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文档

合集下载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题目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题目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题目歧义是指语句有两歧或多歧意义,可同时形成两种或多种可能解释的一种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学习文件”这句话,就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学习一下文件;一是我们索要供学习的文件;一是我们应当学习一下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而言,歧义本是一种正常现象,难以简单地说好与不好,更不能一概视为语病,全面禁尽。

在一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就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一些日常口语交际、书面交际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修辞格,如“双关”之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视作在积极地应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现象确实有害。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文体中,特别是公文中,其危害的程度尤深。

公文的语言是一种非常讲究精确性的语言,由于公文的使用目的就是要使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而且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条件条件就是使意思的表达高度精确,每一个词,特别是每一个句子必须保持意思的唯一性,以避免对方“见仁见智”,按各自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往行事。

从这样的意义上,歧义对公文当然就是百分百地有害。

能对这一点提供证实的实际例证举不胜举。

据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战败局面早定的日本之所以挨了两颗原子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之一,就与日本政府针对“波茨坦公告”发表的声明中存在歧义有一定关联。

日本政府称自己对“公告”的态度是“默殺”。

“默殺”这个词在日语中是多解的,可以理解为“不予理睬”,也可以理解为“暂不作评论”,声明没有对此作出限定。

如此,美国自然可以作第一种理解,也当然可以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用原子弹了结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同样不断给人们带来麻烦,诸如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范围写作:“包括家用电器、床具、卧具等各种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将惩戒规定写作:“我们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带歧义的表述,就经常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局面中,甚至“等”到自己的利益白白遭受损失的境地;经常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地被认作“只打击少数,对多数则……”。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公文处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公文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从政府到民间机构都需要处理公文。

然而,公文处理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甚至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本文将探讨一些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公文流程不规范公文处理是一项需要遵循规程的任务。

如果公文的流程不规范,可能会导致文件丢失,文责不明等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处理公文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如公文的起草、审查、签发、承办等流程。

2、对公文流转过程中的每一步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文的每一阶段都得到正确的审核和处理。

3、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信息化手段,如数字签名、电子流等,从而更好地控制公文的流程。

二、处理公文速度太慢一些人在办公室工作时,处理公文速度往往太慢。

这可能会导致文件处理时间过长,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了解公文处理的优先级,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的不同,制定合理的办理计划。

2、对工作量大或者较为复杂的公文,可以采用分层处理的方法,逐步完成各个步骤,以保证处理效率。

3、提高自身的处理水平,例如可以通过学习相关公文处理方法和技巧,提高自己的处理速度和准确性。

三、公文格式不规范公文的格式规范是办公室工作的基本要求。

如果公文格式不规范,则可能会影响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公文格式规范化,可以采用自动排版或者模板,使得每份公文的版式、字体、字号、行距等都符合要求。

2、在日常办公中,可以对工作人员的公文起草水平进行培训,提高公文起草和格式化能力。

四、公文内容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公文的主要目的是传输信息,如果公文内容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则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决策或行动。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处理公文时应该仔细审查公文内容,确保公文内容明确、准确、易于理解。

【最新推荐】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范文模板 (6页)

【最新推荐】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范文模板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课件 3 歧义是指语句有两歧或多歧意义,可同时形成两种或多种可能解释的一种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学习文件”这句话,就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学习一下文件;一是我们索要供学习的文件;一是我们应当学习一下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而言,歧义本是一种正常现象,难以简单地说好与不好,更不能一概视为语病,全面禁绝。

在一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就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一些日常口语交际、书面交际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修辞格,如“双关”之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视作在积极地应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现象确实有害。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文体中,特别是公文中,其危害的程度尤深。

公文的语言是一种非常讲究精确性的语言,因为公文的使用目的就是要使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而且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使意思的表达高度精确,每一个词,特别是每一个句子必须保持意思的唯一性,以避免对方“见仁见智”,按各自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去行事。

从这样的意义上,歧义对公文当然就是百分百地有害。

能对这一点提供证明的实际例证举不胜举。

据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战败局面早定的日本之所以挨了两颗原子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之一,就与日本政府针对“波茨坦公告”发表的声明中存在歧义有一定关联。

日本政府称自己对“公告”的态度是“默殺”。

“默殺”这个词在日语中是多解的,可以理解为“不予理睬”,也可以理解为“暂不作评论”,声明没有对此作出限定。

如此,美国自然可以作第一种理解,也当然可以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用原子弹了结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同样不断给人们带来麻烦,诸如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范围写作:“包括家用电器、床具、卧具等各种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将惩戒规定写作:“我们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带歧义的表述,就经常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局面中,甚至“等”到自己的利益白白遭受损失的境地;经常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地被认作“只打击少数,对多数则……”。

公文歧义实例分析报告

公文歧义实例分析报告

公文歧义实例分析报告公文是一种正式、严谨的文书,具有严密的结构和严格的规范。

然而,由于词语、句子的使用不当或缺乏明确的表达,有时会出现歧义,给读者造成困惑和误解。

以下是公文歧义实例分析报告。

公文:请将资料尽快移交给张三。

歧义:是要求张三将资料交给对方,还是要求对方将资料交给张三?解决方案1:请张三尽快将资料移交给对方。

解决方案2:请尽快将资料移交给张三。

公文:请尽快改正错误。

歧义:错误的责任人是谁?应该做出怎样的改正?解决方案1:请责任人尽快改正错误。

解决方案2:请对错误负有责任的人员尽快改正。

公文:请尽快查阅相关文件。

歧义:是要求对方查阅相关文件,还是要求自己查阅?解决方案1:请对方尽快查阅相关文件。

解决方案2:请各方尽快查阅相关文件。

公文:请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歧义: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要求配合的对象是谁?解决方案1:请各方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解决方案2:请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公文:请查看附件。

歧义:是要求对方查看附件,还是提供附件给对方查看?解决方案1:请对方查看附件。

解决方案2:请查看附件中的内容。

公文:请确认邮件的准确性。

歧义:是要求对方确认邮件的准确性,还是自己确认邮件的准确性?解决方案1:请对方确认邮件的准确性。

解决方案2:请确认我方邮件的准确性。

公文:请尽快复查文件。

歧义:是要求自己复查文件,还是要求他人复查?解决方案1:请尽快复查我方文件。

解决方案2:请尽快复查相关文件。

公文:请来信者速答。

歧义:是要求他人迅速回信,还是要求对方回复来信的速度?解决方案1:请迅速回复来信。

解决方案2:请尽快答复前来信件。

在公文中出现歧义会影响信息的传达和理解,甚至可能导致误导和误解。

因此,在撰写公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来避免歧义的出现。

1.明确表达:使用准确、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的词语和句子。

2.强调主语:明确表达主语,避免被动语态和模糊的代词使用。

3.明确指示对象:清楚地指明任务的执行者和任务的执行对象。

官方文件中的歧义

官方文件中的歧义

官方文件中的歧义歧义是指句子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歧义意义,可以同时形成两种或两种以上可能的解释的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研究文献”这句话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研究文献;首先,我们要求学习的文件;首先,我们应该研究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来说,歧义是一种正常现象,很难简单地说好或不好,更不能把它当作言语障碍来对待,完全禁止。

在某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使用。

比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常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日常口头交际和书面交际中经常使用的一些修辞格,如“双关”,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积极运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确实是有害的。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样式中尤其有害,尤其是在官方文档中。

公文语言是一种非常注重准确性的语言,因为使用公文的目的是让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同时也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使意义的表达高度准确。

每一个字,尤其是每一句话,都要保持意思的唯一性,避免对方的“不同意见”,按自己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行事。

从这个意义上说,歧义对公文是绝对有害的。

有无数的实际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据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长期战败的日本,因为种种原因得到了两颗原子弹。

直接原因之一与日本政府发表的反对波茨坦公告的声明含糊不清有关。

日本政府声称对“公告”的态度是“无声的杀戮”。

“沉默杀人”这个词在日语里有很多解释,可以理解为“无视”或者“暂时不评论”。

该声明对此没有限制。

这样,美国自然可以做出第一个理解,当然可以使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原子弹来解决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也给人们带来了困扰。

比如保险合同中写着保险范围:“包括家用电器、床上用品、被褥等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写惩戒条例:“一定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模棱两可的表述,我们往往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的局面,甚至“等”到自己利益白白受损的局面;往往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于被认为“只攻击少数,多数……”。

公文标题中常见错误-范文

公文标题中常见错误-范文

公文标题中常见错误公文标题中常见错误公文标题中常见错误:标题是行政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主旨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格式规范,是拟写案卷标题和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的唯一依据。

据此,须精心制作。

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公文标题存在病句,最常见的有两大类:一是语句不合语法规范;二是请示、函、报告三者混淆使用。

结合具体病例分析如下:一、语句不合语法规范例1、部、部、部、部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

例2、高校关于进一步搞活校产办集体企业有关政策的试行办法。

例3、高校关于加快发展本院彩色印刷品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例4、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和深化普通高校教育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

例5、高校关于认真做好一九九四年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病例分析:例1的介词“关于”应用未用。

以标题中四个机关联合发文,其办文意图应是面向全国各单位的,但也可理解为只是面向本系统,易产生歧义,其原因是在发文机关与理由之间缺少了介词“关于”,应补上。

例2的动宾搭配不当。

此标题中心词为“试行办法”,其限定部分为“关于”引导的介词词组,“进一步搞活校产办集体企业有关政策”,“搞活”的宾语应是“企业”而不能是“有关政策”,“有关政策”紧接宾语之后,则需要另有一个动词与之搭配,因为“政策”只能是贯彻执行,而不能是“试行”,“试行”的只能是“办法”而不能是“政策”。

例3的动宾搭配失当,文种使用不当。

此标题“加快发展”的宾语应是“彩色印刷品”而不能是“若干措施”,阅文件内容有“决定采取以下措施”等语,应使用“决定”、“规定”。

若使用“措施”等是非规定文种,应另拟发文通知,并随通知附发。

例4的标题有多项错误:1、动宾搭配不当,标题限定部分“加快和发展”的宾语应是“普通高校教育体制改革”而不能是“若干问题”。

“若干问题”需另外用一个动词与之搭配,2、在没有适配动词与之搭配的情况下,“若干问题”被迫充当限定部分的中心词,而“若干问题”不能限定“试行意见”;3、“意见”本属于导向性和参考性文书,不具强制性,在“意见”之前再加上“试行”实属多余。

公文语言歧义的现象分析

公文语言歧义的现象分析

公文语言歧义的现象分析【摘要】公文中歧义现象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作者不能很好的掌握语法规则并且行文习惯的不规范,自身的文化素质欠缺而造成的,对于公文这样严肃的文体它对语言的要求应该是极为严谨的,而公文中有歧义句恰恰造成了公文的不严谨还会影响公文的质量,给公文中的内容的实际落实带来不便。

为了减少公文中语言歧义现象的产生就需要规范我们的语言表达习惯,自觉培养正确的语言逻辑思维,要善于学习并不断的完善自己,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将公文写的规范而合理。

【关键词】公文;语言歧义;现象分析“公文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公文不同于其它文种的主要特点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并且有严格规范其格式的文件。

所以公文语言的规范性就尤为重要。

公文的歧义现象可以称之为一种语病,所谓的语言歧义就是一语句话它产生了多个意思,让人产生了误解,不知道这句话究竟要表达的是什么,它的主要特征就是不确定性。

1.公文中常出现的语言歧义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1不加标点一句话没有标点有时候就不太好断句,断句断错了句义也就出问题了。

比如说“在总结文件销毁成绩的同时,进一步探讨开展计算机报废业务的可行性”如果按照正常的断句我们会习惯性的这样断句:在总结文件,销毁成绩的同时……如此一来便会看得一头雾水,为什么还要销毁成绩呢,所以应该不是这么断的,正确的断法是:在总结“文件销毁”成绩的同时,进一步探讨开展计算机报废业务的可行性。

1.2词义模糊有些词往往可以适用于多种语言环境,具有多种语义,有时在一句话中出现了这样的词我们就没有办法分出它究竟是要表达那一种意思。

比如说“通过严把入库火种关,控制进入库区车速,使安全监管更有效”这里的“火种”究竟是指火源还是能引火之物我们难以确认,所以需要检查的重点就不能够明确。

1.3滥用省略在公文写作中,使用过于简单且并不是约定俗成的称谓也可能引起歧义。

机关公文拟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机关公文拟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机关公文拟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一)公文格式的常见错误。

1.违反行文规则。

一是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

二是多头报送。

三是越级行文。

四是请示事项一文数事。

五是不经协商或协商不一致行文。

2.生造文种。

例如,《关于××××的情况汇报》、《关于××××的说明》、《关于××××的总结》、《关于××××的公示》等,这里的“汇报”、“说明”、“总结”、“公示”均不应作为文种使用,可以改成《关于××情况的报告》、《××关于印发××说明的通知》。

3.混用文种。

一是“请示”、“批复”、“函”混用。

二是上行文文种使用不当。

下级单位向上级机关报文一般使用请示、报告、意见三个文种,其他文种不能用。

4.把应该作为正文的内容放到附件印发。

如《关于印发×××通知的通知》、《印发关于×××方案的通知》。

5.履行审签手续不全。

不经办公室把关,直接找厅领导审签,出现文件倒流现象。

6.结构上大标题用一、二、三,而子标题没有用(一)、(二)、(三),直接用1、2、3。

(二)公文标题常见的毛病。

1、公文标题要素不全。

例如:《关于××××的通知》、《关于××××的报告》等,缺少了发文机关名称。

2.表述不清楚。

例如:某中心更换设备需要申请经费,标题是“某某中心关于更换某种设备的请示”,应该是“某某中心关于更换某种设备所需经费的请示”;再比如,某某中心就某事提出意见请厅里批复,经厅研究同意某中心的请示,标题用“自治区××厅关于某事(某意见)的批复”,应该是“自治区××厅关于同意某事(某意见)的批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文档Ambiguous documents in official documents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文档小泰温馨提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符号以记述的方式反映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实现交流沟通的创造性脑力劳动过程。

本文档根据写作活动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歧义是指语句有两歧或多歧意义,可同时形成两种或多种可能解释的一种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学习文件”这句话,就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学习一下文件;一是我们索要供学习的文件;一是我们应当学习一下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而言,歧义本是一种正常现象,难以简单地说好与不好,更不能一概视为语病,全面禁绝。

在一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就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一些日常口语交际、书面交际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修辞格,如“双关”之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视作在积极地应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现象确实有害。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文体中,特别是公文中,其危害的程度尤深。

公文的语言是一种非常讲究精确性的语言,因为公文的使用目的就是要使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而且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使意思的表达高度精确,每一个词,特别是每一个句子必须保持意思的唯一性,以避免对方“见仁见智”,按各自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去行事。

从这样的意义上,歧义对公文当然就是百分百地有害。

能对这一点提供证明的实际例证举不胜举。

据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战败局面早定的日本之所以挨了两颗原子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之一,就与日本政府针对“波茨坦公告”发表的声明中存在歧义有一定关联。

日本政府称自己对“公告”的态度是“默殺”。

“默殺”这个词在日语中是多解的,可以理解为“不予理睬”,也可以理解为“暂不作评论”,声明没有对此作出限定。

如此,美国自然可以作第一种理解,也当然可以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用原子弹了结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同样不断给人们带来麻烦,诸如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范围写作:“包括家用电器、床具、卧具等各种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将惩戒规定写作:“我们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带歧义的表述,就经常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局面中,甚至“等”到自己的利益白白遭受损失的境地;经常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地被认作“只打击少数,对多数则……”。

歧义对公文是有害的,是撰写者所不需要但又往往在无意之中造成的,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公文中的歧义呢?笔者认为,克服歧义的方法并不复杂,有针对性地对句子成份予以调整,创造必要的语言环境等做法都十分有效,困难的和起关键作用的是要能发现歧义的存在。

为此,我们必须了解歧义的发生规律,对歧义保持警惕。

一般情况下,当公文中出现选词不当,词序失当,滥用省略,错用数量词,语句中有词性不明的成份,语句成份间的语法关系不明,语调附加的语义不能被准确读出,忽略对含义不确定的词、词组的有效限定修饰,错用标点符号,滥用修辞格等现象时,都会形成歧义。

(一)选词不当,造成对概念的歧解,引起歧义。

与歧义出现有关的选词不当,主要表现为滥用方言词、口语词和土俗俚语,使用不规范的简称,误用褒贬词语等。

我国的当代公文在文体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即白话文)作为标准的符号系统,除极特殊情况外,禁绝使用未列入普通话规范的方言词、口语词和通俗俚语。

如果我们在撰写公文时不懂得,或者不尊重这一规律,滥用这些词语,就经常因此而使公文出现歧义。

因为这些词语不仅应用范围窄,词义不为多数人所理解,而且往往与普通话中的规范词形同义异。

如长沙话中的“蚊子”还兼指“苍蝇”在内;吴、粤方言和客家方言中的“脚”相当于普通话中的“腿”;口语词中的“咬耳朵”除了有普通话书面词语中的真真切切地用嘴咬住耳朵的意思之外,还可以表示窃窃私语。

如果我们在公文中随意使用这类词语,当然难免使阅文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的本意就会被一部分人歧解,甚至是曲解。

不规范简称给公文带来的歧义主要源于这些简称词本身在脱离语境和精确背景资料情况下的高度不确定性。

“人大”在没有精确交代语境的情况下可理解为“xxx大学”,也可以理解为“人民代表大会”;“南大”则需要在更精确交代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被界定清楚是指“xxx大学”还是“xxx大学”。

不规范简称给公文造成的歧义,往往不仅仅是出点笑话,如果用“国家人事部”去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在法律意义上,公文作者对其所作的有关意思表示就将是无效的,因为在法律上不存在这样一个“部”,谁也不能、不需要用这样的名义去承担责任,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公文中错误地选用了褒义词或贬义词也会造成歧义。

公文中使用带褒贬色彩的词语是为了更鲜明、简洁地表达作者的立场,如果出现误用,将使阅文者难以准确理解作者的真正立场。

如“小王革新了工作方法,许多人知道后纷纷效尤”一句,“革新”与“效尤”一褒一贬,阅文者对作者的态度的理解,就既可以看作肯定,也可以看作是否定。

而作者的真实态度很可能是肯定,或者是否定,甚至是目前不必、不能置可否的中性态度。

这种歧义带来的当然往往是相应的错误行为。

(二)语序不当,造成被限定说明的对象不明,引起歧义。

语序是指各级语言单位在组合中的排列次序。

语序不当,特别是在有多项定语存在的语句中不恰当地排列了语序,常常会有歧义产生。

请见以下例句: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几个技术革新小组的代表。

这里,定语“几个”的位置不当造成歧义,既可以理解为就座的有若干个小组的代表,也可以理解成就座的是一个小组的几个代表。

(三)语句中个别词的词性不明,也会产生歧义。

作者分析了a企业集团和b企业集团在各个时期进行竞争时所采取的竞争策略的特点。

在这里,由于“和”字的词性究竟是连词还是介词很难分辨,因此语句就同时有了完全不同的意思:如果作连词用,其句义就是作者分析了a、b两个企业集团双方的竞争策略特点;而如果作介词用,则句义为作者分析了a企业集团的竞争策略特点。

(四)忽略对含义不确定的词或词组的限定修饰,引起歧义。

自然语言中总有一部分词或词组的含义是非确定性的,但在公文语句中如果不能以有效方式对它们加以限定或说明,就很容易因此而出现歧义。

如在公文中常常因界定事物不同性质、不同程度和范围的需要使用“以上”“以下”“以内”之类的词语。

实际上,这类词语的含义就很不确定,处理上不讲究,就会出歧义,而且往往是关系是非界限、政策界限的歧义。

这些歧义主要出自人们对“以上”“以下”“以内”是否包含本数在内的理解不一。

请见下面例句:参加工作15年以上的职工一年可享受10天以下的带薪旅游假。

对这一规定,至少两处不确,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因此有纠纷:15年以上是否包括15年?10天以下是否把10天也包含在内?了解了上述现象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有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五)滥用省略,造成语句成份残缺,引起歧义。

语言运用过程中,恰当地应用省略确实可使语句简洁明快,但如果超过必要限度,滥用省略就会走向反面,成为语病并可能因此而形成歧义。

与歧义有关的不恰当省略主要是:1·省略必要的虚词。

请见例句:经研究,县政府同意a乡政府报告。

这里,“报告”前的助词“的”被略去后,句义至少有两个:一是同意a乡的那份报告;一是同意a乡作出报告。

2·省略必要的关联词语。

请见例句:受托单位误期,委托单位罚款。

这里,因为省略了表示复句内部关系的关联词语,句义就既可以理解为因为误期,所以罚款;也可以理解为如果误期,就要罚款。

而这种差别会给文件执行结果带来完全不同的影响。

3·省略必要的主语、宾语。

请见例句:局里调拨给市纺织工业总公司一台小型计算机,又拨给了精纺分公司。

这里,由于主语或宾语的残缺,使句义至少有三种:局里拨给总公司一台,总公司又转而拨给了分公司;局里拨给总公司、分公司各一台;局里拨给总公司一台,又调回拨给了分公司。

4·盲目套用口语中的省略句式。

人们在口语中常使用一些结构简单的省略句式,在面对面交际的特殊语境条件下,这种省略并不影响表意的精确,但如果盲目将它们套用在书面交际的公文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歧义。

如口语中可以把“我非去一趟不可”省略为“我非去一趟”,但如果把“非坚决按市政府的指示办不可”在公文中省略为“非坚决按市政府的指示办”就会有歧解。

(六)多义词、多义词组造成语句中有关成份间的语法关系不明,引起歧义。

本文开头列举的“我们要学习文件”一句所以有至少三种句义,其原因主要在于“要”“学习文件”都是多义的,它们同时出现在一个句子中形成多种语法关系,按不同的关系去解释就有了完全不同的理解。

“要”作一般动词表示“索取”,作能愿动词则表示“应该”“打算”;“学习文件”可以是偏正词组,表示供学习的文件,它也可以是述宾词组,表示学习和学习的内容。

多种关系相互搭配,七个字就同时有了三种不同的意思。

(七)错用数量词,产生逻辑错误,引起歧义。

有时候我们会在公文中看到与“我们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相类似的句子,实际上它们也都是歧义句。

这里的歧义源于对数量词“少数”的误用。

撰稿人要表示的“少数”是指参与犯罪的是少数人,对占社会少数的这些人要严厉打击,但实际上这句话中的“少数”却还含有犯罪分子中的少部分人的意思,句义中也就有了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中的少数人,对多数犯罪分子不打击,或者不严厉打击的意思。

(八)忽略语音同语义之间的可能影响,产生“语音性”歧义。

语言是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声音和意义的综合体,一定的意义是通过一定的声音形式表达的。

这一现象就是在人们并不直接张口讲的写作过程中也同样存在,为此,如果在公文写作中忽略语义同语音之间可能的相互影响,就会出现同一句话可以“读出”几种不同意思的现象,我们暂且将其称之为“语音性”歧义。

1·语调附加语义引起歧义。

在一些场合,同一语句,讲话时的语调不同,语义会有很大差异,这是由于语调附加了语义的缘故。

这种现象会造成公文中的歧义,特别是当撰稿人对此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

如下例:a先生和b先生的法律顾问曾来过事故现场。

这句话可以有至少两个意思,它们分别来自于不同的读法:读作“a先生――和b先生的法律顾问――曾来过事故现场”时,表示来过两个人,即a先生,以及b先生的法律顾问;而读作“a先生和b先生的――法律顾问曾来过事故现场”时,则表示只来过一个人,即a、b共同的法律顾问。

两种读法的差别只是重音的位置不同,在书面表达中没有什么手段可以准确表示这种不同,而且撰稿人写作时往往只边写边默读其中的一种,忽略另外一种读法的存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