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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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度研讨论文

夫妻财产制度研讨论文

夫妻财产制度研讨论文众所周知,夫妻财产制度是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种财产归属制度,主要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制和共同财产制。

在我国妇女地位提高、婚姻自由化、离婚率上升的今天,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不仅关乎夫妻个人利益,还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司法实践的规范以及社会文明的提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夫妻财产制度的背景、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背景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推进妇女地位提高、性别平等的大背景下形成的。

早在198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就明确了婚姻财产应该实行夫妻共同所有的原则。

2003年修改后的婚姻法更进一步扩大了夫妻财产的范畴,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规定意味着,如果双方没有就婚前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离婚时,夫妻的所有共同财产都会被平分。

但是夫妻财产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一)婚前财产没有明确划分。

在我国婚姻家庭实践中,许多夫妻在婚前就拥有了一定的财产,如婚前收入、婚前房屋等,但是在离婚时,由于没有明确划分婚前财产,而这些财产的归属成为了一大争议点。

(二)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影响较大。

夫妻离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需要进行平分处理。

但是,这样做对于子女抚养的权益是有一定影响的,一些父母在离婚后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经济资源来争夺共同财产,导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暂时被忽略。

(三)夫妻是否共同享有每一笔财产也存在歧义。

在具体的实践中,夫妻是否共同享有每一笔财产也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一起劳动所得、家庭开销等,占比可以根据贡献程度来划分;有人认为只有双方一起开办的工作、生意、房产等才算共同财产。

(四)完整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虽然我国目前制定了夫妻财产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法律法规的解释和财产划分标准依旧存在许多的模糊和不明确的地方,尤其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同性婚姻、财产较大的夫妻等,如何平等、公正地分配财产仍然面临挑战。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是指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所做出的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夫妻财产制度也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从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基本原则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协商一致原则。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双方权益,确保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或解体时的合法权益。

夫妻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达成协商一致,提高夫妻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促进夫妻关系的和睦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财产增值所得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适用于所有结婚登记的夫妻,无论是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还是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都应该遵循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分割。

三、主要内容1.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充分沟通,共同商议财产的管理事宜,共同维护和增值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

在财产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家庭收入、支出的公开透明原则,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家庭财产的管理决策,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死亡或者其他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夫妻双方应当在分割过程中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四、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方向1. 存在的问题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和分割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一方权益受损。

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案件频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分割纠纷,增加了司法机构的负担。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开题报告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开题报告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对于财产产生的所有权关系及其管理处理的法律制度。

我国自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以来,夫妻财产制度已经历了多次的修改和完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从法律层面和实践层面分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和现状,深入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结合个案分析,提出改进的建议。

三、研究内容
1. 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演变
从《婚姻法》的颁布到现在,夫妻财产制度已经经历了多轮的修改和完善。

本文将较为详细地梳理这一历史过程,了解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演变。

2. 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
通过搜集相关文献,分析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

主要包括以下问题:法律规定不够明确、执行难度大、夫妻双方权益不均等。

3. 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案例分析,分析夫妻财产制度的实际问题。

主要包括婚前财产继承、婚姻期间财产管理、离婚后财产分配等问题。

4. 改进建议
针对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将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其中包括完善法律规定、优化司法解释、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

四、研究意义和价值
夫妻财产制度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的法律制度。

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分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和现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制度,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
1950年《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以共同生 活时所得财产偿还;缺乏资力的原配偶,有分得财产的权利。1980年《婚姻法》 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 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总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 财产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我国夫妻约定 财产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完善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引入专业的婚姻财产规划师和律师,我们能够更好地为夫妻双方的 财产权益提供保障。
4、离婚财产分割不公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管理状况千差万别,有时会出现一方拥有 巨额存款、房产、车辆等贵重物品而另一方却一无所有。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 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往往存在分割不公的情况。这使得一些人在离婚后无 法得到应有的财产权益保障。
三、完善措施
1、更新立法理念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夫妻财产制立法应该从维护夫权、父权和男权 的价值取向转变为维护夫妻双方平等、公正的价值取向。在制定法律时应该注 重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尊重双方的意愿和选择,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 定。
9、对知识产权收益的认定标准缺乏法律依据。《婚姻法》仅对已经实现的科 技成果收益予以调整而对尚未实现的科技成果收益则未予调整缺乏可操作性。
10、对分居期间各自收入的处理缺乏具体规定。《婚姻法》对分居期间各自的 收入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参考内容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夫 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的制度。这种约定可以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可 以是对个人财产的管理。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 于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 当前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论夫妻财产制度范文

论夫妻财产制度范文

论夫妻财产制度范文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对财产所采取的管理方式和分配原则。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夫妻财产制度,比如,中国有实行“夫妻共有制”和“夫妻独有制”两种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解决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和分配方面的问题,确保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得到保护。

同时,夫妻财产制度也为夫妻的经济生活提供了一定的规范和保障。

夫妻共有制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无论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创造的还是来自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夫妻共有制下,夫妻双方对财产有共同的支配权和支配义务。

这种制度的好处是能够保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夫妻共同努力所得到的收入和财产能够公平地分配。

然而,夫妻共有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争议。

首先,夫妻共有制给夫妻双方带来了双重支配权和支配义务,可能导致财产管理和决策上的冲突和纷争。

其次,夫妻共有制无法确保个人财产的保护,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会因为夫妻共有制而被另一方侵占。

最后,夫妻共有制在离婚或分家产时可能会导致财产分配的复杂和困难。

另一种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独有制。

夫妻独有制是指夫妻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无论是结婚前已有的财产还是婚后自己独立努力获得的财产。

在夫妻独有制下,夫妻双方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的支配权和支配义务。

夫妻独有制的优势在于能够保护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独立经济能力,避免了财产管理和分配上的冲突和纷争。

然而,夫妻独有制也有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夫妻独有制可能会导致夫妻双方在经济上的不平等,一方的经济地位强势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

其次,夫妻独有制在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创造的财产分配上可能会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最后,在离婚或分家产时,夫妻独有制可能会导致财产分配上的不平等和争议。

基于夫妻共有制和夫妻独有制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一些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夫妻财产制度,即“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分离原则”。

该制度将夫妻双方结婚前已有的财产和婚后个人独立努力获得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管理和分配。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摘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解除后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属,并具有法律效力。

现行夫妻财产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财产归属不清晰等问题。

为完善夫妻财产制,建议加强法律监管,并注重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

未来夫妻财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更加注重家庭的稳定和夫妻关系的和谐,以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当致力于维护家庭稳定和夫妻关系的重要性。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法律效力、优缺点、改革建议、家庭稳定、夫妻关系、发展方向、完善制度、维护关系。

1. 引言1.1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概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并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取得的财产,例如继承、赠与、遗产等。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核心理念是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更是情感和责任的体现。

通过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可以有效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财产纠纷上产生矛盾和矛盾。

在国家法律的支持下,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财产权益保障,促进了家庭和睦稳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 正文2.1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夫妻共同劳动取得的收入,二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主要由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首先,婚前财产是指婚姻登记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仍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保持独立所有和支配权。

其次,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其他补偿,以及经营性财产和非劳动所得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双方应共同管理和共同享有这些财产。

在离婚、分割财产或者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最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通过继承、赠与、遗嘱等方式获得的财产,以及独立产权和其他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受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约束。

总体来说,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财产分配。

然而,由于法律规定和执行中的一些不足,如何确保财产的公平分配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社会变革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也对夫妻财产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改革和完善。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涉及到家庭财产的分配与管理,其核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本文将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律规定以及最新的发展趋势。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转化而来的共同财产。

其基本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等额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当根据双方直接的或间接的财产贡献来确定,不因为贡献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别。

1.2 平等权利原则: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管理财产并享有相应的财产收益。

1.3 宽严相济原则:夫妻财产分配要兼顾公平和实际情况,遵循公正原则的同时也能照顾到家庭稳定和个人权益。

2. 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并在离婚、分割财产等情况下进行具体分配。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取消了婚姻法关于共同债务和遗产继承方面的规定,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归属做出详细规定。

3. 最新的发展趋势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3.1 多种财产形式的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除了传统的房产、车辆等有形财产外,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股权投资等也逐渐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3.2 配偶权益保护的加强:鼓励婚前财产登记,设立特别基金,明确配偶的权益保护措施。

3.3 夫妻债务公示制度的建立:强化夫妻共同债务的约束力,避免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产生大额债务。

3.4 涉外婚姻财产制度的创新:为涉外夫妻在财产分割和继承方面提供更明确的规定,便于跨国婚姻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法律规定和发展趋势方面都表现出不断完善和创新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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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随着人们的权利和自主意识日益提高,投资和理财观念也发生了极大地变化,夫妻双方或一方对外的经济交往也日益普遍,由此引发的夫妻财产纠纷以及与第三人的债权和债务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日益增多。

因此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关系到夫妻婚姻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转和夫妻财产权益的有效保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一概述(一)夫妻财产制的的概念夫妻财产制度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和离婚时财产的清算等,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家庭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人格的平等为近代民主法制的基石,男女平等更是婚姻法上一个基本的原则。

婚姻是男女两性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缔结婚姻实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每个人皆为权利义务的归属主体,而非他人支配的客体,得以平等地位从事法律生活。

马克思主义认为,婚姻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关系。

①那么婚姻中的夫妻财产关系也应具有一定的伦理性。

因这一伦理性的存在,就决定了婚姻中的夫妻财产关系不完全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即使双方对家庭提供的物质供给相差悬殊,双方对夫妻财产也应有平等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夫妻有平等的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夫妻对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财产法上的男女平等,是法律承认男女双方在、生理上的差异和家庭分工的不同,肯定夫妻各依其所长对家庭的贡献,赋予夫妻双方对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力创造的财富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②2.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是指参加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缔结合同关系,为自己设定权利或为他人承担义务,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③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夫妻契约的内容,只限于纯粹的夫妻财产关系。

在夫妻财产制立法中,契约自由原则,主要体现在对约定财产制的有关规定,包括夫妻双方可以自由选择适用约定财产制的类型,自由确立、变更夫妻财产制契约的内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约定变更法定财产权利内容等。

契约自由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亲属法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国的《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立法中也贯彻了契约自由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虽然在我国由于历史传统和家庭观念的影响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只占少数比例,但随着观念的转变、法律意识与经济实力的增强,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的比例必然加大,契约自由原则也必然成为指导司法实践的重要原则。

契约自由原则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婚姻双方可以不顾他人的利益,只依自己的意志订立夫妻财产制契约。

在某种意义和程序上,当事人之间的任何法律交易,只要涉及对法律上得到保障的控制权的处置,都会影响到其他人。

当这种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法律必须予以制止,以保障第三者的利益。

3.保护弱者利益原则所谓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即承认社会上、经济上弱者的存在,维护社会公平。

在夫妻财产制中贯彻保护弱者利益原则,是符合目前世界有关立法趋势的,也是现实家庭生活的必然要求,如果法律不对弱者提供保护,则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保护弱者利益也是实现实质平等的法律途径。

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可以在法律上对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进行调整,强化弱者,弱化强者。

在夫妻关系中,由于性别、能力、社会分工的差异,夫妻一方可能会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保护弱者利益原则的贯彻可以对其弱势进行法律上的弥补,从而实现实质上的男女平等。

各国对夫妻财产制立法中,对相对弱势的一方或多或少地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离婚时对家庭贡献较多一方的补偿请求权,对共同财产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弱者。

家庭财产问题是很多纠纷的起因,在现行法律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夫妻财产制基本原则必须明确化,以便指导具体的司法实践活动。

同时,夫妻财产制基本原则的确定也将为以后《婚姻法》的进一步完善奠定基础,提供立法原则。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一)立法概况1950年《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立法解释,家庭财产包括下列三种:(1)婚前财产;(2)夫妻共同生活时所得的财产,包括双方或一方劳动所得的财产,双方或一方在此期间所得的遗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3)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立法解释还指出,夫妻能真正平等地共同所有与共同处理第一和第二两种家庭财产以及共同管理第三种家庭财产。

1980年《婚姻法》在调整夫妻财产方面仅用一个条文,该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财产关系作了许多扩张性、具体性解释,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夫妻财产审判的实际需要。

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对1980年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立法技术上的不足,内容上的缺失以及与社会发展脱节的滞后性,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订。

新的婚姻法将夫妻财产制度修订的更加合理,新的夫妻财产制度主要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新的婚姻法赋予夫妻双方更多的意思自治的权利。

夫妻财产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维护的是公民个人的私权利。

因此我国法律更深层次上赋予公民更大的意思自治的权利。

除了法律规定的为夫妻双方共用的财产以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或者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所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夫妻财产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

(二)主要规定根据新《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从其产生形式来看,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法定财产制又分为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分为共同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和混合财产制。

④1.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

夫妻双方在未以合同约定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婚后所得共同制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适用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

及管理时,是指在夫妻结婚登记之前各自取得的财产。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和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具有以下特征:①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必须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非法同居、无效婚姻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②夫妻共同财产必须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合法财产,违法财产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所有权开始于婚姻关系成立之日,消灭于夫妻关系终止之时。

因此,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属于个人特有财产以外,任何一方的合法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夫妻财产约定制度(1)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2001年《婚姻法》确定的约定财产制有三种:一般共同制、部分共同制和分别财产制。

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婚后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补助金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有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部分共同制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共有范围以外的财产均归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制度。

部分共同制与婚后所得的共同制的区别在于共有财产的范围不同。

在部分共同制下,共有财产的范围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把婚前的财产约定为双方共有,也可以将婚后部分财产约定为共有。

部分共同财产制的终止包括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夫妻一方因故死亡。

夫妻自愿终止部分共同财产制后,应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和清算。

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并各自行使管理、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的夫妻财产制度。

分别财产制建立在夫妻别体主义基础之上,充分尊重了夫妻各自的独立个体地位,特别是该制度充分承认已婚妇女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权利,对反对夫权主义有积极意义。

(2)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适用①约定成立的条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是一种特殊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除必须满足《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有效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其本身性质所决定的特殊要求。

具体限制为:首先,必须是夫妻双方就其财产订立的协议。

其次,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协议。

第三,第并不得超越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

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四,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要明确。

②约定的形式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

因为财产约定制度涉及到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和家庭的共同生活,因此它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双方的慎重考虑才能订立。

协议采用书面形式,能够明确约定财产的内容,可以防止和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

对于口头形式的财产约定,即使有证明,一般也不应当承认,因为这种财产约定不同与临终的口头遗嘱,婚姻当事人一般都有时间去考虑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所以,要求约定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履行必要的手续。

这样既可以体现约定行为的严肃性,便于当事人自我约束,也可以减少纠纷和歧义的产生。

③约定的内容从维护夫妻财产契约自由的目的出发,我国对约定的内容也不应作过多的限制。

只要符合前述确认的约定生效的条件,符合我国婚姻家庭基本制度的原则,且不违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标准,就应当让婚姻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处理办法。

在具体立法上,可以采用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形式。

④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的约束。

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照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夫妻财产利益的分配也必须按照有效约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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