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程量、工程进度、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三章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接相应的劳务分包工程。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并定期进行资质审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
第四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对所承接的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进度。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企业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延误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分包后怎么管理工程合同

分包后怎么管理工程合同要明确分包合同的范围和条款。
在签订主合同之后,与分包商签署的每份分包合同都应该详细阐述工作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这些内容必须与主合同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冲突和矛盾。
建立严格的分包商资质审核机制。
选择分包商时,不仅要考虑报价,更要重视其历史业绩、技术能力、财务状况以及信誉度。
一个合格的分包商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保障。
加强现场管理和协调。
分包不意味着放手不管,项目管理者应定期巡视工地,监督分包商的工作进展和质量控制。
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会议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实施细致的进度控制和质量监督。
通过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标准,对分包工程进行跟踪和审查。
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对分包商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合同变更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变更工作范围或调整合同条款的情况。
对此,应当建立一套明确的变更申请、审批和执行流程,确保所有变更都有文档记录,且得到双方认可。
强化法律意识和风险管理。
管理者应对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特别是关于分包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要预见潜在的风险,并通过相应的条款来规避或降低这些风险。
例如,可以设置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等条款,以增强合同的约束力。
分包后的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结束等多个阶段。
只有通过细致的规划和管理,才能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项目的顺利完成。
对于管理者而言,掌握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方法,是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保障项目成功的关键。
分包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分包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分包合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分包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明确分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并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指导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包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经过立项审批程序,合同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应明确工程范围、工程标准、工程费用等关键内容,避免模糊不清的情况发生。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有变更应经过协商一致。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不得违约或者拖延工期。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分包合同管理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负责分包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工程设备,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或使用劣质材料。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如有施工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通知项目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分包合同结算第十六条分包合同的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工程费用合理公正。
第十七条结算时应清晰标明工程量、工程费用、变更费用等内容,并经过双方确认。
第十八条如有争议,应通过合同纠纷解决的程序进行协商,不得擅自断供或拖延结算。
第十九条分包合同结算应及时完成,确保分包单位的资金流动和正常经营。
第五章分包合同竣工验收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验收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出现偷工减料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六章分包合同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分包合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
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是指对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等行为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分包单位。
第六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后,应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风电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九条风电工程分包单位应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表和验收报告。
第十条风电工程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应与发包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四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第十一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的处理,应充分考虑双方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三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的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四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往来函件、验收报告等资料。
第十五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主体1. 总承包商:指承担整个建筑工程建设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主合同的企业或法人。
2. 分包单位:指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负责完成特定工程任务的企业或法人。
二、合同内容1. 工程范围:明确分包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等。
2. 工程质量: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安全生产:分包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4. 进度要求:分包单位应按总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任务,不得无故延误。
5. 环境保护:分包单位应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6. 价格条款:双方应明确分包工程的计价方式和支付条件。
7. 违约责任: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三、合同管理1. 合同审查:总承包商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进行审查,确保其有能力完成分包工程。
2. 合同签订:双方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合同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合同履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 合同结算:分包工程完成后,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进行结算。
6. 合同争议:如发生合同争议,应通过协商或依法申请仲裁解决。
四、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应定期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检查。
2. 信息报告:分包单位应定期向总承包商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3. 整改措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五、附则1. 本管理规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总承包商所有。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防止合同纠纷发生;工程分包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分包合同的执行, 特建立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技术服务分包合同等提出执行要求。
2、范围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承包工程项目实施,和公司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期的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包括:设备材料类采购合同、建安类分包合同、设计类委托合同、咨询服务类,以及其它类采购合同。
3、实施与控制3.1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2全面履行公司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兑现投标承诺,确保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3.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传真、信函、通知、对账单、会议纪要、变更文件、补充协议、索赔报告等资料应由专人管理。
3.3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文件资料或进行合同付款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具正规收据或发票。
3.4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积极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收集的证据应能充分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和程度。
3.5项目部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催款通知或其他书面资料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
3.6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向法院的调查人员提供项目资料或信息。
3.7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3.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3.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4、项目部人员职责4.1项目经理职责4.1.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4.1.2.项目范围内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合同的履行。
4.1.3.建立健全项目部合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要求。
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是指总包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将合同工程的一部分或几个工程项目委托给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承揽的一种合作方式。
分包合同具有灵活性强、能够提高施工效率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管理难题。
因此,合理有效地进行分包合同管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合理分工以及协调各方合作非常重要。
下面将从分包合同的内容、管理方法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对分包合同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一、分包合同的内容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标的:即委托方需要分包的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具体的工程量、工程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等。
2. 合同价格:即委托方支付给分包方的报酬金额,通常以工程量和质量作为计价依据。
3. 工期要求:即委托方对分包工程项目的完成时间要求。
4. 建设条件:即委托方提供给分包方的建设条件,包括人力、材料、设备以及前期准备等。
5. 合同履行方式:即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各自的责任。
6. 变更和索赔:即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和索赔事项的处理方式。
7. 质量验收:即委托方对分包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8. 合同违约处理:即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
二、分包合同的管理方法合理有效地进行分包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以及协调各方合作。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分包合同管理方法:1. 制定明确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包括工程量、工程要求、价格、工期、建设条件等详细内容,并且要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共识。
2. 分包方的选择:选择合适的分包方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充分考虑分包方的实力、信誉、技术能力以及守约能力等因素。
3.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委托方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方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4. 加强沟通协调: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分包合同是在工程项目中的常见合同形式之一,它涉及到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权益分配、责任承担以及合作方式等内容。
为了确保分包合同的有效履行和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各方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本文将就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二、合同签订(一)合同主体确认分包合同的主体包括主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清楚明确身份,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二)合同内容确定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合同价款、工期要求、质保期、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三、分包资质评审(一)分包方资质评估主包方在选择分包方前应对其进行资质评估,包括企业实力、工程经验、财务状况等,确保分包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评审结果公示主包方应将分包方的资质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提供给相关利益相关方参考。
四、合同履约管理(一)工程变更管理如有工程变更,主包方应及时与分包方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二)质量管理分包方在承接工程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进度管理主包方应与分包方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支付管理主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方的合法费用,并保留支付凭证。
五、合同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与评估主包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评估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二)争议解决如发生合同纠纷,主包方与分包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专业机构或法律途径解决。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一)合同变更如有需要,主包方与分包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来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价款等。
(二)合同解除如发生严重违约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七、总结分包合同管理办法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有效维护的重要手段。
通过以上的管理措施,能够提高分包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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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附件齐全(劳务及专业要求合同附件至少包括:建筑安装安全生产协议、廉洁协议、质量管理协议等)
6.5.6 建立合同备案制度:项目部签订的合同15日内交2份到公司备案。
7 建立分包台账
项目部必须及时建立分包合同台账,台账包括分包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分包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单价等。此台账需及时更新,由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审核,报公司商务部备案,确保对项目全分包管理。
5.4 招投标、议标流程
5.4.1 项目部在招标前必须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工程、技术、质量、商务、安全等相关部门评审,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承包方式、报价方式、工期和质量要求、特殊的施工技术等内容;采用招投标方式的,对于已承接公司在施项目的,应由公司其他在施项目出具推荐信;对于未在公司承接工程的分包商,应由项目出具调研报告,项目选定拟投标单位后,上报项目班子签字的投标单位审批表,经公司总经济师、总经理签字后,拟投标单位方可进行投标;项目部发放招标文件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投标资料,项目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要求项目主要班子人员必须参加。如需进行谈判时,应做好谈判记录;评标时要对分包单位进行综合对比分析(评标、定标采用OA分包商选择分析表形式),定标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以上招投标资料,项目部必须及时报送公司商务部备案。招投标过程中要注意税率对价格的影响,当税率相同时,优先选择报价最低的分包商;当参与投标分包商税率不同时,应对价格进行测算。
5 分包招投标、议标管理
5.1 新引进队伍资格预审:项目部在进行招标前,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招标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有需要,可要求提供企业简介、分包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与企业的劳务合同、企业财务报表等。以上资料项目部需要验证原件,并留存盖红章的复印件。新引进队伍必须经项目商务、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纳入拟选用队伍。
8.2 除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合同外的分包合同,进行项目合同交底,项目商务部要及时组织向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工作。
9 分包商考核管理
9.1 分包商考核
9.1.1 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考核
项目部每月度对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执行月度千分制考核,采用扣分制,一次结构、二次结构等级划分为“☆☆☆☆☆”级(综合得分≥950分)、“☆☆☆☆”级(综合得分≥900分)、“☆☆☆”级(综合得分≥850分)、“☆☆”级(综合得分≥800分)、“☆”级(综合得分<800分)五个等级,考核表见附件。
5.5 分包价格确定:公司发布劳务招标控制价,各项目部可将其作为分包招标及合同谈判的参考,并最终确定合同价款。如项目部分包价格严重偏离公司认为合理的价格范围,项目部必须进行书面说明及汇报,公司有权对其重新进行招投标。
5.6主体劳务及机电分包队伍中标后,必须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不低于5万元,分包商工程完工验收后,可申请履约保证金返还,由项目提交返还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由公司财务返还。
4 采购方式的选择
招投标工作主要在项目部完成,公司负责监督。主体、桩基、水电、钢结构、粗装修、土方、防水、脚手架、精装修等分包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流程,其他如活动板房、临建土建、杂工等合同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项目部可采用议标方式完成。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工程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则需项目部提交议标申请报告,经项目班子签字后报公司商务部经理审核后方可采用议标方式进行采购。
2 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2.1东北公司职责
2.1.1 东北公司商务部负责分包管理工作,代表东北公司行使分包管理职权。
2.1.2 贯彻执行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合同管理手册》等管理文件。
2.1.3 负责开展公司内部分包管理活动。
2.1.4 定期公布合格分包商名录。
2.1.5 公布分包价格信息。
8 建立交底制度
8.1 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合同实行两级交底,合同签订后,公司商务部应及时向项目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及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项目商务部要及时组织向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重点包括分包的承包范围、施工工期、质量、潜在风险及价格分析等内容,合同交底记录经交底人及被交底人签字后报商务部备案。
10.4 分包商在公司出现闹事、恶意讨薪等行为,分包商在公司滞留12小时以内对项目处以每小时壹万元罚款,滞留12-24小时对项目处以每小时贰万元罚款(按累计时间计),滞留24-48小时对项目处以陆拾万元罚款,滞留48小时以上,处以壹佰万元罚款,罚款在项目兑现中扣除。
10.5 出现分包商承接工程同时供应材料行为,对项目部处以20万元罚款,罚款在兑现中扣除,对分包商处以20万元罚款,罚款在分包商承接工程工程款中扣除。
中建二局东北分公司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
1 总 则
1.1为规范东北公司各项目分包管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东北公司现根据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合同管理手册》等文件,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
1.2本办法适用于东北公司所有项目部
6 分包合同签订管理
6.1确认分包单位后,由项目部负责草拟合同,公司有范本的,项目部需按照范本进行草拟(可在范本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经项目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商务、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合同价格、工期、质量等条款进行评审,项目无异议后,报公司商务部,公司商务部提交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经理等相关领导进行评审,合同评审过程中,项目部负责对评审意见进行落实,取得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最终评审修改完善的合同经公司董事长签署后局统一用印。
9.3 各项目应严肃认真对分包商考核,如实反映分包商整体情况,如过程考核中项目未能如实反应分包商情况,分包商一旦出现诉讼、恶意讨薪、闹事等恶性事件,公司将对项目部进行追责,并对推荐该分包的项目进行追责,按本办法第10条加倍进行处罚。
10 奖励与处罚
10.1 出现分包商的选择未按正常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资料造假、分包分供商提供资质未进行初审、合同评审代签、先进场后签订合同现象,对项目部处罚如下:劳务分包、机电专业分包、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每次10万元罚款,除此以外的其他分包合同每次5万元罚款,罚款在项目兑现中扣除。
9.1.2 分包商考核(除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
项目部每年度须对履约分包商(除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进行考核评分,分包商等级划分为“☆☆☆☆”级(综合得分≥95分)、“☆☆☆☆”级(综合得分≥90分)、“☆☆☆”级(综合得分≥85分)、“☆☆”级(综合得分≥80分)、“☆”级(综合得分<80分)五个等级,考核表见附件。
1)☆☆☆☆☆级分包商在投标时可不上交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费用,投标价格相同时,须优先选择☆☆☆☆☆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8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2)☆☆☆☆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6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3)☆☆☆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4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5.4.2 其他不需要走招投标流程的分包项目如临建、杂工、活动板房等合同额100万以内的零星工程,项目部可采用议标方式完成。项目编制议标记录,经项目班子成员最终确认最终中标单位。
5.4.3 如不能将招标资料及时报送公司,公司将不予进行流程审批和合同备案,不允许分包单位进场及工程款项的支付。如项目招投标流程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或定标价格严重偏离公司认为合理的价格范围,公司对定标结果有否决权。
4)☆☆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3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9.2.3 对初次使用的分包商评定结果原则上最高暂定为☆☆级,年度考核评审后,根据结果重新定级。
9.2.4 考核为☆级的分包商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项目中不能按照合同正常履约,尤其是发生恶意讨薪、严重损害项目及公司利益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及时填写《分包商警示信息通报表》报公司商务部,立即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分包商2年内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承接工程。
9.2 分包商名录
9.2.1 每年度,公司根据各项目对分包商考核结果将分包商评定等级,并发布公司年度《合格/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如多个项目共用同一分包商,对其进行考核定级时,以项目对该分包商最低得分评定等级。
9.2.2 年度考核为☆☆级以上(含☆☆级)的分包商可进入公司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2.1.6 负责分包招投标资料备案工作。
2.1.7 根据授权完成合同的公司签订和项目分包合同的备案工作。
2.1.8 负责分包结算的公司审核工作。
2.1.9 负责在建项目分包管理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项目部职责
2.2.1 负责编制合同规划
2.2.2 负责分包招标、询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2.2.3 负责按照授权完成项目合同评审和签订工作。
2.2.4 负责分包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
2.2.5 负责分包结算的项目审核工作。
3 分包计划
3.1 项目部根据经审核的《商务策划》中的合同规划开展招投标工作。合同规划中应至少包括分包工作内容、价格、工程量、预计进场时间等内容。
3.2合同规划一经确定,不允许项目擅自调整,如需调整应阐述原因,经项目班子审批后报公司商务部,公司商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调整。
5.2 项目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分包招投标机制,一般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5.3 拟选择队伍原则上必须在公司颁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取(劳务分包必须选用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商),如拟选择队伍不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项目部必须先进行资格预审并通过新引进队伍审核后方可选择;被列入黑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及在以往施工中无理滋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分包单位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