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变迁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西方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帝国,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律师业的发展一直遵循传统,律师执业形式基本以单独执业和合伙执业为主要执业形式。
但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律师制度在欧美,尤其是在英国、美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几千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开始崭露头角,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开始变得丰富多彩,有单独执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专业公司等。
作为舶来品,律师制度在我国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但这些年,我们却走过了西方几个世纪的发展历程。
虽然,国内的法律服务的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律师业在整体上还不成熟。
中国的律师制度与西方的律师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但作为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共同的发展规律。
研究西方的律师制度,发现规律,为我所用,必能少走弯路。
一、英国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英国是现代律师制度的起源地。
12-13世纪,英国开始出现职业律师。
历经几百年,律师这个职业得到充分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即是在英国,其有3600名律师。
英国律师制度在英国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开放有一套成功的做法,同时这也无碍于它是英美法系律师制度的代表这一事实。
英国的律师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二元制律师制度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是二元制,即律师队伍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大部分,在知识结构、教育方式、任职条件、资格授予和业务范围上各不相同,在组织上彼此分立,二者之间不能自由流动,更不能兼而为之。
比较而言,出庭律师的资质条件和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组织性较强。
他们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而且有资格出任法官,但他们不能与当事人直接接触。
事务律师无权在中央法庭出庭辩护,只能从事诉讼前的一般性法律事务,如提供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文书、准备诉讼材料等。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修改)

• 观察与思考:1、Legal zoom会成为法律界的淘宝吗?
2、在线法律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的错位经营; 3、在线法律服务机构是否会成为律师业的整合者?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二、美国律所的组织结构分类:
1、独资,跑单邦(个人独立执业) ( Sole Proprietorship) 2、普通合伙 (General Partnership)
2. 长期法律咨询服务(在付费使用期内可多次享受一揽子服务; 付费期自30天到两年不等);
3. 持牌律师撮合交易(主要采用利润分成制)以及其他服务(如 网络法律图书馆、合同文书复核等);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 类似于legal zoom的企业在中国已经出现,但尚未对传统的法律 服务市场构成威胁
1. 美国政符架构中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律师和事务所进行监管;
2. 各州最高法院; • 设立法律考核委员会,负责本州的法律资格考试; • 设立律师惩戒委员会,负责对律师的惩戒。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3. 全美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ABA ),总部 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3、有限责任公司(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4、有限责任合伙(LLP,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美国商业律师事务所的主流模式
美国律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观察与思考:美国律师事务所为什么没有IPO
1、基于否定公司制的理由;
个人简介
肯特法学院律师事务所高管培训项目
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
美国法律的结构与发展历史【精品】

Chapter 5
tithing system
A private self-held protection system in early medieval England, in which a group of ten families, or a tithing, agreed to follow the law, keep the peace in their areas, and bring law violators to justice.
constable
The peacekeeper in charge of protection in early English towns.
Chapter 5
The London Metropolitan Police
•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brought a huge influx of people into London, and along with them, increasing poverty, public disorder, and crime. • In 1829, Parliament created the London Metropolitan Police, a 1,000-member professional force.
Chapter 5
History and Structure of American Law Enforcement
Chapter 5
The Limited Authority of American Law Enforcement
The United States has almost 18,000 public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he jurisdiction of each agency is carefully limited by law.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律师事务所是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其良好的管理与组织对于事务所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进行详细探讨。
一、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1. 中心化管理模式中心化管理模式是一种常见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方式,通常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扮演领导者的角色,负责决策、分配任务并指导下属律师的工作。
此模式的优点在于决策效率高、统一管理,但缺点是可能造成管理层与执行层的隔阂,律师难以发挥自身优势。
2. 分权管理模式分权管理模式是近年来一些先进的律师事务所采用的管理方式。
该模式强调每一位律师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律师在案件的分析、准备、辩护等方面有足够的自主权。
该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发挥每位律师的特长,激发创造力和工作热情,但缺点是可能造成管理和协调的困难。
二、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1. 扁平化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结构是律师事务所的常见结构之一,主要特点是层级少、决策权下放到各个层级,能够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此结构的优点在于信息流通迅速,决策效率高,但需要注意信息的传递不畅可能导致工作错误。
2. 部门化组织结构部门化组织结构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将律师事务所分为多个部门,每个部门由专门的律师团队负责相关业务。
此结构的优点在于各部门专业化、分工明确,但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三、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的挑战1. 人才管理与培养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需要关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留住。
只有拥有专业素质高、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律师,才能保证事务所的良好运营。
2. 信息管理与技术支持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需要重视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
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更加高效的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手段,能够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专业发展与业务拓展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此外,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拓新的市场也是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所面临的挑战。
美国律师职业危机_制度变迁与理论解说_吴洪淇

介绍与评论美国律师职业危机:制度变迁与理论解说吴洪淇 内容提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律师业一直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
律师业的这场变革衍生出包括律师职业危机论在内的众多理论解说。
美国律师职业危机实际上是因为垄断学派本身的理论解释与律师业急剧变迁的制度变革之间分离所带来的律师职业理论的危机,而不是律师业本身的危机。
通过对这场危机的系统考察,可以进一步深化对职业制度和职业实践的理解,从而有助于理清我国律师业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律师 职业危机 制度变迁 垄断学派吴洪淇,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
人通常被对事物的看法,而不是被事物本身所困扰。
———古希腊格言〔1〕一 引 言中国律师业改革常常将美国律师业实践作为我们的蓝本,这一点在2007年的律师法修改中再一次得到了体现。
以律师制度最为核心的律师职业定位问题来看,律师正在由原来的纯粹市场化的“中介机构服务人员”定位转向“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尽管此次律师法修改并未明确提出职业概念,但在字里行间所展现出的对职业特征的追求却是非常明显的。
〔2〕但是,当我们将目光转向常常被我们视为未来目标的美国律师职业时,却发现大洋彼岸的美国似乎正在经历着一场至今尚未摆脱的“职业危机”。
其最直观的表现在于:从律师自身生活来看,律师职业内部对律师职业缺乏认同感;从公众视角来看,律师成为公众抱怨的对象,公众罗列律师的种种恶行加以口诛笔伐;〔3〕美国律师协会(A B A)在1986年就成立专门委员会来研究职业主义问题并发布蓝皮书提出种种办法来扭转“律师业可能脱离职业主义原则”的趋势;与此相应的是,美国学术界也出现了大量探讨职业危机的论著,“职业危机”、“迷失的律师”等等词汇充斥着各种出版物。
〔1〕〔2〕〔3〕转引自[法]蒙田著:《蒙田随笔集》,潘丽珍等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季卫东:《律师的重新定位与职业伦理》,载《中国律师》,2008年第1期。
美国律师行业分析

美国律师行业分析美国律师行业是一个庞大而多样化的行业,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人才进入。
以下是对美国律师行业的分析。
首先,美国律师行业的规模庞大。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美国共有超过100万名律师,其中大多数在私人律师事务所工作。
此外,还有许多律师在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企业和学术机构等其他行业工作。
这个庞大的规模反映了美国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其次,美国律师行业的竞争激烈。
由于律师行业的高薪和社会地位,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学生考入法学院。
然而,毕业后进入律师行业并不容易,因为律师职位有限,同时竞争也非常激烈。
只有最顶尖的学生才能进入最有声望的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工作。
第三,美国律师行业的收入较高。
律师是高薪行业之一,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律师的平均年薪为144,230美元,比美国全行业平均工资高出很多。
然而,律师的收入与其所在地区、经验和专长等因素有关。
在大城市工作的律师往往能获得更高的薪酬。
第四,美国律师行业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律师的工作可能会受到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的影响。
例如,某些法律文件的起草和研究可以由计算机程序完成,从而减少了一些律师的需求。
其次,律师行业的竞争激烈,律师事务所经常面临高员工流失率和激烈的招聘竞争。
此外,律师行业还面临一些伦理和道德问题,如律师诚信和职业道德等。
总结来说,美国律师行业是一个规模庞大且充满竞争的行业,收入较高。
然而,该行业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科技发展对律师工作的影响和竞争激烈等。
对于有志于加入律师行业的人来说,他们需要有出色的学术成绩、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广泛的专业知识,以在这个行业中取得成功。
国外律师协会发展概况

国外律师协会发展概况一、律师协会历史与起源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社会团体,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
当时,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形成,律师们开始组织起来,以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职业素养和推动法律进步。
最早的律师协会出现在英国,随后法国、德国、美国等国家也相继成立。
二、律师协会组织结构国外律师协会的组织结构通常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委员会和执行机构等。
会员大会是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和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执行任务,执行机构则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此外,国外律师协会还通常设有专业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以处理特定领域的法律事务。
三、律师协会职能与职责国外律师协会的职能与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代表和维护律师的权益,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2.制定律师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帮助弱势群体解决法律问题。
4.组织律师培训和教育,提高律师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参与法律改革和发展,推动法律进步和社会进步。
四、律师协会的法律地位国外律师协会的法律地位通常由国家法律规定。
在一些国家,律师协会是官方认可的行业自律组织,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其他国家,律师协会则是民间自发成立的独立组织,其权威性和公信力取决于自身的实力和信誉。
五、律师协会的会员制度国外律师协会的会员制度因国家而异,但通常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个人会员是指符合一定资格条件并加入律师协会的个人律师,团体会员则包括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机构。
六、律师协会的培训与发展国外律师协会非常重视律师的培训和发展,通常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此外,律师协会还会提供实习和职业发展机会,以帮助年轻律师积累经验和提升能力。
七、律师协会的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外律师协会的国际合作也日益加强。
律师协会之间通过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法律问题和国际法律挑战。
律所公司制改革的例子

律所公司制改革的例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律师事务所也逐渐转向公司制管理模式。
传统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面临着规模化经营的难题,也面临着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质量控制的问题。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律师事务所开始转型,实行公司化管理,以提高效率和质量,提升竞争力。
下面是一些成功的律所公司制改革的实例。
1. 瑞士律师事务所CMS
CMS是一家总部位于瑞士的律师事务所,其公司制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团队合作和高效管理。
该公司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实行了全员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团队合作,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业务。
2. 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Maddocks
Maddocks是一家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的律师事务所,其公司制改革的核心是推行客户导向的经营模式。
该公司以客户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建立了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涵盖了客户需求调研、客户关系维护和服务质量监控等方面。
通过有效的客户导向管理,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和业务水平,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3. 美国律师事务所Baker McKenzie
Baker McKenzie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其公司制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全球化经营。
该公司建立了全球统一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实行了全球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通过全球化经营,该公司在国际上建立了广泛的业务网络和声誉,成为了全球领先的律
师事务所之一。
以上是一些成功的律所公司制改革的实例,这些公司通过灵活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经营理念,成功地实现了经营转型和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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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变迁:1960~2000
〔美〕罗伯特·汉密尔顿理查德·布思著吴洪淇译
一、20世纪60年代的传统律师事务所
在1960年左右,传统律师事务所是一种一般合伙制,在该制度下所有的合伙人共同承担律师执业所带来的利益和责任。
根据一些公认的(well-established)合伙制原则,每一位合伙人个人必须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债务——包括由于非合伙律师或者其他合伙人的行为所引发的执业不当索赔以及建立在合伙制合同基础上的索赔——负责。
但是,执业不当并非主要的关切点,律师们很少因为执业不当而被控告,而许多律师事务所甚至不会费心去办理执业不当保险,相比于现在的费用来说,那时候的执业不当保险便宜得令人难以置信。
根据现代标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传统律师事务所是比较小的。
一家大的事务所可能有30个左右的合伙人和10~15名非合伙律师;一家中等规模的事务所的合伙人和非合伙律师总共大概有12~15名左右。
事务所一般都只有一处办事机构(虽然有些事务所在其他一些城市有一些小型的分支机构,尤其当律所的大客户在该城市有办事机构的时候)。
事务所中的所有合伙人个人彼此之间都相互认识,他们一般以举止文明以及彼此相互尊重为荣。
事务所的组织常常是非正式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并没有签订合伙协议,事实上决策是通过一个委员会由一名受托高级合伙人或者由所有合伙人的某种形式的合意做出。
当需要做出合伙决策时,很容易将事务所的所有合伙人安排在一张桌子上。
当要做出有关应该将谁从非合伙律师晋升为合伙人的决定的时候,所有当前合伙人至少已经对每一位候选者都有一些联系并有一些个人的了解。
这一时期的律师事务所几乎全由男性组成。
那时候已经开始有极少数的法学院女性毕业生,但原则上,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基本上拒绝面试或雇佣女性律师。
这些律师事务所觉得他们的客户在职业关系中将会拒绝接受一名女性律师。
美国最高法院的桑德拉·奥康纳曾经生动地描述说当她在20世纪五十年代早期从法学院毕业后能为她提供的惟一一类工作是秘书工作。
事务所中的成员关系相当稳固。
律师们很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与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之间进行横向流动,一个人一旦在某一家既定的合伙所当中被选为合伙人就被理所当然地认为会在该所度过其职业生涯高产出期!只要合伙人保持高产出,他就能期望获得合伙所收入的公平份额;如果他的营业额暂时降低了(比如说,由于生病),那么事务所可以为其承担应尽的责任直至他康复为止。
在这些五六十年代的传统事务所中,律师们之间有着一种相同程度的专业化。
在二战之前,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中已经基本上找不到乡村律师(country lawyer)以及愿意为涉及各个法律领域的不同客户提供代理的一般执业律师。
虽然大部分律师都有专营领域,但是一个个体律师很乐意为带有几个相当不同的法律领域(比如,税法、反托拉斯法以及证券法)的难题的不同客户提供代理,这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但是,随着这一时期法律体系正变得日益复杂,律师们常常会发现越来越难在几个不同的领域中保持熟练,因而就产生了收缩执业领域、提高专业化程度的趋势了。
事务所通常已经与那些富有而有教养的特定客户建立关系。
这些关系常常会比较长久,以某一家事务所为基础,律师常常会担任企业的总法律顾问。
当一家企业依赖不止一家律所的时候,每一家律所的责任领域通常是非常清楚的,因此这些律所之间一般不会或者很少存在竞争。
这些关系常常建立在握手或口头理解的基础上。
事务所通常不会事先为其对某专项事务的服务订立一项价格;虽然新的客户也许会被告知每一位律师一般的收费率,但是要花费的时间总量通常不会事先估算或确定。
如果该事务是复杂的,那么事务所可能会要求有一笔预付款,通过这样一笔实质性支付以确保花费在该事务上的时间能被收取费用。
如果预付款用完了(或者接近用完了),事务所可能会要求另外一笔预付款,或者很有可能,推迟进一步收费直至该事务完成之后。
工作完结之后实际收取的费用总数由事务所和负责该事务的律师确定。
账单上通常会写明所提供的服务而不会对各项成本、费用或者实际开展该工作的人的身份(identification)进行逐条罗列。
账单的大小(size)可能取决于花费的时间总量,但同样可以看到一些主观因素:律师对所取得的结果的评价,所处理事务的复杂程度以及该事务所产生的费用。
当然,偶尔也会发生收费纠纷,但是这类纠纷并不是很常见。
一旦纠纷真的发生了,通常都通过谈判解决,这是因为事务所和客户都认识到了持续性关系的重要性。
律师们会被鼓励去做时间纪录,但有时候这些重要纪录是简略的或者零散的,而有些律师自己则以从不做时间纪录并且以他们感觉他们服务的价值为基础来进行收费为荣。
传统律师事务所对老年律师也没有正式的退休政策。
一个合伙人可能持续执业直至古稀之年甚至更长,即便由于其技能为年龄所局限,其他合伙人可能会建议他应该退休或者接受一个“顾问”职位——这是他被告知不再持有事务所份额的一般方式。
退休之后,高级律师常常会成为顾问,而事务所可能会留出一间办公室供他使用并为其提供秘书协助。
一位成为顾问的律师每周可能会有一两天来办公室取他的信件,并且会常常与其余合伙人保持一些接触。
事务所一般没有为老年律师提供直接财务津贴的退休计划。
但是,一般认为每位律师都会在他为事务所高产出的那些年间为其退休生活做好他所期望的任何财务准备。
由于合伙人被视为自雇的(self-employed),因而他们不在获得社会保险救济金范围。
这样一幅传统律师事务所图景在整个六十年代保持在相当准确的水平上,虽然专业化趋势一直在持续,而许多律师事务所在这一阶段也稳步发展,达到了比先前所知道的大得多的规模。
然而,拥有数百名律师的大型事务所却必须追溯到那些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占据主流的大事上。
二、从20世纪六十年代到今天的变迁
今天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与六十年代的典型事务所没有什么共同之处。
比如说,Skadden, Arps,Slate, Meagner & Flom,L.L.P,美国第二大律师事务所,在2001年有335位合伙人和1347名非合伙律师。
该律师事务所共有1704名律师,它的总部在纽约市,此外还有十家分所在美国其他城市以及伦敦、巴黎、布鲁塞尔、香港、法兰克福、东京、多伦多、北京、新加坡、维也纳、莫斯科、悉尼等地。
很难想像六十年代的典型律师事务所能够在二十年内发展成这样规模的事务所。
在某种意义上,今天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成长只不过是日益增长的可获得法律事务总量和已经出现的日益增长的专业化的产物而已。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快速发展阶段。
与法律相关的事务的快速增长部分原因在于政府对商业管制的日益加强。
这个阶段是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一般会随着商业活动的增长而增长。
这一阶段的增长采取了与早期阶段完全不同的方式。
在历史上,法律行业的增长通过新的律师事务所的产生表现出来,这些律师事务所常常从现存律师事务所脱离出来。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法律行业的成长是通过律师事务所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不断壮大来实现的。
除了分裂出新的律师事务所外,律师事务所还增加其事务所中合伙人和非合伙律师的数量。
除此之外,为了满足那些自身在遥远的城市开设工厂或者其他机构的经常委托人的需求,事务所会主动在不同城市于他们名下开设事务所。
随着国际贸易的兴盛,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多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