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合集下载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一、总则部分1、刑法的概念、分类、性质、任务和功能2、刑法的解释3、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复习)4、刑法的适用范围(重点复习)5、犯罪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6、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分类(重点复习)7、犯罪课题与犯罪对象8、危害行为的概念9、不属于危害行为的几种情况10、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11、不作为的分类12、危害结果的概念、分类1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重点复习)15、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重点复习)16、论单位犯罪(重点复习)17、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18、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19、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20、简述刑法上的认识错误21、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22、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要件23、无防卫动机的情况(重点复习)24、防卫过当的成立要件及处罚原则(重点25、特殊防卫的概念与成立要件(重点复习)26、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概念、法律规定、成立要件、处罚原则27、犯罪未遂的分类(问答或名词辨析)28、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29、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各自的特征、处罚原则(重点复习)30、共同犯罪的形式(问答或名词辨析)31、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各自包括?32、继续犯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状态犯、即成犯、接续犯的区别(重点复习)33、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与法条竞合的区别34、结合犯与集合犯(重点复习)35、惯犯与连续犯(重点复习)36、连续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37、连续犯与继续犯(重点复习)38、牵连犯、吸收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39、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问答或辨析)40、刑事责任的根据(问答)41、刑罚的目的(重点复习)42、罚金的执行与缴纳(问答)43、剥夺政治权力刑(问答)44、没收财产与罚金45、非刑罚处理方法(问答)46、量刑的原则(问答)47、量刑情节与定罪情节48、累犯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49、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50、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重点复习)51、缓刑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52、假释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53、追诉时效的延长(问答)54、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问答)55、法定刑与宣告刑二、分则部分(主要以罪名的比较为主)1、罪状的概念、分类2、事后抢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3、斡旋受贿概念、成立条件(问答)4、如何理解公共安全?(重点复习)5、法条竞合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6、间接走私的类别(重点复习)温馨提示:1、考试中往往会出现诸如比较两个相近的罪名的比较题或论述题,但两个罪名之比较未必各项均有不同,故我们应当按顺序逐一比较,相同点亦需做出说明,不同点则是重点比较之处。

刑法 2024 知识点

刑法 2024 知识点

刑法 2024 知识点一、刑法概说。

1. 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 其性质具有阶级性(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法律性(调整特定社会关系)。

2. 刑法的任务与机能。

- 任务包括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等。

- 机能有规制机能(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评价)、保护机能(保护法益)、保障机能(保障公民权利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

3.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 体系:总则、分则、附则等结构。

- 解释:- 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学理解释(学者等作出的解释,无法律效力)。

二、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 犯罪概念。

-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2. 犯罪构成。

-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 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 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

- 危害结果有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之分。

- 犯罪主体:- 自然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2 - 14周岁、14 - 16周岁、16周岁以上等不同阶段)。

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单位主体: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 犯罪主观方面:- 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三、正当行为。

1. 正当防卫。

- 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刑法学大一知识点

刑法学大一知识点

刑法学大一知识点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犯罪行为和刑罚制度等相关法律规定。

大一学习刑法学时,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识点,下面将对这些知识点进行简要介绍。

一、刑法学概述刑法学概述主要包括刑法学的定义、性质、功能以及与其他法学分支的关系等内容。

刑法学作为法学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是犯罪行为以及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的刑罚制度。

刑法学的功能包括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实现法律公正等。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主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干预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刑法制度的基础,确保刑法的有效实施和公正适用。

2. 刑法的一般规定:刑法的一般规定包括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时间、犯罪的主体和客体等。

这些规定为具体的刑法条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适用前提。

三、犯罪行为及其构成要件犯罪行为是刑法学的核心概念,研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对于理解和适用刑法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而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四个要素。

其中,主体指的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客体指的是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客体对象,行为指的是主体通过某种行为方式侵害客体,结果指的是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

四、犯罪责任与刑事责任能力犯罪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是刑法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犯罪责任是指主体因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而应承担的责任,而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主体具有刑法所要求的普遍心理和生理条件。

犯罪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对于刑法的适用和司法裁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刑罚与刑事制度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处罚,刑事制度是指刑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应用和实施。

刑罚的类型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事制度主要包括犯罪证据的收集和查证、审判程序的进行以及刑罚的执行等内容。

六、刑法学的发展与刑法改革刑法学不断发展与刑法改革是与时俱进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思想的演进,刑法学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刑法大题知识点总结大全

刑法大题知识点总结大全

刑法大题知识点总结大全
一、刑法基本概念
1. 刑法的含义和地位
2. 刑法的任务和作用
3. 刑法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4. 刑法的体系和分类
5. 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二、刑法的适用条件
1. 犯罪构成的要件
2. 犯罪的主体
3. 犯罪的客体
4. 犯罪的结果要件
5. 犯罪的实施方式
6. 量刑的适用条件
三、犯罪的认定标准
1. 犯罪事实的认定
2. 犯罪证据的判断
3. 犯罪嫌疑人的认定
4. 犯罪证据的保全和审查
四、犯罪的刑罚
1.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
2. 刑罚的确定和执行
3. 刑罚的减轻和免除
4. 刑罚的变更和终止
5. 刑罚的特殊情形
五、犯罪的责任
1. 犯罪的法律责任
2. 犯罪的民事责任
3. 犯罪的政治责任
4. 犯罪的道德责任
5. 犯罪的行政责任
六、犯罪的防范
1. 刑罚的预防作用
2. 刑罚的教育作用
3. 刑罚的惩罚作用
4. 刑罚的改造作用
5. 刑罚的警示作用
七、犯罪的处理
1. 犯罪的立案程序
2. 犯罪的审理程序
3. 犯罪的判决程序
4. 犯罪的执行程序
5. 犯罪的监督程序
八、刑法的改革与实践
1. 刑法的修法理论
2. 刑法的修法原则
3. 刑法的修法途径
4. 刑法的改革方向
5. 刑法的改革意义
以上就是刑法大题知识点总结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刑法: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规定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3.立法解释: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包括3种情‎况A.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做‎的解释B.是在法律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做的解释‎C.刑法在施行‎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做的‎解释4.司法解释: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的阐明(z最高法和‎最高检5.扩张解释: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比‎其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二、简答题: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单行刑法(规定、决定、条例、补充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3、附属刑法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二、简答题:﹡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1、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含义包括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给以什么‎样的刑罚处‎罚,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前提。

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即使行为危‎害很大,也不认定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以刑‎罚处罚。

也即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的原‎则。

2、平等适用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期末要点总结

刑法期末要点总结

刑法期末要点总结第一章刑法概论1. 刑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刑法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教育改造罪犯的法律。

2. 刑法的地位和作用刑法是国家权力的一种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具有惩罚和预防犯罪、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作用。

3. 刑法与道德关系刑法是视犯罪与非犯罪区别和刑事责任与非刑事责任的法定依据,而道德是个人内心对善恶的认知。

4. 刑法与其他法律关系刑法与宪法、行政法、民法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要与刑法保持内在一致。

5. 刑法的典型特征刑法具有反映犯罪行为的特点、禁止原则的特点、攻击性的特点、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特点等。

第二章刑法基本原则1. 法律效力的原则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刑法是最高的法律,其他一切法律行为都不能与刑法相抵触。

2. 影响力原则刑法对外国人的适用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为适用法律的界限。

3. 法无缺席或法无不公平原则任何人都可以作出不犯罪的选择,刑法是人人平等的。

4. 刑法非罪推定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刑法不倒任何推定。

5. 刑法限制的原则刑法的构成要件和量刑范围必须明文规定。

第三章刑法适用原则1. 适用法律的程序和适用法律的选择在刑事诉讼中,需要依法适用适用的法律。

2. 实体刑法与形式刑法实体刑法是指规定了犯罪的实质要件和处罚的法律,而形式刑法则是指涉及到刑事诉讼的犯罪法律。

3. 刑法举证原则刑事案件中的事实查明和证据的举证要求。

第四章刑法责任1. 刑法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刑法责任是指犯罪人的违法行为符合法定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而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担刑法责任的资格。

2.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患精神病等原因导致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3.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在刑事责任能力上有缺陷,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 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和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是通过法院对被告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和判断;刑事责任能力的丧失是指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一定时间内被认定无法实施刑事法律行为。

刑法学基础必学知识点

刑法学基础必学知识点

刑法学基础必学知识点以下是刑法学基础必学的知识点:1. 刑法的定义和性质:刑法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而制定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性质包括公法性、一般普遍性、惩罚性和法律强制力等。

2. 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的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过失,以及客观上的犯罪行为和法定刑。

3.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如行为结果和行为方式等。

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人员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如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等。

4. 犯罪过程与犯罪结果:犯罪过程是指犯罪人员从犯罪意图产生到犯罪行为完成的全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犯罪和结束犯罪等阶段。

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后果,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等。

5. 犯罪的刑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形式包括主体责任和从犯责任。

主体责任是指直接参与犯罪的人员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主犯和共犯。

从犯责任是指未直接参与犯罪但协助、教唆或勾结他人犯罪的人员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如教唆犯和共同犯。

6. 刑法的刑种和刑罚:刑种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适用的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指法院判处的主要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附加刑是指在主刑之外同时附加的刑罚,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

7. 免除刑事责任和减轻刑事责任:免除刑事责任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被认定犯罪人员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如法定免责和非法定免责。

减轻刑事责任是指在判决刑罚时对犯罪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减轻,如情节轻微和自首等。

以上是刑法学基础必学的知识点,掌握这些知识有助于我们理解和应用刑法规定,从而更好地理解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

刑法学知识总结

刑法学知识总结

刑法学知识总结【1】刑法的渊源答: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是刑法的渊源。

但注意其没有普遍的效力只是在特定的地区适用)【2】刑法的机能1、概念:刑法机能是指刑法现实与可能发挥的作用。

2、分类:包括显在的机能与潜在的机能。

3、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1行为规制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机能。

○2保护法益的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

○3人权保障机能(即自由保障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的人权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注意】:本书中认为刑法的机能只有两种即法益保护(推出刑罚目的)与人权保障(推出罪刑法定原则),行为规制机能基本上只是法益保护机能的反射效果。

(注意一下刑法第2条)【3】刑法的性质1、制定内容的特定性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3、法益保护的广泛性4、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5、部门法律的补充性6、其他法律的保障性【4】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目的基本上有三个层次:○1刑法的整体目的即保护法益。

刑法的整体目的与宪法相符合,对宪法目的有服从、体现和保障实现的义务。

○2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目的,是由分则的章名和有关规定体现的。

刑法分则各章的目的,贯穿在该章的全部刑法条文中,对分则各章具体条文的解释与适用必须体现该章的目的。

○3各个条文的目的,是由条文的具体规定体现出来的(这里的条文主要是指分则性条文)【注意】:○1除条文有特别规定或者应为立法缺陷导致具体犯罪存在具体归类错误的以外对各个条文目的的理解不应超出规定该条文的“章”的目的范围。

○2不同层次的目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底层次目的受高层次目的的制约,高层次目的依赖于低层次目的的体现与实现。

刑法的目的体系、结构与刑法文字是纲与目的关系。

【5】刑法规范1、概念: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法律规范,就是刑法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学导论一、名词解释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

(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2、具体研究方法第一章刑法概说一、名词解释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

(内涵)(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

(含义)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

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

(概念)(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

(必要性)(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

(重要性)5、刑法解释:(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二、简答题1、刑法的性质?(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3、刑法的创制根据?(1)上位法根据:宪法(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直接体现一个国家刑法基本精神的根本原则。

(概念)(2)它对刑事立法具有先导性意义,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对刑法任务与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

(意义)(3)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内容)2、罪刑法定原则:(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排斥习惯法、禁止事后法、禁止作有罪类推、排斥绝对不确定刑。

(形式层面)(3)明确性——刑法规定的用语必须内涵明确,外延清楚,意义不能含糊;适当性——刑法处罚的范围和手段必须适当。

(实质层面)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1)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都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对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等如何,都应一律平等的适用刑法定罪处罚。

(2)具体体现——在认定犯罪上应一律平等,在刑法裁量方面应一律平等,在刑法执行上应一律平等。

平等并不等于无差别,平等与差别对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产生差别的原因。

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结合。

(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客观危害)(3)是平等原则的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报复正义的要求,预防犯罪的要求。

二、简答题1、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1)严格依法认定犯罪;(2)准确裁量,执行刑罚;(3)正确进行刑事司法解释。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法体系;(2)确定了区别对待的量刑原则;(3)规定了宽严有度的刑罚制度;(4)设置了轻重不同的量刑幅度。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1)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和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2)克服重刑主义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意识;(3)改变片面注重惩罚的思路,树立宽严相济的刑罚理念。

4、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1)罪之法定:明确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要件,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的犯罪要件。

(2)刑之法定:总则中规定了刑罚种类与量刑原则,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刑种与刑度。

5、“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这被称之为积极的罪刑法定与消极的罪刑法定,是否合理呢?答:(1)从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与发展来看,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消极的限制机能,即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自由。

(2)从国际公约的规定看,罪刑法定原则也是消极的(3)从其他国家的规定看,都只是从消极的层面规定罪刑法定原则。

如德国、法国、瑞士等。

6、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体现?(1)在立法上,立法者应主要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来规定法定刑,侧重一般预防,兼顾人身危险性。

(2)在量刑时,法官既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同时也要考虑人身危险性来裁量刑罚。

特殊预防为主,兼顾一般预防。

(3)在执行时,主要考虑人身危险性,侧重特殊预防。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1、刑法的效力范围:(1)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2)它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部分。

2、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所要解决的是刑法在什么地方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3、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1)对国内犯适用的原则:属地原则(领土原则)(2)对国外犯适用的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世界原则属地原则的一个补充性原则——旗国主义(1)单一的刑事管辖原则都有其局限性(2)现代国家都是以采用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的混合刑事管辖体制。

(3)我国刑法有关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也是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为辅的刑事管辖混合体制。

4、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答: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

“拟制领土”——我国领土的延伸。

也适用于本国刑法。

包括我国的船舶或航空器,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

5、关于犯罪地的标准:我国采用遍在说,即犯罪的行为地和结果地都是犯罪地,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就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6、“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不适用本法”的情况?(1)《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对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不适用大陆刑法;(3)《刑法》第90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4)《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

真正属于属地管辖权例外的只有上述第一种情况。

7、外国刑事判决在我国的效力。

答:我国采取消极承认。

(《刑法》第10条)即不承认外国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但考虑其事实效力。

不管外国就本国有刑事管辖权的是否做出判决,做出的判决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刑罚是否执行完毕,本国法院仍有权对该行为做出审判,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予以考虑。

8、刑法的时间效力:指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以及对生效以前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

具体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和限时法效力。

9、刑法的溯及力: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的案件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的效力。

如有适用效力,则有溯及力,反之则无。

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即刑法没有溯及力。

(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刑法,即刑法具有溯及力。

(3)行为时的法律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刑法比当时的法律处刑较轻(对此应作扩大解释)的,则适用刑法,即刑法具有溯及力。

(4)修订的刑法施行以前,依照行为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10、刑法是否适用于已经生效判决的案件?各国的立法例大致有三种:其一、新(轻)法一律不适用于已经生效判决的案件。

其二、只要新法有利于被告人,不管是根据新法认为无罪,还是仅处罚减轻,都溯及适用于生效裁判案件。

其三、只有当依据新法行为不被认为是犯罪时,才可以溯及适用于生效裁判的案件,而如果仅仅是依据新法处罚减轻,则不适用于生效裁判案件。

我国刑法第12条第2款:“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11、限时法:(1)限时法是明确规定只在一定时期内实施的法律,是特别法。

(2)限时法在时间效力上的特殊性表现在——对于在限时法规定的时期内实施的行为,在期限届满后(限时法的效力已终止)才发现时,通常仍按限时法处理。

(3)我国刑法中目前还没有限时法。

第四章犯罪的概念与构成1、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及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本质特征、社会属性)、为刑法所禁止的、应受到刑罚处罚(形式特征、法律属性)的行为。

(2)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2、犯罪的分类(1)理论分类:自然犯与法定犯(又称刑事犯与行政犯);隔离犯与非隔离犯;即成犯、状态犯和继续犯。

(2)法定分类:国事犯(又称政治犯)与普通犯;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罪;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3、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和意义(1)指刑法规定的、反映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2)具有法定性,主客观相统一性,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程度,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法律标准。

(3)对犯罪构成的认定有助于指导刑事司法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完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