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完整版)分项、分部、验收程序

新建大瑞铁路大理至保山段JL-1标段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工程实体)质量验收程序 编制 审核 审批 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大瑞铁路大保JL-1标监理站 2017年2月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工程实体) 质量验收程序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按检验批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1、检验批的验收: 1)检验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汇总有关质量证明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报检。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实物检查: ①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应按进场的批次 和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应按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 ③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点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 的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 资料检查: 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3)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检验批,监理工程师直接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同意进行下道工序。 4)未经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6)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2、分项工程的验收 1)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主要是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正确。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条件及程序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条件及程序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 (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3分部工程验收 3.0.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3.0.2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 名。 3.0.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0.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0.5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0.6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0.7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其格式见附录E)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0.8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3.0.9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0.10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3.0.11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F。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4单位工程验收 4.0.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4.0.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 名。 4.0.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九、竣工预验收管理程序: 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相关单位评定完成后,确定预验收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评估报告中应强调勘察、观测结论,符合强制性标准等字样。具体管理程序如下:(一)、工作流程图

(竣工预验收流程图)(二)、竣工预验收内容及程序: 1、验收内容:

(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内容: 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A、检查各分部工程中所含子分部工程是否齐全; B、检查个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是否完善,有分 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有质量控制资料的评价,地基与基 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规定的有关安全及功能的 检测和抽检项目的检测记录,以及分部、子分部观感质量的评价等; C、检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验收人员是否是规定的有相 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并进行了评价和签认。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如果资料能保证该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可认为是完整。否则,不能判定为完整。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这种检测(检验)应由施工单位来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监督检测工作,达到要求后,并形成 检测记录签字认可。 (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目的主要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使用的功能,满足使用要 求。这项抽查多数还是复查性的和验证性的,但主要功能抽检项目的

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1 检验批验收 1.1程序框图 1.2 程序说明 1.2.1 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的条件: a)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和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要求; b) 具有完整的质量检查记录及附件。 1.2.2 开工前,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并结合本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每个检验批的编号,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号要符合《天津市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记录统一用表(一)》的规定,达到便于查找、归档,如桩以结构轴线序号编,地下连续墙以槽段序号编,建筑工程以楼层排序号编等。

1.2.3 承包单位在各道工序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工序作业完成后进行自检。承包单位质检工程师按每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的要求逐项检查,必要时进行测量和现场试验。检查合格签字后,与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记录等支持性资料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验收。 1.2.4 在各道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要做到跟踪查验,发现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及时指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与承包单位共同分析其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承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落实整改意见,在监理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达到工序质量标准方可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上述跟踪查验过程,监理工程师可视情节轻重以口头或“监理通知单”或“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必须在接单后,次日以“工程整改回复单”做出全面答复。 1.2.5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资料后,应及时对报验资料进行验证,在验证资料合格的情况下,于收到报验资料24小时以内,通知承包单位到现场进行实物核验。监理工程师应事先筹划好现场应检验的项目、必须参加的检测人员和应准备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加快核验速度。1.2.6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基槽分段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与勘测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共同检验,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过程,以核实是否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1.2.7 有钢筋、混凝土、砂浆、砌块等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送检后,须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方可对该检验批进行判定。 1.2.8 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单位应进行独立平行试验,建设单位进行抽检。 2 分项工程验收 2.1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要及时整编所含检验批验收资料(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及其附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提交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合格后签署验收意见。 2.2 承包单位没有向监理提交《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或验收不合格,监理要制止下一个分项工程的开施。 3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3.1 程序框图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 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1 1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

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摸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检查摸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 a、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 b、检查砂石质量。 c、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 d、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六、混凝土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七、建筑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 1、总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合格资料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检验批: 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点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的内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应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勘察单位虽亦是责任主体,但已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用不参加。 3、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验收程序

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验收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 (一)、施工控制要点 1、报送企业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书给监理审查。 2、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及施工场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编制好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人员职责. 4、做好图纸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二)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书。 2、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及施工场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3、编制好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职责。 4、组织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二、材料进场 (一)、施工控制要点 1、检查材料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厂家实验报告并报监理审查。 2、检查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3、材料进场后进行抽检,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材料代换应经设计、业主及监理同意,否则不予签证。(二)、监理职责 1、检查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合格证。 2、做好材料的验收见证送检。

三、基础工程 (一)、施工控制要点 1、放线定位准确。 2、检查基坑尺寸及承载力。 3、检查基础尺寸、材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4、按规定做好地基及基础各项实验。 5、软基处理基础换填应事先经勘察、设计、业主及监理同意,否则不予签证。 (二)、监理职责 1、测量复核。 2、督促施工方做好地基及基础各项实验工作。 3、检查验收基础的尺寸,会同勘察、设计院验槽。 四、模板工程 (一)、施工控制要点 1、检查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标高及形状尺寸。 2、检查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3、模板接触面清理干净并刷脱模剂,严禁使用废机油。 4、所有外露的砼构件均做成清水砼,模板应为表面覆模的定形模板,模板接缝处贴胶带防止漏浆。 5、伸缩缝处隔板必须采用不易破损的高密度泡沫板。 6、检查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尺寸及数量。 7、报监理验收模板及支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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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全面验收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促进建设项目及时透 彻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也是为了总结经验,为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的控制。 3、程序概要: 4、程序细节: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A 4、程序细节(续): 验收申请 初验 正式验收 工程移交 土建工程竣工,设预验及文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提

总监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是 是 总监 /B 业主(监理) 质监站 /C 否 质监站、业主 监理、设计、施工 是 质监站、业主 监理、设计、施工 /D 业主、施工单位 审查《竣工报告》,现场文件资料是否合格 是否填报单位工组织正式的单位工程质量等是否通过验收 签署工程验 办理工程移 审核结处理工程 进行补充完善整

使用、支付工 业主、施工单位 5、注解: 注1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包括 ●工程技术资料 ●质量签证文件 ●工程结算资料等 注2参加竣工初验的单位有: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单位。 注3参加正式验收的单位包括:业主、施工、设计、接管单位、质监站、政府有关部门(计划、建设、银行、环保、消防)等,以上共同组成验收委员会。 6、相关文件及表单: A、竣工报告 B、单位工程初验报告 C、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 D、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指导 本文件是监理部组织分部工程的有关验收的程序指导,是以深圳市有关规定制作的,深圳地区以外工程,根据本文件,结合当地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验收工作。 1、分部工程的划分

2、检验批的划分及合格规定 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面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共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和一般项目检验。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部工程验收组织 分部工程验收,是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必 须及时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说明:分部验收的责任单位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如果分部验收组织不及时或验收存在问题,监理单位将承担责任。 工程所属所有分部,都应由监理组织进行分部验收。只是根据分部工程具体情况在参加人员及组织形式上有所不同。 另外,对于以下重点子分部或工序验收必须请邀请质量检查监督站相关人员参加: (1)地基基础工程分部及桩基子分部(桩基完工并应力检验合格后)、支护子分部(边 坡及基坑支护完工直到地基基础完成土方回填前)、底板钢筋(第一性底板灌注混凝土前)、 地下室防水子分部(施工方案、防水材料及检验、施工单位资质); (2)主体结构分部:转换层施工(钢筋部分,在混凝土灌注前)、混凝土强度检测及 统计计算(回弹或抽蕊,在大面积室内、外抹灰开始前);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一、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4、根据工程需要基础(主体结构)可分阶段验收,除尚未到龄期的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与结构抽检报告外(但应提供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委托单,核查试块留置数量就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其她资料应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合格; 5、具备结构抽检条件的楼层,应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3天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报(详见表B-2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表B-2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3、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三、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的资料: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见表B1-10,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见表B1-11);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表B-14); 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B-2); 4、《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表D-5)。 四、应注意的问题 1、未组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未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到监督站办理工程结构备案手续。地基与基础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收;主体结构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初步验收。办理结构备案时,需提交的资料目录见附表2。 五、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监督单位人员:(项目监督负责人、监督员等不少于2人); 建设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等); 勘察单位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人员:(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参加,建筑、设备专业视情参加); 施工单位人员:(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须参加); 监理单位人员:(总监及土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以上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不予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合格质量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了质量资料的检查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两方面的内容。 (二)检验批按规定验收 1.资料检查 2.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 3.检验批的抽样方案 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三)检验批的验收程序和组织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5-4记录。 3.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观感质量验收: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评价的结论:“好”、“一般”和“差”三种。 “差”的检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进行补救。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5-5记录。 3.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2010-06-27 23:24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1、总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合格资料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检验批: 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点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的内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应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也许不全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完工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 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将竣工验收10项条件 和资料向质监站汇报 建设单位向质监站申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质监站 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 质监站审查建设单位递交的 竣工验收10项条件和资料 符合条件的,发给建设工程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 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重新确定验收时间 ?添加评论 评论读取中... 取消 ?jieryouh | 2009-10-12 05:46:23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 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 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 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 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与主要内容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与 主要内容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与主要内容 1、验收程序: ①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③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 ④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

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1)规则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 3)验收条件②③④⑧⑨⑩项规定的文件。 4)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2、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主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埸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应对工程实物的质量进行监督监督抽查,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其监督抽查的重点: ①是否存在结构性裂缝; ②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含沉降不稳定); ③屋面、厨厕间、外墙面、外立面窗、地下室等是否存在渗漏; ④内外墙面粉刷层是否存在大面积空壳,裂缝; ⑤楼地面工程是否存在大面积空壳、裂缝、起砂等;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明细表

工程验收及竣备流程明细表 ----------------------------------------------------------------------------------------------------------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实体、一证、一书、一资料、四个报告,五个认可文件,其他类资料共计14项内容: 一实体: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一证:建设单位结算情况说明 一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资料: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按51规程整理) 四个报告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个认可文件

1.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认可文件 2.环保部门出具环保监测的认可文件 3.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列入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接 受范围的工程)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认可文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其他:其他文件:节能备案;竣工图;外立面照片等

二、工程验收及竣备步骤 第一阶段(竣备前2月): 1、电梯验收 2、室内空气检测(环境检测) 3、水质、防雷检测 4、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实体四方验收) 第二阶段(竣备前2月):各专项验收 1、人防验收 2、消防验收备案(电检,消检,防火复试) 3、节能验收 4、环保验收:环评报告内容验收 5、规划验收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理论上讲无先后逻辑关系,可交叉完成。 第三阶段(竣备前1月): 1、档案预验收 第四阶段(竣备前5天): 1、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由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勘察五方参加,质监站自主决定是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a、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应首先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从工序上层层把住质量关。分项工程验收程序如下: 各施工员填写报验单草稿(钢筋应注明部位、规格型号及试验编号,模板应注明支模形式、代表预埋铁型号)→施工员报验给质量科长→质量科长指导资料员做全套验收资料(含隐蔽、评定等)→质安科长报监理并验收签字→质安科长把资料返回给资料室。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由公司工程科技部核定,且基础工程竣工后,必须填写《基础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主体工程竣工必须填写《主体工程结构中间验收记录表》和《主体结构工程中间检查验收记录表》。 b、生产工序的验收是分项工程验收的前提,一般在工序进行中进行,必须填写工序交接记录。 c、分项工程验收时,施工员应根据验收要求填写两种文件,一种是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工序交接记录,另一种是质量评分文件。 d、分部工程需在分部所属的分项工程验收全部完成后

进行,由项目工程师或资料员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 e、分部工程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调查为辅。验收必须在全部工程质量文件出来后进行,例如:砼试块强度、材料检验报告、焊缝无损检验报告等。 f、项目工程师应组织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与核定。 g、技术质安科对完成后的分部工程进行砼、砂浆的强度评定,负责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并在任务结算单上签署质量评定意见。 h、工序验收文件必须在工序验收中填写,不得事后补记。在填写验评记录表格时,必须填写实际测验结果或试验报告编号,不能用“符合设计规范”之类的词句。 i、当分部分项工程出现质量隐患或缺陷,但尚达不到不合格品的情况下,一般由质检员直接签发《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单》,具体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j、当分部分项工程中质量出现不合格时,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K、分部分项工程的验评具体执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 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单位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 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有承包的工程项目应 按标准规定的程序检验评定,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评定合格后,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 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 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 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会议的基本程序如下: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

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个管理环节等方面 做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工程验收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 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的《住宅工程质量保 修书》和《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法规、规范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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