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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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农民工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农民工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如下:一、背景和目标:农民工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农民工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农民工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条件,推动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实现农民工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内容:1.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等制度,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侵害。

2. 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和工作能力。

3. 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环境的监管:加大对农民工工作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并加强对违法用工的打击力度。

4. 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机制: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协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加强农民工关爱和帮扶:组织开展农民工节日慰问活动,设立农民工关爱基金,提供医疗救助和其他帮扶措施。

三、实施步骤:1. 制定相应政策法规:加大对农民工保障政策法规的制定力度,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民工保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合作,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地。

3.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农民工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意识。

4. 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农民工保障监管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务中介的管理和监督。

5. 加强数据统计和监测:建立农民工保障数据统计和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农民工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保障相关经费的投入,确保农民工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2. 人力保障:加强农民工保障工作的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

3. 组织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农民工保障工作。

五、预期效果:通过农民工保障专项行动的实施,预期实现以下目标:1. 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覆盖率显著提高。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的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
农民工是我国重要的劳动力资源,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深受关注。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加强治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监管,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具体措施
1. 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的惩戒力度。

2. 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工资项目进行调整。

3. 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投诉和申诉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工维权问题。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工资权益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用工。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2.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工作的关注度。

3. 建立专业的工作团队,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4.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无缝对接。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经费投入,保障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预期成效
1.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社会稳定得到进一步维护。

2.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和落实。

3.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
福感。

以上是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希望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全面加强农民工工资的保障工作。

农民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农民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农民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农民工人数不断增加,他们在城市中承担着重要的劳动力支持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存在着诸多困难,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二、问题分析1.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导致生活困难。

2. 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完善。

3. 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居住和就业环境需要改善。

三、实施方案1. 加强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培养,组建维权团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 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站点,提供法律咨询、劳动合同审核等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

3. 加强对用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

4. 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

5. 政府部门加大对农民工居住环境的改善力度,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政策,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6. 支持农民工参与城市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四、实施效果1. 农民工维权意识得到提升,维权行动更加有力。

2.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 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得到改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4. 农民工居住和就业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五、总结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培养、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民工的居住和就业环境等措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好农民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贡献力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民工是建设我们国家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城市中为我们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例如住房、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来解决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首先,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许多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缺乏足够的了解,容易受到雇主的侵犯和欺骗。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和教育,包括他们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权益。

这可以通过成立宣传推广团队,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向农民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定期举办培训班和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教育。

其次,改进农民工的住房条件。

农民工在城市中遭遇的最大困难之一是住房问题。

由于工人的住房需求较大,很多农民工只能住在简陋的集体宿舍或者不合法的出租屋中,生活条件拥挤和不卫生。

为了改善农民工的住房条件,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大财政投入,兴建更多的农民工集体宿舍,并确保这些宿舍的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满足标准。

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建立自己的宿舍区,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给农民工。

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补贴或者贷款给农民工购买自己的住房。

第三,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和保障。

工资拖欠是农民工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

政府可以建立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监管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并及时处理工资拖欠的投诉和举报。

其次,建立农民工工资担保机制,这将确保工资的支付。

对于拖欠工资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采取处罚措施,例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

第四,加强农民工的劳动保障。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中也面临着劳动环境不安全、职业健康隐患等风险。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

政府可以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执法力度,确保他们履行劳动保障责任。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7•【字号】固政发〔2015〕74号•【施行日期】2015.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31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快农民工转移就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服务工作,把农民工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对县(区)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效能考核,推动了农民工转移就业稳量提质,工资收入大幅度增加。

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职业技能水平不高,就业稳定性不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仍然较小等。

因此,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过硬措施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坚持四项要求、推进六个重点、建设四个固原”的总体要求,按照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和“立足区内、稳定周边、走向全国”和“南巩固、北拓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引导、部门服务、劳务中介和劳务经纪人带动”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农民工转移就业新途径,加大用工信息采集、反馈和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和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努力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需要贯彻以下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工普及相关政策法规,使其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 完善工资支付机制。

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监管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工资支付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农民工参保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率。

加强对农民工医疗、养老、失业等方面的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4. 完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通过加强对农民工工作场所的监管,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加强对农民工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的支持,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5. 加强组织和服务。

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加强农民工组织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6. 加强监督和执法。

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拖欠工资、虐待劳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7. 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地位。

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其向高技能、高薪酬岗位转移。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8. 加强跨部门合作。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民工工作。

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地的合作,加强对农民工的综合管理和服务。

通过以上的贯彻落实,可以有效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和工作条件,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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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农民工实施方案3篇本文目录1.农民工实施方案2.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3.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xx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团委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我校“德育入心,成德于行”的德育教育思想,为我校农民工子女送温暖,为建设幸福新农村贡献力量,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我校团委xx关爱农民工子女“七彩课堂”实施方案。

二、活动对象我校的农民工子女学生。

三、活动内容根据团中央关爱行动内容,从学业辅导、亲情陪护、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五项志愿服务总体要求入手,开展活动,实施方案。

1.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扩大农民工子女的知识面,用爱心传递知识,激励农民工子女奋发图强,努力学习。

2.启动“七彩”体育锻炼计划,组织农民工子女进行体育锻炼,开展趣味运动会,提高其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关注农民工子女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常态化服务。

帮助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为农民工子女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做一份贡献。

4.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为农民工子女送去欢乐,送去温暖。

5.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并将募捐的物品赠给农民工子女,为他们带去图书、学习用具、日常生活用品等。

6.开展走访帮扶活动,走访农民工子女家庭,了解农民工家庭经济等情况,了解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况,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并对特别贫困的家庭进行帮扶。

7.采访当地人大代表、老党员、老革命家和老教师,并请教他们对于党的90年发展之路的见解以及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听取他们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

8.组织参观本市城市面貌、工业区、企业等,进一步了解经济发展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爱国爱家的情感。

乐山市农民工工作方案

乐山市农民工工作方案

乐山市农民工工作方案一、背景乐山市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其农民工人数相对较多。

但是,农民工的权益问题一直被诟病,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工资拖欠、迟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

为了保障乐山市农民工的权益,促进农民工稳岗增收,提高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水平,乐山市出台了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通过本工作方案,旨在:1.加强对乐山市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水平;2.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加强企业责任意识;3.为乐山市农民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加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4.帮助农民工获得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强竞争能力。

三、重点任务1.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乐山市将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责任意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 广泛开展农民工法律法规教育宣传乐山市将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宣传,让农民工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 推动工资集中支付等制度落实乐山市将推动工资集中支付等制度落实,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4. 推广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乐山市将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宣传,推广农民工技能证书的发放,通过设置技能培训课程,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竞争力。

5. 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乐山市将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导和建议。

同时,也提供就业和培训信息服务,并加大对农民工的常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四、实施措施1. 积极谋划市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谋划新的服务模式和提供改进方案,以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水平。

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协作,从而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2. 形成工作合力乐山市将建立农民工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席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责任制、信息共享和资源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工作。

3. 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农民工服务档案,记录严谨、全面,形成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记录及时更新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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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
加快新农村建设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等农业生产,多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

加快落实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并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早做出安排,确保各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把农村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沼气建设、文化设施等新农村项目建设,作为重点项目建设,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鼓励重点建设项目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抓住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机遇,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区发改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等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摸清在建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并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就业创业服务所,各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设立“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在城镇公共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大农民工就业容量。

高度重视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区里有窗口、镇办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要求,加强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就业创业服务所、各村、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民工覆盖,为农民外出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面服务,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集中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

依托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工作台帐,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

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为准备外出的农民工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咨询等指导。

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援助帮扶活动,通过送培训下乡、送岗位进村、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返乡农民工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政策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

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介绍返乡农民工就业的,给予1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实施区内企业稳定岗位计划。

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困难企业联系帮扶制度,引导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调整薪酬等方法,稳定现有农民工就业岗位。

对积极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6个月的期限内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同时广泛动员企业开展岗位承诺活动,努力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保持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二、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落实优惠政策。

农民工回乡创业可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

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民工创办的
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可适当减免或不予征收。

加大创业信贷支持。

加大投入,扩大信用担保基金规模,积极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小额信贷支持。

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可为其提供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扶持期内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予以贴息。

扩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抵押担保财产的范围,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允许用于贷款担保,切实缓解返乡农民工贷款难。

简化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程序,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由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返乡证明、进行初审,区劳动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并向市担保中心推荐,市担保中心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建立返乡创业基地。

为返乡农民工开辟专门的返乡创业孵化园区,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功能,集中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税费减免、创业咨询、项目推介、员工招聘等一站式服务。

电子电器工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民营经济创业园也要对返乡农民工开放。

同时,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者利用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和破产、倒闭企业旧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废弃不用的中小学校舍等进行创业。

确需使用未利用地进行创业的应办理转用手续。

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其在本人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镇、街道要积极开辟场所,建立农民工市场,实行税费减免,鼓励返乡农民工进场入市从事个体经营。

提供创业信息和技术服务。

简化手续,优化创业环境,继续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

依托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强化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及时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范围。

加大培训力度,把返乡农民工及时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和返乡务工人员的创业能力。

加大农民工培训投入并加强管理。

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所需资金按实际需求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并进一步增加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根据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延长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

对培训期限3个月以上的,可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建立培训机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开展分类培训。

坚持以技能培训为主,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推广培训机构与镇、村联合培训和送职业培训下乡等培训模式,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参加培训。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返乡农民工,搞好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仍拟在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着力开展3-6个月的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着力提供创业能力、市场经营知识的培训。

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

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力度,充分发挥职业资格
证书在引导农民工提高素质和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对参加技能鉴定的农民工,减免职业技能鉴定费,免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费用。

四、依法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开辟返乡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权益纠纷和劳动争议。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建设局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新华公安分局要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案件和因工资拖欠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做好返乡农民工社保关系接续工作。

返乡农民工在区外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在原用工地已参加工伤保险,并经工伤保险鉴定机构鉴定为工伤或职业病的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与务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协商,作好其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长期流转又有流转合同的,可依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有纠纷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

要摸清底数,统筹安排,确保每一个返乡农民工子女都能上学。

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

组织好文化、科技等服务集中下乡活动。

针对春季农民工集中返乡情况,组织文化下乡活动。

同时,组织科技下乡、医疗下乡等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

及时做好农民工的救助和帮扶工作。

把生活困难返乡农民工列入帮扶救助范围。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相关政策。

对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

五、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实施定期督查考核。

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并充分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

做好舆论宣传。

积极做好解决农民工返乡问题的政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政府、企业、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克难关的舆论环境;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典型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工坚定信心,积极向上,勇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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