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验收规范强条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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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验收规范标准完整版

电气设备验收规范标准完整版

电气设备验收规范标准完整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电气设备验收过程,确保设备安装和使用符合标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2. 验收前准备在进行电气设备验收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确定验收人员的资质和权限。

- 编制详细的验收计划,并与供应方协商确认。

- 准备设备使用手册、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

3. 验收程序电气设备验收分为以下步骤:1. 初次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初次验收。

包括设备完整性检查、设备功能检查、设备性能测试等。

2. 记录评审:对初次验收结果进行评审,确认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

3. 整改返验:如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

4. 技术资料齐全性确认:确认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包括图纸、说明书、证书等。

5. 验收报告编写:根据验收结果编写验收报告,记录设备的安装和性能情况。

4. 验收要点在进行电气设备验收时,需要关注以下要点:- 设备外观:检查设备是否完整、外观是否有损坏等。

- 电气接线:检查设备的接线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漏电、短路等问题。

- 保护措施:确认设备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隔离、接地等。

- 设备功能:测试设备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 设备性能:测试设备的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 安全防护:验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5. 验收标准电气设备验收标准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功能性能:设备的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电气性能:设备的电气参数是否符合规定。

- 安全要求: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标准。

- 技术资料: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6. 验收记录与报告验收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编写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 验收日期、人员。

- 验收结果及评审意见。

-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技术资料的齐全性确认。

7. 验收后处理验收完成后,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总结,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验收准备1.施工单位应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包括电气线路图、设备布置图、电气设备清单等。

2.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与甲方确认。

3.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二、电气设备安装验收1.电气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选择和安装,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电气设备应具备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保证要求。

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不得遮挡通风口、消防设施等,且便于维修与管理。

5.电气设备的接线应符合电气工程设计要求,并保证接线的牢固可靠。

6.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接地。

三、线路敷设验收1.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如:独立敷设、固定牢固、与其他管线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与机械设备接触等。

2.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原始施工图纸进行敷设,不得有盲目改变线路路径的行为。

3.电气线路敷设过程中应注意线路的横截面积,尽量减小线路的电阻和压降。

4.电气线路的连接应采用合适的端子、接头和接线盒,并保证连接处的牢固可靠。

5.电气线路的标记应清晰、准确,与接线盒、设备等相对应。

6.电气线路敷设完成后应进行钳位测试,确保线路的质量符合要求。

四、电气设备调试验收1.电气设备调试前应有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安装和接线正确。

2.电气设备的调试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记录相关数据和参数。

3.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平稳、可靠,不存在异常声响、震动等情况。

4.对于特殊设备,如变频器、PLC等,应进行专门的调试和测试,并确保其功能正常。

五、验收报告编制与归档1.施工单位应编制电气施工质量验收报告,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重点控制点、质量问题记录和整改情况等。

2.验收报告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复核和签字,并由甲方单位确认。

3.验收报告应与相关施工图纸和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以备日后参考和审查。

(完整版)电力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规范

(完整版)电力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规范

(完整版)电力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力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保证电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准确执行本规范有助于保障电力工程的正确建设和运行。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电力工程项目的验收。

二、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1. 确保质量:质量验收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电力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以保障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 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包括对电力工程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涵盖施工质量、材料技术和验收标准等内容。

3. 依法依规:质量验收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相关标准进行。

任何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理。

4. 公正公平:质量验收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采用客观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判。

三、质量验收流程1. 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提供电力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

2. 前期检查:验收组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前期检查,包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方面。

3. 报告评审:验收组应对资料进行评审,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4. 设备检测:验收组应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包括设备的安装质量、运行状态等。

5. 试运行: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电力工程进行试运行,并提供试运行报告。

6. 终期验收:验收组应对电力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7. 缺陷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验收组。

四、质量验收标准1. 设计标准:电力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标准: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

3. 材料标准: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齐全。

4. 运行标准:电力工程的运行指标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和供电质量。

五、质量验收记录1. 验收报告:质量验收组应出具质量验收报告,详细记录了验收过程和结果。

2. 问题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整改情况应在验收报告中明确记录,施工单位需提供整改措施和结果。

施工验收规范电气部分强制性条文

施工验收规范电气部分强制性条文

施工验收规范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4.2.9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5.2.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7.0.1 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附:7.0.2 电缆的防火阻燃可采取下列措施:1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2 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设计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3 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4 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必要时采用高强度防爆耐火槽盒进行封闭;5 按设计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6 按设计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7 防火重点部位的出入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8 改、扩建工程施工中,对于贯穿已运行的电缆孔洞、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1.1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

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9 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10 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11 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位;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15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3.1.7条)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2、(3.1.8条)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3、(4.1.3条)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7.1.1条)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5、(8.1.3条)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6、(9.1.4条)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7、(11.1.1)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续导体。

8、(12.1.1条)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同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9、(13.1.1条)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10、(14.1.2条)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11、(15.1.1条)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2、(19.1.2条)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强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强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强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强电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施工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强电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包括输配电工程、变电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强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强电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验收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保证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本规范应当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工程施工合同等规定相一致,如与其他规定存在冲突,应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章施工前验收第六条强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检查,包括地形地貌、场地条件、地基情况等,确保施工前的基础条件符合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设备、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施工许可证、验收复查手续等,确保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条强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施工中验收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要求或施工方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关键节点进行监测和验收,包括基础施工、电气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环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内部验收和工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四章施工后验收第十六条强电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电气强条

电气强条

前言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性条文,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与否关系到工程建设建筑、设备的质量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必须严格执行,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家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为进一步增强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提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长效机制,保障电力工程质量和安全。

我们编制了这套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

本套表格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体现强制性条文执行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从执行计划、执行记录、执行检查到验收汇总作了统一规定,编制了相应表格。

分别用于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执行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形成了执行强制性条文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控制的管理体系。

本套表格涉及相关专业较多,如有错漏,敬请同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正。

目录一.前言二.概述三.填写说明四.规范性引用文件五.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六.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七.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八.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概述自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建设部和国家电监会办公厅相继颁发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06)8号等文件,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提高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市政、工业及其他各类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第三条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的方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以实际情况为依据,综合评价各方面因素,确保验收结果客观、科学。

第二章施工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及要求第五条施工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二)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三)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四)工程验收文件齐全、规范。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符合相关标准,施工工艺符合相关规范。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组织施工过程,并配合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开展工程验收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填写各项验收文件,并及时上交验收单位审核,确保验收文件齐全、准确。

第三章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方法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应当进行自检,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十条自检合格的电气工程应当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初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初验工作,结合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验收文件,进行实地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艺符合相关规范。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初验结果编制初验报告,汇总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组对初验结果进行复核,审查初验报告,认真核对验收意见,最终确定最终验收结果。

第十四条最终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提供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文件。

第四章施工质量验收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第十五条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第十六条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现场检查和测试;(二)文件审查和资料核对;(三)专家评审和专业技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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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验收规范强条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电气工程验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
3、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连接:
主控项目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10、母线槽安装
主控项目
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不应少于2处;
2 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末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3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11、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
主控项目
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架、托盘或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m~30m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2 非镀锌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接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镀锌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每端不应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2、导管敷设
主控项目
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13、电缆敷设
主控项目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交流单芯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14、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
主控项目
同一支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15、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
主控项目
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

18、普通灯具安装
主控项目
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
2 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
普通灯具的Ⅰ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19、专用灯具安装
主控项目
专用灯具的Ⅰ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 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20、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主控项目
1 对于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对于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得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相序应一致。

23、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
主控项目
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24、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
主控项目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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