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管理办法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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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二号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二号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正文:----------------------------------------------------------------------------------------------------------------------------------------------------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建设部令第二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保障企业依法承包和经营工程建设任务,维护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活动的施工企业,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资质系指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

第四条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施工企业的资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所属施工企业的资质,业务上接受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归口管理。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五条下列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施工活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四、联营企业;五、私营企业;六、需要办理资质审查的其他企业。

第六条施工企业按资质条件分为等级企业和非等级企业。

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由建设部审定发布,非等级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经营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三、企业统计年报资料;四、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八条等级企业的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施工企业由建设部审批。

二、三、四级施工企业,属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地方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资质等级证书》。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建工安监〔2023〕694号关于印发《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集团公司2023年第16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层级:二级密级:中铁建工内部公开制定日期:2023-10-27有效期:长期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层级单位(包含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国际事业部、J民R合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区域公司;项目部)。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遵循“依法依规、严肃客观”“四不两直、雷厉风行”“理直气壮、铁腕治安”“预防为主、服务基层”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人员及职责第四条各层级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和专职部门,配备专职人员。

基层作业班组和分包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一)根据企业资质和项目规模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不含质量、环保等其他业务人员)(附件1)。

(二)施工类、“投资+施工”类公司专职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人员配备标准(附件2)配置相关管理人员,所有具有生产管理职能的区域公司必须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数量要与项目数量相匹配。

(三)勘察设计类、科技研发类单位从业人员2100人,本部应独立设置专职监管部门,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00人,本部至少配备1名兼职监管人员。

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队伍资质管理规定

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队伍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2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施工作业队伍(以下简称企业和队伍)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勘探开发生产本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企业和队伍,均须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没有资质的企业和队伍。

第三条资质审查分为企业资质审查和队伍资质审查。

企业资质审查主要是对人员素质、装备水平、技术能力、队伍管理、HSE体系、ISO 9000质量体系、ISO 14001环境体系、施工业绩和专业特长等进行核查。

队伍资质审查是对其设备设施、人员技术能力、施工业绩、HSE管理等进行评定,并按资质标准评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队伍应严格按资质申请条件及施工范围的规定进行资质申请和作业施工.第四条本规定所指资质审查范围包括:(一)集团公司所属从事物探、井筒的设计和施工作业服务的企业和队伍;(二)集团公司以外已进入或申请进入集团公司市场从事物探、井筒作业服务的企业和队伍.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中石化和中海油的直属专业公司、研究院和油田的二级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及其他队伍的上级法人单位.本规定所指队伍主要指从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活动的下列队伍:物探队伍:包括地震队、重磁队、电法队、化探队、测量队.井筒作业队伍:包括钻井队、固井队;测井队、射孔队;综合录井队;大修井队(侧钻队)、小修井队、压裂队、酸化队、试油队、地层测试队等。

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待集团公司确定队伍名称并定编后再行组织资质审查.从事欠平衡钻井技术服务、泥浆技术服务、空气钻井技术服务、连续油管作业等特殊服务施工队伍的资质,划归到企业资质审查范围内。

第五条资质审查按照“两级审查,一级发证"的原则,由各石油管理局(勘探局、公司、指挥部)(以下简称管理局)和油气田公司组织初审,集团公司组织终审并核发资质证书.第六条资质证书是企业和队伍施工作业能力和安全、环保保证能力的证明,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投标、结算等活动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核发的资质证书。

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施工队伍管理,促进提高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管理能力和施工水平,夯实施工作业管理基础,集团对施工队伍进行考评分级。

第二条通过施工队伍分级评价和使用管理,建立集团施工队伍资源库,引导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施工队伍,为集团施工生产提供最优化的劳务作业力量。

第三条集团劳务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集团劳务开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集团施工队伍的考核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二章施工队伍分级标准及考评指标第四条凡在集团京内、京外、境外承接建筑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均应参加队伍考评,按照A、B、C、D级对施工队伍进行评价分级。

第五条分级标准(一)A级1.集团施工队伍评价最高级别,该级别队伍能够在集团内发挥劳务队伍的引领示范作用。

2.施工队伍所属分包企业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队伍在集团连续施工5年以上,施工作业人员稳定,工人技能水平高;队伍管理人员占总人数8%以上,管理水平高;队伍资金实力雄厚,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多次承担集团重大和重点工程,与总包方配合出色。

3.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30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装修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15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架子工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4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水、电、通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1000万以上,且其中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400万元以上。

钢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单项钢结构工程5000吨以上或累计8000吨以上。

项目劳务队伍使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本)

项目劳务队伍使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本)

项目劳务队伍使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目录劳务队伍使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二、劳务准入管理 (2)三、劳务策划 (2)四、录用及合同签订 (3)五、合同履行 (4)六、信用评价 (5)七、风险管控 (7)八、监督及问责 (7)九、辞退管理 (8)劳务队伍使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为完善项目部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运行有序和调控有力的劳务队伍使用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办法》(局工管〔2018〕137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队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与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外部协作单位。

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坚持“依法用工、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项目部为劳务队伍使用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劳务队伍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劳务管理规定;编制劳务队伍使用计划,拟定劳务承包方案并上报项目部审核;负责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合同拟定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定期对劳务队伍进行信用评价,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项目使用的所有队伍必须报公司经管部备案,并建立劳务队伍名册;项目部负责对各参建分部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督导,按本办法规定查处和纠正劳务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

项目劳务队伍使用及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副组长:项目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财务总监项目安全总监一分部经理二分部经理三分部经理组员:计划部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质量部安全部综合办公室试验室拌合站二、劳务准入管理1、劳务队伍的准入按照“实名推荐、专项考察、择优引进、分类进库”的原则。

劳务队伍准入执行以下程序:(1)劳务队伍以实名推荐形式提出申请。

(2)由项目部汇总审查合格后上报公司,公司进行审核。

(3)公司审查(复审)合格后分专业纳入劳务队伍资源库,具备参与所在公司范围内项目投标或竞标的资格。

建工集团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管理与考评办法

建工集团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管理与考评办法

建工集团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管理与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企业和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培育具有优良业绩、良好信誉以及管理规范的劳务分包企业和队伍,建立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营造“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市场氛围,树立集团劳务管理品牌,保障集团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劳务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集团合格劳务供方”、“信得过施工队”的选择和评价办法,负责最终审批、确定“集团合格劳务供方”名录、“信得过施工队”名单。

集团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考核评审办公室设在建工劳务开发公司,成员由集团劳务开发公司有关人员和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劳务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对集团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进行考核评审工作。

第二章合格劳务供方的确定及使用第三条集团合格劳务供方的基本条件1.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以及劳务资质,具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2.在市建筑市场上无不良记录,在集团工程劳务合作中有良好的基础和业绩。

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能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集团相关劳务管理政策、规定和管理规范,积极参加集团劳务及安全管理培训。

4.具有稳定的劳动力基本力量,工种配套完整、技壮工比例合理,在既往工程施工中,未发生因劳动力短期而严重制约工程进度的现象。

5.企业下属队伍中参与集团工程施工的,应参加市行业协会组织的年度“市建筑业劳务施工作业队信用等级评定”。

6.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上。

7.或集团劳务基地签约及推荐企业。

第四条合格劳务供方的推荐、确定程序1.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劳务企业均可向集团各二级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劳务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一)和《劳务企业近三年在建工集团施工业绩表》(附表二),各二级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审核两表并填写审核及推荐意见后,上报集团劳务开发公司。

施工总承包资质评估标准

施工总承包资质评估标准1. 引言该文档旨在制定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评估的标准。

本评估标准将帮助监管机构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能力及资质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从而确保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质量和诚信水平。

2. 资质评估标准资质评估标准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2.1. 组织管理能力评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其内部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和职责、管理流程等,以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相关工作的协调一致。

2.2. 技术能力评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能力,包括其对施工项目所需的技术要求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施工方法和工艺的熟练程度等,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3. 资金实力评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金实力,包括其资产规模、资金来源和财务状况等,以确保其具备履行施工合同所需的资金能力。

2.4. 业绩与信誉评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业绩和信誉,包括其过去的施工项目经验、完成情况和用户评价等,以衡量其在施工行业中的声誉和能力。

2.5. 合规能力评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合规能力,包括其对工程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理解和遵守情况,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评估方法评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应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文件审核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组织结构、人员情况、项目业绩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能力。

3.2. 现场考察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施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现场管理能力、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

3.3. 参考评价采集和分析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参考评价,包括用户评价、政府评价等,以了解企业的信誉和业绩。

4. 资质评定等级根据资质评估结果,将施工总承包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

等级划分应根据不同标准和要求进行,以便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督。

5.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评估的标准。

通过依据这一标准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能力和资质进行评估,可以提高施工质量和信誉水平,促进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集团公司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2009110苏州杨和平讲稿


进行压裂施工,压裂队可进行酸化作业施工。分甲、乙级。 • 测试队伍资质:分地层测试队、地面计量队、试井队; 分甲、乙级; • 带压作业队伍资质:分带压大修队、带压小修队;暂不 分等级。
酸化压裂队伍资质:分酸化队、压裂队伍,酸化队不能
• (五)资质管理的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资质管理委员会(决策)
“两级 管理, 一级发 证”
• ——井下作业队伍编号:
第三部分:由三位数字组成,为各单位的数字代码。
“注明”:试油队须配备三台作业装备,队伍编号 后五位要与三台装备中能力最强的一致。
如:S12601-机组额定载荷为120T的一支试油作业队伍
(七)队伍编号与资质管理
——钻井和井下作业队伍编号与设备 的承载能力有关。设备更新后往往要引起 队伍编号的变化。 ——物探、测井、录井队伍编号与队 伍的施工性质有关,设备更新后一般不会 引起队伍编号的变化。
二、集团公司资质管理相关规定
• 其它相关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机 总量控制意见》(中油工程〔2008〕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落 实钻机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中油工程〔2008〕
538号文件)
——2008年11月集团公司下发的中油 监〔2008〕528号文件。
二、集团公司资质管理相关规定
集团公司资质管理相关规定 及工作要求
集团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杨和平 二○○九年十月
• • • •
主要内容: 一、资质管理概要 二、集团公司资质管理相关规定 三、资质管理今后工作
• • • •
主要内容: 一、资质管理概要 (一)什么叫资质管理? (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施工队伍的资质 管理? • (三)资质管理的目的及意义 (四)实行资质管理所涉及的专业 (五)资质管理的组织机构 (六)队伍编号说明 (七)队伍编号与资质管理

施工单位管理与考评办法

施工单位管理与考评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促进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华润燃气合资公司工程建设指引》,结合公司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单位综合考评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实施。

第三条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均应遵守本办法,接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

第四条施工单位的管理(一)公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竣工资料、工程签证、配合情况等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评。

(二)公司将对施工单位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施工单位准入的依据。

第五条工程进度管理(一)工程进度管理是指对工程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持续时间及工作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等进行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一旦发现有偏差出现,应在分析偏差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或调整、修改原进度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至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过程。

(二)工程进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按预定的时间启用或提前交付使用。

工程管理部门在进度控制方面所作的工作有:编制项目管理规划,研究项目的总进度、施工布置、重大施工技术和施工难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

审查确认监理工程师上报的施工单位所做的施工组织设计。

要求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规划、计划、组织设计和进度控制的工作制度以及进度控制工作实施细则,并督促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努力落实。

(三)主持会议研究各方面提出来的与合同实施有关问题,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的有关协调研究会议,对涉及到工程进度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必要时对施工手段、施工资源、施工组织直至合同工期进行调整。

(四)及时审签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依据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跟踪。

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以加快工程进度。

(五)场站、长输管线等大型工程建设。

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20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2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施工作业队伍(以下简称企业和队伍)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勘探开发生产本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企业和队伍,均须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没有资质的企业和队伍。

第三条资质审查分为企业资质审查和队伍资质审查。

企业资质审查主要是对人员素质、装备水平、技术能力、队伍管理、HSE体系、ISO 9000质量体系、ISO 14001环境体系、施工业绩和专业特长等进行核查。

队伍资质审查是对其设备设施、人员技术能力、施工业绩、HSE管理等进行评定,并按资质标准评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队伍应严格按资质申请条件及施工范围的规定进行资质申请和作业施工。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资质审查范围包括:(一)集团公司所属从事物探、井筒的设计和施工作业服务的企业和队伍;(二)集团公司以外已进入或申请进入集团公司市场从事物探、井筒作业服务的企业和队伍。

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中石化和中海油的直属专业公司、研究院和油田的二级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及其他队伍的上级法人单位。

本规定所指队伍主要指从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活动的下列队伍:物探队伍:包括地震队、重磁队、电法队、化探队、测量队。

井筒作业队伍:包括钻井队、固井队;测井队、射孔队;综合录井队;大修井队(侧钻队)、小修井队、压裂队、酸化队、试油队、地层测试队等。

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待集团公司确定队伍名称并定编后再行组织资质审查。

从事欠平衡钻井技术服务、泥浆技术服务、空气钻井技术服务、连续油管作业等特殊服务施工队伍的资质,划归到企业资质审查范围内。

第五条资质审查按照“两级审查,一级发证”的原则,由各石油管理局(勘探局、公司、指挥部)(以下简称管理局)和油气田公司组织初审,集团公司组织终审并核发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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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管理办法
中油资质委办字〔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以下称队伍)资质评估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209号)(以下称《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质评估是对队伍所配设备性能及技术能力、人员素质等进行的专业评估。

第三条根据《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以下队伍须进行评估:
(一)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在8至12年的,在此使用期内至少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二)主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第两年评估一次;
(三)主要设备因事故等造成较大损伤的;
(四)提出资质升级申请的;
(五)集团公司、中石化、中海油以外的队伍初次申请资质的;
(六)资质管理办公室在资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评估的。

第四条资质评估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资质评估由资质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评估机构组织实施。

评估机构是具有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应当对评估结果负责,并承担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申请资质的企业有义务配合评估机构做好评估,合理安排评估时间。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资质评估的项目为:
(一)施工作业设备;
(二)施工作业人员;
(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第八条资质评估应当依据下列文件: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二)国际标准、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审核实施细则》;
(四)评估机构制订的相关评估实施细则。

第九条凡须评估的队伍,由所在企业按要求填写“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并上报资质初审领导小组。

第十条资质初审领导小组汇总资质评估申请后,上报资质管理办公室。

上报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
·1·
和九月份。

第十一条资质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编制年度(季度)队伍评估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评估机构根据评估计划,制订相应的评估方案,上报资质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资质初审领导小组根据评估计划和评估机构的实施方案,协调队伍所在企业和评估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第十四条评估机构根据评估计划,与队伍所在企业签订评估协议书后,组织实施现场评估。

第十五条经资质初审领导小组确认,并由申请评估队伍所在的企业相关人员引导,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方可到队伍现场开展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当在15天内出具《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报告》(以下称:《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2)。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须由评估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签发,并加盖评估机构评估专用章或公章,一式四份,一份报资质管理办公室、一份寄送资质初审领导小组、一份寄送被评估队伍或其所在企业、一份评估机构存档。

评估机构应当建立评估报告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进行信息化管理。

第十八条队伍或其所在企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资质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评估结果。

第十九条对有异议的评估,资质管理办公室可视情况组织复评估。

复评估只进行一次。

对复评估结果仍持有异议的,由资质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裁定。

第二十条评估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上季度评估情况,填报季度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评估报表(格式见附件3),报送集团公司资质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资质管理办公室应当第年6月底和12月底发布《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公告》。

第三章评估费用
第二十二条队伍资质评估的费用由所在企业负担,并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第二十三条复评估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并经资质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裁定,系原评估机构有技术性或人为性错误或失误的,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复评估结论与原结论一致的由提出复评估的企业承担。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二十四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评估方案进行,并遵守队伍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应当保存好评估原始记录。

第二十五条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利用评估工作故意刁难队伍的或者提供虚假数据、伪造记录,造成评估报告与实际不符的,资质初审领导小组、队伍所在企业应当向资质管理办公室举报,资质管理办公室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向资质管理委员会建议取消评估资格。

第二十六条队伍或其所在企业阻碍评估机构进行正常评估工作,或设置障碍致使评估无法取得准确数据,影响评估结果的,评估机构应当及时向资质管理办公室报告,资质管理办公室视情节轻重,予
以批评,直至向资质管理委员会建议取消其队伍资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资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文日期:2006年8月18日)
附件1
专业类型:
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
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资质初审领导小组:(盖章)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附表
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申请表
填报企业(盖章):
日期: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管理办法审批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2
№:××××××
(由三个字段组成:评估机构代
码二位数字+年份四位数字+
年度序号三位数字)
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
资质评估报告
委托方×××
受评估单位(填写企业名称)
受评估队伍(作业队伍名称)
专业类别×××
评估类别(填写初评估、定期评估、复评估等)
(评估机构全称)
·6·
注意事项
1.报告无评估单位评估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评估报告应同时加盖骑缝章。

2.复制评估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估单位评估专用章(或公章)和骑缝章无效。

3.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为了您的利益,受评估方若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本(机构)或者资质管理办公室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7·
(评估机构全称)
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评估日期:
审核人:日期:
·8·
附1
不符合项见证评审情况
1 不符合项描述
2 不符合项整改情况
3 不符合项整改结果见证情况
4 见证评审结论
·9·
附2
设备评估报告
1 设备概况
2 设备评估依据
3 设备评估范围
4 设备评估项目及结果描述
4.1 设备配套性审核;
4.2 设备技术性审核;
4.3 设备安全性审核;
4.4 其他
5 设备评估结论及建议
·10·
附3
人员审核报告
1 人员审核依据
2 人员审核范围
3 人员审核项目与结果
4 人员审核结论与建议
·11·
附4
管理和业绩审核报告
1 管理和业绩人员审核依据
2 管理和业绩人员审核范围
3 管理和业绩人员审核项目与结果
4 管理和业绩人员审核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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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5(仅钻井和井下作业队伍资质评估要求编写此报告)
井控设备评估报告
1 井控设备概况
2 井控设备评估依据
3 井控设备评估范围
4 井控设备评估项目及结果描述
4.1 井控设备配套性审核;
4.2 井控设备技术性审核;
4.3 井控设备安全性审核;
4.4 其他
5 井控设备评估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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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年季度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评估报表
评估机构名称(签章):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审批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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