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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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解决城镇污水问题的关键。

为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了以下三年推进方案。

一、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第一年-第二年)1.识别区域性差异,并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

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人口水平,各个城市的污水处理需求不同。

针对每个城市的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地区性的差异和污染水平的不同将使各市的建设方案和目标略有不同。

2.进行基础设施重建和升级。

许多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过时或陈旧,这就需要对设施进行重建或升级。

除了更新设施、增加处理效率外,还需要在设计、资金、运营等方面做出改进。

3.提高环境标准并严格监督。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需要加强环境保护监督,促进城市环境健康及相关投资的利用、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二、持续改进阶段(第三年)1.优化周期性检测并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

计划之外,还需加强检查和监管,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持续正常工作,并确保水质达到监管机构要求的标准。

2.加强投入和技术革新,以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除了考虑成本,还需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投资和推广新技术。

3.开展拟定协议来确保多方合作。

城镇污水处理不是单靠一个政府部门,需要各方的合作机制。

协议可以确保职责明确,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评估和改进(第四年)1.制定评估系统并评价成效。

为了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评估,可制定完整的评估系统。

评估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经济和环境成本,成效展望,用户反馈等等。

2.建立双向沟通渠道以促进稳定和改进。

为了促进双方沟通,可建立协调机构或定期会议,以协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确保其衔接度如期达成。

3.组织专家和业务专员,加强学习和知识分享。

为了不断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应定期组织专家和业务专员进行学习和知识分享。

综上所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要分阶段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进和评估和改进阶段。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一、根据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对各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工作。

在污水排放整治工作中,首先要做到精准监测,并及时掌握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关键数据,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积极开展污水排放源头治理工作,推动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污水处理技术改进等措施,降低污水排放的浓度和量。

二、加大对污水排放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污水排放行为受到及时的惩处。

对于发现的违规排放行为,需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并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有效遏制污水排放的违法行为。

同时,要完善污水排放监管体制,加强对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污水排放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的支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技术水平和处理效率。

借助科技创新,推动新型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要积极开展对污水处理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和居民使用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的普及程度和效果。

四、加强对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激励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监管和治理责任。

通过开展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的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污水排放整治工作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赣州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赣州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赣州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赣州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城镇快速发展和人口增加,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增加,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赣州市将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通过建设和优化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治理城镇生活污水的目标。

二、攻坚任务1.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建设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部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完善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传输和处理全程无渗漏、无泄漏,并能够有效防止污水倒流和污染水源。

3.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优化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能力和处理水质标准,确保出水能够集中排放或循环利用。

4.加强监管与管理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和设备更新的投入力度。

5.加强宣传与教育加强对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宣传教育,引导市民采取环保生活方式,减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三、具体措施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优化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加大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的投入力度。

重点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和调蓄池,同时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以提高处理能力和处理水质标准。

2.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在城镇开展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建设,确保所有生活污水能够全部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污水的无渗漏、无泄漏传输。

同时,在农村地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生活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农村污水治理。

3.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水质标准,确保出水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并加大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改造力度,逐步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能力。

4.加强监管与管理建立健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与管理机制,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2024年市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计划

2024年市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计划

2024年市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计划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能力,制定2024年市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计划,全面加强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水环境质量。

2. 任务:(1)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2)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分类处理能力。

(3)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

(4)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垃圾分类处理1. 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2)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加强社区和学校的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市民垃圾分类的习惯。

2. 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1)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设施的规模与数量。

(2)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技术改造,提高设施的处理效能。

(3)推广和应用垃圾分类处理相关技术,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3. 加强监督管理(1)建立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垃圾分类处理情况。

(2)加强对垃圾分类设施运行和维护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污水处理1.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提高设施的规模和数量。

(2)建设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分流的管网系统,确保污水能够有效进入处理设施。

2. 提高污水处理率(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提高设施的处理效能。

(2)加强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处理效率。

(3)加强污水排放管控,防止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加强监督管理(1)建立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污水处理情况。

(2)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五、资金保障为了保证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6•【字号】玉政办发〔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6日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原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加快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原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作为推进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玉林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二、攻坚目标(一)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推进城区(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新建;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到2022年底,玉林市和北流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力争达到35%,2025年底收集率力争达到65%以上,期间每年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2025年县城(不含县级市)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期间每年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和《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为宗旨,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综合施策,抓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实现打造〃一流生态环境〃的要求。

(二)总体目标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

到2025年底,全省新建污水管网2400公里以上、改造污水管网16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立方米/日以上。

所有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不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

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进水BOD浓度高于100mg∕L 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1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力争达到100mg∕L以上或较2021年底提升20mg∕L以上。

同时,各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以上。

污泥处理能力基本实现县级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专项审计等各类督察、检查反馈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问题的整改。

202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方案

202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城镇污水问题日益突出。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对于维护城市生态环境、保障居民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解决当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1. 全面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可持续发展。

2. 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确保城市各区域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产生环境污染。

3. 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和水质出水标准,确保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达到可再利用的水平。

4. 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水平,加强设施运营和维护工作,确保持续稳定运行。

5.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智能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设施运营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整治措施1. 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政策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政府投资和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增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来源,确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资金充足。

3. 完善设施建设规划和布局。

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确保各区域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避免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和居民的健康影响。

4. 提升设施的处理效率和水质出水标准。

采取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设施的处理效率和水质出水标准,确保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达到可再利用的水平。

5. 加强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

建立健全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对设施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设施的持续稳定运行。

6. 推进设施的智能化建设。

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设施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设施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设施运营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024年城村污水环保行动方案

2024年城村污水环保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城乡污水处理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对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了2024年城乡污水环保行动方案。

二、目标设定1. 建设污水处理厂:在所有城市和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全覆盖。

2. 提高污水处理率:将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0%以上。

3. 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和乡镇水环境质量,确保水体符合相关水质标准。

三、措施和任务1. 增加投资:加大对城乡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

2. 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污水处理专项基金,推动政策的制定和落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项目。

3. 加强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大对城乡污水处理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示范,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的效率和处理质量。

4.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城市和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能够处理全部污水。

5.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的力度,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乡村水环境质量。

6.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城乡污水处理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城乡污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7.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城乡居民对污水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促进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

四、实施预期效果通过上述措施和任务的实施,预计2024年的城乡污水环保行动方案将取得以下预期效果:1. 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 明显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水体符合相关水质标准,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3. 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示范,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的效率和处理质量,降低治理成本。

4. 建立健全城乡污水处理的监管机制,确保城乡污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减少环境污染。

五、总结2024年城乡污水环保行动方案的实施对于解决城乡污水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保障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改善重点流域农村生态环境和水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认真落实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坚持试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结合武宁实际,努力走出一条与乡村生态振兴相适应的武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系统治理。

统筹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庐山西海周边及修河干流、传统村落集中区和重大政策实施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抓手,兼顾农村其他环境问题,结合本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因地制宜确定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确保实效。

2.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农民配合度等,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建设,不断探索、积累经验,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3.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形成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完善机制,管理长效。

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权责明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整治工作得到有效管控。

二、目标设置(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本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资源利用)率,力争到2024年底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资源利用)覆盖率达到51%以上。

2021年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2021年出台三年行动方案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科技、环保等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国政府于2021年出台了三年行动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经济发展方面在经济发展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措施。

首先是加强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政府将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将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其次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水平。

政府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质量。

这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再次是加强金融支持,优化金融服务。

三年行动方案将推动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同时,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可获得性,促进企业发展。

二、科技创新方面在科技创新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措施。

首先是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政府将加大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改善科研条件,培养一大批高水平科研人才。

其次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政府将加强科技成果的评价和鉴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将加强科技与产业的融合,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再次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三年行动方案将推动构建开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通过合作共赢,推动我国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实现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发展。

三、环境保护方面在环境保护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措施。

首先是加强环境治理,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政府将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提高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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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
案(2021—2024年)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区水体环境,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印发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2021-2024年)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4年,各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我区建制镇基本实现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虬进一步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补齐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的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攻坚措施
(一)污水溯源整治。

各镇开展污水溯源,查明地下污水管线、雨污混排口、居民污水流向以及汇集入各水体的排口和水质现状。

以污水排口整治为抓手,倒查污染源,开展源头管控,针对不同类别排水口,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等措施,对排水口实施改造。

通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将集镇、住宅区等主要污水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以下
攻坚措施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排首位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全面摸排污水管网空白区域,以建成镇、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为重点,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近远期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通过三年时间,补齐截污干管,打通污水收集输送“大动脉”。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快生活污水支管建设,完善污水收集输送“毛细血管”。

对暂不具备条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应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三)提升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

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评估。

建制镇要因地制宜采取就近集中联建、城旁接管等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广“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

积极推动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三年建设任务,确保管网铺设到位、处理厂(站)尽快建成运行,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完善,设施覆盖率达100%o(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四)完善水质监测体系。

进一步加强各镇河道水质监测分析工作,优化取样监测点的设置。

按规定频次实施监测,并依据监测数据排查各河道污染原因,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增强各镇水体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按照定期定检不定点的原则,密切监测各镇水体检测数据,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
理,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五)实施合流制区域雨(清)污分流改造。

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补、管材更换、雨污分流改造、增设调蓄设施等工程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

根据排水专项规划,对实施合流制分流改造区域,新、改、扩建排水项目全部按雨污分流制进行建设。

结合建制镇道路建设改造、城市更新等,统筹推进《市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内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强源头污水收集管控。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接入与服务管理。

加强污水接入管理。

建立健全建制镇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

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

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夜排档、小型餐饮、小型医疗机构、洗车、农贸市场等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水乱接乱排直排整治,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

强化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各相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对未经许可或未按要求接入的,依法处罚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
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要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对辖区内水体进行全面系统再排查,并检修截污设备,对破损管网进行修复,对新发现的污水排放口进行截污整治。

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建立台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水体不返黑返臭。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积极推行“厂-网”一体模式。

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深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权责统一、无缝衔接、协同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模式,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

建立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水浓度、进水水量等指标运营情况开展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实行按效付费,促进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九)加强排水设施管理。

一是严格管控新建污水管网质量,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

二是严管工程质量,严格执行闭水试验,确保管道接口严密、管道基础和回填土密实。

三是根据市级要求全面规范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24日前)。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条块分工与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建设项目、时间安排和考核验收等要求。

及时召开部署动员会,层层发动、大力推进攻坚行动。

(二)集中治理(2021年12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要全面摸清本区域现状,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倒排工期进度,分三个阶段完成三年攻坚行动中涉及城乡污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27个、提升泵站1个及建设污水管网约241.8公里等工作。

第一阶段(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6月1日前,确定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前期设计方案编制、建设点位规划选址。

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黑臭水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小散乱”排水整治,基本消除建制镇内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等污水乱排直排行为。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中的20个污水站建设项目,并配套安装检查井,完成管沟开挖及回填等配套基础工程。

第二阶段(2022年6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024年8月前,完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27个、提升泵站1
个;建设污水管网约241.8公里(详见附件)。

并建立健全排水建、管、养长效管理机制。

(三)验收总结(2024年9月31日前)。

按照整治进度,配合市城镇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验收工作,对每阶段整治效果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经验做法向市级部门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区城镇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

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治理工作,把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

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标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破解难题,确保完成任务。

(三)简化审批流程。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严格实行限时办结。

推行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改革,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

强化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密切
协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区域综合流域治理能力,实现生活污水一体化收集管理,加强职责范围内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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