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书法的拙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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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中的巧与拙

艺术中的巧与拙

艺术中的巧与拙巧与拙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艺术上的巧与拙是艺术家技术与境界的不同表现形态,也是相互贯通的一对范畴。

“大巧若拙,归朴返真”出自《老子.五十四章》,庄子也曾提及。

老庄的“大巧若拙”认为人应尽力保持自己最初的本真。

一、巧与拙是密切联系、相互转化的拙离不开巧,巧是拙的先导。

只有具备巧的功夫,才有进入拙的境界的可能。

拙若离开巧,就变成失去艺术神韵的笨拙之拙。

西方绘画史中在乔托之前的绘画,还没有透视原理,远近的人和物都一样大小,奇怪地处在一个平面上;我国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论画山水树石》中记载:“魏、晋以降,名迹在人间者,皆见之矣。

其画山水,则群峰之势,若钿饰犀栉,或水不容泛,或人大于山,率皆附以树石,应带其他,列植之状,则若伸臂布指”。

而明清的艺术家们努力在绘画中追求“丑”“拙”的特质,表现主体的思想意趣和审美理想。

他们突破既有形式、规范的束缚,打破古法、常法的藩篱,重视艺术的创新性和个性的发挥。

石涛提出了“我用我法”的主张。

“我之为我,自有我在。

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

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

”主张突破古法的窠臼,强调艺术个性和艺术的创新。

石涛、清代“四僧”、扬州八怪等都在笔墨中凸显自我精神和独特的审美原则。

他们倾向于采用浑拙苍劲的笔触或是泼墨、皴擦点染之法来呈现古拙的画韵。

都是巧于用拙的典范,与其说巧中有拙,不如说巧极生拙,愈“工”而愈“不工”。

功夫愈深愈拙,是因为艺术家掌握了技巧而去掉巧,从而达到大巧若拙的境界。

宋曹《书法约言》云:“熟则生巧,又须拙多于巧,而后真巧生焉。

”然而,巧到何种程度才算是至高境界,才是理想之巧?子后终于又回到老庄所说的与自然的完美融合、返璞归真上,只有这样才能“真巧生焉”。

巧后再求拙是艺术的一次质的飞跃,并不是去除了人工的因素,而是更加提高了对技巧的要求,娴熟到不刻意求之而处处得法,真正进入到自由境界,毫无人工雕琢的痕迹,形成自然天成的艺术效果。

巧和拙的思辨关系

巧和拙的思辨关系

巧和拙的思辨关系
巧和拙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思辨关系。

首先,巧和拙可以表示不同的技能和策略。

巧意味着灵活、巧妙、机智,而拙则意味着呆板、笨拙、不灵巧。

在某些情况下,巧和拙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一个事物可能被认为是在某个方面巧妙,而在另一个方面拙劣。

其次,巧和拙也可以反映在人的性格和行为上。

有些人可能善于运用智慧和策略来解决问题,而有些人则可能更倾向于使用简单、直接的方法。

这两种人可以被分别称为巧者和拙者。

此外,巧和拙还可以反映在文化和社会现象上。

例如,有些文化可能更注重巧妙的方法和策略,而有些文化则可能更注重实用性和直接性。

这些文化可以被分别称为巧文化和拙文化。

最后,巧和拙的关系还可以引申到道德领域。

在一些文化中,巧可能被视为机智、聪明和灵活的象征,而拙则可能被视为愚蠢、固执和不灵活的象征。

然而,在其他文化中,巧和拙可能被赋予不同的道德含义。

【书论】书法的“巧”与“拙”

【书论】书法的“巧”与“拙”

【书论】书法的“巧”与“拙”“巧”与“拙”涉及到的是审美范畴的问题。

不同时期,不同的人,一个人不同阶段时于美所持的标准都有差异,有时这个差异还很大。

书法的审美也是如此。

“巧”是相对“拙”来说的,看待巧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两个角度切入:第一,从技术层面上讲。

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讲道:“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

不工者,工之极也。

”《庄子·山水篇》曰:“既雕既琢,复归于朴。

善夫。

”也就是说,学书是有一个过程的,首先要求学书者要有相当精熟的技法,精熟的技法是书法创作的基础,就是“工夫”。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视技法为目的,因为技法不只是艺术本身。

佛语说“登岸弃舟”,要到达彼岸,无船恐怕是不行的,而视技法为目的者是不想登岸的。

这就如王镛先生在其印作“不阿世”的边款上刻的一样:“巧,艺之大忌也。

印亦然。

初多喜巧厌拙,或以整齐鲜华为能事,或以无端造作为聪明,皆伤于‘巧’字,若悟心不开,终不免堕于小家气耳。

”一句话,“巧”就是卖弄技法。

第二,从艺术创作的角度讲。

“巧”是一种心态,这种心态反映了书作者一是没有思想,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要做什么,依靠一定技能或技能尚不足够的情况下去“追潮流”、“赶时尚”。

东倒西歪或涂涂抹抹,其作品貌似拙,实为巧,不是发自心底的真性情,是他性情,很快就会被“潮流”所淹没;二是有一定的思想,也有相应的技能,但修养不够,放不下,登上了岸还背负着船,就是“悟心不开”,“无端造作”,为了效果而做形式和装饰设计。

这是沽名钓誉者急功近利的一种心态,是“小家气”。

“拙”就不同。

它更加指向了书家的一种境界,一种审美的高境界,是人的真情流露,是本质的内在美的体现。

“拙”作为审美范畴,很早就被提出来了。

黄庭坚《论书》中说:“凡书要拙多于巧。

”而唐代窦蒙也早对“拙”做过阐释:“拙:不依致巧曰拙。

”(《述书赋》)提到“拙”,通常学书人会想到“稚拙”或“古拙”。

“稚拙”是儿童出于天性的本质表现;“古拙”往往是出于实用的一些无意的制作,因材料和时间的关系而形成的,如历史上遗存下来的大量金石文字,是真实的自然流露。

浅析书法的拙与巧

浅析书法的拙与巧

浅析书法的拙与巧【一】书法的拙与巧,有多重内含。

首先书法的拙与巧,是相比较而存在的。

它们表面上或形式上是互相排斥的,但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

它们是相对而存在,或相比较而存在的。

它们互为前提,互相具有存在的依赖性。

互相因有对方的存在而比较地存在,也分别以自己的存在才能显示对方的存在。

没有拙,就无所谓巧,没有巧,也就没有拙。

以拙显巧,以巧显拙。

也就是常说的无拙不显巧,无巧不显拙。

它们具有抽象观察与思辨的两极化特征,具有同一性,这是一种辩证关系矛盾统一关系。

这种互相存在的相对性,使它们具有共生性。

没有绝对的或单独的拙,也没有绝对的或单独的巧。

它们具有艺术形式表现方面的结构性或互补性,成为艺术表现形式与方法体系中的最基本原则和规律。

既不是越巧越好,也不是越拙越好。

运用这种艺术两极化的对比原则,或结构原则,能够实现艺术表现方法的多重性或多面性,以增强和丰富艺术的表现力。

巧与拙相对存在的辩证关系,使得巧与拙成为具有同等地位的艺术表现方法与原则。

拙与巧这种矛盾构成了审美形式方面的统一性,二者又成为书法审美的不同形式的结构性元素与原则。

单一化与绝对化恰恰会破坏书法审美的完整性【二】关于拙与巧的概念,本来是中国哲学古老的抽象思维范畴,是关于世界的性质的质性和灵性两方面的抽象认识,也是认识世界的一种认识论和思想方法。

老子《道德经》对于拙,其定义为代表世界的物质性、自然性和原生性,也代表人力的有限性。

巧, 定义于代表人的能动性,人的力量与智慧的作用,也代表自然演化中的规律性或奇巧性。

拙具有原生性,代表世界的质性,具有基础性地位。

巧生于拙,代表世界的灵性。

这就是老子关于有生于无的原理。

这完全符合自然演化的规律,如具有灵性的人,恰恰是大自然演化的产物。

而人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能力,受到自然的制约,永远是有限的。

老子用这一对范畴来表达对天然与人力之间的关系。

在书法或艺术看来,拙与巧是作为审美对象来对待的,具有艺术本体性的意义。

书法是抽象表现世界物象的艺术方法。

书法审美中的 大巧若拙 观念

书法审美中的 大巧若拙 观念

书法审美中的大巧若拙观念
大巧若拙是书法审美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观念。

它强调在书法作品中,既要展现出大气磅礴的气势,又要保持一种自然、随性的风格。

大巧若拙包容了技巧与自然的结合,追求的是一种用简约的手法表现出优美的效果。

大巧若拙的观念强调在书法作品中不要显露过多的技法痕迹,而是要以一种看似简单、自然的笔墨来表达出复杂的意境。

它要求书法家在运笔时有一种“才子风流”的气质,运用自由、潇洒的笔法,避免僵硬和呆板。

大巧若拙强调的是用简单的笔墨表现出更深层次的意境。

书法家应该能够通过笔势、结构和用墨等方面的运用,达到用简约的形式表达出丰富的情感和内涵,这需要在熟练掌握技法的基础上,有创造力和艺术感知力。

总之,大巧若拙是书法审美中的一个重要观念,强调在作品中追求自然、随性的风格。

它体现了书法艺术中的创造性和审美价值,也是书法作品能够引人入胜、富有韵味的重要表现形式。

书法中的“巧”与“拙”

书法中的“巧”与“拙”

书法中的“巧”与“拙”巧是书法创作中的一种表现方式。

《说文》曰:“巧,技也。

”巧,是对技巧的灵活、熟练、精明的运用。

梁武帝《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言:“巧,谓布置也。

”所谓布置,需要用心经营,越发巧就越需要煞费苦心,大到整幅书法作品的章法的绝妙安排,小到单个字的点画、结构的精美表现。

因此,巧的作品往往呈现给人以美感,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

书法创作中需要有巧的表现。

巧能够做到创作中“美其形”、“完其形”的基本要求,起讫收放有致。

《兰亭序》就是一幅非常巧妙的作品,作者从容地持笔运毫,字的结构形态欹侧而能整饬,妩媚却又天然,不露雕凿痕迹。

熟能生巧,巧是书法达到熟的表现。

书法创作需要有很实在的积累,苏东坡所言:“作字先要手熟,手熟则神气充实而有余。

”一个人刚接触书法时通常会动作不顺畅、点画不到位、用墨不协调,整幅作品给人不利索、不贯气的感觉,仿佛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被一块块乌云散乱遮盖,毫无晴空万里的明朗。

而后逐渐熟练,手越来越灵巧起来,卷面就随之洁净起来,线条的粗细长短精准,丝毫的余墨不会漏出。

赵孟頫的熟,是导致他心手相忘、下笔便有晋人风度的原因之一。

他日写万字而神气不衰,可谓是精熟之极,驾驭笔法和结字的技巧无懈可击。

巧的具体表现在小。

越小的东西越容易表现出巧,越大的东西越难以表现,所以人们常说小巧。

小巧是一种小技,就是在细微的地方下功夫。

在书法创作中则是只争一点一画之奇,只寻一字一韵之妙。

赵孟頫的《道德经》就极为细致地规划着每一个字的空间,巧妙地将笔画的繁简、造型不一的字在大致相同的空间里展开,使之有变化之美。

明代的台阁体,也多是小字小巧。

然而,过分强调巧,字就容易被束缚住,难以对整体进行驾驭。

写出来的作品呈现出来的只有小情调、小格局,甚至会呆板,没有情趣。

书法家不能拘泥于小巧,不能太过于费心布置。

黄庭坚在《李致尧乞书卷后》就说过:“凡书要拙多余巧。

近世少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

”巧多了,刻意布置的痕迹越重,随之出现很多在非书写因素上下功夫的问题。

书法的巧拙

书法的巧拙

浅议书法美学之巧拙“巧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对范畴,最早出现于《老子》,所谓“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而在古代书论中,“巧拙”首见于赵壹《非草书》——“心有疏密,手有巧拙。

”其后,梁武帝从书法艺术的技法层面,将“巧”列为独立的范畴:“巧,谓布置也。

”唐代书法家窦蒙则在《述书赋·语例字格》中,列“拙”一品,且与“巧”相对,谓:“不依致巧曰拙。

”就书法艺术而言,“巧拙”这一对美学范畴,随着书法发展史的演进,其内涵与外延也有一定的嬗变,这不仅是由于历代书家“巧拙”观不同,同时也在一定层面反映出书法艺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不同特质:“巧”以工、妍、媚、美、熟等形态诠释了中国早期书法的审美观,而“拙”则以质、生、稚、朴、丑等形态展现出一种出自人工、宛若天成的朴素自然之美,尤其到清代,“拙”更表现出一种对“妍”和“美”的反动。

笔者认为对于书法中“巧拙”的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书法艺术中“巧拙”这一对美学范畴,同时也有利于我们站在历史的维度上理解书法自身。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书家书论家对书法的巧与拙也有不同的见解和阐述。

一、巧拙之字源初义《说文解字》曰:“巧,技也。

从工丂声。

”所谓“技”,谓之技术、技艺;“工”则表精妙、灵巧之意。

故“巧”之本义为绝妙高明、精湛娴熟的技艺。

《说文解字》:“拙,不巧也。

从手出声。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不能为技巧也。

”由此可见,拙在发生之初便与“巧”相对,一如《增韵》曰:“巧,拙之反。

”又《广雅》曰:“拙,钝也。

”故“拙”的本义为不灵便、拙劣、笨拙。

可引申为人的呆板、愚钝、不灵巧。

二、中国传统美学中的巧与拙儒家美学思想主张“文质彬彬”,不可文而无质,也不可质而无文。

道家美学思想认为“巧”是伪饰、是人工雕琢,主张大巧若拙,顺应天理,赋予“拙”以素朴、自然等内涵。

以佛教为立足的禅宗美学思想则主张回归本真之“拙”后再对“拙”的超越,强调冲破一切、完全释放与解脱,最终达到“物我两忘”、本心清净的涅盘境界。

试论书法审美拙与巧

试论书法审美拙与巧

试论书法审美拙与巧概要:纵观整个书法史,拙巧二字经常不停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这其中就不只有书法的风格展现,还有其他的各种书法的发展过程也展现了出来。

由此我们就可以做出一个如下的思路::先秦的甲骨文和大篆的自由结体――小篆的整齐划一――两汉隶书的风格多样――拙朴的魏碑书法――法度严谨的唐楷――宋四家的“尚意”――赵孟頫的日书万字――傅山的“四宁四毋”,甚至于碑与帖的发展变化,这些种种都是对于巧以及拙的一种追求。

拙巧这两个字体现出了人们的审美趋向的变化。

在书法创作中巧的表现是很重要的。

因为巧可以使得创作的作品达到“美其形”、“完其形”的基本要求。

就像《兰亭序》这部作品是一幅非常巧妙的书法作品,大书法家王羲之在写作的时候,从容的下笔,字的结构形态,欹侧而能整饬,妩媚却又天然。

让观赏者看了眼前一亮。

印象深刻。

熟能生巧,巧的恰当运用就是书法即将达到熟的一种体现。

书法的创作需要有长时间的实实在在的积累,苏东坡先生说过:“作字先要手熟,手熟则神气充实而有余。

”每个人在最初接触书法的时候几乎都会有很多的问题存在,例如:动作的不流畅、用墨不足够协调、点画不到位等,导致整幅画留给人的印象就是不利索、所出现的呆墨滞墨多。

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一样,被一片片的乌云散乱的遮盖着,看不到晴空万里的蓝天。

磨练时间久了,积累的多了,就会越来越熟练,手法越来越地道,越来越灵活,所书写的卷面就会逐渐的整洁干净起来,线条粗细长短的精准度越来越高,并且使用的恰到好处,不会有一点点的余墨漏出来。

巧的具体表现就是小。

小巧玲珑就是这么来的,东西越小就很容易的体现出他的巧,东西越大只会显现出笨重之感,所以很难体现出来巧,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小巧。

小巧也是一种小小的技能,他要求在细致微小的地方要多下功夫。

而这个小技在书法的创作中就是要体现在一点一画上来突出他的奇特,在一字一韵中来表现出他的美妙之处。

赵孟頫的《道德经》在书写的时候就非常细致的规划着每一个字的空间,将笔画的繁简、造型不一的字在基本相同的空间里巧妙的展现出来,使得其体现出变化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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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书法的拙与巧【一】书法的拙与巧,有多重内含。

首先书法的拙与巧,是相比较而存在的。

它们表面上或形式上是互相排斥的,但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

它们是相对而存在,或相比较而存在的。

它们互为前提,互相具有存在的依赖性。

互相因有对方的存在而比较地存在,也分别以自己的存在才能显示对方的存在。

没有拙,就无所谓巧,没有巧,也就没有拙。

以拙显巧,以巧显拙。

也就是常说的无拙不显巧,无巧不显拙。

它们具有抽象观察与思辨的两极化特征,具有同一性,这是一种辩证关系矛盾统一关系。

这种互相存在的相对性,使它们具有共生性。

没有绝对的或单独的拙,也没有绝对的或单独的巧。

它们具有艺术形式表现方面的结构性或互补性,成为艺术表现形式与方法体系中的最基本原则和规律。

既不是越巧越好,也不是越拙越好。

运用这种艺术两极化的对比原则,或结构原则,能够实现艺术表现方法的多重性或多面性,以增强和丰富艺术的表现力。

巧与拙相对存在的辩证关系,使得巧与拙成为具有同等地位的艺术表现方法与原则。

拙与巧这种矛盾构成了审美形式方面的统一性,二者又成为书法审美的不同形式的结构性元素与原则。

单一化与绝对化恰恰会破坏书法审美的完整性。

【二】关于拙与巧的概念,本来是中国哲学古老的抽象思维范畴,是关于世界的性质的质性和灵性两方面的抽象认识,也是认识世界的一种认识论和思想方法。

老子《道德经》对于拙,其定义为代表世界的物质性、自然性和原生性,也代表人力的有限性。

巧,定义于代表人的能动性,人的力量与智慧的作用,也代表自然演化中的规律性或奇巧性。

拙具有原生性,代表世界的质性,具有基础性地位。

巧生于拙,代表世界的灵性。

这就是老子关于有生于无的原理。

这完全符合自然演化的规律,如具有灵性的人,恰恰是大自然演化的产物。

而人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能力,受到自然的制约,永远是有限的。

老子用这一对范畴来表达对天然与人力之间的关系。

在书法或艺术看来,拙与巧是作为审美对象来对待的,具有艺术本体性的意义。

书法是抽象表现世界物象的艺术方法。

世界的物象就是书法的对象本体。

从一个角度看,世界的物象本身包括原生的自然物象,又包括人力改造了的世界物象。

从另一个角度看,自然的世界既有一定的物质性和原始性,也包含有自然运行中的变化性和偶然性中显现的规律性。

而人的力量,既有改造自然的能动性和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也会受到制约而有无能为力和失败。

拙与巧,这种关于世界存在的质性与灵性二重性的抽象,也成为书法对于其审美物象的形象抽象。

拙与巧是书法审美关于世界物象差别性的抽象。

从本体来看,拙与巧都是世界的真实存在。

世界既是拙的,又是巧的。

人的因素,也既是巧的,又是拙的。

书法审美,首先是建立在艺术对象的真实性这个基础之上,拙与巧共同成为审美的真实内容与对象。

真实性是审美的前提。

真实,才是现实的取像对象,艺术才有表现的依据。

不真实,就是虚假。

对象虚假,艺术形式表现就失去现实对照和依据,就不知其可,也就没有艺术表现与方法的确定性。

真实的,无论拙与巧,都是美的基础。

不真实的,虚假的,无论形式如何,无一例外只能是丑的。

书法,正是运用拙与巧这一对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形成书法表现世界本体性质的二重艺术原则和方法。

在书法表现方法体系中,拙与巧首先是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的,牵涉到书法艺术表现对象的真实性。

正因为拙与巧的关系涉及书法艺术的真实性,因此它们也具有书法艺术表现的目的性。

二者都是书法表现的对象,都是十分重要的根本性的对象结构关系,都是书法审美的追求目标,绝不是其中之一。

【三】在书法艺术的表现方法体系中,拙与巧,取像于世界质性与灵性的二重抽象,又化为两种必不可少的艺术表现方法和原则。

书法借此建立起自己确定的表现方法体系,也建立起自己的确定的艺术形象体系。

拙的表现方法与原则,就是质朴。

常言称为朴拙,就是本色,不加修饰。

就是简单朴素与自然的风格与色调。

以此表现原始、质朴、天真与天然的特性。

巧的表现方法与原则,就是巧饰。

常说的巧妙或奇妙,就是装饰化和夸张化。

就是精细、精巧、机巧与技巧,以此表现灵性与技巧性。

质朴与巧饰,这两种风格与色调都是重要的审美要素,而且是在比较中共同存在的。

拙中寓巧,巧中寓拙,或寓拙寓巧,才能相得益彰。

如果一味求拙,拒绝巧饰,拙而又拙,只能是走向原始、粗糙、简单化和低级化。

一味求拙不属于艺术。

一味求巧也不属于艺术。

如果一味求巧,巧而又巧,过分装饰化,就会走向繁冗、累赘化,只能是导致虚假怪诞。

拙与巧,在书法表现方面可以表现为某种风格特点,比如书法风格的厚重可以较多表现拙的特点,而轻灵的风格可以较多表现巧的特点,但不能截然分开。

拙与巧的结合,是任何成功的书法风格之所以成功的关键性要素。

在厚重的书法风格中,可以表现出灵巧,或因有灵巧而不至于呆滞。

灵巧的书法风格中,可以表现出物质世界本体的格局,或因有这种本源所依而不至于轻浮。

关于拙与巧,不能美和丑相混同。

这里的拙,不能与常说的拙劣或丑陋相混。

拙,具有原始性,但有格局。

拙有天然之美与质朴之美。

天然之美与朴素之美根本不需要装饰。

有时天然之美胜人工,是人工永远不能达到的。

这里的巧,也不能与美简单相混,更不能把一味求巧与一味求美相混。

一味求美,是书法永远的追求,而一味求巧,则是艺术上的片面性,对于书法的求美反而具有破坏性,是书法的毒药。

巧,有修饰与夸张之美,可以弥补天然形成的某些缺点。

但也有人工不当的虚假化,导致画蛇添足,或狗尾续貂,反而会出丑。

常说的弄巧成拙,就是拙劣出丑。

【四】对于汉字书写的书法方法来说,拙与巧,常常构成两种基本的写作方法或艺术倾向。

汉字书写的标的是汉字的规范图案或线条框架。

依据拙与巧的原则,书写的方法,既可以简单直接的方法来白描涂写,也可以用装饰化夸张化的修饰方法来写。

拙,就是以尽量简单的线条与结构写出汉字的规范图案。

巧,就是在书写规范图案时,运用笔墨技巧,对线条、结构及布局进行修饰乃至夸张。

拙法,是素法,突显本色而拒绝修饰。

巧法,就是装饰法,增加艺术性。

两种方法都是有用的和不容易的。

几千年的书法发展史,主要是书法技巧发展和书法艺术化的历史。

世世代代对于书法技巧的追求的热情,推动了书法各种要素的发展和完备,推动了从字法到书体,以及各种书法方法的规范与丰富化。

书法的技巧或技法的发展,代表了书法不断艺术化所取得的成就。

但是对书法技巧的热情,也常常导致过分技巧化的倾向。

这种倾向导致了虚浮的书法病。

比如追求线条形态的变化,而导致力度弱化。

追求结构形态的多变而导致结构怪诞,背离汉字规范。

严重的是这种弊病自我衍生。

其实汉字表现拙,比起表现巧更加不易。

写好规范的汉字需要扎实的基本功,需要有力度的线条和规范的结构,这不是轻易能够实现的。

越是简单的朴素的写法,不要任何修饰的写法,写出规范的汉字,越会暴露笔力的不足,和对字法结构的熟悉程度。

对于很多书法功力不足的人来说,就以追求奇巧的办法,以巧的装饰功用来掩饰功力的缺陷。

这是一种捷径。

由此引起对书法表现方法的理性思考,也随着书法发展而深化。

其中包括对书法的拙与巧这个问题的认识。

有人提出求拙的主张,实际上就是重视基本功,打好基础,纠正书法虚浮弊病的良方。

这与画画要重视素描写生,可以增强对形象的观察力理解力的作用是一样的。

孙过庭书论体系中,把复归平正当做书法的归宿,把险绝作为中间手段,是值得研究的。

书法为什么要从平正到险绝,又复归平正?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其中的险绝,就是较多的具有高度装饰化夸张化的方法,属于巧的成分。

而平正,相对较多的具有朴拙,或拙与巧比较平衡的表现形态。

复归平正,就是实现书法方法的拙与巧的综合与平衡。

强调要经过这种不同的两极化经历,才会有健全的相平衡的书法艺术表现体系和方法体系。

【五】拙与巧的平衡,与人们心理的需要密切相关。

艺术形象在心灵深处能够引起某种共鸣,形成某种心理氛围。

不同的艺术倾向,引起的心灵反应也不同。

拙与巧,这两种基本艺术倾向,在书法形象中,会成为两种不同的基本风格要素,对人的感情氛围产生两极化的直接影响。

拙,使人心情淡漠,是引起心理平和、平静与平淡的要素,可以平抑与缓解心理的过分激动。

巧,使人心情激动,代表机智、激烈、险峻或趣味性,具有心理刺激作用。

人心理的平衡,需要二者的适当结合。

通过书法形象要素的拙与巧的综合平衡,能够产生对人的心理结构的平衡作用。

这种平衡,也是孔子思想中的中庸,不偏不倚。

艺术的功用,在于可以利用艺术与心理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使用不同艺术风格元素,对人的心情进行人为地调节。

关于人的正常心理的重要性,是近代才突出起来的问题。

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教育体系中,艺术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一点所具有的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也只是现在才能深切地感受到。

艺术对心理与性情的陶冶的需要,是十分重要的。

克服心理疾病的重要性,现在比往昔更具有迫切性。

认识人的一般的正常的心理和情绪领域的结构性,是一种新的视点。

良好的性情、心态,需要合理的心情结构,才能抵御和克服各种不良的情绪的袭扰。

维护健康的心理,避免心理疾病,是一种与吃饭睡觉一样重要的事情。

艺术欣赏,艺术的特定功用性,是一种必需的文化消费。

书法审美的拙与巧的平衡,与心理的平衡是相关的。

【六】在书法拙与巧的问题上,有两次直接的历史性争论是傅山的宁拙毋巧,和清末的碑帖之争。

傅山的宁拙毋巧,固然有老子讲的“抱朴”,与“守拙”的哲学意义,但在书法美学理论上,这是提出了一种鲜明的以拙为美的主张。

明确的把拙作为书法审美的目的性,这是正确的和前人没有提出过的,具有重要的书法指导意义和历史价值。

但是不能理解为傅山的主张是只要拙,不要巧。

傅山的这种主张好像偏激,其实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这涉及宋代及明代书法历史及书法思想。

从晋人二王开始,书法从汉代及以前的朴素状态,走向了技巧的运用,出现了秀朗与雄强,开启了唐代的书法之盛。

宋代明代的尚意尚态书风,更开启了过分重视帖学,重视姿态与技巧的工巧书法。

苏轼米芾以笔法之巧,领一代风骚,一直到清代捧为巧金科玉律。

处于明清之交的傅山,深切感受到这种一味求巧,只求形式与姿态的弊病,喊出了宁拙毋巧的口号,具有完善书法理论与矫治书法时代病的意义。

清代前期,满族皇帝继承明代书法求巧的遗风。

这种弊病导致了清末的碑帖之争。

包世臣与康有为等人大力提倡碑学,排斥帖学,把魏碑如龙门石碑的朴素书法推崇为“无一不精”,作为最高最精妙的书法境界。

篆隶书法也得到了极大的肯定。

这是一股摆脱传统形式工巧书法,主张质朴和以拙为美的时代潮流。

作为一代时尚,一直影响到今天。

这种主张朴拙书风与宋明的工巧的书风,其实正是不同风格或审美的两个极端的历史轮替,各领风骚数百年。

篆隶复兴,在书法领域出现了重视朴拙书风的书法潮流。

还出现了一种表现好像笨拙、天真乃至幼稚的书法气。

这是一种书法的历史性补赏。

这股潮流从清末一种延续到今天。

这是书法迷途后的清醒,是对宋明代巧学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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