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件代理词(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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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离婚案件代理词(2篇)

法律援助离婚案件代理词(2篇)

第1篇我受当事人王某某的委托,担任其离婚案件的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事实,现提出如下代理词:一、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本案当事人王某某与被告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性格差异等原因,矛盾逐渐显现。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琐事:被告李某性格较为自私,不关心家庭琐事,导致家庭氛围紧张。

如:不参与家务劳动,对家庭开支控制严格,忽视家庭成员的感受等。

2. 性格差异:原告与被告性格差异较大,沟通不畅。

原告性格开朗、乐观,善于与人交流;而被告性格内向、孤僻,不善沟通。

这种性格差异导致双方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矛盾。

3. 家庭责任:被告李某对家庭责任意识淡薄,忽视对子女的教育和关爱。

如:对孩子缺乏耐心,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导致孩子心理受到影响。

4. 家庭暴力和冷战:被告李某在家庭生活中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此外,双方还经常陷入冷战,使得家庭关系愈发紧张。

二、关于法律依据的阐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确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应当提交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关于代理意见的提出1.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婚后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离婚。

2. 被告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益。

民事代理词范文离婚案件

民事代理词范文离婚案件

民事代理词范文离婚案件# 民事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离婚诉讼。

经过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调查相关事实,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是合理的选择。

# (一)性格不合,家庭矛盾频发。

原告和被告在婚后的生活中,就像两个频道总是对不上的收音机。

原告性格开朗外向,喜欢社交和参加各种活动;而被告则相对内向沉闷,就想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

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两人却总是因为这个互相不理解,原告觉得被告太无趣,被告觉得原告太闹腾。

就拿过年走亲戚这件事来说吧,原告兴高采烈地想拉着被告多串几家门,热闹热闹,被告却满脸不情愿,每次都搞得双方心里不痛快,就像两颗互相摩擦的石子,在家庭这个小盒子里不断制造矛盾的火花。

# (二)缺乏沟通与理解,感情逐渐消磨。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俩的沟通简直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无法相交。

遇到问题的时候,不是心平气和地交流解决,而是各自生闷气或者直接大吵大闹。

比如说家里经济方面的事情,一方想买个大件改善生活,另一方却觉得应该存钱以备不时之需。

这本该是个可以商量的事情,但他们却总是在争吵中让矛盾升级。

这种缺乏沟通理解的状态就像一场慢性疾病,慢慢地侵蚀着他们的感情根基,直到现在已经病入膏肓,难以挽回。

# (三)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这两人分居的时间啊,都快赶上牛郎织女了,只不过他们可没有什么浪漫的传说。

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他们已经分居了[X]年之久。

在这期间,两人的生活各自独立,没有了夫妻之间应有的陪伴、支持和依赖。

偶尔的联系也只是几句不痛不痒的问候,完全没有了夫妻之间的亲密感。

这种分居的状态就像一道鸿沟,把他们的感情彻底隔开,使得这个所谓的家庭只是一个空壳,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 (一)原告具有抚养孩子的优势。

我们的原告就像一位超级英雄,对孩子的成长有着诸多积极影响。

原告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像一棵大树,能为孩子遮风挡雨,提供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各位在场的听众:
今天,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站在这里,就本案的离婚纠纷案发表
代理词。

以下是我的代理意见:
一、婚姻关系的破裂
原告与被告结婚多年,但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价值观差异以及
生活琐事的累积,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

原告曾多次尝试与被告沟通,寻求婚姻咨询,但被告拒绝配合,双方关系未见改善。

原告认为,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问题
原告与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原告请求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判决
子女的抚养权。

原告提供了证据,证明其有能力并愿意为子女提供稳
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条件。

同时,原告也愿意与被告共同承担
抚养费用,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财产分割问题
在婚姻期间,原告与被告共同购置了房产、车辆等财产。

原告请求法
院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原告已提交相关财产证明,包括但
不限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以支持其分割请求。

四、债务问题
原告与被告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一些债务。

原告请求法院在判决离
婚的同时,对债务进行合理分担。

原告已提供债务清单及相关证据,
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及金额。

五、请求法院的判决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等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在此,我代表原告,恳请法院充分考虑原告的请求和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敬礼
[代理律师签名]
[代理律师执业证号]
[日期]。

离婚纠纷代理词

离婚纠纷代理词

离婚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被告/原告(姓名)的代理人,现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代理意见,恳请法庭审慎考量,公正裁判。

本案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及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现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作出以下代理意见。

一、婚姻关系的现状及破裂原因 1. 婚姻关系已彻底破裂本案中,原、被告于(具体日期)登记结婚,婚后因(具体原因,如长期性格不合、家庭暴力、感情不忠等)导致感情逐渐恶化,双方已无共同语言,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经多次努力沟通和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破裂已达不可挽回的地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2. 对方行为对婚姻破裂的重大过错本案中,(被告/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严重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如:家庭暴力、婚外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具体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基础,也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互爱义务,是导致婚姻破裂的直接原因。

因此,被告/原告应对婚姻的破裂承担主要责任。

二、财产分割的代理意见1.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入、财产增值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及其他财产。

具体财产清单如下: - 房产:位于(房产地址),双方共有; - 车辆:(车辆品牌、型号),登记在(原告/被告)名下; - 存款:双方银行账户中的存款(金额)。

2. 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财产分割应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

本案中,(原告/被告)作为婚姻的无过错方,为家庭付出更多,且在(具体困难,如抚养子女、经济负担较重等)方面承担了较大的责任。

因此,财产分割时应适当多分割无过错方,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3. 对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婚前财产依法应归个人所有,不得因离婚予以分割。

法律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法律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2. 关于子女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应从子女利益出发,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被告[被告姓名]愿意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请求法院判决子女由其抚养。
3. 关于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被告[被告姓名]愿意与原告[原告姓名]协商财产分割事宜,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后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三、代理意见
1. 关于离婚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告[被告姓名]认为原告[原告姓名]的行为已构成夫妻感情破裂,故请求法院准予离婚。
原告XX(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XX,现年XX岁。婚后,双方感情一直较好,但近年来,由于家庭琐事及双方性格差异,夫妻关系逐渐恶化。原告以被告性格孤僻、家庭暴力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二、被告的辩称及理由
1.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家庭暴力一事,纯属捏造。被告从未对原告实施过家庭暴力,双方感情并未破裂。
3. 关于婚姻基础及感情问题
被告与原告婚姻基础较好,婚后感情一直较好,家庭和睦。原告提出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因家庭琐事及性格差异,并非不可调和。在此,被告恳请法院充分考虑双方婚姻基础,以及子女利益,给予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4. 关于子女利益问题
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XX,其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被告在此期间,一直尽自己所能关爱子女,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原告提出离婚,将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在此,被告恳请法院充分考虑子女利益,依法判决。

法律_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法律_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第1篇您好!我是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在此,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就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本案原、被告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

但在(离婚原因)等问题的处理上,双方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原告(或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关于证据1. 原告(或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2)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3)证人证言,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破裂的事实;(4)其他证据,证明原、被告离婚原因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2. 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2)财产清单,证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3)证人证言,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尚可的事实;(4)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不同意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关于法律适用1. 关于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离婚原因)等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

因此,原告(或被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关于子女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原、被告的子女(年龄)尚在哺乳期内,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考虑到原告(或被告)的工作、生活条件等因素,应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子女。

3.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本案中,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建议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割:(1)房产: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2)存款: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3)其他财产: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诉讼代理词(精选8篇)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诉讼代理词(精选8篇)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诉讼代理词篇1尊敬的审判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__________诉被告____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________某与被告____________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

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________在结婚后的_______年_____月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________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_____年_____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

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两年。

3、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实施家庭暴力。

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

离婚案件代理词

离婚案件代理词尊敬的法官、各位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一、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建立于[具体年份]年,双方因性格不合、价值观差异等原因,长期存在矛盾和冲突。

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均未能达成和解,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原告与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具体年龄]岁和[具体年龄]岁。

考虑到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教育环境,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女儿由被告抚养。

原告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子女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同时尊重被告的探视权。

三、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原告与被告在婚姻期间共同购置了房产、车辆等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公正、公平的分割。

四、关于债务承担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购房、子女教育等原因产生了一些共同债务。

原告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判定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

五、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由于被告在婚姻期间的不当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公正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

原告对本案的判决结果充满信心,并期待法院的公正裁决。

此致[法院名称][代理律师姓名][代理律师执业证号][日期]。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文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文#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代理律师。

今天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争取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就像在生活这场游戏里,我们只是想让游戏规则变得清晰和公正。

我得跟您聊聊这两口子的事儿。

我的当事人,那可是抱着对婚姻生活满满的憧憬走进这段婚姻的。

就像每个怀揣着美好梦想的人,觉得自己找到了那个可以相伴一生的人。

当时啊,那是满心满眼都是未来的幸福小日子。

可这日子过着过着就变味了。

被告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责任心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飘得无影无踪。

家里的大事小事,基本都是我当事人一个人在扛着。

您说这婚姻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可这变成了我当事人一个人的独角戏啊。

这就好比两个人合伙开公司,结果一个人啥都不干,就等着分红,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就说经济方面吧。

家庭的开销、孩子的花费,大部分都压在了我当事人柔弱的肩膀上。

被告呢,就跟个没事人似的,既不努力赚钱,也不关心钱花到哪儿去了。

这就像两个人一起划船,一个人拼命划,另一个人在船上睡大觉,船能走得顺吗?再说说对家庭的关心和照顾吧。

被告就像是一个住在旅馆里的客人,只是偶尔露个面。

孩子的成长他没怎么参与,我当事人忙里忙外的时候,连个搭把手的人都没有。

家庭需要的是两个人相互扶持,互相温暖,而不是这样的冷漠对待。

还有啊,这夫妻之间的感情交流基本为零。

我的当事人试图跟被告沟通,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可被告就跟一堵墙似的,油盐不进。

两个人在一起,连句贴心的话都没有,这还能叫夫妻吗?这就像两个陌生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过各的,这种生活让我的当事人感到无比的压抑和痛苦。

法官大人,我当事人实在是没办法了才选择离婚这条路的。

她就像被困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找不到出口,只能寻求法律的帮助来解脱自己。

她对这段婚姻已经尽力了,就像一个努力想要救活一棵快要枯死的树的园丁,但是这棵树的根已经烂了,怎么浇水施肥都没用了。

在财产分割方面呢,我当事人希望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文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文#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原告姓名]的代理律师,今天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处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说实在的,这离婚啊,就像两个人搭伙开公司,现在这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就得好好清算一下,各自奔前程。

我的当事人[原告姓名],那是抱着一颗真心走进这段婚姻的。

当初两个人结婚的时候,也是充满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可是啊,这日子过着过着就变味了。

就像您知道的,婚姻里有个词儿叫“感情破裂”,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在他们这儿那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

首先呢,夫妻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在他们这儿早就没了。

我当事人整天都得猜对方在想什么,对方干了什么事儿都瞒着。

比如说,家庭的经济收支情况,这本来应该是夫妻之间公开透明的事儿,可被告呢,老是遮遮掩掩的。

就好比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一个人却偷偷地藏着小金库,这日子还怎么过得下去?我当事人觉得自己就像个外人,这种感觉可太糟糕了。

再说说家庭责任这一块儿。

婚姻嘛,就像一个团队,两个人都得为这个家付出。

可被告呢,对家庭事务那是能躲就躲。

家里的大事小事,什么照顾孩子啊,操持家务啊,大部分都压在了我当事人身上。

孩子生病的时候,被告还经常不在家,我当事人一个人带着孩子去医院,忙得焦头烂额。

这就像一个团队里,有一个人总是偷懒不干活,那另一个人得多累啊。

这长期下来,我当事人心里的委屈和不满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还有啊,夫妻之间的沟通也完全出了问题。

现在他们俩一说话就吵架,根本没法心平气和地交流。

就像两条铁轨,原本应该是平行前进的,可现在却朝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每次想要好好谈谈的时候,不是互相指责就是冷战,这种氛围在家庭里就像一团乌云,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说到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当事人是非常疼爱孩子的。

她一直都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照顾者,孩子的生活习惯、学习情况她都了如指掌。

她希望在离婚之后,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这样可以给孩子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

而且,我当事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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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代理词(2篇)
离婚纠纷案件代理词〔一〕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法律规定,xxxxx律师事务所承受托付指派我担当原告的代理人,今日依法出庭参与诉讼。

现发表以下看法,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本案中,原告提出了离婚恳求,但被告辩论不同意离婚。

这就成为本案的争吵焦点。

我认为,无论依据事实,还是依照法律规定,甚至是结合人伦道德观念,本案都应当判决离婚。

详细理由是:
一、被告确实存在生理疾病,而且该病是婚前就患有的,这应当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对此,不仅可以从风湿热或风湿性结节病的病理学方面找到理论依据,而且也可以从原告和被告的结婚时间及被告患病时间上作出判定。

因为被告的病情说明:结婚一个半月到达这种程度是不行能的。

所以,被告所谓婚后感冒及房屋潮湿引起的说法明显是缺乏理论和事实依据的。

当然,作为原告在婚前对此不了解,缺乏必要的精神打算,从心理上对被告产生怨恨也是可以理解的。

客观地说,被告在婚前没有照实告知应当是有必须责任的,假如实事求是地告知了原告,或许就不会草率地结婚,或者作其它处理,事情也就不会闹到这种地步了。

这一点正是本案当事人产生冲突进而发生感情危
机的根本缘由。

二、被告的疾病虽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制止结婚的重大疾病,但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裂开的假设干详细看法》第一条规定,即: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它缘由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情形。

正如被告所说:该病不能生气和劳累,应留意养分和休息。

病理学告知我们,该病能够反复发作,禁忌妊娠。

换句话说,生育带来的危急性随时可能发生,那么能否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就可想而知了。

至于能不能治愈,原告没有证据,被告也没有依据,连专家也不敢下结论。

事实上,治愈率并没有科学数据,我们参加审理本案的非专业人员更不能妄加判定了。

对于此类状况,司法说明采纳了模糊概念,即“难以治愈”。

至于如何定位难与不难,不得而知。

本案中,被告辩论说短暂不能进展性生活,事实上须要治愈才可能过性生活。

那么,到底须要多长时间,能不能治愈,治愈须要花费多少钱,治愈的标准和治愈后应当留意的事情等等,都是未知数了。

我们能不能因为这种无法判定将来结果状态的惑然性,而让原告接着等待或者说“望梅止渴”。

所以,对于这种不能作确定判定的疾病,应当属于“难以治愈”的范畴,符合离婚标准。

三、治病是须要花钱的,到底花费多少钱才能治愈,至今并没有可以预期的概念。

所以,被告辩论状所说的原告怕花钱也不是没有道理。

本案被告自20xx年11月份结婚,20xx年元月24日在医院确诊,仅仅一个半月。

而起先治病到被告回娘家时缺乏三个月,已花费近万
元,这些钱都来自双方的家庭。

对于每年收入不到5000元的原告来说,治病的花费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不胆怯才真正是没有道理的。

原告的父母年近古稀,不行能接济或照看本案当事人更长时间,被告同样没有收入来源。

所以,原告面临的问题是:夫妻的生活来源都存在问题,更不要说治病,所谓治愈只能是梦想而已。

同时,还必需有人照看患病的被告,作为独生子女,更有赡养两位年迈双亲的义务。

这样一个沉重的负担,原告能承受得了吗?这样一种婚姻,即便是判决他们不准离婚,能维持多久?事实上,正如被告所说的:当原告的父亲发生车祸之后,由于原告的母亲必需照看受伤的丈夫,无暇顾及被告,被告也只好由其娘家人接回照看了。

何况,对于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而言,能够赐予被告的照看会有多少或多久呢?所以,原告不仅没有经济后盾,也没有人力资源支撑。

四、由于被告的病情,原告及其家人有一种被深深欺瞒的感觉,这也是造成冲突和感情裂开的主要缘由。

因为原告是独生子,是父母的希望,但婚后的现实深深的伤透老人的心。

原来可以颐想天年的愿望,却被反过来要照看被告的现实所打破,抱孙子的想法成了可望而不行及的幻想。

被告所说屡次被拒之门外虽然不完全属实,但也不能说没有一点依据。

而原告是不行能撇开父母的,在父母和妻子的天平上,原告难以选择,现实是又不能不作出选择。

所以,精神上的、经济上的、感情上的各种压力都聚集到原告身上,他无法承受。

久而久之,最终造成了同被告及家人的冲突的爆发,导致互不往来,原有的感情随之渐渐丢失。

事实上,婚后仅半年时间不行能形成稳固的夫妻
感情,何况还是在苦痛的没有正常夫妻生活根底上生活的半年时间,谈不上真正的夫妻感情。

这就是原告和被告的婚姻现实。

五、被告在辩论状中所说的原告心怀鬼胎,事实上涉及到婚姻与道德问题。

原告和被告婚后根本上没有过正常夫妻生活,但原告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而对被告来说,不仅没有尽为人妻、为人媳的义务,却造成了沉重的家庭负担。

这都是婚前没有明确告知病情造成的。

假如判决不准离婚,或被告所说不同意离婚,那么,在原告父母坚持不能接纳被告,原告又不能不对父母担当赡养义务的状况下,就是因为一纸婚约将要给原告终生的苦痛,给原告父母晚年留下难以退却的压力和缺憾。

我们不仅要问,到底谁应当背负道德负担?这样一种义务式婚姻,强行捆绑的夫妻,能华蜜吗?能维持吗?充其量,不就是再持续半年时间吗?与其如此,长痛不如短痛,及早离婚不是更道德吗?所以,我建议双方还是在法庭的主持下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尽早完毕这种已经死亡了的婚姻。

也请合议庭评议时充分考虑本案的详细情节判决当事人离婚.
以上看法,请双方当事人考虑,也请法庭接受。

我的发言完了,请予考虑。

离婚纠纷案件一审代理词〔二〕
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张某某的托付,特指派我作为李华女士离婚一案的诉讼代理人,通过阅卷以及与当事人的沟通,并结合庭审状况,对于案件的事实已清晰驾驭,现结合法律与案件事实状况,发表一下代理看法。

一、原被告感情确以裂开,法院应判决其离婚。

本案中,李华女士与马方成男士无论从性格还是生活上都有许多不同之处,这些李华女士都有思想打算,也在努力去做,为的就是组成一个家庭不简单,尽量做到为家庭多考虑,所以李华女士在与马方成男士生活中能忍那么忍,能让那么让,目的就是家庭能够和谐美妙。

但马方成男士的行为太让其悲观,马方成男士对孩子不管不问,不但不担当抚养义务,还经常对李华女士拳打脚踢,对其家暴,由此导致夫妻感情裂开。

二、婚生女应由李华女士抚养,马方成男士按法律规定担当抚养费用。

原被告于20xx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xx年10月1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李华女士于20xx年7月生育一女。

孩子从诞生始终由李华女士抚养,孩子已经适应目前的生活方式,并且马方成男士对孩子不管不问。

孩子此时此刻的日常生活须要母亲照看,且女孩跟随母亲无论从以后的生活还是生理期教育都对孩子有益。

对方没有照看过孩子,根本不会照看孩子,孩子跟随男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安康成长。

基于孩子成长考虑,为了孩子的安康成长,李华女士要求抚养女儿。

马方成男士应支付孩子抚养费用。

抚养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抚养费用也是法定的费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之规定,子女不管跟随哪方抚养,对方都要担当抚养费用,据此,依照法律规定马方成男士应支付抚养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李华女士与马方成男士有一处房产,位于某某区**巷*号*幢*室。

权属证书说明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是夫妻用其共同财产购置。

因此,此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换。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全部:(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学问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全部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全部的财产,有同等的处理权。

依据法律规定,此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恳求法院依法分割。

综合以上,恳求法院支持代理人的代理看法
此致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律师〕
20xx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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