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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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方案一、总体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是指为了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环境质量,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品质,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建设活动。

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农村地区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人口规模和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它涉及到农村生活设施、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居住环境等多个方面。

因此,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需要进行全面规划和定期调整,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

在总体规划上,首先需要对农村地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评估和规划,确定农村居住点和生产点的布局,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用地的划分,合理规划农村居民的居住和农业生产空间,保护优质农田和生态环境。

其次,需要对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了解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住房条件和生活习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的重点和方向。

最后,需要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包括建设重点、资金投入、工程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等内容。

二、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农村生活设施建设是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的基础和一项重要内容。

农村居民的生活设施主要包括居住用地、水电供应、交通道路、通讯网络、卫生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等内容。

为了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农村生活设施建设需要进行全面规划和重点建设,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品质和生活水平。

首先,需要对农村的居住点进行规划和整理,对农村居住用地进行合理划分和利用,提高住房的品质和建设水平,使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其次,需要建设农村水电供应系统和交通道路网络,提供持续稳定的供水和电力资源,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交通服务。

再者,需要建设农村通讯网络和卫生设施,满足农村居民的通讯需求和卫生保健要求。

最后,需要建设农村文化娱乐设施,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生活。

三、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是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中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备受重视。

为了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和保护乡村环境,我们制定了以下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二、目标1. 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2. 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增强乡村文化内涵。

3. 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乡村生态文明风气。

4.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1. 建设卫生厕所积极推广改厕工程,通过政府补贴和金融扶持,鼓励农民在自家建设卫生厕所。

同时,配备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促进乡村环境卫生的提升。

2. 完善供水供电设施加强农村供水供电设施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水电资源,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3. 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和改造,确保农田灌溉水源供应,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改善乡村道路交通条件,尤其是重点乡村旅游区域,提升旅游资源开发能力。

鼓励农民自愿自筹资金修建道路,并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5. 美化村庄环境加强农村环境美化工作,推广植树造林、花卉种植等活动,改善农村乡土特色,打造宜居的生态村庄。

6. 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图书馆、文化广场、运动场等公共设施,并增加文化活动的宣传和推广,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7. 提升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推广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环保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的乡村生态文明风气。

四、实施措施1. 资金支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为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并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

2. 引导发展乡村旅游经济通过优化农村旅游产业结构,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3.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效性。

4.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人居环境建设规范

人居环境建设规范

人居环境建设规范一、前言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环境中,各行业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住宅建设、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三个方面,探讨人居环境建设所需的规范。

二、住宅建设规范1. 建筑安全规范在住宅建设中,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

建筑物必须经过科学设计和施工,以确保其在抗震、防火等方面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

此外,建筑物的材料选择、结构设计等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范,以确保住宅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 室内空气质量规范室内空气质量对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需要制定室内空气质量规范,规定室内通风、空气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同时也需要明确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处理的方法。

3. 住宅智能化规范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住宅建设的重要趋势。

智能化规范需要针对住宅的能源管理、安全监控、设备控制等方面制定标准,以确保住宅的智能化程度和便利性。

三、城市规划规范1. 土地使用规范城市土地是宝贵的资源,必须进行合理利用。

土地使用规范需要明确城市不同区域的规划用途、建筑密度等指标,以确保城市土地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 交通规划规范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制定交通规划规范,可以指导城市交通网络的建设,合理规划道路、公共交通、非机动车道等,以提高交通的便捷性和效率。

3. 绿化规划规范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

绿化规划规范需要指导城市绿化的种植搭配、绿地布置、生态保护等,以打造一个宜居的城市环境。

四、环境保护规范1. 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大气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规范需要明确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监测方法等,以保护人们的健康和改善空气质量。

2. 水污染防治规范水污染是另一个紧迫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规范需要指导水污染的治理方法,包括水质监测、污水处理等,以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内容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内容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内容
1. 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舒适度。

2.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或改善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的教育、医疗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水平。

3. 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垃圾收集、处理和清运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

4. 城市绿化与景观建设: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建设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打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5. 住房改善与保障: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建设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6. 社区建设与管理: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推动社区自治,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7. 交通秩序改善:优化城市交通布局,改善交通拥堵状况。

加强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8. 安全与防灾减灾: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建设防洪、抗震等防灾设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这只是一些常见的内容,具体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会因地区和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每个项目都应根据当地的情况和居民的需求进行定制和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整治村容村貌:对农村道路、桥梁、房舍、河道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同时加强绿化、美化工作,提高农村整体环境质量。

2.垃圾治理: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处理,保持农村环境整洁。

3.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建立健全厕所管理制度,提高厕所卫生标准,改善农村卫生条件。

4.农村水源地保护:加强对农村水源地的保护,完善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5.农村能源建设: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促进农村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6.农村产业发展: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7.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治理结构,提高村干部素质和能力,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8.农村文化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

9.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开展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目标1.引言1.1 概述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一直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给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我们需要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是使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宜居、美观、卫生、安全,并且与城市相协调。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我们需要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加强环境保护等措施,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

达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不仅仅是让农村地区拥有良好的居住条件,更是为了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吸引人才回流农村、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不仅能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还能激发农业产业的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

然而,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环境卫生状况亟待改善,农村安全问题也需要重视。

因此,为了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目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考核与监管,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以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目标是为了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实现农村振兴战略的目标。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农村人居环境一定会不断提升,为广大农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主要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性、现状和目的进行概述,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

同时,引言部分还会介绍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框架。

正文部分将详细讨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现状。

在2.1部分,我们将探讨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包括其对农民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

在2.2部分,我们将分析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内容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内容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是一种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绿化:建设公园、绿地、花园等,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2. 道路改造:改善城市道路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质量,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3. 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

4. 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公共厕所、停车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5. 城市美化:对城市建筑物进行美化,如外墙翻新、夜景照明等,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6. 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监测空气、水、噪声等环境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7. 城市智能化:建设智能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总的来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旨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202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范文(3篇)

202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范文(3篇)

202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范文引言:随着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渐凸显,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特制定了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多项综合措施,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1.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通达性。

加大对农村公路、桥梁、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一批舒适便捷的农村道路和交通设施,提高农村通达性,便利农民出行。

2. 完善农村供水供电系统。

加快农村供水供电设施的建设,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便利地获得清洁的饮用水和可靠的电力供应,提高生活品质和生产效率。

3. 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改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农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水平。

二、生态环境保护1. 实施农田水利与生态建设“双提升”。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农田灌溉效率;推进农田水保工程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2. 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加大对农田环境的治理力度,修复破损农田,清理农田垃圾,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3.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

加大对农村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力度,推动生态农业发展,提高农田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

三、公共服务提升1.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

改善农村学校和教学设备,提高农民子弟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

2.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一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配套设施,提高农民的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

3. 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1.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农村社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2. 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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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但也要看到,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在居住条件、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

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阶段性规律,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大拆大建。

——城乡统筹、突出特色。

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

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不搞形象工程。

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明确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

依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加快编制建设活动较多以及需要加强保护村庄的规划。

(二)提高村庄规划可实施性。

村庄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

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农民参与,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防止强行拆并村庄。

规划内容要明确公共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和风貌管控的要求;充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安排生产性基础设施。

规划成果要通俗易懂,主要项目要达到可实施的深度,相关要求可纳入村规民约。

(三)合理确定整治重点。

根据不同村庄人居环境现状,规划编制要兼顾中长期发展需要,分类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

基本生活条件尚未完善的村庄要以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完善的村庄要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三、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提升农房节能性能。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行城乡区域供水,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任务。

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基本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

大力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电,全面解决不通电农村居民用电问题。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消防、防洪等防灾减灾设施。

(二)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

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

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适当方式就近处理。

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

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

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逐步建立农村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

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

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考虑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需求,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推进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

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

(三)稳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结合水土保持等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

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保护和修复水塘、沟渠等乡村设施。

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

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

继续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全面覆盖。

利用小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商业服务设施,整体带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四、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一)创新投入方式。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

中央政府投资要重点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

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

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河道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

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人员素质。

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河道管护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农民主体地位。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要科学编制规划,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规划及年度工作情况要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备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5月1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民生为导向,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统筹发展、富民美村”,坚持点上整治、面上改观、彰显美丽的原则,以“硬化、洁化、绿化、美化”为主要手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

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民创业与增收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规划引领。

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前提,切实把好规划实施的事前审核关、事中监督关、事后检验关,保障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农村实际。

――坚持注重特色。

紧紧围绕五大功能区建设,根据山区、坪坝、城郊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体现巴渝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量力而行。

充分考虑地方财力和农民的承受能力,注重实用实效,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做到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从2015年起,由各区县(自治县)整合农民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专项资金,重点实施“弘扬历史文化、保护自然景观”“农房建设和改造”“村道硬化”“安全饮水”“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方面的项目,每年完成1000个以上行政村的综合整治,推动农村安居、康居和宜居目标的实现。

到2020年,完成全市约8000个行政村的全面综合整治,全市农村环境有效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初步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工作重点(一)编制综合整治规划。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抓紧组织编制农村整治规划。

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选择地质安全区域实施建设。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农村整治规划为基础,制订年度市级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和其他整治村建设计划,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重点和时序,保障群众参与。

(二)推进农房改造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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