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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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习题
习题1
•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 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 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 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 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 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 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
• 累进免税法: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 ×40%×[80000÷(80000+20000) ] =19360(美元)
习题7
•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总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 美元,适用税率为30%。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 500万美元,其中利息所得为200万美元,适用税 率为20%,已向乙国缴纳所得税40万美元;其他 所得为3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35%,已纳乙国 所得税105万美元。 要求:用分项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总公司国外所 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可抵免税额合计=66+85=151(万元)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0年度应向中国政府缴纳 所得税税额=[(400+100)+(150+50)+ (250+30+20)]×33%-151=330-151=179(万元)
习题9
甲国某机械制造工业公司与乙国某机床工业公司 是母子公司关系。甲国母公司申报某纳税年度所 得情况如下: (1)所得:母公司所得1000万元,收到乙国子 公司净股息27万元。 (2)适用所得税率:甲国为比例税率52%,乙 国为比例税率40%,乙国股息预提税率为10% (对甲国而言)。 (3)乙国子公司所得情况:全部所得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数据,计算甲国某机械制造工业公 司该纳税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国家
甲国 乙国 丙国 丁国
企业
总公司A 分公司B 分公司C 分公司D
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500 300 -200 100
所在国 税率
30% 50% 40% 20%
已纳外国税 额(万元)
150 0 20
解:(1)采用分国抵免法 全部所得=500+300-200+100=700万元
全部所得按居住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700×30%=210万元
解:分国限额法 ①全额累进税率: 总公司向甲国纳税 5000×45%=2250万元
国外已纳税额 乙国:1000 × 35%=350万元 丙国:800 ×30%=240万元
丁国:1500 ×20%=300万元 抵免限额 乙国:2250 ×1000/5000=450 丙国:2250 ×800/5000=360
习题8
•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三个分支机构,2000年度的盈利情 况如下: (1)境内总机构所得400万元,分支机构所得100万元, 适用税率为33%; (2)境外甲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1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 为40%;利息所得50万元,甲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0%; (3)境外乙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25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 为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乙国规定适用税率为 20%;财产租赁所得2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20%。 要求: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0年度可享受的税收 抵免额以及应纳中国所得税税额。
丁国:2250 ×1500/5000=675 允许抵免额 乙国:350 丙国:240 丁国:300 总公司向甲国纳税:2250-895=1360万元
②超额累进税率: 分国抵免法
总公司向甲国纳税:1000×20%+(3000-1000)×30%+ (4000-3000)×40%+(5000-4000) ×45% =1650 抵免限额 乙国:1650 ×1000/5000=330 丙国:1650 ×800/5000=264
(3)抵免限额的计算:中国采用分国不分项限额法 甲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150+50)×33%=66(万元) 乙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250+30+20)×33%=99
(万元)
(4)确定可抵免税额:
由于甲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70万元超过抵免限额 66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66万元。
由于乙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85万元不足抵免限额 99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85万元。
解:(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500)×30%=450 (万美元) (2)利息所得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 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40万美元(200×20%)不足抵免 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40万美元。 (3)其他所得抵免限额=(1000+500)×30%×[300÷ (1000+500)]=300×30%=90(万美元) 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105万美元(300×35%)超过抵 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90万美元。 (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90=130(万美元) (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500)×30%-130 =450-130=320(万美元)
习题5
• 甲国总公司在乙、丙、丁三国分别设立分公司。甲国总公 司总所得5000万元,甲国采用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次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1000万元以下(含)
20%
2
1000万—3000万
30%
3
3000万—4000万
40%
4
4000万以上
45%
其中,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0万元,税率35%,丙国分 公司所得800万元,税率30%,丁国分公司所得1500万元, 税率20%。在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下,采用分国 限额和综合限额法计算总公司向甲国缴纳多少所得税。
(200+300)×20%-200×30%=40(万元)
• 限额抵免法 计算允许抵免额和甲国应征所得税: 来源国已纳税额=60万元 抵免限额=200×20%=40万元 ∵抵免限额<来源国已纳税额 ∴允许抵免额=40万元 甲国应征所得税=500×20%-40万元=60 万元
习题4
• 设在甲国的总公司分别在乙、丙、丁三个国 家设有分支机构,各公司纳税情况如下表, 分别用分国抵免法和综合抵免法计算其向甲 国政府的纳税情况。
乙国的抵免限额=300×30%=90万元<150万元 丙国由于发生亏损没有向丙国纳税,故抵免限额 为0 丁国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元>20万元 ∴允许抵免的外国已纳税款总额为90+0+20=110万元 该公司应向居住国纳税额=210-110=100万元
(2)采用综合抵免法 综合抵免限额=(300-200+100)×30%=60万元 其在国外已纳税款=150+0+20=170万元>60万元 ∴允许抵免的外国已纳税款为60万元 该公司应向居住国纳税额=210-60=150万元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 扣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 额。
• 解:全额免税法: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 (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ຫໍສະໝຸດ Baidu50000)×30% =162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 (美元)
解:(1)甲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营业所得已纳税额 =150×40%=60(万元) 利息所得已纳税额=50×20%=10(万元) 合计已纳税额=60+10=70(万元)
(2)乙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 营业所得已纳税额=250×30%=75(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已纳税额=30×20%=6(万元) 财产租赁所得已纳税额=20×20%=4(万元) 合计已纳税额=75+6+4=85(万元)
=32000(美元) (2)非居住国已征所得税额 =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32000+4000=36000 (美元)
习题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 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 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 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 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 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 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 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计算该纳税人向甲国政府的纳税情 况。
解:一般所得在乙国纳税=(6-1)×36%=1.8万 元 利息所得在乙国纳税=1×20%=0.2万元 专项抵免限额=(10+6)×32%×1÷(10+6) =0.32万元>0.2万元 综合抵免限额=(10+6)×32%×(6-1)÷ (10+6)=1.6万元<1.8万元 ∴可抵免的总数为0.2+1.6=1.8万元 该公司应向居住国纳税额=(10+6)×32%- 1.8=3.32万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 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 扣除法:
(1)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2)20000+80000-4000=96000(美元)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96000-80000) ×40%=22600(美元)
母公司收到股息后多纳税额=523-520=3(万元)
习题10
•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母公司国内所得为100万美元,并拥 有其乙国子公司50%的股票,该公司在乙国的子公司年所 得额为50万美元。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 税税率为10%。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 率,即: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级距
税率
1
50万美元以下
20%
2
50—100万美元
30%
3
100万美元以上
40%
要求:计算甲国母公司可享受的外国税收抵免额以及甲国政 府可征所得税税额。
(1)子公司应纳乙国公司所得税=50×30%=15(万美元) (2)乙国子公司应分给甲国母公司的股息=(50-15)
•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 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 解:全额累进法: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30% =24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
=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
=24000+4000=28000(美元)
累进免税法:
(1)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40%
• 乙国毛股息=27 /(1-10%) =30(万元) • 预提税=30*10%=3
应承担的公司所得税额=100×40%×(27十3)/100× (1-40%)=20(万元) 子公司支付的股息还原后的所得=27+20+3=50(万元) 母公司全部所得=1000+50=1050(万元) 母公司居住国抵免限额=50×52%=26(万元) 允许抵免额:26万元>23万元(20万元十3 万元) 允许抵免额为23万元(其中股息预提税3万元) 母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050×52%-23=523(万元) 其中:母公司所得应纳税额=1000×52%=520(万元)
丁国:1650 ×1500/5000=495 允许抵免额 乙国:330 丙国:240 丁国:300 向甲国纳税 1650-870=780万元
习题6
• 某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甲国取得收入10万 元,有来自非居住国乙国收入6万元,其中 包括利息收入1万元。甲国税率32%,乙国 对一般所得税率为36%,利息所得20%的 税率。甲国规定对利息采用分项抵免限额, 对其他所得采用综合抵免限额。
(3)该居民纳税总额= 22600 +4000=26600(美元)
习题3
• 甲国的居民法人A公司的境内外总收入为 500万,其中300万来自国内,200万来自 国外,假定是乙国。甲国的所得税率是 20%,乙国为30%,运用抵免法,那么A应 缴纳的税款为多少?
解:全额抵免法 A公司应向乙国政府缴税: 200×30%=60(万元) A公司应向甲国政府缴税:
习题1
•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 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 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 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 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 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 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
• 累进免税法: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 ×40%×[80000÷(80000+20000) ] =19360(美元)
习题7
•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总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 美元,适用税率为30%。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 500万美元,其中利息所得为200万美元,适用税 率为20%,已向乙国缴纳所得税40万美元;其他 所得为3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35%,已纳乙国 所得税105万美元。 要求:用分项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总公司国外所 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可抵免税额合计=66+85=151(万元)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0年度应向中国政府缴纳 所得税税额=[(400+100)+(150+50)+ (250+30+20)]×33%-151=330-151=179(万元)
习题9
甲国某机械制造工业公司与乙国某机床工业公司 是母子公司关系。甲国母公司申报某纳税年度所 得情况如下: (1)所得:母公司所得1000万元,收到乙国子 公司净股息27万元。 (2)适用所得税率:甲国为比例税率52%,乙 国为比例税率40%,乙国股息预提税率为10% (对甲国而言)。 (3)乙国子公司所得情况:全部所得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数据,计算甲国某机械制造工业公 司该纳税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国家
甲国 乙国 丙国 丁国
企业
总公司A 分公司B 分公司C 分公司D
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500 300 -200 100
所在国 税率
30% 50% 40% 20%
已纳外国税 额(万元)
150 0 20
解:(1)采用分国抵免法 全部所得=500+300-200+100=700万元
全部所得按居住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700×30%=210万元
解:分国限额法 ①全额累进税率: 总公司向甲国纳税 5000×45%=2250万元
国外已纳税额 乙国:1000 × 35%=350万元 丙国:800 ×30%=240万元
丁国:1500 ×20%=300万元 抵免限额 乙国:2250 ×1000/5000=450 丙国:2250 ×800/5000=360
习题8
•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三个分支机构,2000年度的盈利情 况如下: (1)境内总机构所得400万元,分支机构所得100万元, 适用税率为33%; (2)境外甲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1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 为40%;利息所得50万元,甲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0%; (3)境外乙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25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 为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乙国规定适用税率为 20%;财产租赁所得2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20%。 要求: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0年度可享受的税收 抵免额以及应纳中国所得税税额。
丁国:2250 ×1500/5000=675 允许抵免额 乙国:350 丙国:240 丁国:300 总公司向甲国纳税:2250-895=1360万元
②超额累进税率: 分国抵免法
总公司向甲国纳税:1000×20%+(3000-1000)×30%+ (4000-3000)×40%+(5000-4000) ×45% =1650 抵免限额 乙国:1650 ×1000/5000=330 丙国:1650 ×800/5000=264
(3)抵免限额的计算:中国采用分国不分项限额法 甲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150+50)×33%=66(万元) 乙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250+30+20)×33%=99
(万元)
(4)确定可抵免税额:
由于甲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70万元超过抵免限额 66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66万元。
由于乙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85万元不足抵免限额 99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85万元。
解:(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500)×30%=450 (万美元) (2)利息所得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 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40万美元(200×20%)不足抵免 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40万美元。 (3)其他所得抵免限额=(1000+500)×30%×[300÷ (1000+500)]=300×30%=90(万美元) 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105万美元(300×35%)超过抵 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90万美元。 (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90=130(万美元) (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500)×30%-130 =450-130=320(万美元)
习题5
• 甲国总公司在乙、丙、丁三国分别设立分公司。甲国总公 司总所得5000万元,甲国采用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次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1000万元以下(含)
20%
2
1000万—3000万
30%
3
3000万—4000万
40%
4
4000万以上
45%
其中,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0万元,税率35%,丙国分 公司所得800万元,税率30%,丁国分公司所得1500万元, 税率20%。在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下,采用分国 限额和综合限额法计算总公司向甲国缴纳多少所得税。
(200+300)×20%-200×30%=40(万元)
• 限额抵免法 计算允许抵免额和甲国应征所得税: 来源国已纳税额=60万元 抵免限额=200×20%=40万元 ∵抵免限额<来源国已纳税额 ∴允许抵免额=40万元 甲国应征所得税=500×20%-40万元=60 万元
习题4
• 设在甲国的总公司分别在乙、丙、丁三个国 家设有分支机构,各公司纳税情况如下表, 分别用分国抵免法和综合抵免法计算其向甲 国政府的纳税情况。
乙国的抵免限额=300×30%=90万元<150万元 丙国由于发生亏损没有向丙国纳税,故抵免限额 为0 丁国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元>20万元 ∴允许抵免的外国已纳税款总额为90+0+20=110万元 该公司应向居住国纳税额=210-110=100万元
(2)采用综合抵免法 综合抵免限额=(300-200+100)×30%=60万元 其在国外已纳税款=150+0+20=170万元>60万元 ∴允许抵免的外国已纳税款为60万元 该公司应向居住国纳税额=210-60=150万元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 扣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 额。
• 解:全额免税法: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 (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ຫໍສະໝຸດ Baidu50000)×30% =162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 (美元)
解:(1)甲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营业所得已纳税额 =150×40%=60(万元) 利息所得已纳税额=50×20%=10(万元) 合计已纳税额=60+10=70(万元)
(2)乙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 营业所得已纳税额=250×30%=75(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已纳税额=30×20%=6(万元) 财产租赁所得已纳税额=20×20%=4(万元) 合计已纳税额=75+6+4=85(万元)
=32000(美元) (2)非居住国已征所得税额 =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32000+4000=36000 (美元)
习题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 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 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 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 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 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 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 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计算该纳税人向甲国政府的纳税情 况。
解:一般所得在乙国纳税=(6-1)×36%=1.8万 元 利息所得在乙国纳税=1×20%=0.2万元 专项抵免限额=(10+6)×32%×1÷(10+6) =0.32万元>0.2万元 综合抵免限额=(10+6)×32%×(6-1)÷ (10+6)=1.6万元<1.8万元 ∴可抵免的总数为0.2+1.6=1.8万元 该公司应向居住国纳税额=(10+6)×32%- 1.8=3.32万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 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 扣除法:
(1)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2)20000+80000-4000=96000(美元)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96000-80000) ×40%=22600(美元)
母公司收到股息后多纳税额=523-520=3(万元)
习题10
•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母公司国内所得为100万美元,并拥 有其乙国子公司50%的股票,该公司在乙国的子公司年所 得额为50万美元。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 税税率为10%。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 率,即: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级距
税率
1
50万美元以下
20%
2
50—100万美元
30%
3
100万美元以上
40%
要求:计算甲国母公司可享受的外国税收抵免额以及甲国政 府可征所得税税额。
(1)子公司应纳乙国公司所得税=50×30%=15(万美元) (2)乙国子公司应分给甲国母公司的股息=(50-15)
•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 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 解:全额累进法: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30% =24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
=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
=24000+4000=28000(美元)
累进免税法:
(1)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40%
• 乙国毛股息=27 /(1-10%) =30(万元) • 预提税=30*10%=3
应承担的公司所得税额=100×40%×(27十3)/100× (1-40%)=20(万元) 子公司支付的股息还原后的所得=27+20+3=50(万元) 母公司全部所得=1000+50=1050(万元) 母公司居住国抵免限额=50×52%=26(万元) 允许抵免额:26万元>23万元(20万元十3 万元) 允许抵免额为23万元(其中股息预提税3万元) 母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050×52%-23=523(万元) 其中:母公司所得应纳税额=1000×52%=520(万元)
丁国:1650 ×1500/5000=495 允许抵免额 乙国:330 丙国:240 丁国:300 向甲国纳税 1650-870=780万元
习题6
• 某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甲国取得收入10万 元,有来自非居住国乙国收入6万元,其中 包括利息收入1万元。甲国税率32%,乙国 对一般所得税率为36%,利息所得20%的 税率。甲国规定对利息采用分项抵免限额, 对其他所得采用综合抵免限额。
(3)该居民纳税总额= 22600 +4000=26600(美元)
习题3
• 甲国的居民法人A公司的境内外总收入为 500万,其中300万来自国内,200万来自 国外,假定是乙国。甲国的所得税率是 20%,乙国为30%,运用抵免法,那么A应 缴纳的税款为多少?
解:全额抵免法 A公司应向乙国政府缴税: 200×30%=60(万元) A公司应向甲国政府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