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医院行风建设督查机制,加强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三条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行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医院设立行风建设督查办公室,作为行风建设督查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医疗服务价格、医疗广告发布等。
(二)医德医风建设。
包括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服务态度等。
(三)医疗服务质量。
包括诊疗行为、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服务流程等。
(四)患者满意度。
包括患者对医疗服务、医疗环境的满意度调查。
(五)医患沟通。
包括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医疗纠纷化解等。
(六)医疗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包括医疗机构执业、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废物处理等。
四、督查方式第八条医院行风建设督查采取以下方式:(一)定期检查。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范围的行风建设督查,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三)随机抽查。
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四)明察暗访。
通过暗访、匿名调查等方式,了解医院行风建设真实情况。
五、督查程序第九条督查工作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制定督查计划。
行风建设督查办公室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督查计划,报行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

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我院制定了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1.1 确立医院领导为督查督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各项工作,推动督查督办工作的落实。
1.2 成立督查督办小组,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督查督办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二、明确督查督办内容。
2.1 确保医疗质量,加强对医疗服务流程、医疗器械使用、医疗人员操作规范等方面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2 加强安全管理,对医院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进行督查,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2.3 提升服务水平,对医院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建立督查督办考核机制。
3.1 制定督查督办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3.2 对督查督办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
4.1 通过医院内刊、宣传栏等途径,向全院员工宣传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大家积极参与。
4.2 加强对督查督办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榜样。
五、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档案。
5.1 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档案,对每一次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台账,便于查阅和总结经验。
5.2 对每一次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上即为我院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希望全院员工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卫生督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卫生管理,保障患者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第三条我院卫生督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3. 严格监督,强化责任;4.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督查内容第四条医院卫生督查内容包括:1. 传染病防治: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消毒、报告等工作;2. 环境卫生:病区、办公室、公共区域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3. 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4. 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工作;5. 食品安全:食堂、药房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6. 个人卫生: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
第三章督查职责第五条医院卫生督查工作由医院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医院卫生督查制度及实施方案;2. 组织开展卫生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卫生工作落实到位;3. 对卫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整改效果;4.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提出整改建议;5.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卫生督查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落实医院卫生督查制度,确保本部门卫生工作符合要求;2. 组织开展本部门卫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对下属人员的卫生教育和管理,提高卫生意识。
第四章督查方法第七条医院卫生督查采用以下方法:1. 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卫生工作落实到位;3. 随机抽查:对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提高卫生意识;4. 举报投诉: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卫生督查。
医院督查室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督查室是医院内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医院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评价和指导,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医院督查室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评价医院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设立督查室,督查室主任由医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督查室设督查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执行督查工作。
督查员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督查室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三、督查范围和内容第七条督查室对医院下列工作进行督查:(一)医疗质量安全;(二)服务质量;(三)工作效率;(四)财务管理;(五)人事管理;(六)设备管理;(七)环境保护;(八)医院感染控制;(九)消防安全;(十)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第八条督查室对医院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二)对医院各项工作流程的督查;(三)对医院各项业务工作的督查;(四)对医院各项管理工作的督查;(五)对医院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工作程序第九条督查室开展督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二)通知被督查部门或人员,告知督查内容和要求;(三)进行现场督查,采取查阅资料、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四)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五)将督查报告提交医院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六)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条督查室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被督查部门或人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一条督查室应建立督查档案,保存督查资料和整改情况,以备查阅。
五、工作纪律第十二条督查员应具备以下素质:(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员工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校(院)和所领导各项指示、政策落地,使督查督办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
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工作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作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督办范围: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督查督办内容:(一)上级有关部门各类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二)校(院)及所领导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三)所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四)领导批示件或临时交办重要事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部门:依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文件确定督查督办部门或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由相关部门落实履行督查督办工作。
- 1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一)事项要求会议议定事项:会议有要求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督查督办;无办理时限的,要求在会后一周内开始,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会议议定事项完成。
领导批示或签发文件:根据领导签批要求,督查督办部门及时展开工作,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指示、指令等全面得到贯彻完成为止。
(二)督查督办工作实施(1)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也可以由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带队实施。
(2)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实地实人全面收集、查阅材料,听取相关工作人员或负责人的介绍、汇报,准确了解实情。
(3)督查督办工作采用《督查督办工作表》,统一表格文书,表格上严禁涂改。
督查督办过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均与表格一并作为附件。
(4)督查督办部门在接到督查督办工作后,要填写督查督办台账。
(三)督查督办结果反馈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依据督查督办情况,结合被督查- 2 -督办部门意见,将督查督办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督查督办工作分管领导或作出批示的领导,重大问题提交所长办公会。
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建立督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立,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制订XX市人民医院行风建立督查制度。
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院办、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督查成员职责分工:党办、门诊部、总务处负责人:督查红包、回扣,文明效劳情况。
院办、人事科、设备科负责人:督查制度落实情况。
医务部、药剂科负责人:督查合理用药,优质医疗情况。
财务科、护理部、审计科负责人:督查科室“小金库”。
1.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承受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拒收不成者,要及时报告,上交院党委。
2.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和其他馈赠。
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院党委,由党委退还或作妥善处理。
对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处理。
3.严禁科室对药品使用、仪器检查、临床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个人收入挂钩。
4.严禁各科室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程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5.院内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得设立“小金库”。
6.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
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土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7.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诊疗护理技术标准、常规,做到医务人员人人知晓,执业行为标准。
8.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得滥检查、开大处方。
9.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防范措施到位,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10.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获得患者(家属)的书面签字知情同意。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类工作的监督和办理纠纷及时解决问题而建立的一套工作制度。
完善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标是全面、准确、及时地监督医院各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督查督办工作的机构设置1.设立医院督查督办办公室,分别设立督查科和督办科。
2.督查科负责对医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患者满意度、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
3.督办科负责处理医院内部各类纠纷及时解决问题,包括医患纠纷、医保纠纷、人事纠纷等各类问题。
二、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责和权限1.督查科的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医院各项工作的督查,制定督查计划和考核指标,收集各类督查报告和问题反馈,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
2.督办科的职责包括:接受患者投诉和医务人员求助,及时处理患者投诉、给予医务人员必要的帮助和保护,处理医患纠纷并提出解决方案。
3.督查科和督办科都有权力调查医院内部各类问题,需要配备一支专业的督查和调查队伍,并准备相关调查工具和设备。
三、督查督办工作的流程和程序1.督查工作的流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和总结四个环节。
每年初制定督查计划,确定督查内容和对象,准备督查材料和工具,按计划进行实地督查,及时总结和反馈督查结果。
2.督办工作的程序包括接受投诉、调查核实、处理问题和解决纠纷四个环节。
接受患者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事实情况制定解决方案,以调解、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并对解决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四、督查督办工作的保障措施1.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为督查和调查队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使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公立医院督查制度模板

公立医院督查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院。
第三条公立医院督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全面、深入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四条公立医院督查工作由医院管理层负责组织,医务科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二、督查组织第五条公立医院应设立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医疗质量督查工作。
第六条医务科应配备具有丰富医疗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督查人员,确保督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督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三、督查内容第八条公立医院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改进措施等;(二)诊疗服务:诊疗流程、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药物使用、病历质量等;(三)患者安全:患者安全制度、患者安全教育、患者安全事件处理等;(四)医疗资源:医疗设备、药品、器械、耗材等资源的管理和使用;(五)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服务效率、医疗服务满意度等;(六)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疫情防控效果等。
四、督查程序第九条公立医院督查工作分为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两种形式。
第十条定期督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督查计划;(二)发布督查通知:提前通知被督查科室,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开展督查工作:督查人员按照督查计划和内容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四)反馈督查结果:将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督查科室,并提出整改要求;(五)整改落实:被督查科室根据督查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医务科;(六)复查验收:医务科对被督查科室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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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员工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X、运转协调、公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校(院)和所领导各项指示、政策落地,使督查督办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X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
对列入督查督办X围的工作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作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督办X围: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督查督办内容:
(一)上级有关部门各类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二)校(院)及所领导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
(三)所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
(四)领导批示件或临时交办重要事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部门:依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文件确定督查督办部门或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由相关部门落实履行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事项要求
会议议定事项:会议有要求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督查督办;无办理时限的,要求在会后一周内开始,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会议议定事项完成。
领导批示或签发文件:根据领导签批要求,督查督办部门及时展开工作,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指示、指令等全面得到贯彻完成为止。
(二)督查督办工作实施
(1)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也可以由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带队实施。
(2)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实地实人全面收集、查阅材料,听取相关工作人员或负责人的介绍、汇报,准确了解实情。
(3)督查督办工作采用《督查督办工作表》,统一表格文书,表格上严禁涂改。
督查督办过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
均与表格一并作为附件。
(4)督查督办部门在接到督查督办工作后,要填写督查督办台账。
(三)督查督办结果反馈
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依据督查督办情况,结合被督查督办部门意见,将督查督办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督查督办工作分管领导或作出批示的领导,重大问题提交所长办公会。
附件1:
会议督查督办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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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领导批示及发文督查督办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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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批示或发文栏内,主要填写批示或发文日期;批示或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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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督查督办工作表被督查督办单位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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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查督办
单位意见
部门负责人或个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内容包括查证的报表、台帐、图片资料、现场检查记录及其他有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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