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
基于安全心理学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思考

基于安全心理学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思考摘要:青少年罪呈现低龄化趋势,高中生犯罪事件时有报道。
该文在对青少年,特别是高中生违规犯罪行为的现状和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安全心理学中的工程控制技术、行为控制技术、宏观安全管理技术提出了适应于青少年违规犯罪行为预防控制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安全心理学现代社会充斥着越来越多的诱惑,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犯罪事件也越来越多,世界各国均形成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
相关统计显示,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触目惊心,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1]。
未成年人犯罪中,16至18周岁的约占77%。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在高中读书。
高中生,花样年华,等待他们的本该是美好的明天。
然而,有这样一些“莘莘学子”,由于交友不慎、迷恋网吧、思想放纵等种种原因而步入高墙。
然而,由于青少年在生理、心理上的特殊性,公众关注多停留在报道上,缺少对其内在成因的深入分析,也缺乏有效的预防控制对策[2]。
安全心理学原是劳动心理学的一部分,也是应用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主要是研究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心理状态,研究和分析在生产过程中及社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复杂因素影响的条件下,劳动者对安全问题的心理活动规律,以达到能够较为准确地预测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科学地采取措施,培养和提高人的安全心理素质,调动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发挥和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最终实现安全生产[3,4]。
青少年,特别是高中生的学习过程是一种高强度的脑力劳动过程,与其它生产劳动一样有着可以预见和控制的规律,本文运用安全心理学理论,在对青少年、特别是高中生的违规犯罪现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试图找到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违规犯罪行为的方法,为我国青少年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1 青少年违规犯罪行为及成因青少年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主要有:①与学业有关的违法行为,如考试作弊、代考等;②与钱财有关的,如盗窃、抢劫、诈骗等;③与暴力和性有关的,如打架斗殴、恶意报复、伤人、强奸、杀人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新思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新思考【摘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于为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学校教育则可以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可忽视,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培养出健康的心态和行为习惯。
心理健康是预防犯罪的关键,建立良好的心理状态可以避免不良行为的发生。
科技创新在预防犯罪中的应用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科技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和干预潜在的犯罪行为。
综合因素的影响使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家庭、学校、社会以及科技创新都需要共同配合,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共同努力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手段,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心理健康,科技创新,综合因素,共同努力1. 引言1.1 背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犯罪形式也在不断演变,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发展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现实中不容忽视的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依然存在且呈现出一定的增长趋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的加快,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趋势低龄化、多样化、网路化”的特点,给社会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和挑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紧迫课题之一。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家庭应承担起主要责任,建立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积极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培养他们的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和社会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和监管,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1.2 问题意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社会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体的成长发展,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刑法对犯罪预防的意义

刑法对犯罪预防的意义犯罪在社会中一直存在,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是保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刑法作为一套规范犯罪行为的法律体系,在犯罪预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刑法起到了震慑犯罪的作用。
刑法对于各类犯罪行为都有明确、权威的定罪和量刑标准,这一规范使潜在的犯罪分子对行为后果进行了深思熟虑。
犯罪嫌疑人在考虑到潜在的刑法后果时,会认识到犯罪行为将会被社会所公认为是非法的,并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种强烈的心理压力可以有效地将人们从犯罪的边缘拉回,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其次,刑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犯罪嫌疑人的惩罚。
在犯罪被发现并定罪后,刑法对罪犯进行相应的处罚,以进一步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
通过执行判决,刑法以其特定的权威地位,向犯罪嫌疑人和社会传递了强烈的警示信号,使得其它潜在的犯罪嫌疑人望而却步。
同时,刑法的惩罚还可以将犯罪嫌疑人从社会中隔离,防止其再次实施犯罪行为。
此外,刑法还具有预防犯罪的功能。
刑法通过明确犯罪行为的违法性质和相关处罚措施,为人们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
人们在遵守刑法的同时,就自觉或被迫地保持了合法的行为,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同时,刑法也规定了对于相关行为的预防措施。
例如,在一些主观恶意强烈的犯罪行为中,刑法规定可以采取临时管制、身体强制等手段,预防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刑法的执行也可以通过对罪犯的改造和教育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刑法不仅仅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也可以提供对罪犯的改造机会。
刑法规定了对于特定犯罪行为的惩罚措施,其中包括社区矫正、强制隔离和职业培训等,这些都是为了使罪犯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从而实现改过自新。
通过这种改造和教育,罪犯意识到再次犯罪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总结来说,刑法对犯罪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它通过明确犯罪行为的非法性质和相应的处罚措施,起到了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的作用。
同时,刑法利用其权威地位实施对罪犯的惩罚,以警示其他潜在犯罪嫌疑人。
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理性思考

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理性思考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担任期间,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盗窃公款等行为。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组织的正常运转。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可以从多个层面进行理性思考。
首先,要从制度层面进行思考。
建立健全的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
首先,要完善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把关入职条件,确保具备相应素质和能力的人才进入公职岗位。
同时,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廉洁奉公的重要性。
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要建立阳光化、透明化的权力运行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成为制度监督的主体。
最后,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和风险,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
其次,在组织层面进行思考。
组织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支撑。
组织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厘清管理权限和责任,避免权责不一致。
要加强对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职责界定清晰,形成有效监督机制。
同时,组织应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排除潜在的职务犯罪风险。
最后,要注意社会层面的作用。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加强舆论监督,公开曝光职务犯罪案件,增强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同时,社会应当为举报者提供合适的保护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的行动中来。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理性思考。
从制度、组织、个人和社会四个层面出发,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人员管理,引导公众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共同努力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只有全社会形成一体化的防范体系,才能够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新思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新思考【摘要】本文介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新思考。
强调了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扶持机制、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在结论部分强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新思考能为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提供指导,而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责任。
通过本文的讨论,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视,并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思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扶持机制,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法制教育,多方共同努力,降低犯罪率,健康成长,社会责任1. 引言1.1 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自身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特点和趋势,犯罪形式多样化,犯罪人群不断年轻化,犯罪手段复杂化。
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攀升,已成为当前社会治安的重要矛盾之一。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传统犯罪行为,同时还有不少未成年人卷入网络诈骗、暴力恐怖等新型犯罪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未成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和发展环境,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了挑战。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自身的成长和未来,也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安宁和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1.2 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是我们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之一。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犯罪不仅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伤害,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犯罪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损失,也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
法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考

法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当前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法院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本文从法院的角度出发,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思考,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我国社会面临的一项严重问题。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青少年犯罪数量逐年上升,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日益残忍。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主体年轻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主体越来越年轻,许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涉及犯罪行为。
2. 犯罪类型多样化。
青少年犯罪类型逐渐从传统的盗窃、抢劫扩展到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多个领域。
3. 犯罪手段日益残忍。
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暴力程度较高。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氛围的不和谐等因素容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2. 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模式单一、师生关系紧张等问题,可能导致青少年在学校生活中产生心理问题,进而诱发犯罪行为。
3. 社会原因。
社会风气、网络环境等因素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重要影响。
一些不良风气和网络内容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
4. 个人原因。
青少年自身的心态、价值观、法制观念等因素也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原因。
二、法院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作用法院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院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审理机关,通过对犯罪案件的审理,对青少年犯罪行为进行惩处,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法院可以通过司法调解、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青少年解决纠纷,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法院还可以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宣传,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
三、法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法院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作用,本文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1. 完善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机制。
防范社区犯罪的几点思考

防范社区犯罪的几点思考[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脚步的加快,新的居民小区大量出现,社区成为人们生活、交流的主要空间。
而针对社区实施的犯罪也大量滋生,并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等特点。
社区犯罪的产生与其特殊的地理条件、时间差异以及社区的成熟度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预防社区犯罪,必须以完善社区建设为基础,以加强社区治安为保障,并运用社区矫正等灵活方式,通过三种预防手段的综合运用,形成完整的预防体系。
[关键词]社区犯罪;犯罪特点;成因;犯罪预防一、社区犯罪现象分析现代城市,新的居民小区大量出现,城市居民在生活中开始面对一个陌生人的社会,邻里之间缺乏了解,居住在同一社区的成员之间也没有联系,这种情况下,成员对社区难以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在一个良好的邻里集体环境中接受正面的感染和熏陶的机会减少,邻里之间互相帮助、集体监督的作用弱化。
此种情况下家庭暴力、虐待老人、强奸等人身类犯罪,入室盗窃、抢劫单身人员、盗窃楼房外在搁置物等财产类犯罪明显增加。
综观当前情况,社区犯罪呈现出如下特征:(一)犯罪逐渐多样化当前,我国城市小区建设正走向立体化、多元化、密集化与杂居化,导致区域防范能力与监视作用进一步弱化。
加之传统的社会联系方式正逐步走向瓦解,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表现出冷漠、淡化倾向,对犯罪缺乏深刻的认识乃至加以容忍,致使小区犯罪趋向复杂化,由以前简单的小偷小摸、入室盗窃等逐步演变为当今的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加剧了社区犯罪情况的进一步恶化。
(二)犯罪呈智能化、多样化发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作案工具以及智能化的作案手段已被犯罪分子所充分利用。
以往的单纯靠撬锁入室盗窃、犯罪实施中让人望风、犯罪后徒步离开犯罪现场,如今代之以利用万能钥匙或所掌握的复杂的解锁、解密技术入室盗窃,犯罪过程中以手机联系以及犯罪后迅速驾车离开犯罪现场等,呈现出作案快、逃匿快、毁证快以及侦查难度大等特点。
(三)妇女、儿童、老人日益成为犯罪对象小区建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相对制约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活动空间。
关于预防犯罪的心得体会

关于预防犯罪的心得体会犯罪,是社会的毒瘤,它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给无数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安宁、保障人民幸福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对预防犯罪这一重要课题进行深入思考和学习后,我有了许多深刻的心得体会。
首先,教育是预防犯罪的基石。
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能够培养人们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意识。
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教育应当贯穿我们的成长始终。
在家庭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深远。
如果父母能够以身作则,教导孩子诚实守信、尊重他人、遵守规则,那么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就会形成正确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判断。
学校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应当注重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学生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社会也应当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通过各种渠道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
其次,加强社会治理对于预防犯罪至关重要。
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能够减少犯罪的诱因。
政府应当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缩小贫富差距,为人们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
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加警力投入,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执法能够对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此外,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和帮扶,如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再者,心理健康也是预防犯罪不可忽视的因素。
许多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有着心理问题的影子。
生活中的压力、挫折、不公等,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和解决,可能会导致一些人产生心理扭曲,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在学校、社区、单位等场所建立心理咨询室,让人们在遇到心理困扰时有地方倾诉和寻求帮助。
另外,社区的作用在预防犯罪中也不可小觑。
一个和谐、团结、互助的社区能够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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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内容提要】仅仅研究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是不够的,必须从总体上构建犯罪预防体系。
科学的犯罪预防体系应当具备超前性、对应性和复合性三个支点。
超前性从总体上影响犯罪预防的整体思路;对应性直接针对犯罪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复合性确保参与犯罪预防的主体、各类预防措施有机地纳入统一的整体之中。
三个支点缺一不可。
【摘要题】犯罪学研究犯罪预防是犯罪学研究的归宿和目标。
为了寻求有效遏制和防范犯罪的对策,中外学者进行了不懈的探讨,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和主张。
然而,综观各种犯罪预防的学说,几乎都是围绕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展开论述,而很少从总体上谈及犯罪预防的体系设置,至于构筑犯罪预防体系总体思路方面的讨论,更是难得见到。
然而,犯罪预防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如果缺少体系上的考虑,势必顾此失彼,影响整个工程的效率和质量,而不考虑犯罪预防体系建构的基点,则无疑会影响犯罪预防的方向。
有感于此,笔者拟围绕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总体思路,从超前性、对应性及复合性三个支点谈谈自己对犯罪预防体系设立的看法。
一、超前性——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逻辑前提犯罪预防,就其最基本含义而言是指采用各种方法和措施,防止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而要保证防范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当、运用及时,犯罪预防工作的总体思路必须具有超前性,即要在事先对一定区域未来时间内犯罪的种类、数量及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
只有全面了解和充分认识未来犯罪的结构、动态和基本状况,防范对策的采取才能有的放矢,收到实效。
(一)超前性是犯罪预防的当然结论所谓预防,是指“事前防备”。
尽管犯罪预防可以在犯罪发生前或犯罪发生过程中进行,亦可以在犯罪发生后进行,但其指向的目标均是在一定的犯罪出现之前消除犯罪隐患,有效控制犯罪,遏制犯罪的蔓延。
犯罪预防要达到“先其未然”的目的,必须将防范工作做到前面。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经济进步、城市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走进日常生活,在带给人们巨大恩惠的同时,也必然大大增加犯罪发生的契机。
我们不可能只享受现代文明的种种好处,却无视其可能蕴含的不利方面;也不能因害怕现代文明相伴而生的不利影响,而全盘否定和一概排斥新的、进步的事物。
我们应该也是必须做的,就是未雨绸缪,即在大力发展经济,引入现代技术的同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努力减少和控制社会经济、技术发展中的不利影响,从而以最小的投入,带来最大的收益。
比如,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犯罪状况往往呈现出大体相同的态势,如过分强调自我价值的实现而不惜采取极端手段;科学技术的进步伴随出现犯罪手段的智能化;利益驱动导致经济犯罪急剧上涨等等。
我们了解这些发展趋势,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心理因素,并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有目的地采取同步预防措施,就可以大大减少犯罪的发生。
如果在犯罪已经呈大幅蔓延之势后再寻求防范对策,毫无疑问会失去最佳时机。
(二)超前性以犯罪预测为基础要实现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超前性要求,必须将犯罪预测纳入犯罪预防体系,并作为犯罪预防体系设立的基础和前提。
犯罪预测是在调查、统计、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一定地区或领域未来时间内犯罪的种类、数量及走势所作的推断。
随着犯罪学研究的深入和治理犯罪的需要,犯罪预测也引入到我国,并围绕其展开了一定的研究。
但总的来说,犯罪预测在犯罪学中的地位和理论归属尚未形成一致的见解,犯罪预测专门机构怎么设置,犯罪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实践性也有待进一步解决。
事实上,搞好犯罪预测是犯罪预防的前提。
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犯罪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
我们惟有揭示犯罪的发展变化规律,准确预测未来犯罪发展变化态势,才能采取必要、合适、有效的措施,使预防工作收到预期的效果。
明确犯罪预测的先导地位,只是为犯罪预防超前性的实现提供了可能;要真正使这种可能变成现实,还必须选择好犯罪预测的切入点。
犯罪预测的内容是极其复杂的,我们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对各门、各类有关犯罪的情况都作出预测。
所以,选择什么样的预测目标作为切入点,极为重要。
切入点把握不好,只能造成体力、精力和财力的空耗,不会对犯罪预防工作提供指导。
因此,在着手预测工作之前,必须首先明确拟定的预防范围和层次,从而合理选择预测的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及预测的主要内容。
一般说来,从犯罪预防的总体目标出发,就要善于抓倾向性、迫切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有目的地忽略较为次要的方面,真正将犯罪预测与犯罪预防有机结合在一起。
(三)超前性的实现以设立专门的调查和统计犯罪机构为保障在一定意义上说,犯罪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对犯罪现象的客观、准确描述和剖析基础之上的。
犯罪现象的描述就是通过对犯罪现象的数量、规模及变化进行测定、统计,进而对犯罪现象的结构、动态和特征作出分析、归纳和说明。
犯罪现象的描述以犯罪的调查和统计为基本环节。
在我国,虽然国家司法机关、统计部门及有关学者都在进行着犯罪调查和统计工作,但这种调查和统计工作往往从本部门的要求出发而不具有综合性,也容易因特定的目的性之局限而缺少全局性考虑。
为了保证调查统计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权威性,进而保证超前性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从事调查统计的机构应具有专门性。
为此,笔者建议在国家及省、市层次上设立专门研究犯罪问题的官方机构,并在该机构中下设独立的犯罪调查和统计部门,具体可以隶属于司法部门。
二、对应性——构筑犯罪预防体系的出发点根据我国学者的一般理解,犯罪预防是针对犯罪产生的诸原因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犯罪预防指向的对象是各种产生犯罪的原因;犯罪预防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犯罪的发生。
这样,犯罪预防措施的制定就必须具有对应性,即犯罪预防应以犯罪原因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为基础,将犯罪预防体系的建构和犯罪原因的体系设置联系起来。
笔者认为,犯罪原因论结构体系的设置应兼采因素理论和系统论的犯罪原因论之长,努力实现犯罪原因的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相结合。
从宏观上研究犯罪原因,要求我们把犯罪现象作为一个整体,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和阐释特定社会中为什么存在犯罪现象;群体犯罪现象变化和发展的基本动力何在;一定时期内犯罪波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等等。
从微观上研究犯罪,则要求我们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内部,进一步认识社会生活中的哪些现象影响和诱发着犯罪;这些现象和因素又是如何作用于特定的个人,进而导致犯罪发生的。
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基点上研究犯罪原因,可以使我们既从宏观上认识到犯罪现象的本质及总体变化规律,又可以具体把握影响犯罪现象的各种因素,从而帮助我们在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整体的认识基础上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
这样,犯罪原因论可以划分为三大块,即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犯罪产生的个人因素以及特定类型犯罪产生的具体原因。
强调犯罪预防的对应性,犯罪预防措施的制定就应该适应犯罪原因体系,同时在不同的层次上做好犯罪预防工作。
(一)针对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采取总体预防措施这是为限制和消除产生各类犯罪和引起个体违法犯罪心理的一般社会原因而采取的预防活动。
由于犯罪的总体预防以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为对象,所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包含的内容也特别丰富。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总体预防可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1.发挥价值导向的社会功能,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提高人们的思想素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是整个文化结构的重组,新旧体制过渡及各种文化冲突使得人们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行为上都处在一种茫然状态。
此时,无疑需要我们从长远利益出发,大力发展生产,深化体制改革,以促进新的价值体系形成和完善。
但是,新的体制结构和价值体系的确立是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应该对社会整体的价值取舍进行干预,通过各种形式对全社会进行价值引导,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充分发挥价值导向的社会功能。
强化价值导向的社会功能,一要注重社会主流道德的树立和价值观的引导,积极倡导效益、公平、正义等适应时代发展的价值观,帮助人们完成价值观念的转变和更新;二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人们全面了解法律的功能和作用,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的行为,树立守法观念,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道德教育,促使人们自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从而在党风、民俗、习惯、兴趣、爱情、婚姻和家庭等方面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四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引导人们在思想上真正把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联系在一起,抵制个人主义的膨胀,增强犯罪的免疫力。
2.加强社会的控制机制,减少犯罪的机会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要加强整个社会调控,离不开一整套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与调整。
因此,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堵塞各种漏洞是有效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
加强社会控制机制,一要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建立和健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相吻合的法律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相应的法制秩序,建立和健全社会控制方面的法律制度,增强国家的控制能力;二要强化各种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行政监督、经济监督等形式,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三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减少犯罪发生的条件和机会。
3.强化刑法效能,遏制住侥幸心理的萌生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对犯罪的打击不力,不仅使犯罪人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反而强化了其犯罪动机和实施犯罪的勇气,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因此,减少犯罪率,加大打击力度,使犯罪的人都受到及时、适当的惩治和处理,对于减少犯罪的发生和再生也十分必要。
强化刑法效能,一要树立起严格的崇法、尚法观念,排除一切干扰,坚决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决查处官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彻底改变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二要建立起严格、有效的执法机制,注意司法解释权的运用与协调,改革目前执法过程中的某些习惯性的错误做法,切实将国家的法律贯彻、落实到实际生活中;三要建立健全有关调控措施,铲除利益驱动产生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对滥收、截留和乱用有关款项的单位和个人的严厉惩治,更有力地遏制利益驱动因素的影响;四要净化执法环境,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约束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抵御能力以及通过减少和消除说情风的风源;营造公正守法光荣,枉法、坏法者有罪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