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一步提高抗菌药物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减缓细菌耐药的发展,提高我院临床治疗水平,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尚兰英

副组长:周兆军刘虎

成员:丁丽君吕红邢斌刘玉芳栾秀清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本院药事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推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3)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5)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要进行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应用床评估表,反馈意见。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6)对不良反应发生率频繁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药剂科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经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7)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

(8)定期组织临床科室主任、临床药师、检验科主任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9)由药剂科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共享抗菌

药物临床应用理论知识。

四、实施工作

(一)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为规范抗菌药物的遴选采购和临床的合理使用,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3)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 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 种。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4)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 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 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 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 个品规。

(5)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

(6)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科室应向院内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再由院内主管部门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7)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应当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 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委员会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和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 个月内不得进入本院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8)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医院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9)本院将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

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3)对本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4)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医务部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

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5)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 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数量等)。

(6)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7)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8)I 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 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 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 。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 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9)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五、监督管理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药剂科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科室负责人、医师医务部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药剂科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2、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4、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 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

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2、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3、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4、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八)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给子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2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3、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4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

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由医疗感染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医疗质管、医院控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 3、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4、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5、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6、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7、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性、毒负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的方案。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选用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的药物为先。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患者的疾病状况(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药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药物,给药途径及其他因素。 (3)、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4)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5)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好医生网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全员培训》答案

一、《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解读考试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制定整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的是卫生部 2.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应予以提出警告 3.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应为不低于30% 4.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 5.关于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40% 二、抗真菌药物特性及其应用考试 1.属于棘白菌素类抗菌药物的是卡泊芬净 2.伊曲康唑主要在以下哪一部位代谢肝脏 3.抗真菌药物中肾毒性最强的是两性霉素B 4.IDSA2009侵袭性肺曲霉病治疗指南中作为大部分侵袭性肺曲霉病患者的首选初始治疗的药物是伏立康唑 5.临床常见的条件性真菌感染中多见于重症糖尿病、烧伤病人及器官移植病人的是接合菌病 三、解读《处方管理办法》考试 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执业医师可以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2.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几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3个月 3.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几日常用量15 4.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5.处方的有效期是几天当日有效 四、G+耐药菌感染防治进展考试 1.以下临床常见G+杆菌属于厌氧菌的是肉毒杆菌 2.作用机理为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的药物是下列哪项四环素类 3.以下哪一方法不是正确的给药方案先窄谱适效后广谱强效 4.抗MRSA的抗菌药物中利奈唑胺的作用部位为核糖体RNA亚基 5.关于耐药菌感染预防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单靠洗手可以有效防止MRSA与VRE的传播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考试 1.受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准予注册 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以上都包括 3.下列哪种情况尚不至于被注销医师执业注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一年 4.下列哪种情况可给予医师执业注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已满二年 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是以上都是 六、抗菌药物的评价与遴选--β内酰胺环类考试 1.以下哪一种药物可作为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 头孢唑啉 2.关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合剂中酶抑制剂的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增强对β内酰胺类药物敏感的细菌的抗菌活性 3.不耐酶青霉素主要不良反应是过敏反应 4.青霉烯类药物法罗培南主要用于复杂性尿路感染 5.舒巴坦为酶抑制剂仅用于哪一菌属感染的联合用药不动杆菌属 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释义考试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20XX)38号)制 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药物是指应用于治疗和控制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药物。 3、医院应建立、健全、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 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 理考核体系。 4、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 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 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及本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检验科与院感染科定期 汇总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未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 行病学依据。 5、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应有指征应有抗菌药物。全院抗菌药物 的使用率应控制在50%以内。对感染性疾病应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尽可能在开始抗菌治疗先留取、送检标本,以尽早明确病 原菌和药敏结果。在抗菌药物治疗用药中,细菌培养送检率应达到50%以上。对于未明确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据患者年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临床特点,给予抗菌经验性 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6、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 特点选择用药。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 及联合用药。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科有效治疗的 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 1建立健全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组织和制度 成立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或相应管理组织,由主管业务院长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各临床科室主任、感染控制护士、药 学及微生物学专业人员等。制定符合本医院、本科室的抗菌药物合 理使用管理制度;协调、监控医院抗菌药物的购进及使用;负责抗菌 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定期审查、总结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 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根据临床用药情况,组织经常性、 各层面人员的药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及相关药理知识的培训 当今,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新型抗菌药物的品种日新月异,细菌的耐药谱也不停地发生变迁,过去经验型的治疗将随着循证医 学的深入被淘汰。只有抓好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观念。通过岗前培训、举办讲座、办学习班、新药介绍等形式,对各级医护人员进行 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和培训,普及合理用药观念,不断更新相 关知识,提高医院抗菌药物治疗水平。各级医师应根据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药物经济学,以及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 应症,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配制要求,准确执 行医嘱,仔细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主动配合医师做好各种 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强调医护人员的协作精神,强调药 物使用中的合理配伍,强化根据药敏试验用药的观念。 3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通过向患者发放健康教育杂志,设立本院健康教育橱窗、病床边等多种方式进行宣教,特别是门诊医生要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使 其清楚根据个体用药的重要性,让患者积极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 达到合理用药的日的。 4制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制度 *******医院 2016.12 目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 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

2016抗菌药物规范化使用及管理培训试题及答案

某某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试题 姓名:__________ 科室:___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题40分) 1、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其合理使用是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的关键和重 要措施,以下哪项不正确()。 A. 病毒性感染者不用B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C. 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 .发热原因不明者应使用抗菌药物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 A.三查七对B .三查十对C .四查七对 D.四查十对 3、M RSAS株是指金黄色葡萄球菌对下列哪一种抗菌药耐: ()。 A万古霉素B 甲氧西林C 利福平D 氯霉素 4、清洁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 A 48小时 B 24 小时 C 术后1周 D 用至患者出院 5、在骨组织中浓度高的药物为:() A克林霉素亚胺培南地塞米松 C 庆大霉素D 青霉素 6、对大多数厌氧菌有良好抗菌作用的药物是() A:头孢唑啉 B 庆大霉素C青霉素G D甲硝唑E 链霉素 7、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

A. 20% B. 30% C. 40% D. 50% 8、抗菌药分三级管理是为了() 。 A 规范抗菌药按一、二、三线使用B按感染病情轻重分别用药 C 抗菌药合理临床使用的管理D患者需要 9、预防用药用于何种情况可能有效( )。 A 用于预防任何细菌感染 B 长期用药预防 C 晚期肿瘤患者 D 风湿热复发 10、有些抗生素应用之后,即使抗生素浓度降低到低于MIC,也能抑 制细菌的繁殖。这种现象称为抗生素的()。 A 协同作用 B 后效应 C 增强作用 D 拮抗作用 11 、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 A 革兰阳性菌 B 革兰阴性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12、厌氧菌感染不可以选()。 A 亚胺培南 B 头孢西丁 C 甲硝唑 D 克林霉素 13、大肠埃希菌所致尿路感染治疗不宜选用()。 A 阿奇霉素 B SMZ/TMP C 氨苄西林/ 舒巴坦 D 环丙沙星 14、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A氟喹诺酮类B氨基糖苷类C B -内酰胺类D氯霉素类15、预防用抗菌药物缺乏指征(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A. 留置导尿管、建立人工气道的患者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方案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认真做好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遏制临床抗菌药物不合理用药,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准格尔旗卫生局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方案》(准卫发[2012]201号)的要求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监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督查。 组长:王子华 副组长:郝义明任国军王国瑞王彩霞 成员:云建平韩劲松厉静辉李龙 任秀丽柴贵斐王平戴海职责: 1.医院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2.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和专项督导检查。 3.对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和整改。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组长:王子华 副组长:郝义明(具体负责人)任国军王国瑞王彩霞 成员:王连在卢安礼徐海洲吴秀琴 云建平王玉荣苏静刘万君 张丽丽黄玉清李志平历静辉 张瑞琴刘学丰缪国清李龙 云建平王平戴海任秀丽 王忠梅张峥嵘 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微生物检验等部门共同负责抗菌药物日常管理工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 1.品种控制:①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35种以内,②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控制在2种以内,③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 2.品规控制:①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二、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三、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

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四、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时医嘱中很少注明滴注速度和用药的先后顺序,往往由护士凭经验而定,患者更不了解控制滴速的意义,常自己随意调控,造成不良反应。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静脉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静脉炎,应作徐缓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滴注。亚胺培南每次滴注时间不宜少于40-60分钟,否则易发生恶心等症状。克林霉素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可引起血压下降,心跳骤停等严重心血管和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氨基糖甙类药物进入血流速度过快,可由于神经肌肉阻滞而导致呼吸抑制,不宜直接静脉推注。药物的联用因用药顺序的不同在输液管内的配伍效果也有所不同。有报道环丙沙星与磷霉素钠、氨苄西林、头孢哌酮、碳酸氢钠等联合应用时,由于滴注的顺序不同而产生沉淀等变化。所以,为减少此类不良事件的发生,此类药物联用时,冲洗输液管或更换输液器,可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大钺

抗菌药物耐药在美国和欧洲每年造成约5万患者死亡,估计全球每年至少70多万 患者死于抗菌药物耐药。面对耐药问题,如不采取行动,预计到2050年,全世界每年将有1000万人死于抗菌药物耐药 ,死亡人数可能超过肿瘤 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共同面临的危机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WHO Global Strategy for Containment of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WHO 2011. BAD BUGS, NO DRUGS: As Antibiotic Discovery Stagnates. A Public Health Crisis Brews. IDSA 2004 Antibiotic Resistance Threats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3. US CDC 2013.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

WHO:2019年全球的10项威胁 1、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 2、非传染性疾病 3、全球流感大流行 4、脆弱的环境 5、抗菌药物耐药性 6、埃博拉等高位病原体 7、薄弱的初级卫生服务系统 8、疫苗犹豫 9、登革热 10、艾滋病

卫健委的政策与行动 2004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06年 围手术期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南指南 2008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2009年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 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1-2013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2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 关于建立加强“两网”建设的通知 2015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6年 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7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 2018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第三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三、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四、已确定为病毒性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对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再抽血送培养后,可试选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再按药敏指导用药。 六、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反应,尤其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青霉素、肝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七、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木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治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 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以联合应用。 八、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一)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三)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九、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给药。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药剂科应定期统计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类型。按规定对某些抗生素实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据本院常见病原菌的耐药谱,调整用药,以保证抗生素的活力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十一、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一)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二)对无感染迹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袭性操作者,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三)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胺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最新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广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细则。 2.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防治、诊断疾病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防治、诊断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二、组织管理 成立临床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任务: 1、根据医院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本院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定期公布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提出经验用药方案; 4、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努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三、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医师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部的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3.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4.药剂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药师要主动开展专题用药调查和病历用药分析,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同时,要进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四、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全州县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见表)进行分级管理。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各项管理规定,根据我院临床诊疗活动的特点,针对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分级使用及围手术期应用,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负责对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2、负责对限制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3、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4、按照院职能部门的安排,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奖罚措施 1、各科室必须按照此补充意见,办理审批手续,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凡没有按照此补充意见执行的,每份病历扣罚科室200元。 2、接到整改通知的科室必须在2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医教科,对于未按时整改的科室,院周会通报,每份病历扣罚责任科室200元。 3、由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违规问题没有发现,每发现一例扣罚责任人200元。 4、管理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200元奖励。 **医院 二〇一四年*月*日

附件: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3、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应用基本原则 附件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抗菌药物合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对混合感染或不能作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使用不当也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耐药菌株更多,故不宜盲目联合用药。 一、联合用药的适应症 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依临床经验联合用药治疗,使药物的抗菌谱扩大,待确诊后再调整。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 3、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性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慢性尿路感染等。 4、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用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合用时可减少前者的应用量,减轻毒性。 5、感染部位药物不易渗入者,如结核性脑膜炎。 二、联合用药的原则和规定 1、用一种抗感染药可控制的感染,无须联合用药。 2、有明确联合用药指征者,一般限于两药联用,极必要时才三药联用。 3、联合用药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明显的抗菌活性,其余的不应有明显的耐药性。除极少数情况外(如抗结核病时),不宜长期采用固定组分的联合用药,而且尽量缩短联合用药的时间。 4、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三联及以上,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紧急情况和节假日可以顺延3天。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北医三院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 治疗性应用: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1.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的感染,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临床确定适应证后:a.根据经验选药的同时,应尽早采集相应部位的标本查明感染病原体,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调整用药。b.门诊基本不使用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抗菌药物用量一般感染处方三日量,慢性感染二周量,避免长期用药。 2.抗菌药物治疗方案还应综合患者的情况 (新生儿、老年人、孕妇、肝肾功能损害、免疫功能低下、过敏体质等)、疾病的严重程度、患者病理生理状况;另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不良反应、价格等也是考虑的因素。 3.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联合用药的指征: (1)病原未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应用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5)需长期用药,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者,如抗结核药物的联合; (6) 联合用药的协同作用可使单一抗菌药物剂量减小,因而减少不良反应。 预防性应用:用于预防特定病原菌(非病毒)入侵或在某一时间段内可能发生的感染。不宜长期连续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必须充分权衡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的效果,耐药性的产生,二重感染,不良反应以及价格等各种因素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 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 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分为一、二、三线,并 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 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 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5天,超过5天的必须 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分析记录 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 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 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 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 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包括:①接受免免疫抑制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 (3)、致病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 12.门诊用药: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最多不超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管理模式 (一)制订和实施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订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要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明确改善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目标。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二)推进感染性疾病多学科诊疗。各医疗机构要重点针对疑难感染性疾病加强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等学科的联系协作,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高感染性疾病综合诊疗水平。要研究建立多学科诊疗的工作机制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 (三)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

院感染防控等培训及考核。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四)高度重视相关学科建设。通过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要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要求,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药师培养和配备,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感染性疾病诊治中的作用。认真执行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相关的卫生行业标准与专家共识,提高细菌真菌感染的病原学诊断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纳入医院评审,促进工作落实。 (五)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六)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29号),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卫生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57号),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明显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整治目标基本达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体情况较之前有明显进步和改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2011年具体目标。 1.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架构; 2.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按规定设置感染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 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4.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 6.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7.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 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3、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供应目录以外 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

有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 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 B::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 C::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2各品规。 D::深部抗其他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各品规。 E: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各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各品规。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对综合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做出一下规定。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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