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关于本科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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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奖励以科学道德和实事求是为最高执行准则。申 请奖励的教学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对已授奖的本科教学成 果奖励,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的,除撤销奖励、追回全部奖 金外,由纪检监察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 第十三条 本科教学成果奖励以教务处登记备案之成果名称 (称号)和等级为依据。其他与本科教学密切相关的教学成果(称 号)确需奖励的,成果(称号)负责人(获得者)需要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并经学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 同一奖项有多级别获奖时,取最高级别奖励;对 于已执行过低级别奖项奖励的成果(称号)又获更高级别奖项, 颁发最高级别奖金时,扣除该成果(称号)已经领取的低级别的 奖金数额。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奖金由学校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安 排。 第十六条 国际商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公布的校内文件 中关于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的内容若与本办法冲突,均以本办法为 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其它各类教师教学竞赛。(1)国家级一等奖 2 万元/ 人,二等奖 1 万元/人。(2)省级最高奖 1 万元/人。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 本科教学成果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可以申报奖励的 成果为当年度获批,具体时间以成果获奖证书或批文为准。 第八条 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 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批文等),在学校工作计划安排时间内向 所在单位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统一提 交教务处。 第九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本科教学成果和相 关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 教务处将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的本科教学奖励结果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 批后发文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向获奖者授奖,奖金数额为税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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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项,三等奖 0.5 万元/项。 第四条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1)国家级教学名师 10 万
元/人。(2)省级教学名师 2 万元/人。(3)省级教坛新秀 1 万元/ 人。
第五条 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1)国家级一等奖 3 万元/人,二等奖 2 万元/人,三等奖 1 万元/人。(2)省级一等奖 2 万元/人,二等奖 1 万元/人,三等奖 0.5 万元/人。
**大学关于本科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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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和保护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 成果,规范对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的表彰和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投入本科教学改革研究 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关于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8),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的范围、类别和奖金分配 1.奖励范围:奖励以****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教学改革与建设 成果,奖励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的优秀教师等。 2.奖励类别: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普通高校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其他各类教师教学竞赛。 3.奖金分配:对于非个人的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奖励,奖金 分配比例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决定,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及时提交亲 笔签名的分配方案,未按时提交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按照“**** 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学校排名系数和个人排名奖励比例表”(附后)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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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学校排名系数和 个人排名奖励比例表
学校排名 学校排名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个人排名
系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独立完成
100%
100 80
60
50
40
30
10
第一
80%
100 80
60
50
40
30
10
说明:
教学成果奖个人应得奖励=(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金+****配套奖励)×****排名系数 ×个人排名奖励比例/****人员排名奖励比例总和;
第二章 奖励类别与标准 第三条 教学成果奖。(1)国家级特等奖 50 万元/项,一等 奖 40 万元/项,二等奖 20 万元/项。(2)省级特等奖 2 万元/项, 一等奖 1.5 万元/项,二等奖 1 万元/项,三等奖 0.5 万元/项。(3) 省级(竞赛类)特等奖 2 万元/项,一等奖 1.5 万元/项,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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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其它高校联合申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其中个 人排名 1、4、6 分别为****人员甲、乙、丙,奖励计算及分配如下,乙应得奖励=(国 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奖金+****配套奖励)×80%(****排名系数)×50/(100+50+30); 以此类推,计算甲和丙应得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奖励以科学道德和实事求是为最高执行准则。申 请奖励的教学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对已授奖的本科教学成 果奖励,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的,除撤销奖励、追回全部奖 金外,由纪检监察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 第十三条 本科教学成果奖励以教务处登记备案之成果名称 (称号)和等级为依据。其他与本科教学密切相关的教学成果(称 号)确需奖励的,成果(称号)负责人(获得者)需要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并经学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 同一奖项有多级别获奖时,取最高级别奖励;对 于已执行过低级别奖项奖励的成果(称号)又获更高级别奖项, 颁发最高级别奖金时,扣除该成果(称号)已经领取的低级别的 奖金数额。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奖金由学校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安 排。 第十六条 国际商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公布的校内文件 中关于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的内容若与本办法冲突,均以本办法为 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其它各类教师教学竞赛。(1)国家级一等奖 2 万元/ 人,二等奖 1 万元/人。(2)省级最高奖 1 万元/人。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 本科教学成果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可以申报奖励的 成果为当年度获批,具体时间以成果获奖证书或批文为准。 第八条 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 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批文等),在学校工作计划安排时间内向 所在单位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统一提 交教务处。 第九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本科教学成果和相 关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 教务处将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的本科教学奖励结果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 批后发文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向获奖者授奖,奖金数额为税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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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项,三等奖 0.5 万元/项。 第四条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1)国家级教学名师 10 万
元/人。(2)省级教学名师 2 万元/人。(3)省级教坛新秀 1 万元/ 人。
第五条 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1)国家级一等奖 3 万元/人,二等奖 2 万元/人,三等奖 1 万元/人。(2)省级一等奖 2 万元/人,二等奖 1 万元/人,三等奖 0.5 万元/人。
**大学关于本科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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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和保护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 成果,规范对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的表彰和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投入本科教学改革研究 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关于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8),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的范围、类别和奖金分配 1.奖励范围:奖励以****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教学改革与建设 成果,奖励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的优秀教师等。 2.奖励类别: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普通高校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其他各类教师教学竞赛。 3.奖金分配:对于非个人的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奖励,奖金 分配比例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决定,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及时提交亲 笔签名的分配方案,未按时提交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按照“**** 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学校排名系数和个人排名奖励比例表”(附后)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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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学校排名系数和 个人排名奖励比例表
学校排名 学校排名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个人排名
系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独立完成
100%
100 80
60
50
40
30
10
第一
80%
100 80
60
50
4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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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教学成果奖个人应得奖励=(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金+****配套奖励)×****排名系数 ×个人排名奖励比例/****人员排名奖励比例总和;
第二章 奖励类别与标准 第三条 教学成果奖。(1)国家级特等奖 50 万元/项,一等 奖 40 万元/项,二等奖 20 万元/项。(2)省级特等奖 2 万元/项, 一等奖 1.5 万元/项,二等奖 1 万元/项,三等奖 0.5 万元/项。(3) 省级(竞赛类)特等奖 2 万元/项,一等奖 1.5 万元/项,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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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其它高校联合申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其中个 人排名 1、4、6 分别为****人员甲、乙、丙,奖励计算及分配如下,乙应得奖励=(国 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奖金+****配套奖励)×80%(****排名系数)×50/(100+50+30); 以此类推,计算甲和丙应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