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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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3公司
Zhejiang Titan Design & Engineering3Co.,Ltd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2012年4月1日实施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实施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1年2月1日实施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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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15公司
Zhejiang Titan Design & Engineerin1g5Co.,Ltd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பைடு நூலகம்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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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16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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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2公司
Zhejiang Titan Design & Engineering2Co.,Ltd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二、《导则》编制原则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 四、《导则》修订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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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4公司
Zhejiang Titan Design & Engineering4Co.,Ltd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 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 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8.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 (AQ/T3033-2010)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试行)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建设单位在进行安全评价(预评价)时应遵循以下审查要点:1、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1.1 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包括:1.1.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1.1.2 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1.1.3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 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明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搜集、整理、分析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并明确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以及对周边情况的危害评估和分析(重点是安全距离)。
1.3 建设单位应当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单位24小时的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分析、评估周边居民、单位活动对项目建成后的影响。
1.4 建设单位应当分析项目构成的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1.5 基于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周边情况的调查,建设单位应当论证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6 建设单位应当搜集齐全当地自然条件,并对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进行准确和充分的分析(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
1.7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得出肯定的结论,确保项目建设地址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2.1 审查单位应当核实评价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
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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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 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 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 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的(以受理单日期为准),应按照《导则》编制要求修改和完善专篇。5月31日 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时,发现专篇未按 照《导则》要求编制,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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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二、《导则》编制原则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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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
7) 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 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 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 8) 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 气象、水文等; 9) 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说明项目 距下列重要设施的距离: a) 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 集场所; b) 学 校 、 医 院 、 影 剧 院 、 体 育 场 (馆)等公共设施; c) 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 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 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 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地 铁站出入口; d)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设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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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
3 编制内容 3.1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 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 条件审查意见书; 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3 编制内容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征求意见稿)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及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3.1 编制说明3.2 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3.3 建设项目概况简要介绍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的来源及在国内外应用的情况,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3.4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3.4.1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4.2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或者储存方式,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部位)、方式。
3.5 风险程度3.5.1固有危险程度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分别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以下内容:⒈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⒉可燃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⒊有毒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⒋腐蚀性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3.5.2 风险程度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各个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和各个作业场所的风险程度:⒈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泄漏(暴露)可能性;⒉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泄漏(暴露)后具备出现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中参与爆炸物品相当于梯恩梯(TNT)爆炸的摩尔量和波及的范围;⒋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中参与燃烧物品的质量、热辐射通量、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装备及建(构)筑物损坏的范围;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中毒事故中有毒化学品扩散速率、造成人员中毒的范围及时间;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灼烫事故中腐蚀性化学品泄漏或者扩散的速率、造成人员伤亡及装备损坏的范围及时间;⒎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中一种或者几种事故导致连续发生或者次生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可能性和上述6项情况;⒏可能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几率和上述7项情况。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范围本导则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的建设项⽬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建设项⽬(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以下统称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于下列建设项⽬: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产经营活动中⽤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新建项⽬:1)新设⽴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的;2)新设⽴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的。
2.4改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改建项⽬: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的。
2.5扩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扩建项⽬: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产、储存装臵(设施)相对独⽴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相同,但⽣产装臵(设施)相对独⽴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造成伤亡、影响⼈的⾝体健康甚⾄导致疾病的因素。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查要点

所谓《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就是把建设项目各专业的设计图纸中有关安 全设计设施的内容提炼出来,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 篇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形成文字材料,并附上主要图纸(八类)以 便于辅助审查。
②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如需审查,应是经审查通过并修订完善后 的评价报告。 【要点3】编制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设计并组织”,也就是说: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与《专篇》编制单位 原则上应由同一个单位进行。或者说:正常情况下,应当委托从事本项目
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的单位,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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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页,共71页。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 后可以再次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
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施工开始后再进行重新设计或较大变更。
③ 设计单位要尽心尽责,严格保证安全设施设计的深度和质量,避免出现 一些低级错误(失误)导致的变更;出现需要变更的事项后,要及时通知建 设单位,并出具相关设计变更材料。
④ 出现变更后,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原审查部 门申请,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⑤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注意检查该项目是否进行了全部安全设施 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专业及其专业内容是否齐全,
是否与已通过审查的《专篇》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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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二、《导则》编制原则
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专篇导则为基础进行修改:
强化细化条款,注意法规的延续性; 保持导则的先进引领性,加强可操作性; 夯实基础,稳步推进,不断提升。
作为2012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配套文件,调整相关条款,在适用范围 等原则条款上与45号令保持一致性;
《导则试行版》定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 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 、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参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 局令第36号令)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 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 )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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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系统说明安全设计,突出重点安全设施
“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这一章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增 强。《导则试行版》没有具体规定,致使任意发挥,五花八门,而 其又要求“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 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 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由于“全部安全设施”概念模糊及说 明“具体条款”篇幅会很大,因此可操作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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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导则》修订要点
在适用范围条款上与45号令保持了一致性
澄清概念,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1、 澄清了“安全设施”的概念: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和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 、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1Leabharlann 前言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2013年4月7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文(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印发了《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导则》 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试行版》相比, 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内容、深度和章节编排等方面都作了较大的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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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 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 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8.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 (AQ/T3033-2010)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定义更加明确。 3、增加了危险源、危险和有害因素和危险化学品数量的术语和定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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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设计依据”章节,使编制文本章节更加完整 全面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增加过程危险 源分析,加强系统性危险评估
1、强例调如了:“TN两T当重量点和一燃重烧大热”的的计辨算识,;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 设2、施提发出生了的设事计故过情程况应,开定展性危、险定与量可分操析作和性预(测H建A设ZO项P目)的研4究个或方其面他内安容全等风, 这些内容编制起来比较困难,由于缺少基础数据,往往任意发挥,五花八 险分析,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门. 3、提出了涉及多套装置的建设项目或者同一企业毗邻在役装置的建设项目, 应分析其相互间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4、删去了《导则试行版》中“危险、有害程度”的很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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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二、《导则》编制原则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 四、《导则》修订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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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2012年4月1日实施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实施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1年2月1日实施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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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项目管理 的思路,以及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的要求,补充相关内 容;
针对五年来专篇编制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既要考虑 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方法,也要照顾到国内中小设计院的可实施性, 以及地方安监管理部门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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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的说明针对性提高 《导则》只要求说明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 和未采纳安全对策与建议的理由,而《导则试行版》要求列出落实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 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致使篇幅很大。
根据省安监局浙安监管危化〔2013〕62号文(4月19日发布),自通知 下发之日起,各化工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已按《导则试行版》编制完成、未在5月31日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申请的(以受理单日期为准),应按照《导则》编制要求修改和完善专 篇。5月31日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时, 发现专篇未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