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及变更管理规定

签证及变更管理规定
签证及变更管理规定

签证及变更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备忘录

为加强“城开·国际学园”现场工程管理,特制订《签证及变更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处罚规定》,自2005年9月20日下发之日开始实施,望各单位严格按此规定内容执行。

分公司总经理:

2005年9月20日

《签证及变更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在工程现场实施全过程中,所有施工行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补充协

议、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单)以及会议纪要、工作函等具有合同同等效力的文件进行。

2、会议纪要、工作函等文件必须依照其由于变更引起的投资额大小(增

加),进行判别,转化成《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申请单》、《设

计修改单》三种类型之一,作为施工依据。根据现场情况经过城开投资

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四方共同认可、定性后,可先

行施工。

3、《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修改单》决算单价合同

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无约定的参照有关定额,监理公司全过程监督。

4、在工程现场实施全过程中,施工行为依照合同约定、补充协议、设

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单)进行时,因工作量只能通过现场确认的,投资额未增加的,不执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申请、设计修改的流程,可采用表格一:《工程量确认单》,作为可靠的决算依据。

5、签证及各类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第一时间通知监理公司,监理组织

和监督全过程。

二、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1、监理公司、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现场估算投资额小于10000元(含

10000元)的执行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2、现场签证仅针对签证量只能在现场确认的以下情况:

A、设计文件中有文字说明依据,属于设计已有考虑的增减范围;

B、合同条款内规定的允许增减的工程量或机械台班或工时;属正常

的不可预见范畴,但合同中未计入不可预见费之内的;

C、合同包干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内容;

D、标说明书(文件)、会议纪要、工作函等一切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的文件所规定的内容。

3、需签证的工程经城开投资分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方同时踏勘现

场,共同认可、定性后,即可执行。完成后当即签证,不得写回忆录或多个项目合签一证。对事后补签者一律无效。

4、属需现场签证的,由施工单位第一时间通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

织,即刻通知城开投资分公司工程部、成控部同时勘踏现场,判别是否属于现场签证范畴,当日半天内决定是否按本制度执行。

5、具体执行详见《现场签证流程图》。

6、使用表格二:《现场签证单》

三、设计变更申请管理制度:

1、监理公司、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现场估算投资额大于1000元,小于

10000元(含10000元)的执行设计变更申请管理制度。

2、设计变更申请仅针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大大超出设计范围的不可预见工

作量,适应于在执行变更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表达更清晰,执行更快捷的情况。

3、监理公司第一时间内通知城开投资分公司工程部和成控部、设计单位到

现场同时勘踏现场,当日决定是否按本制度执行。

4、一旦经四方认可、定性,施工单位采取逐级签署的同时按照申报的设计

变更申请执行,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在1天内完成成本核算报城开投资总公司总工室。

5、具体执行详见《设计变更申请流程图》。

6、使用表格三:《设计变更申请单》

四、设计修改管理制度:

1、监理公司、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现场估算投资额大于10000元的执行

设计修改管理制度。

2、设计修改分二种情况

1)情况一:属设计院主动变更并下发,其原因为设计本身造成,如原设计文件考虑不周全、深度不足,存在错误和漏项,该情况作为合同和施工依据的一部分,收文后直接下发执行。造成损失的按设计合同规定条款追究(成控部1天内完成损失额预算报总公司)。

2)情况二:属设计被动变更并下发,其原因为甲方造成,如原已通过、认可且设计已经完成的,但须作全面调整或作局部设计修改。该情况必须进行评估后方可执行, 评估主要是已完成施工部分所造成的投资增加大小以及对项目的总体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对于被动设计变更,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依照会议纪要、有关指令性

文件及《设计修改评估表》进行投资估算,2日内完成,报告城开投资

总公司;同时提交一份书面文件到监理公司,以便与施工单位对接,提出各项遇警(明确暂缓、或停止等工作内容)

4、总公司批复后,即按批复原则,对设计公司下达外部工作联系函,请设

计单位按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有关设计变更费用按原设计合同执行),设计修改时间为2天。

5、收到设计修改单后,工程部配合成控部1天内完成预算,报总公司再次

备案,同时下发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执行。

6、 施工单位执行同时1天内向分公司报预算。工程部、行政部等按分公司

规定收、发文存档。

7、 具体执行详见《设计修改流程图》

8、 使用表格四:《设计修改评估表》、表格五:《设计修改单》

现场签证流程图

设计修改流程图(适合被动修改)

同时

现场签证单文件编号:

年月日

设计变更申请单文件编号:

年月日

设计修改评估表文件编号:

年月日

设计修改通知单文件编号:专业:年月日

城开·国际学园项目工程管理处罚规定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造价、进度得到全面控制,同时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得到落实。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建立如下制度,自颁发之

日起执行。

一、关于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国家施工规范及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现场工程管理要求执行,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有权视情况处以500元/次的罚

款。

2)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整改、返工、停工,打乱总体进度计划,不能按合同工期(或约定)完成某项任务,拖延工期按合同规定照罚;如拖延15天以上仍未设法挽回,对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者,城开投资

长堎分公司有权撤换承包方,视为其违约, 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承

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施工单位必须派项目经理按时参加每天晚会及其它专题会议,对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0元。

4)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承包方完成的事宜(含承包方口头或书面承诺),承包方必须按期完成,如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实施,城

开投资长堎分公司有权通知后备施工单位完成此事项,因此发生的所有

费用及损失由延误一方承担。

5)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书面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予以每项工作200元处罚。

二、关于监理公司

1)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配置现场监理人员,如未达到合同规定和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则处以300元/天的罚款。

2)在监理过程中,如对监理公司有投诉,经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3)监理公司为工地现场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一旦发现监理公司失职,按以下条例处罚:

未按规定主持每周一次的工程例会,每次罚款200元。会议纪要于

会后第二天上午12:00前发出,每延迟一天罚款100元。对上一次

例会所作决议未督促或督促不力,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视情况对监

理公司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监理月报或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及时提

交其它有关监理文件(包含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每延期一天

处以100元罚款。

进度计划严重滞后,关键路线时间节点失控,未分析原因,未采取

措施加以纠编,未上报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者,视轻重处以1000元

以上罚款。

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安排监理员旁站者每点(处)处以200元罚款。

未按合同规定对签证、结算及进度款等进行审核、未按城开投资长

堎分公司要求执行相关流程和填写表格,由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视

情况处以200元以上处罚,如造成实际损失需予以相应赔偿。

4)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书面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予以每项工作200元处罚。

以上对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各类处罚,由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视情况签发相应处罚单,并报城开投资总公司备案,由总公司财务部在支付进度款时予以扣除。

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与维护管理,提高软件管理水平,优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可分为下面三类类型:功能完善维护、系统缺陷修改、统计报表生成。功能完善维护指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 对信息系统进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适应性维护;系统缺陷修改指对一些系 统功能或使用上的问题所进行的修复,这些问题是由于系统设计和实现 上的缺陷而引发的;统计报表生成指为了满足业务部门统计报表数据生 成的需要,而进行的不包含在应用系统功能之内的数据处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以任务形式由需求方(一般为业务部门)和维护方(计算机中心和软件厂商)协作完成。信息系统变更、发布、 配置过程类似软件开发、发布、配置,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任务提交 和接受、任务实现、任务验收和程序下发上线。 第四条需求部门提出系统需求,并将需求整理成《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附件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计算机中心。 第五条计算机中心负责接受需求并上报给信息主管院长。主管院长分析需求,并提出系统变更建议。计算机中心根据变更建议审批《信息变更申请表》。第六条计算机中心根据部门提供的需求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协同实现信息系统变更需求,产生供发布的程序。 第七条计算机中心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最终用户对系统程序变更进行测试。 第八条信息系统变更程序测试完成后,由计算机中心配置完善信息系统,正式发布并通知需求部门。 第九条计算机中心出具信息系统变更验收报告(附件二),需求部门签字验收。

附件一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doc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7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现将工程现场签证作如下规定。 1、工程签证是承包方与甲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 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凭证之一,是控制和调整造价的重要依 据。 2、工程签证的范围 (1)因地质情况无法预估原因造成基础处理工程增加、土方增加的工程。 (2)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缓建的 3、工程签证单的填写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情 况,不能只签署名字或模糊的签署:属实。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 3、合约造价部、承包方、监理、现场主管工程师(或其他当

事人)等各方经办人员共同签字认可(相关部门在接到签 证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确认)。 4、签证的工作程序 承包方提交签证报告——由监理(工程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签证范围(若属于)——工程部初核——现场代表和总公办审核——预决算部复核——分管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监理和承包方。 5、签证审批的权限 1、《现场签证单》经合约造价部估价,若预算≤1万,工程部经理审核 报工程副总审批后下发监理和施工单位执行;若1万<预算≤5万, 由工程副总继续总经理审批;若预算>5万,则由董事长审批; 2、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 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六、签证的职责: 1、总工办:负责对现场技术处理方案作出评审,签字确认可行的施工方 案。或对设计部门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2、工程部:负责现场签证数据的测量及核对(标高的测量;尺寸的测 量),负责施工方报送的签证数据及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不能只签署名字或“情况属实”。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软件变更管理制度(试行)

软件变更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提高软件管理水平,优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主要包括一般性变更、紧急变更、用户测试、版本控制、系统更新和权限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含郑州研究院)(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节一般性变更流程 第四条需求部门提出系统变更需求,并将变更需求整理成《变更申请书》(附件三),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信息部。 第五条信息部负责接受需求、分析需求,并提出系统变更建议。信息部负责人审批《变更申请书》。 第六条信息部根据自行开发、合作开发和外包开发的不同要求组织实现系统变更需求,产生供发布的程序。 第七条信息部将所有的变更请求记录在《任务管理表》(附件四)中,并按照优先级安排实施的先后次序进行跟踪处理。 第八条信息部负责对系统变更过程的文档进行归档管理,所有文档至少保存三年。详细流程参见《系统变更流程》(附件一)。 第三节紧急变更流程 第九条对于紧急变更,需求部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第十条信息部按照事先明确的紧急变更定义做出判断,确定其优先级和

影响程度,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紧急变更过程中应使用专设系统用户帐号,由专责部门或人员启动紧急修改变更程序。信息部应对紧急变更的处理进行规范的文 档记录。 第十二条在紧急事件处理完成后,必须补办正式、完整的文档。详细流程参见《紧急变更流程》(附件二)。 第四节系统的版本控制 第十三条软件变更时,加强版本控制,确保每次在最新的代码基础上进行更改。 第十四条应对下发的软件进行版本控制,由专责人员负责发布软件的版本管理。 第五节系统变更的责权分离 第十五条应加强对运行环境的访问控制,只允许授权的用户访问运行环境中的应用系统。通过物理和逻辑隔离的手段,控制对运行环境的 访问。 第十六条限制开发人员对运行环境中应用程序文件夹的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拥有相应的权限。 第十七条对授权访问运行环境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普通用户只能通过前台登录系统,不能通过后台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系统维护人员不应该拥有前台应用程序的访问权限,更不应该在前台应用程序中担任实际的操作任务。 第二十条禁止系统维护人员共享操作系统级别的账号。 第六节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 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 (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 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 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 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 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 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 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 (一)经济签证:指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所作的签认证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 年3 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4.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 附表 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 附表八《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1.1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1.2.1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 图纸等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料 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 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1.1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10万元v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总 监审批。 2.1.2 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 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 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适用范围 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 行。 三、术语及定义 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 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 施工单位专 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 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 进行的补 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 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 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 :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 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 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 :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 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现场 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 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 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 1、 2、 3、 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 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 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 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 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 (土质、 其他变 更事项;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草稿)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 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 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 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工程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名门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MM -1-JZ-1-1 ),并与后附的设 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 年3 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4.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附表

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 附表八《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 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1.1 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1.2.1 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图纸等 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 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 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1.1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10万元v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 总监审批。 2.1.2 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 10万元的审批。

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

附件2: 系统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系统变更管理,确保集团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运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所属各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表所示的操作都视为系统变更行为,应遵照本办法执行。按照对系统的影响程度对变更进行分类:大型★中型☆小型◇

第四条角色和职责 (一)变更申请人:负责申请变更,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变更需求调研,并确认变更需求。在执行计划中,确认变更实施计划满足时间、成本和质量等要求。 (二)系统运维专员:负责对用户进行变更需求调研,根据需求给出初步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变更评审。在执行计划中,负责制定和组织执行变更实施计划。 (三)变更评审小组:由信息部门负责人根据变更内容确定人员

组成,负责对最终是否进行变更给出评价,并确定最终变更方案。 (四)运维支持团队:分为内部支持团队和外部支持团队,分别负责公司内部和厂商的具体实现。 第五条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流程分为:变更申请、变更需求调研、变更方案建议、变更评审、制定变更计划、确认变更计划、执行变更计划、变更交付八个步骤: 1.变更申请:由变更申请人根据变更类型进行变更申请,并将变更申请发送给系统运维专员。 2.变更需求调研:由系统运维专员组织调研,在变更申请人配合下,完成对变更需求的调研分析。 3.变更方案建议:由系统运维专员根据变更需求,给出初步的方案建议。 4.变更评审: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确定变更评审小组成员,评审中修改并确定变更的实施方案,小型变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大、中型变更由信息分管领导审批。 5.制定变更计划:由系统运维专员根据已审批的方案,联系内部或外部支持团队,共同评估和协商,制定变更实施计划。 6.确认变更计划:由变更申请人对计划中的功能、性能、时间、成本等进行确认。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doc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 ,,xx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为你带来了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一一.职责分工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2、监理单位负责初审设计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手续,随时供相关单位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存档。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 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二.签证工作内容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

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五.现场签证程序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六.现场签证结算方式单体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七.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二为了指导、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1.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必须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报到项目部,时间不超过2天。2. 管理公司人员,临时使用我公司现场工人,超出我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工作时,经办人要提前与管理公司人员商讨,如何办理手续及用工工时的数量,并及时完善签字手续。3. 现场管理人员需协调一个施工队的工人到另一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 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 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 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 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 (一)审核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二)总师办负责本办法的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项目公司各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 (四)财务部负责监督。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工程变更一般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 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原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投标工作缺陷引起等原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在工程施工合同基础上发生的工程变更(资金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 变更、材料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政策调整变更及其它变更等。 工程变更一般须经过技术评审、造价评审,通过技术及造价 评审的变更,项目才能实施,技术评审是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建设标准等要素调整进行评审、论证。 三、工程变更基本分类 达到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约土地的。 达到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够解

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的。 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的。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的。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使用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改造和扩建的。 置业公司因工程使用目的、结构形式、功能调整或质量要求发生变化的。 其它特殊情况。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权力限制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有严格的权力限制,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权限金额按单张签证划分,但是如果性质相同变更造成多个标段同时变更的,金额按所有标段发生总额确定权限;签证内容如与合同内容相违背的,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必须做到事前办理,禁止事后补办。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公司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 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并留有相关的签证影像资料和工程量签复意见,表格参见《工程量现场计量表》(附录九)。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 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

信息化系统变更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与依据: 依据《信息化管理控制程序》文件要求,为规范信息系统变更与维护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管理水平,优化信息系统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使用范围: 信息系统有了新的IT特性和服务可用性,或显露新的威胁和脆弱性的一个后果,如:新规程、新特性、软件更新、硬件更新、新用户及附加网络和互连。 3、术语/定义: 信息系统变更:由软件变更和硬件变更组成。 软件变更:软件已开发或采购完毕并正式上线、且由软件开发组织移交给应用管理组织之后,所发生的软件系统运行支持及变更工作。 硬件变更:当硬件设备采购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所发生的硬件系统运行支持及变更工作。 4、职责分工: 4.1企管信息部: 4.1.1负责信息系统变更过程的组织、实施及培训。 4.1.2负责规划和分配变更所需的基础设施资源; 4.1.3负责制定系统变更风险控制管理;

4.2 科技管理部 4.2.1 负责对信息系统变更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4.3 业务单位 4.3.1 负责整理信息系统变工需求并填写《系统变更申请表》; 4.3.2 负责配合信息系统变更测试并填写《用户测试报告》; 4.3.3 负责配合完成信息信息系统变更相关培训。 5、工作程序: 5.1 信息系统变更需求由业务单位提出《系统变更申请表》(附件一)交主管部门审批; 5.2《系统变更申请表》审核完成后由由企管信息部和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变更前期准备工作并; 5.3 企管信息部根据相关需求编制变更计划或方案,组织业务部门在测试环境中完成测试工作; 5.4信息系统变更提出单位根据变更计划或方案填写《用户测试报告》(附件二),提交业务部门负责人和IT主管领导签字确认通过; 5.5 在进行软件变更前必须对原系统进行文件级冷备份; 5.5 信息系统变更过程根据变更范围参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软件变更依据《信息化软件开发管理办法》或《信息化系统实施管理办法》执行,硬件变更依据《信息化硬件设备管理办法》或《信息化设备维修工作流程》执行; 5.6 在信息系统变更完成后,系统管理员和业务部门的最终用户共同撰写《程序变更验收报告》(附件三),经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后,

签证管理制度

附件一 项目零星用工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项目经理部申请单编号:YGSQD— 用工类型□劳务□材料□设备□其他 申请人: 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填写说明: 1、由生产经理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人、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申请人填写工日。 4、签名须附有日期。 5、具体流程见零星用工流程(分包)。 、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6.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包干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 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 附件三.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工程现场签证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签证单编号:QZD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1000包干金额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 3、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含元以下1000),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 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附件三工程现场签证单QZD签证单编号:—项目名称:龙门·富力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完整版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签发,格式执行建委规定的表格。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 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 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3、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2)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本合同附加条款中的第3.2条执行。 (3)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5、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

(完整word版)3、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制度

机房信息系统变更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应用系统变更与维护管理,提高应用软件管理水平,优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系统变更工作分为四种类型:功能完善维护、系统缺陷修改、统计报表生成、系统版本升级或流程、功能新增。功能完善维护指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对系统进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适应性维护;系统缺陷修改指对一些系统功能或使用上的问题所进行的修复,这些问题是由于系统设计和实现上的缺陷而引发的;统计报表生成指为了满足业务部门统计报表数据生成的需要,而进行的不包含在应用系统功能之内的数据处理工作;系统版本升级或流程、功能新增是指对应用系统的版本进行更新,或因业务管理需要新增功能。 第三条系统变更工作以任务形式由需求方(一般为业务部门)和维护方(一般为信息部门、软件开发商)协作完成。系统变更过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需求提交和接受、需求实现、需求验收和程序下发正式上线。 第四条需求部门提交系统变更需求,需求内容过多可整理成文档以附件形式一起上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给信息部门系统负责人。 第五条如属于功能完善维护、系统缺陷修改、统计报表生成的系统变更需求,系统负责人审核变更内容无误后,可直接将需求提交至开发人员进行处理;如要系统版本升级或流程、功能新增,需经

信息经理同意。若变更牵涉到多业务部门的工作,并影响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执行,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变更处理。 第六条软件开发人员对系统变更的需求实现过程,应遵循与软件开发过程相同的正式、统一的编码标准,并经过反复测试和正式验收后才能提交系统负责人。 第七条系统负责人要组织业务部门的系统最终用户对系统变更内容进行测试及验收,并撰写《用户测试、验收报告》,提交需求部门负责人或信息系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将程序上线应用。系统负责人每月要针对系统变更申请及完成情况进行汇总,记录在《软件需求及修改报告》中以备查。 第八条系统负责人要对系统最终用户,进行系统变更内容的培训和应用指导,并留存培训记录。培训管理员负责对系统变更过程的文档进行归档管理,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文档应至少保存五年。第九条系统变更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措施保证维护环境程序代码访问权限受到良好控制: 1、通过系统用户的授权管理,确保只有特定人员能进行系统维护工作; 2、如果使用专用程序开发工具,只有授权人员才能使用程序开发工具(通过只有特定开发人员拥有程序开发工具); 3、通过对源代码的访问控制,限制所有人员对系统源代码的修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号:SM-ZD-67111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 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利辛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利辛县安建新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签证变更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且不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所增减的工程签证。一般包含签证单及其附件(原始记录、计量所需附图、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影像资料等)。第二条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必须办理委托手续,造价超过合同价10%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章工程签证变更办理流程 第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内容发生的 2天内,签署原始记录,并上报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 第四条签证单必须在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 天内(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逾期建设管理部不得受理。 第五条建设管理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24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技术质量部审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 24 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合约法务部核验。 第七条合约法务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72小时内,对签证单中的工程数量及价格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报至项目公司领导审批,项目公司领导于24小时内审批完成,审批完毕当天盖章后提交至政府部门审批,政府部门于 5 日内审批完成后返至项目公司。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与施工单位对签证内容有意见分歧时,建设管理部必须在24 小时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并存档;若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对签证单有异议时,统一由建设管理部在收到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的签署意见后,当天以书面形式将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

对有异议的工程签证必须在5天内由项目公司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完毕,对签证资料不全造成项目公司不予签认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退回文件 5 日内完善资料重新上报;对不符合签证要求的,不予签认。 第九条上报的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施工单位章。 第十条涉及工期延期的工程签证需办理工期延期审批手续,三天以内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董事长审批。(签证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三章工程签证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当天,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格式见附件2)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第十三条对可反映工程内容和工程状况变化的现场面貌,一定要拍摄影像资料,作为原始记录与签证单一起报送并存档。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填写要求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式伍份:施工单位壹份、监理单位壹份、项目公司贰份、政府部门壹份。(格式见附件3) 第十五条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照项目公司的文件要求统一编号,建设管理部设计台帐,予以登记、存档。 第十六条签证单必须附有工程签证原始记录。 第十七条签证单须注明签证理由,必须和原始记录一致。 第十八条无图计量的签证内容,在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具体工程量。工程量必须和原始记录凭证中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量一致,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或习惯使用单位。 第十九条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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