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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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住房公积金的廉政风险与防控

浅谈住房公积金的廉政风险与防控

浅谈住房公积金的廉政风险与防控随着人们对住房安全和质量的追求,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被引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来。

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许多人也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购房,但住房公积金体制中仍存在着廉政风险。

本文将从廉政风险和防控方面展开探讨。

一、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1.滥用公款风险住房公积金是被广大百姓交付的公共财产。

一些涉及到住房公积金安全的问题也在不断地浮出水面。

例如,有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住房公积金用于私人购物或其他私人用途。

这些行为不仅侵占了人民的财产,而且严重地影响了公共的信任和社会的稳定。

2.腐败与贪污风险住房公积金涉及到的金额十分巨大,也因此使得一些不诚信的人有机可乘,觊觎于其中的数额巨大的利益。

这些人不惜拿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进行自己的投机行为,或者通过各种方法获取腐败财富、挪用资金。

3.信息不透明风险通过公共的住房公积金体系,个人们交纳公积金,相当于将自己的流动资金投资到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中。

但公众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产生的成本等往往并不知晓,信息不透明从而存在不公开的空间,也可能会引起公信力的疑惑。

二、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的预防与控制为降低风险,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管,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1.加强监管和审计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确保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合规,规范住房公积金系统的运作,加强财务管理,外部审计的纵深监督检查制度,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优势发挥。

2.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建立开放、透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接受住房公积金的态度和行为,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数据反馈到社会中去,避免黑箱操作,形成有效的住房公积金社会监督机制。

3.加强道德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的道德建设,增强公共意识,增强公民的公民意识,以增强数以百万的住房公积金百姓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塑造住房公积金社会形象,使其成为一个高度公正、透明、信誉度高的公共机构,引导住房公积金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住房公积金是由政府设立的,用于帮助职工在购买住房、修缮住房等方面的资金积累和支持。

随着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住房公积金资金,防范风险,保障职工的利益,可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对资金进出、投资运营等方面的风险管控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实现资金利用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二、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对各项资金运作和投资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点和预警信号,做好相关应对准备,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

三、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机构内部控制和审计的监督,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贷款发放、投资运营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加强对外开支的审慎管理对外开支包括公积金贷款和资金投资等,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慎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流转和有效利用,避免出现违规乱象和不当投资行为,加强对外部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降低不当投资风险。

五、提高职工资金管理意识通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的认识和意识,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和稳健。

六、加强政府监管七、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公积金资金运作情况和投资收益等相关信息,向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透明,增强社会监督,减少不当行为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增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提高职工资金管理意识,是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稳健的关键。

只有通过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职工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指定国家和地方进行共同管理、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的、用于解决全国城镇职工住房困难的一项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而对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1. 政策风险: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动、调整可能会对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政策不确定性使得公积金资金管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

2. 投资风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公积金资金进行投资运营,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券等,而这些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3. 管理风险:管理层人员管理和决策的失误会导致公积金资金管理不当,进而带来财务风险、声誉风险等。

1.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资金运作和使用的审批流程,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 强化风险控制意识加强对公积金资金管理的风险预警和感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建立风险意识,做到防微杜渐,及时处置风险。

3. 健全资金投资管理建立科学的资金投资策略和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4. 加强内部监管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的内部监管能力,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强化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和问题,减少管理风险。

5. 做好信息保护健全完善的信息保护机制,加强对公积金资金管理信息的保密和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保障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6. 强化员工管理和培训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确保资金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7. 强化合作和监督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公积金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

8. 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风险事件的能力,保障公积金资金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益阳市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策略

益阳市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策略

益阳市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策略一、前言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它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然而,随着公积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管理环节的增多,廉政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公积金管理的安全和廉洁,益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探索有效防控措施,以确保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二、廉政风险识别(1)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造成员工权益受损。

(2)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谎报工资收入,导致公积金归集不实。

(3)归集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存在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行为。

(1)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关系人发放贷款,或擅自提高贷款额度。

(2)贷款审批过程中,存在权力寻租、收受贿赂等行为。

(3)贷款资金使用不规范,可能导致资金安全风险。

3.结算环节:公积金结算环节涉及资金的划拨、支付等操作,也可能存在廉政风险:(1)资金划拨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流失。

(2)支付环节中,存在虚报、冒领、挪用公积金等行为。

三、防控措施1.归集环节防控措施:(1)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单位和个人的法治意识,确保公积金的合规缴纳。

(2)建立健全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加强对归集过程的监督。

(3)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贷款环节防控措施:(1)完善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贷款条件和程序,确保贷款公平公正。

(2)建立贷款审批责任制,对审批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监控。

(3)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3.结算环节防控措施:(1)完善公积金结算制度,明确结算流程和资金划拨标准。

(2)加强对结算环节的监督,确保资金划拨合规。

(3)严格执行财务纪律,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益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识别廉政风险,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公积金管理的安全和廉洁。

然而,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益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大防控力度,确保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广大职工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整改方案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整改方案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整改方案一、背景分析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提供住房补贴和保障住房的合理消费。

然而,近年来,一些住房公积金系统存在一些风险问题,如资金管理不规范、信息安全风险、不合理的贷款风险等,亟需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风险问题分析1. 资金管理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涉及大量资金的管理与运作,存在资金流出不可控、滥用资金等问题,给资金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2. 信息安全风险: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存储着大量个人身份信息和财务数据,如果未能采取有效的信息安全措施,容易引发信息泄露和数据被盗风险。

3. 不合理的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尤其是在贷款审核和发放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的审核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可能会导致贷款违约和不良贷款增加。

三、整改方案为了有效防控住房公积金的风险,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和公积金基金的安全,提出以下整改方案:1. 加强资金管理1.1 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制定资金监管规范和流程,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1.2 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资金操作的审核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提升信息安全保障2.1 完善信息安全措施: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系统漏洞修复等,防止潜在的信息泄露和数据被盗风险。

2.2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信息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和事件应急预案等,提高对信息安全风险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3. 加强贷款风险防控3.1 建立贷款审核机制:建立贷款审核流程和准入标准,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防止贷款违约和不良贷款增加。

3.2 强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贷款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科学评估贷款风险,保持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 健全监管机制4.1 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1. 引言1.1 概述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就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的风险及防控措施展开探讨,希望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行。

2. 正文2.1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是指在公积金机构运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资金安全和合规性面临的风险。

这些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政治风险等方面。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波动导致的公积金资金价值和收益波动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公积金机构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体系来规避这种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公积金机构在资金运作过程中,由于资金借贷方的违约等原因而导致的资金损失的风险。

为了降低信用风险,公积金机构需要建立严格的信用评级和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借贷方的信用状况良好。

操作风险是指公积金机构在运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员工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公积金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操作风险可控。

政治风险是指政策变化和政府干预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公积金机构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制定灵活的应对策略,确保资金安全。

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是公积金机构必须面对的重要挑战,只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才能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和稳健运营。

2.2 风险来源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风险:政策变化可能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资金管理产生影响。

政府出台新的公积金政策或者调整已有政策,可能导致资金流向的变化,增加资金管理的难度。

2. 市场风险:住房市场的波动和经济形势的变化都可能对公积金资金管理产生影响。

资金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密切相关,市场波动可能对投资收益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积金的运作。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附件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1 ——2 ——3 ——4 ——5 ——6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17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银监会各银监局,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监察、审计、纠风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和专项治理,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总体安全完整。

但仍有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风险隐患。

为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以下简称管委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要从银行账户设置、缴存和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管理制度建设、岗位职责设置、业务标准、操作流程以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入手,认真排查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中因政策执行不到位、岗位职责不落实、管理运作不规范带来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贪污渎职等廉政风险。

要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状况,采取个人自查和集中排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覆盖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

—7 —二、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二)完善管委会决策机制。

管委会要按时召开金议,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每次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

强化管委会职责,受托银行确定、管理中心主任推荐、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管理中心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议等事项,必须由管委会统一决策。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整改方案范文(三篇)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整改方案范文(三篇)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整改方案范文一、背景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品质。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住房公积金风险问题逐渐凸显,包括滥用公积金、挤占公积金、违规贷款等现象频发。

因此,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整改方案。

二、目标1. 提升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公积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 长期稳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风险利率波动对公积金制度的冲击。

3.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控措施,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三、主要措施1. 加强公积金管理1.1 完善公积金管理体系,建立公积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1.2 增加公积金管理部门人员配备,提高公积金管理效率。

1.3 完善公积金账户核查机制,确保缴存和提取准确无误。

1.4 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公积金管理的科技化水平。

2. 严格贷款审批2.1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把关,确保贷款流程严谨。

2.2 建立贷款风险评估体系,对申请贷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加强风险控制。

2.3 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2.4 严禁以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深化公积金监管3.1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3.2 定期开展公积金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3.3 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公积金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4.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4.1 加强对公积金经营机构的监管,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4.2 定期进行风险应急演练,提高公积金系统应对风险事件的能力。

4.3 建立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对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和控制。

5. 加强宣传教育5.1 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对公积金制度的认知。

5.2 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对公积金管理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5.3 定期组织培训和座谈会,交流经验,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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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稽核科、纪检监察室
分管负责人
六、违规购买国债
13.未经管委会批准购买国债
(32)购买国债必须经管委会决策。
《账户管理和资金调拨制度(暂行)》规定:财务部门根据当年归集、使用计划及国债行情提出购买计划,经管委会由审议通过后,填制〈办理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国债)申请审批表〉,经管理中心领导集体研究,报分管财务领导、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购买手续。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明确了提取业务的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管理中心每年对提取业务进行稽核。
法规稽核科、归集科、纪检监察室
分管负责人
(19)明确并公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要件、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服务规范承诺制度》提取办理流程图,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信贷科
分管负责人
(27)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请资料,核实借款人主体资格、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交易真实性、抵押真实性等要素,加强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实务》第一、二、三节有明确规定
营业部、管理部
分管负责人
(28)建立信息核查、协查制度,通过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查验证,推行与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联网查询,建立中心间异地购建房贷款协查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实行集体决策,由委员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纪要要上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五章 管委会的会议制度中有明确规定
(3)市政府动议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时,中心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管委会主任
2.中心挪用住房公积金
(4)严格执行管委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
定期将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提请管委会审议,并严格按照审议结果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5)建立健全资金调拨、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明确经办人员责任。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会计统一核算办法》、《帐户管理和资金调拨制度(暂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均对内部资金调拨方式及审批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南编2013[247]号同意成立良庆营业部;南编2014[80]号同意成立铁分流动服务部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10)分中心/营业部/管理部应在中心业务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与铁路分中心、各区县(市)营业部、管理部签订《授权、受权责任书》,铁路分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在中心业务受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14.在证券市场购买国债
(33)购买国债的渠道限于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禁止在证券市场购买国债。
2006年开始中心未购买国债。中心严禁办理委托理财和回购业务。
15.质押、回购国债
(34)建立记账式国债定期对账制度,到期及时兑付并收回本息
财务科
分管负责人
(35)建立记账式国债登记制度,妥善保管国债凭证,到期及时兑付并收回本息。
七、违规存储资金
七、违规存储资金
16、违规确定 受托银行
(36)确定受委托银行必须经管委会决策。
承办银行的选定由管委会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37)按规定签订委托协议,规范协议内容,明确中心与受托银行的责任和义务,委托协议签订后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2013年8月与各受托金融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并备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18.违规转存资金
(40)建立资金调配管理制度,对资金需求情况定期分析测算,资金调配与业务需求挂钩。
《管理部账务管理规定》、《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备付金专户暂行规定》明确管理部的资金调拨和帐户管理。
财务管理科
分管负责人
(41)资金存储结构按月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每月按时编制存贷款报备表报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6)中心定期向管委会报告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
定期提交《工作报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安排和财务预算》、《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
(7)中心与银行联网结算,实行不同级别的授权控制方式。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网上银行管理规定(试行)》、《网上银行操作管理规程》。
(20)加强提取业务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营业部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业务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对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各个重点环节的均有规定
营业部、管理部 、办公室
分管负责人
(21)建立信息核查、协查制度,通过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系统核查验证,推行与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联网查询,建立中心间异地购建房提取协查机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管理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政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增值收益按季度核算结转,年末各管理部将提取风险准备金后的增值收益余额划入市中心增值收益专户,统一由市中心财务管理科按照分配后的净收益,全额上交财政专户储存。
严格执行国家“控高保低”政策,每年的缴存额上下限均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对社会公布,规范执行缴存审制度行为。信息系统预警在建设中
6.擅自批准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16)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及时履行审批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职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归集科
分管负责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20.不将应缴财政的增值收益上缴财政
(43)管理中心应按规定测算提出年度管理费用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部门核拨。
经费管理严格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心管理费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4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经管委会批准后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给住房保障部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按财政规定上缴。总的分配原则是集中管理、收益共享、统筹兼顾、合理使用。
21.账外核算,私设小金库
(45)严格执行财政收支管理规定,各种收入要按规定及时入账。
铁路分中心、营业部、管理部
铁路分中心、营业部、管理部主任
二、截留住房公积金
4、缴存资金不及时入账
(11)建立中心与银行按日对账制度。
中心与银行已实现联网结算。
财务科、营业部、管理部
分管负责人
(12)建立职工个人明细账,及时将缴存资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为职工计结利息。
单位汇款平均在3-5日内入帐,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每年6月30日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信贷科
分管负责人
(25)明确并公开个人贷款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贷款服务指引》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26)个人贷款业务实行面谈、面签制度。
2014年8月主任办公例会决定,个人贷款审批严格实行面谈、面签制度,并作为稽核内容之一。
目前已实现与银行征信系统联网查询。
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8.超额度提取
(22)完善提取业务操作系统,在系统中设定提取条件、额度等要素。
2014年11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对每一类支取业务的提取条件、额度均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已根据现有提取政策,设定了提取原因、条件等要素。
归集科、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9.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虚假材料骗提
(23)建立提取审批岗位制约机制,加强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责任。
提取业务严格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办理,综合柜员负责业务手续办理,管理部、营业部负责人负责复核,财务科负责网银付款。通过内审和外审对提取业务进行稽核,如发现违规操作,依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过错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30)完善个人贷款业务操作系统,在信息系统中设定个人贷款条件、额度、期限等要素。
中心依据本市贷款政策,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设定了个人贷款条件及额度、期限等要素。
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12.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虚假材料骗贷
(31)建立贷款审批岗位制约机制,加强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责任。
贷款审批业务严格按《贷款办理实务》第三节第三点贷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明确权责。由内审小组每年对提取业务进行稽核,如发现违规操作,依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过错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17)建立健全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程序,明确具体条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办理程序。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归集科
分管负责人
四、违规审批提取
四、违规审批提取
7.不符合提取条件
7.不符合提取条件
(18)完善提取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程序,建立岗位制约机制,加强提取业务稽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17.未按业务需求开立银行账户
(38)全面审核和清理现有银行账户,并将清理结果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2012年已全面清理。
(39)严格按业务需求开立银行账户,开立
新账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人民银行核准,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所有账户均按规定开立。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支行5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承办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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