制化第三节注重规划宣传与检查评估序言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与家庭、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8•【字号】苏政办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

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重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二五”时期政府履行信息化发展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的成绩和问题“十一五”期间,是江苏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5年。

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顺利完成了“十一五”信息化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信息化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推动作用日益显现。

2010年,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了0.73,提前2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末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7的目--国民经济信息化全面推进,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苏政办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序言“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力构建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

《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本《规划》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与国家《“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衔接。

《规划》立足率先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发展要求,阐明“十二五”时期我省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5年我省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确定交通网络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

一、现状评价“十一五”是我省交通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在基础设施总量规模、运输能力供给和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交通运输业进入各种方式协调发展、能力扩大与效率提高并重、全面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新阶段。

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完成十二五规划面临什么困难?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一)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三)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

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五)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八)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

主要目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详细版):——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居民消费率上升。

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

在江苏大地书写防灾减灾“中国梦”——构筑一体化防灾减灾体系为生命筑起绿色屏障

在江苏大地书写防灾减灾“中国梦”——构筑一体化防灾减灾体系为生命筑起绿色屏障
能上 下功夫 。推 进县级减 灾救灾
综 合 协 调 机 构 建 设 ,健 全 省 辖 市减 灾综合协 调机构 ,加 快建 设
多灾 易灾县 ( 市、区 )综合协调 机构 ,切实加 强减灾委 、 民政部 门上 下级之 间的信息沟通 和应 急 协调 。要通过 建立健全 综合减 灾 协调 机制 ,及 时研究解 决政策执 行过 程 中的矛盾 和 问题 ,及时整 合减 灾事业 发展 中的有 效资源 ,
动 员机制 。
侯 学元 : 一是 完菩 综 合协 调机 制 ,推 动减 灾 救 灾
协 调 发展 。强化 各级 减灾 委 综合 协调 职 能 ,重 点在增
强 综 合 协 调 能 力 和 水 平 上 用 力 气 ,在 提 高 综 合 协 调 效
总第2 0 8 J  ̄2 0 1 3 — 7 h《 巾圈减灾 》
提 高 综 合 减 灾 事 业 发 展 速 效 和 水
平。
二是加 强减 灾能 力建 设 ,提 升减 灾救灾综合 实 力。编 制实施 救灾 物资储备 规划 ,加速 推进 省 市县 救灾物 资储 备体 系建设 、减 的综 合 性救 灾应 急 演练 ,通 过 开展 模拟 演 练 ,完 善 了 救助预 案、 固化 了处置程序 、提升 了应对 能力 。 灾宣 传 教育 基地 、避难 场所 建 设 ,建立 布 局合 理 、品 种齐 全 、数 量 充足 、管 理规 范 的生 活类 救 灾物 资储 备 体系 ,提 升 储备 能 力 ,打牢 防 灾减 灾 工作 基础 。深 入 研 究各 地救 灾 工作 实 际需 求 , 以提 升 灾情 采集 传输 能
弱 。 经 过 几 年 发 展 , 社 区 具 备 一 定 减 灾 能 力 , 但 社 区
力 、应 急救 助保 障 能力 为 目的 ,全 面 加强 应急 通信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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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一、综合防灾减灾“十一五”发展概况
过去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成立了省减灾委员会,制定了“十一五”综合防灾减灾目标和任务,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议事日程,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1 .农村民房抗灾能力大幅提升。

2003 年,省政府将农村草危房改造作为五件实事之一,要求用3 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农村草危房改造。

据初步统计,全省累计投入农村安居工程改造资金100 多亿元,改造农村草危房200 多万户。

这项工程有效地实现了防灾减灾关口前移,提高了农村民房的抗灾能力。

2 .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效明显。

全省各地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大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2008 至2010年,全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1个。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制定了《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大力开展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截止2010年,全省有91个社区获得“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3 .救灾物资仓储能力不断增强。

全省各级努力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不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2007 年,省
民政厅科学规划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及时向省政府报送了可行性报告,投入6000 多万元,在南京开工建设20000 平方米的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全省重灾市、县(市、区)根据灾害特点和救灾工作需要,因地制宜,采取新建、共用或租借等方式,积极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救灾物资存储场所。

目前,救灾仓库有省级在建1个6000平方米、地市级11个共12000平方米(其中含租借1025平方米),以及县(市)级33个共10200平方米(其中含租借500平方米),全省共储备救灾帐篷、衣被、食品等常备生活救助应急物资近4000万元。

4.减灾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多年来,全省各地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活动。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有5000多万人参加了全国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开展广场宣传、防灾技能培训等活动30000多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过亿份,让广大的城乡居民熟悉了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危害,掌握了预防灾害的基本知识和避险的基本技能。

2010 年9 月7 日,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在江苏省教育电视台成功举办了“2010 年‘福彩杯’江苏省防灾减灾知识大赛”,并组队参加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获得“省级优秀组织奖”和“优胜奖”各1项。

5.灾害信息员队伍不断壮大。

全省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为重点,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2008 年6 月,在南京组织召开了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明确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制定了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计划。

截止“十一五”末,全省共有专兼职灾害信息员25171 名。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因灾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据统计,“十五”期间,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97 . 5 亿元,“十一五”期间,全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79.16亿元,下降了23.79%,防灾减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从我省的防灾减灾工作形势来看,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一是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缺乏减灾综合性法规,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灾害保险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补助标准偏低;三是基层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够完善,应急通信、指挥和交通装备水平落后;四是减灾领域科技支撑,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和装备应用尚待加强;五是各级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六是减灾科普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减灾意识仍较薄弱。

“十二五”时期,江苏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各种自然灾害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我们要立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加速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以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以整合防灾减灾资源为着力点,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减灾工作由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江苏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科学防灾;
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三)发展目标
1 .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组织建设。

推进全省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建设,完善综合防灾减灾组织领导体系。

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的作用,依靠涉灾部门的共同参与,整合各单位力量,形成横向联合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协同防灾减灾机制,综合运用技术、法律、行政、经济、管理、教育等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防灾减灾管理能力。

成立由各灾种、各专业及相关管理部门专家组成的省级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为政府综合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全面推进社区综合减灾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工作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社区综合减灾整体水平。

2 .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建立省级卫星减灾应用平台,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全面调查我省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发生情况,查明主要的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我省减灾能力底数,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

对我省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初步编制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地图。

建成从省到乡镇的四级灾情信息上报系统。

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综合减灾预案编制全覆盖,以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为契机,加强社区综合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

“十二五”期间,创建15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0个“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全面推动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统一调度、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全省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满足全省救灾物资储备需求。

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

推动市、县制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确保灾民应急救助工作及时、规范、有序,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预案演练,提高协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全省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岗位满员。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
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减灾志愿者服务制度,提高志愿者的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

4 .加大综合减灾资金投入。

坚持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比例制度,适时提高灾害救助标准,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百姓受益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并逐步推广。

建立稳定和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科技应用与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

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全面加强救灾设施设备建设,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等多种业务模式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

提高灾后住房设施的恢复重建能力,完善恢复重建工作体系。

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技术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恢复重建监管水平。

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用,推进实施“数字减灾”工程,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5.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将防灾减灾文化建设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防灾减灾文化服务作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灾责任意识,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

支持和鼓励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利用互联网建设省级减
灾科普教育网络平台。

编制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读物,推广减灾科技成果和经验,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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