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第二次起诉)
二次再起诉离婚代理词

⼆次再起诉离婚代理词⼀、⼆次再起诉离婚代理词 具体范⽂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 安徽思⽂律师事务所受原告陈XX的委托,就原告诉被告夏XX离婚纠纷⼀案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参与本案的诉讼,现就本案争议焦点,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并采纳为感。
本案中被告存在严重过错,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恳请法院准予原被告离婚。
1、被告有婚外情。
原被告结婚后,被告经常早出晚归,原告⼀直以为被告⼯作忙,后来原告才发现被告竟然在外租房与他⼈搞婚外情。
被原告发现后,被告写下“保证书”,承诺与外⾯的⼥⼈⼀⼑两断以后绝不再沾花惹草。
但是被告并未遵守其承诺依旧与他⼈保持不正当男⼥关系且在外同居。
被告之⾏为深深伤害了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
2、被告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
被告除在外沾花惹草外还有赌博恶习,经常与⼀些朋友在外赌博,长期不归家,原告曾多次劝告,被告不仅不改正还冲原告发脾⽓,被告在“保证书”也写道‘如果我在外⽋钱,由我⾃⼰⼀个⼈承担’,可见被告的赌瘾极⼤,即使是在原告强烈要求其改正所有恶习的情况下也不放弃,原告已经对被告失望透顶。
3、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014年4⽉初,原告向芜湖市XX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在2014年X⽉X⽇作出不准原、被告离婚后。
现判决⽣效已经过6个⽉,双⽅没有任何和好的⾏动,各⾃过各⾃的⽣活,夫妻关系没有任何改善。
根据《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具体意见》、《婚姻法》第32第3款之规定,恳请法院尊重原告的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具体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8.⼀⽅与他⼈通奸、⾮法同居,经教育仍⽆悔改表现,⽆过错⼀⽅起诉离婚,或者过错⽅起诉离婚,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起诉离婚,确⽆和好可能的。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精选3篇」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敬重的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的托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与了今日的庭审活动。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接受。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裂开,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某与被告******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爱好、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冲突。
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冲突就越来越激烈,最终导致原告****在结婚后的***年**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缘由,于**年**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裂开的若干详细意见》其次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状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与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年**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
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两年。
3、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裂开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缘由之一是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
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
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
在X年9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脸肿。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各位在场的听众:
今天,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站在这里,就本案的离婚纠纷案发表
代理词。
以下是我的代理意见:
一、婚姻关系的破裂
原告与被告结婚多年,但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价值观差异以及
生活琐事的累积,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
原告曾多次尝试与被告沟通,寻求婚姻咨询,但被告拒绝配合,双方关系未见改善。
原告认为,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问题
原告与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原告请求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判决
子女的抚养权。
原告提供了证据,证明其有能力并愿意为子女提供稳
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条件。
同时,原告也愿意与被告共同承担
抚养费用,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财产分割问题
在婚姻期间,原告与被告共同购置了房产、车辆等财产。
原告请求法
院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原告已提交相关财产证明,包括但
不限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以支持其分割请求。
四、债务问题
原告与被告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一些债务。
原告请求法院在判决离
婚的同时,对债务进行合理分担。
原告已提供债务清单及相关证据,
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及金额。
五、请求法院的判决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等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在此,我代表原告,恳请法院充分考虑原告的请求和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敬礼
[代理律师签名]
[代理律师执业证号]
[日期]。
法律_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第1篇您好!我是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在此,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就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本案原、被告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
但在(离婚原因)等问题的处理上,双方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原告(或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关于证据1. 原告(或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2)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3)证人证言,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破裂的事实;(4)其他证据,证明原、被告离婚原因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2. 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2)财产清单,证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3)证人证言,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尚可的事实;(4)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不同意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关于法律适用1. 关于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离婚原因)等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
因此,原告(或被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关于子女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原、被告的子女(年龄)尚在哺乳期内,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考虑到原告(或被告)的工作、生活条件等因素,应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子女。
3.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本案中,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建议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割:(1)房产: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2)存款: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3)其他财产: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尊敬的法官,尊敬的评委,尊敬的出庭人员:我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今天我站在这里,代表我的当事人,向贵庭提出这起离婚案件。
首先,我要向法庭展示的,是这个家庭在过去的岁月里所经历的困难和痛苦。
我的当事人,也就是原告,名叫王小军,现年35岁,经营一家小型企业。
他与被告,也就是他的妻子李丽,曾经是一对相爱的夫妻,他们的婚姻持续了七年。
在这七年中,他们曾经共同面对过艰难和挫折,但他们努力保持了婚姻的坚固。
然而,近几年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冲突也越来越频繁。
这导致了家庭氛围的紧张和困扰,给两位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孩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其次,我要向法庭提出的是,原告这些年来的努力和牺牲。
原告是一位勤勉、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
他一直致力于工作,以保证家庭的经济稳定。
除此之外,他还主动承担起了家庭中的大部分家务劳动。
然而,被告却很少参与家庭事务,也没有为家庭的繁忙和困难分担任何责任。
在这个家庭中,原告一直保持着他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但被告则很少体现出对他的关心和支持。
原告曾多次试图与被告沟通,希望能够解决问题,但被告总是回避和拒绝。
这样的行为使原告感到被忽视和孤立,也让他对这段婚姻的未来产生了怀疑和失望。
再次,我要向法庭陈述的是,婚姻不应该是一种持续带来痛苦和煎熬的关系。
婚姻应该是两个人共同成长和幸福的象征。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已经无法再给彼此带来幸福和满足。
原告已经尽力去维护这段婚姻,但被告却没有给予他应有的尊重和理解。
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已经达到了无法弥补的地步。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已经失去了对彼此的信任和尊重。
两人在一起只会互相伤害和憎恨,而不会再有任何的幸福和满足。
最后,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原告不寻求任何不公平的利益。
他只是希望通过离婚来解脱双方的痛苦和困扰。
原告愿意为孩子的抚养费和财产分割事宜进行合理的商议和协商。
他只希望能够得到公平的待遇,并且保证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照顾和关爱。
离婚案件代理词 第二次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当事人XX某的委托,指派律师X律师担任其与黄xx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就争议焦点问题,提出如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参考: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令离婚与否的界限,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结合本案事实情况,就前述情况,简要分析如下:1、在婚姻基础方面:原告与被告于201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相识不久便同居生活。
后由于原告怀孕,双方基于孩子的情况下才于201x年x月x日登记结婚,201X年X月X日生育婚生子XXX。
双方从登记结婚到生子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且在一年后,双方就因感情不和已经登记过离婚,是念在彼时婚生女年仅X岁,才于201x年x月x日同意复婚。
由此可见,双方结婚系由于有了孩子不得已而为之,且复婚也系由于婚生女年幼,婚姻感情基础相当薄弱。
2、在婚后感情及离婚原因方面:由于原、被告双方在性格、习惯、阅历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婚后双方时常为家庭琐事而争吵,被告控制欲极强,极度不信任原告,多吵打原告,甚至在原告孕期也殴打过原告。
双方缺乏信任,始终未建立起基本的夫妻感情。
且在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后至今一年有余,双方分开居住,互不关心,不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原告对被告早已心灰意冷,对这段不幸的婚姻彻底绝望,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
3、在夫妻关系现状方面及有无和好可能方面: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的原因已无交流许久,婚姻状态早已名存实亡。
在上次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至今一年多的时间,原、被告双方的关系没有丝毫改善的迹象,几乎没有联系,各自分开生活,感情加剧恶化。
双方之间的矛盾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在离婚问题上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二次离婚代理词-最新范文

二次离婚代理词二次起诉离婚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泰宁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
现根据本案事实,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起诉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从刚才的法庭调查来看,原告、被告系经人介绍认识,婚前缺乏深刻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纠纷,被告对原告漠不关心。
尤其近几年随着家庭生活压力的增大,被告无所事事,不思进取,致使夫妻间争吵不断,分居已久,####年##月份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事后双方继续分居,互不来往,被告对原告及孩子也漠不关心,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结合本案来看,结婚之初,双方的生活还算可以,只是到了后来,被告的懒散性格慢慢表露,经原告多次劝说无效,双方因此时常发生矛盾,夫妻之间缺少应有的忠诚、诚信之义务,根据双方的婚姻现状,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判决准予离婚。
二、婚生女应由原告抚养,被告应支付抚养费,直至婚生女儿18周岁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7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结合本案来看,婚生#####现年###周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之规定,应充分听取孩子对抚养人的选择意见,如果判决双方离婚,应将####判归女方抚养;而根据刚才的法庭调查情况,原告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虽然收入不多,但足够二人生活所需;且脾气随和,孩子跟随原告生活没有对孩子的成长不利的情况。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文

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官:您好!今天我站在这里,作为原告[原告姓名]的代理律师,心里那是五味杂陈。
您看啊,这婚姻就像一场旅行,我这当事人原本想着是一路繁花相送,结果却走进了荆棘丛里,扎得满身是伤,实在是走不下去了,这才不得已来到法庭,请求您给个公正的判决。
咱先说说这两位是怎么走到一块儿的吧。
想当年,他们也是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步入了婚姻殿堂。
刚开始的时候,那小日子过得还挺像回事儿,就像那刚出锅的热馒头,看着就有热气腾腾的希望。
可日子一长啊,问题就像那雨后春笋似的,一茬接一茬地冒出来。
首先就是沟通问题。
您说这夫妻之间要是没个正常的沟通,那不就像两个哑巴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嘛。
我当事人跟我说啊,他们俩现在一说话就像干柴碰烈火,一点就着。
没说两句呢,就开始互相指责,就跟两只斗架的公鸡似的,谁也不让谁。
好好的一个家,整得像个战场,这还像话吗?这夫妻过日子,得有商有量的,总不能整天像这样互相呛声吧。
再说说这家庭责任的事儿。
家庭是两个人共同的港湾,这港湾要想安稳,就得两个人一起添砖加瓦啊。
可是被告呢,在家庭责任这块就像个甩手掌柜的。
家里的大事小事,我当事人一个人忙里忙外,累得像条狗,被告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
这日子久了,我当事人能没怨言吗?就好比两个人划船,一个人拼命划,另一个人在旁边睡大觉,这船能走得稳吗?还有啊,在对待双方家庭关系上,那也是矛盾重重。
都说爱屋及乌,可被告倒好,对我当事人的家人那态度冷得就像冬天的冰窖。
逢年过节也不乐意走动,我当事人夹在中间,那是左右为难,里外不是人啊。
这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就像一颗毒瘤,不断地侵蚀着这个家的根基。
现在我当事人的诉求很明确,那就是离婚。
您想啊,在这样一个充满矛盾、没有温暖的婚姻里,继续耗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
就像一件破了洞的衣服,再怎么缝缝补补,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与其这样痛苦地纠缠,不如快刀斩乱麻,各自去寻找新的生活。
在财产分割方面呢,我当事人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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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四川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潘爱珠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被告杨进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2005年7月,原告与被告在外务工相识恋爱,2006年2月双方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1月27日,双方在四川省XX县烈面镇民政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4月20日生育长女杨毅婷,2011年2月16日生育次女杨毅婕,2013年2月16日生育婚生子杨鑫晨。
婚后,原告与被告因为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而发生纠纷;且被告对原告感情方面一直不信任,曾经采用GPS对原告行为进行多次跟踪。
原告曾经因为感情不和,于2018年9月29日将被告起诉至XX县人民法院,XX县人民法院以(2018)川1622民初345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现原告仍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现原告第三次诉讼至XX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针对原被告这类判决不准离婚后仍然分居满一年,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夫妻感情已经淡薄,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杨毅婷、杨毅婕、婚生子杨鑫晨的抚养权问题
原告离开家庭后,三个子女目前一直随被告生活至今,且与原告矛盾分歧较
大,目前原告一直在广西生活,三个子女已经习惯了跟随被告在XX这边生活和学习,为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教育成长,理应判决三子女随被告生活。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间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代理人:四川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0二0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