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比较研究 政府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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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问题研究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问题研究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关系问题
法律关系不明确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关系复杂,包括政府、服务提供者 、服务使用者等,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和责任
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责 任。
服务使用者的权益保障
服务使用者是老年人,应保障其权益,如服务质量、服务时间、 服务费用等方面。
业和经济发展。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有利于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
服务效率和质量。
02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 法律规定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居家养老服务法律法规,以及我国*、* 等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法律法规。
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居家养老服 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责。
制定《非营利组织法》,明确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 律地位和职责。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1
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核算方式、监督 与考核等。
2
建立独立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核算机 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3
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的 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规范服务提供标准
01
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质量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评 估标准、评估周期、评估流程 等。
02
建立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 ,对各地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 服务进行定期评估。
03
将评估结果与政府部门的绩效 考核挂钩,激励政府部门提高 服务质量。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01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概 述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通过财政投入 和政策支持,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专业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 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养老模式。
特点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强调的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通过多元 化的服务供给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与义务
服务提供者的权利是获得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其主要义务 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确保服务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合同的形式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
合同的内容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 决方式等。
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
监管主体
政府部门,包括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
监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者,包括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
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
要点一
监管内容
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服务价格等。
要点二
监管方式
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满意度调查等。
监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服务不到位等。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 期审计和公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建立政府内部监管、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 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全面监管。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详解四种居家养老盈利模式

详解四种居家养老盈利模式

详解四种居家养老盈利模式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这种服务体系具有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等特点。

相较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更强调社会化为老服务的引入家庭,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补充与创新。

以下是几种基本模式的简要归纳、比较和分析,以帮助各地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有目的、有选择地研究、吸收和借鉴,学其所长,避其所短。

1、政府主办,层级联动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由各级政府和街居社区运用行政强制力进行推动,利用财政资金扶持和各级行政组织的自筹资金,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等不同层面分级建立起规模有别、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有别、服务对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并建立区、街、居三级管理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管、政府承办、行政推动、行政运作。

从区到街道再到社区居委会,每一级都有专门人员主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服务人员大多采取在区、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事业编制的干部和工作人员。

街居站点基本上是街道、居委会干部和少量聘用人员及辖区志愿者来担负。

即使行政工作人员不进行直接服务,也是由行政机构直接聘用人员、直接管理来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的。

服务基本上是无偿和低偿为主。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基本相适应,能够从上到下一贯到底,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容易最快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和信任,从而较多地获得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支持。

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弊端和缺陷,例如政府包揽和运作导致高耗低效、等级森严、人浮于事等问题,不符合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要求。

一是市场运作需要政府的监管和引导,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的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二是市场竞争可能会导致一些服务企业只追求利润而忽视服务质量,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对于一些特殊服务对象,比如失智老人、残疾老人等,市场运作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服务,政府需要加大资助力度,保障这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比较分析:议题选择、理论分野与方法取向

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比较分析:议题选择、理论分野与方法取向

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比较分析:议题选择、理论分野与方法取向一、概述随着全球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智慧养老作为应对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对比分析国内外在智慧养老研究方面的议题选择、理论分野以及方法取向,以期为我国智慧养老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在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的议题选择上,国内外学者均关注到了老龄化社会所带来的挑战以及智慧养老的潜在优势。

在具体的议题侧重点上,国内外研究呈现出一定的差异。

国内研究更加注重智慧养老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而国外研究则更加关注智慧养老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影响,以及智慧养老政策与社会的协同发展等方面。

在理论分野上,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同样存在明显的差异。

国内研究多从技术创新的角度出发,探讨智慧养老技术的实现路径和应用前景;而国外研究则更加注重从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来解读智慧养老现象,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理论框架和解释体系。

在方法取向上,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国内研究多采用案例研究、实证研究等方法,对智慧养老的具体实践进行深入剖析;而国外研究则更加注重采用量化研究、模型构建等方法,对智慧养老的效应和机制进行更为精准的探讨。

国内外在智慧养老研究方面存在议题选择、理论分野和方法取向等方面的差异。

通过对比分析这些差异,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的发展趋势和前沿动态,为我国智慧养老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1. 智慧养老的概念及背景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模式,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它是指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养老资源进行智能化配置,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智慧养老不仅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有效应对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挑战。

从背景来看,智慧养老的兴起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老龄化趋势密不可分。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居家养老作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模式,在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实践与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多样化实践,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国家的居家养老模式,揭示其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

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探讨国外居家养老模式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以期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本文首先对居家养老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点。

在此基础上,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等,深入剖析其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历程、政策支持、服务体系以及运作机制。

通过对比分析,揭示各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异同点,探讨其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随后,本文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挑战。

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成功经验,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策略与建议。

通过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推动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

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居家养老模式,为中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借鉴与启示,推动中国养老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概述在全球范围内,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居家养老模式。

这些模式各具特色,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性。

以下是对几种典型的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概述。

日本作为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支持与服务为核心。

通过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包括日常照料、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日本还重视家庭护理员的培养,鼓励家庭成员参与老年人的照护工作。

美国的居家养老模式以市场化与多元化为特点。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美国还注重养老服务的个性化,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篇

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篇

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篇篇一: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简介(一)、项目承担单位情况概况1、项目单位的基本本项目单位为XX市XXX区民政局。

XXX区民政局承担着区域内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和社团登记等社会职能。

区民政局与区老龄办合暑办公,全区的老龄事业工作列入区民政职能工作范围。

2、项目单位近年工作情况XXX区曾于19XX年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旗)”荣誉称号,进入新世纪以来,除努力做好以上各项年度职能工作外,在社区工作方面,把积极探索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大力扶持和发展家政服务、居家养老、社区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的主攻方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荣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20XX年,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先进单位”;20XX年,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同年,为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编制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XX—20XX年)》,使各项民政工作更具有严肃性和计划性;20XX年,荣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充分体现了区民政局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的应有贡献。

3、项目单位的经费状况XXX区民政局属财政预算拨款单位,资金构成分为上级财政民政专项资金拨款和区本级财政民政专项资金预算两大类。

经费支付科目包括城乡低保金、救灾救济金、困难救助金、优抚金、义务兵优待金、退伍兵安置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慈善基金、民政事业费等各项专项资金。

20XX年,上级财政拨款总计3262.93万元,区级财政预算拨付1028.58万元,上级下拨福利彩票公益金167万元,全年累计拨款4458.51万元。

从20XX年起,区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建设,今明两年,该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我区社区服务体系。

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研究

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研究

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分析其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以期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将对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进行界定,明确其内涵和特点。

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评价,了解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本文将对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进行实证分析,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深入了解该模式的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同时,还将对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其在社会化供给模式中的作用和优势。

本文将结合中国国情和养老福利服务的发展趋势,提出完善养老福利服务社会化供给模式的对策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旨在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参考和实践指导。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为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二、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现状分析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福利服务的需求日益凸显。

当前中国养老福利服务的供给现状却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基数小等原因,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仍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同时,由于市场发育不充分,服务标准不统一,导致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保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祉。

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中国的养老服务供给主要以政府主导的公办养老机构为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相对滞后。

这种供给结构导致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紧张,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因为缺乏政策支持和社会认知度低而面临生存困境。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研究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研究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研究二、文献综述国内外学者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在国内研究中,杨景亮等人(2020)从政策角度分析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指出了政策支持不足、服务供给不均衡等问题。

而在国外研究中,Miller等人(2018)提出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黄金标准”,包括充足的服务供给、公平的服务分配以及老年人及其家庭的需求满足。

现有的研究尚未对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些研究还关注了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陈博等人(2019)指出,社区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照顾负担,促进家庭和谐,并降低社会养老服务的成本。

张华等人(2020)的研究显示,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存在服务内容单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且资金来源有限,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

总体而言,虽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来完善和发展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研究方法文献综述法: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为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

比较分析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其异同点和优劣势,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实地调研法:通过走访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了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数据分析法:利用统计数据和相关指标,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状况进行定量分析,揭示其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综合运用以上研究方法,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研究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和改进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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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比较研究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发展老龄事业,立足中国国情,推动和普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是顺应民意、惠及亿万老年人的伟大创举。

1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成员为在家里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

其定义包含几层意思:就其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看,既有家庭成员的照顾,也有社会的帮助,尤其强调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重要作用。

就其享受服务的客体看,主要是在家里居住的众多老年人,而这部分老年人目前几乎囊括了老年群体的全部(确切地说是99%左右)。

就其提供的服务内容看,门类众多、丰富多彩,既有养和医等物质生活方面的服务,也有文化娱乐、情感慰藉、心理疏导等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服务。

就其提供的服务形式看,是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既有请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机构中享受自己所需要的多种服务,也有派专业为老服务人员走进家庭为行动不便和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提供的多种包护服务。

因此,可以说居家养老服务实际上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它具有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等特点。

“居家养老”服务相对过去传统的“家庭养老”而言,虽一字之差,但却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和解释,它把社会化的为老服务引入家庭,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创新。

我国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正是这一体系的基础工程。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是我国目前破解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也是依据中国国情,尊重民族传统,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发展社区服务的重要途径。

它对于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2000年开始,各地陆续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探索。

2008年上半年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颁布和年初杭州居家养老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后,各地的居家养老服务更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杭州、宁波、南京、上海、北京、天津、青岛、大连、广州、哈尔滨等地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创造了许多各具特色的宝贵经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地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还创造和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多种多样的服务模式。

我这里结合调研掌握的材料,对几种最主要的基本模式做一个简要地归纳、比较和分析,以便使各地在今后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能够有目的、有选择地学习、吸收和借鉴,学其所长,避其所短。

2政府主办,层级联动模式。

这种模式在我国中、西部许多城市开展得居家养老服务中被较为普遍地采用。

它主要是采取各级政府和街居社区运用行政强制力进行推动的办法,运用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和各级行政组织的自筹资金,相应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几个不同层面分级建立起规模有别、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有别、服务对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并建立区、街、居三级管理机构,为本辖区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管,政府承办,行政推动,行政运作。

一般说来,从区到街道、再到社区居委会,每一级都有专门人员主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大多采取在区、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事业编制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街居站点基本上是街道、居委会干部和少量聘用人员及辖区志愿者来担负。

即使行政工作人员不进行直接服务,也是由行政机构直接聘用人员、直接管理来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的,并且服务基本上是无偿和低偿为主。

比如在我们调查了解的成都、哈尔滨、银川、武汉等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看,许多区、街道和居委会就是采取的这种模式。

如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划拨56亩土地,吸纳民间资金200多万元建立了金牛区敬老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建立为老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起了街居老年活动中心(站)138处,计19680平方米,并以区敬老服务中心为平台,在区、街、居三级建立起了居家养老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运营、监督和考评。

再比如银川市的金凤区在社区居委会试点建立了39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上也是采取政府和社区出资,民政部门主管,社区承办运作的方式提供服务的。

这种模式有其优点:一是这种模式与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基本上相适应,那里民间力量的经济实力不足,人们的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目前要推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本上是要靠行政推动的;二是基于传统作法,由各级行政推动和主办主管,可以从上到下一贯到底,畅通无阻,目前这种行政命令式的强制推动力在中西部大多数地区还是非常巨大的、快捷的、卓有成效的;三是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能够从上到下得到各级党政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四是容易最快地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和信任,从而较多地获得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支持。

但是这种模式也有其致命的弊端和缺欠:一是从办到管全是政府包揽和运作,这种上的弊端产生的高耗低效、高投入低产出、等级森严、人浮于事的弊病必然是根深蒂固的;二是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以政代事代企,不符合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要求;三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合拍,不利于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来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单纯依靠政府有限的资源做主体投入,也会极大地限制和阻滞居家养老服务更快的普及与发展;四是服务项目单调、内容欠缺,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且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很难体现社区特点和多样化的要求,因此满足老年人的多种需求也会大打折扣。

3政府主导,中介组织运作模式。

这种模式在我国的东部发达地区和沿海的一些大中城市多有运用。

它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运作:一是采取公办(建)民营的方式,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给民间组织使用和管理,用来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政府加大资助力度,资助民间组织建设并管理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这两种方式政府都不直接承担服务功能,而是承担规划、投资、制定项目建设和服务运营的法规标准、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等职责。

我们调查了解的南京、杭州、宁波、青岛等地的一些区、街,基本上就是采用这种模式运作的。

如南京鼓楼区培育发展的“心贴心”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宣武区培育发展的“万家帮”服务公司,就采取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方式接受政府的资助和委托,承担起了区内大多数街居的居家养老服务职能,政府则超脱于事物之外,在制定规划和政策、标准,财政资助,检查监督和评估等方面行使宏观管理职能。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现在在中西部的一些城市社区中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这种方式,比如成都市培育的“晚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成华区培育发展的“彩霞”助老服务社,哈尔滨市培育的“顶顶家政”、邦尼公司为老服务中心等,都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种模式的优点很多,一是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发展方向,从根本上改变和克服了以往以政代事、代企的现象与弊端,切实做到了政事、政企分离,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能能够更好地发挥和体现;二是降低了行政运作成本,节约了财政资源,使政府有限的资源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益;三是培育和发展了非营利性的民间服务组织和服务机构,让它们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充分发挥作用,有利于提升服务的专业化品质和加强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四是引入市场机制,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统一物流配送,可以大大降低服务的管理运营成本,提高效益。

五是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社区老年人各种需求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提供适合对路的服务产品,做到供求的最紧密衔接。

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目前在很多地方,民间组织发展的较差,难以担当其政府委托的居家养老服务职能;二是中介组织开始运作时,不容易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不像群众对政府开始就有信任感。

这些中介组织要靠自己的努力、甚至是艰苦努力去打开局面,往往有些时候有些地方中介组织的运作还没有上路就夭折了;三是政府职责要明确,行政管理和监督要跟上、要适度。

否则容易使政府或是撒手不管,推脱责任,放任自流,使中介组织在没有资源支持的情况下产生追逐利润的倾向,或是政府行政干预太多,指手划脚,扼杀了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政府资助,机构主办,连锁经营模式。

这种模式在一些养老机构发展的比较好、专业化服务水平比较高的地方已有运用。

它主要是一些地方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有很多相通、相似的特点,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承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并在建成后管理和运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种专业化连锁运营的模式。

比如前些年在牡丹江市,就借助民政部实施“星光计划”的资助资金,加上地方政府配套和社区自筹资金,委托牡丹江市社会福利院在西安区的海浪小区、东安区的林机小区、阳明区的鸿峰小区和东大小区建立了四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不仅设置了60张短期或临时性的住养床位,而且开设了老年人活动中心和上门包护等多项服务内容,借助院舍服务长期训练养成的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一套做法,使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很快得到了提升。

天津市有些社区和北京市西城区的月坛街道,依托天津鹤童养老院这所专业化的养老机构设立了连锁经营管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把专业为老服务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广大老年人的普遍欢迎。

分析这种模式的长处:一是政府从具体的服务事物中解脱出来,委托专业养老机构承办和运作,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二是专业养老机构连锁管理和运营,不仅能够迅速提高社区为老服务的专业水平,使居家老年人得到满意周到的服务,而且为机构自身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三是节约管理、运营成本,特别是节约人力成本,有利于为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四是为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树立了示范和样板,带动整个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

这种模式存在的不足之处,有些是和委托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相类似,比如政府委托后容易推托责任,撒手不管,专业机构处于缺少政府资助难以支撑、难以为继的状态;有些是单独出现的问题,比如专业化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不足、机构派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工作的人员面对工作环境、待遇的改变容易产生思想波动,机构与社区的管理者之间也容易出现一些摩擦或矛盾。

5政府购买服务,公司承办,市场运营模式。

这种模式在那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人们的市场观念比较成熟的地方有较多地采用。

它主要是政府不再去办或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而是采取一般性的市场运作、购买服务的办法,由政府全部出资或部分资助,为那些三无对象、五保老人、军烈属老人、特困老人和支付能力不足的需要照顾的老年人到市场上去购买他们所必须的基本服务,而一些从事服务业的企业或公司则根据市场需求去出资举办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雇用和培训为老服务人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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