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道路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道路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1.1 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以及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文件。
1.2 合同文件的解释次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以及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文件。
二、设计文件2.1 甲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说明书、施工图等,乙方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2.2 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应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审批,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技术说明书、施工图等。
三、合同范围3.1 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3.2 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工程内容应按照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确定。
四、技术标准的替代4.1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应按照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文件确定。
五、提供场地条件5.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场地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包括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临时设施区等。
5.2 甲方应提供场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高程,并保证场地的通行、排水、安全等条件。
六、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6.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并接至指定地点和时间。
6.2 甲方应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并保证水域的安全和畅通。
七、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修改7.1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对合同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7.2 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违反合同的原则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八、签订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注意事项8.1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创造条件和环境,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公开。
安全施工专用条款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施工专用条款。
第二条本专用条款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通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专用条款的规定。
二、安全责任第三条发包人责任1. 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施工措施,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 发包人应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招标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发包人应按时提供施工场地,确保场地安全,满足施工需要。
4. 发包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总责。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1.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 承包人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 承包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安全责任追究1. 发包人、承包人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专用条款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发包人、承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发包人应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招标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承包人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方法;4.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1. 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 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 工程范围和内容本合同项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以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为准。
2. 工程质量要求承包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达到发包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 工程进度和工期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工期延误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工期安排详见附件三《工程进度计划表》。
4. 工程变更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工期、费用等调整,按照变更协议执行。
5.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时间节点、比例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发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6.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报告》。
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进行整改。
7. 保修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限、范围、责任等详见附件四《工程保修协议》。
8. 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 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注意,以上条款仅为示例,实际合同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制定。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建议由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范本专家。
标题,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在撰写施工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专用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 工程描述和范围,详细描述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工程的地点、规模、材料、设备等,以确保双方对工程的理解一致。
2. 工期和进度,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工程进度的安排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 价格和支付方式,规定工程总价、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包括工程款的分期支付安排,以确保双方权益。
4. 变更和索赔,规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双方对索赔的处理方式,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索赔引起的纠纷。
5. 质量和保修,明确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以及双方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保障工程质量和双方权益。
6. 安全和责任,规定工程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责任。
以上是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主要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和完善。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施工合同专条

施工合同专条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XXXX建筑工程1.2 工程地点:XX市XX区XX街道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等工程。
1.4 工程规模:XXXX平方米。
1.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
二、合同主体2.1 甲方(委托方):XXXX公司2.2 乙方(施工方):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合同工期3.1 合同工期为XX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4.1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
4.3 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五、合同价款5.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元整),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费、管理费、利润等。
5.2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XX元整,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应按照约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进度款申请。
5.3 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工程款,但乙方应保证在验收合格前完成所有施工工作。
六、付款结算方式6.1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进度款申请,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付款。
6.2 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6.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字确认,并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七、违约责任7.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
7.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
7.3 乙方应承担因施工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精选范本)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精选范本)范本: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合同的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并达到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施工目标。
第二条项目范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指定的项目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项目暂停或延迟,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第四条工期和违约责任1. 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具体工期】,甲方应按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和材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安全和环保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问题,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变更和解除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合同。
2.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履行相应的解除程序。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争议解决途径为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专用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专用条款第一条合同当事人1.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填写发包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填写承包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1.2 甲方同意将(具体描述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
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地点:(填写工程地点)2.2 工程规模:(填写工程规模描述)2.3 工程质量标准:(填写工程质量标准)2.4 工程造价:(填写工程造价约定)第三条工程工期3.1 开工日期:(填写开工日期)3.2 竣工日期:(填写竣工日期)3.3 合同总工期:(填写总工期天数)3.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第四条质量管理4.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3 甲方可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整改。
第五条工程变更5.1 工程变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2 变更后,乙方应按照新的工程量或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5.3 如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造价或工期发生变化,双方应协商确定相应条款。
第六条分包管理6.1 乙方可以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
6.2 分包单位应接受乙方的管理,并对乙方负责。
6.3 如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等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第七条进度款支付7.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收到合格工程量报告后的(具体天数)内。
7.2 进度款支付比例:(填写支付比例)。
7.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款支付延迟,乙方有权顺延工期。
第八条竣工验收8.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8.2 竣工验收应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
8.3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书,工程方可视为正式交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 质量要求1.1 施工质量标准1.1.1 施工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1.1.2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进行任何未经业主或监理单位同意的变更。
1.1.3 施工方应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可靠、功能正常,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1.1.4 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整改。
1.2 施工资质要求1.2.1 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并保证承建工程的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2 施工方应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资质证书,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供。
1.2.3 如施工方无法满足相关施工资质要求,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工期要求2.1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2.1.1 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2.1.2 施工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供。
2.1.3 如施工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业主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2 合理安排施工班次2.2.1 施工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班次,确保施工工期不受影响。
2.2.2 施工方在安排施工班次时应考虑到施工人员的合理休息时间,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2.2.3 如因施工方未能按时完成施工导致工期延误,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业主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 风险控制3.1 施工安全措施3.1.1 施工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供。
3.1.2 施工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场所的安全。
3.1.3 施工方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安全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另外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三套全套的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无关的第三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韩雁职务:总监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协调承建方的工作关系及安全管理,对承包方的停工指令下达。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姓名:职务:现场工程师职权:进行工程施工过程各方面现场监督管理,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通知等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进行工程量等经济签证等,发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将对工地代表的委托权限、期限书面告知承包人,具体职权以书面委托书为准。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项目经理姓名:闫军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5天,负责完成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完成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1(1)条约定的工作内容。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按承包人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于开工前5日前将水、电、通讯接至施工现场围墙内双方商定的地点,并保证和满足施工期间的使用要求。
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5天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至施工场地内,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发包人开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5天,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
⑹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5天内,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验与承包人,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10天,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并由承包人以发包人批准的措施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另行计入工程造价。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本工程的地基与基础的结构验收,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和竣工工程的验收。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以发包人书面委托为准。
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日前提供当月的工程进度统计报表以及次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报表。
份数:一式四份。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给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要的办公、休息用房。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但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如需采用特殊保护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⑹款规定执行。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按发包人要求,由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国务院393号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8)执行。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不安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予调整。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七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之日起三日内确认,逾期不予批准也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该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一周内8级(含8级)以上风暴累计8小时、降雨量累计8小时或达到50mm/日、温度超过40°(含40°)、政府规定的停工超过一日以上、因处理的地下障碍物及地基基础超深等情况均可顺延工期。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1、13.2条规定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设备和安装工程及其他各类隐蔽工程。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价格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04)及相应定额及施工期政府、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造价信息进行人工、材料、机械费调整;当实际发生材料价格高于信息价格时,承包人按照与发包人双方确认的实时价格和数量按平均价格调整进入结算;该工程按照定额类别取费。
23.3双方约定合同几款的其他调整方式:①依据该工程全套施工图及双方认可的施工图预算、图纸会审文件、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记录、现场经济签证、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
按照23.2.2的调整方法进行竣工结算。
②工程量变化等造成规费、措施费、税金变化的,相应作出调整。
③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9条规定执行。
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工程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当工程价款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时,发包人开始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40%扣回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0%时停止付款。
25、工程量确认25.1 承包人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0日按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已完工程报表》和《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结算》一式二份。
并执行通用条款(本条)。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发包人依据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实际完成月工程进度报表,在每月25日前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价款的90%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毕后除保修款3%外,余款一次付清。
并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由承包人负责,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齐全,并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执行。
八、工程变更: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条、第30条、第31条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十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送达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报告七日内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方乡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报告两个月内审查完毕后,将结算价款总额3%留作保修金,其余价款部分一次付清,保修价款部分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一次付清,其余按通用条款32、33条执行。
分部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项目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如下:(1)各分部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项目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的份数为:2份;提交的时间是: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从约定之日起乡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银行贷款利息,并工期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每延误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后第72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银行利息,并按拖欠工程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此项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发包人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发包人必须接到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款发票后方可付款,发包人经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个人或项目经理均属违约行为,承包人视为未收到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